虚假的慈善2
一个喜欢扮狗狗的叔叔,赵小树喊他为狗叔叔。每次见面,狗叔叔都要跟他玩游戏,各种各样的游戏。自缚也是狗叔叔教的。赵小树回来秦河巷的时候,没头没脑地传给了村里的小朋友。
谭晓东说他也是好几个星期之后才发现儿子被人祸害了。当时他就想提刀过去砍人,他已经将张大山堵在巷子口了,那孙子打死不承认,就说自己完全不知情。然后张大山还献计,建议谭晓东不能这样算了!
因为张大山的演技太好,谭晓东再一次被他带上了歪路。
“我虽然是一个喝醉会打儿子的烂人,但是拿儿子挣这种钱……我还算是个人吗?”
然而他终归是这么做了。他没有工作,收租的钱他没份。他说他和儿子在这个家里,就是个寄宿的。孩子每年都要交学费,到时候他拿什么出去交?一个房东没钱给孩子交学费,传出去得让人笑掉大牙吧!
“既然他们糟蹋了我儿子,那就……”
第一次,他要了八万块,两万给了张大山;第二次,要了十五万,三万给了张大山。他还想继续要的时候,谭小龙死了。
谭小龙的死对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父母来说,都是一次警钟!
对叶子怡的父母来说,就算谭小龙死,他们也没往义工上面想。因为,直到昨天夜里,他们才知道义工的猫腻!还是家长们告诉他们的。
这对老夫老妻,大字不识一个,就只知道孩子要读好学校,要吃好穿好。其他的,一概不知。
叶子怡是个贪玩的女孩,对于成年人的游戏,看得出来她玩得挺开心的。但显然对方千叮咛万嘱咐过,让她不要声张,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
小小的女孩一直保守着他们的秘密,连爸爸妈妈也不会透露半个字。
孩子们做义工回来的时候,经常带着小玩具。久而久之,秦河巷里的孩子们都羡慕了。一些家长得知了他们去做义工的事,都打听怎么才能去做义工。
谭小龙有一天带了个蜘蛛人手办回来,李桂芳觉得这玩具应该很贵重,他说是一个哥哥送的。他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反复擦拭外包装,就是舍不得将手办握在手中,怕弄脏了。
警方通知他们来公安局录口供的时候,他们吓坏了。因为此时,他们早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包庇者、勒索者,跟罪犯一样,没人可以全身而退!
谭晓东不是唯一一个从中获利的人,谭小龙的父母早就静悄悄地“勒索”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有一个周末,儿子突然发高烧,夫妻俩半夜送他去医院打点滴。
医生检查喉咙心肺,都没查出病因,最后才发现肛|门破裂,直肠受损,因而导致高烧不退。
夫妻俩撒谎说是大便时候太用力造成的。医生也没多问,只是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他们。
夫妻俩回想起来,才发现自从做了那个义工,儿子变得越来越内向了,基本跟他们没有交流,从来不谈论义工那边的事,问什么都没兴趣。
他们有意不让儿子去做义工,但张大山总说大老板那边不好交代,搞不好会影响这边的升学。
夫妻俩越想越气,终于有一天跟张大山反应儿子的事。张大山也是一脸震惊,然后故技重施,说什么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就建议他们跟大老板要点补偿!
夫妻俩要大老板给八十万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否则就报警处理。这些主意都是张大山给出的,他们夫妻俩实在是没这胆量也没这头脑。但大老板不给,双方僵持了大半个月,谭小龙也不再去做义工。
后来不知为什么,对方给了三十万,要谭小龙继续去做义工,剩下的分期给。
三十万除了给张大山的“辛苦费”,剩下的都拿去交首付了。夫妻俩觉得,现在的一切痛苦都是因为没有房子才落得这么惨。他们买了二手学位房,期盼着有一天能让儿子堂堂正正地去上学。
结果是,大老板没有交尾款,谭小龙被人害死了。
家长们最后一次聚在一起是昨天夜里,谭晓东建议瞒天过海,编一出谎言,让孩子们背下来。大家配合好,把一切过错推给不知名的活动举办单位,把性侵这件事消弭于无形,假装他们都是一个合格的家长。
不过他们做的都是无用功,真相终究要浮出水面。
警方开始单独询问孩子们,在没有父母干扰的情况下,他们比较愿意诉说那个漂亮的大宫殿里的事。
从孩子们口中可以得知,大老板根本就不止一个人!
我抽出一张相片,“这个大老板,你们见过吗?”
叶子怡小朋友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叔叔!他喜欢戴面具,还喜欢咬人……”
凌桥生!
在他那不算短的一生当中,究竟祸害了多少孩子?六·一三案凶手的恨意,不是无中生有的。
孩子们用或者无知或者羞愧的心情讲述那一幕幕龌龊的游戏之时,我离开了监控室,只觉得心中憋闷透不过气来。还有多少罪恶隐藏在黑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着蚕食我们的孩童?
“凌桥生是一个恶魔,凌云木能在他眼皮子底下活到18岁,你觉得这算不算一种本事?”
我冷冷地说:“雷恩,你给我闭嘴。”
“你怕我……怕我说出一些你不爱听的,对吗?”
我真的很想揍他。
“凌云木他有没有被……”
“闭嘴!”我揪住他的衣领,拳头就要落下,然后我看到了跟凌云木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手上的劲就没了。
雷恩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就算被手铐铐着,他还是猖狂得跟自由的野马一样!
我发现我拿他没办法。
“呜呜……呜……”
只能用透明胶布粘上他的嘴巴。
“呜……呜呜……”
警方前去逮捕张大山的时候,在公寓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已经死了两天。唯一一个知道大老板身份的人,被灭口了!
幸天无绝人之路,法医罗西终于传来了一个好消息:“抛尸地点找到啦!”
谭晓东说他也是好几个星期之后才发现儿子被人祸害了。当时他就想提刀过去砍人,他已经将张大山堵在巷子口了,那孙子打死不承认,就说自己完全不知情。然后张大山还献计,建议谭晓东不能这样算了!
因为张大山的演技太好,谭晓东再一次被他带上了歪路。
“我虽然是一个喝醉会打儿子的烂人,但是拿儿子挣这种钱……我还算是个人吗?”
然而他终归是这么做了。他没有工作,收租的钱他没份。他说他和儿子在这个家里,就是个寄宿的。孩子每年都要交学费,到时候他拿什么出去交?一个房东没钱给孩子交学费,传出去得让人笑掉大牙吧!
“既然他们糟蹋了我儿子,那就……”
第一次,他要了八万块,两万给了张大山;第二次,要了十五万,三万给了张大山。他还想继续要的时候,谭小龙死了。
谭小龙的死对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父母来说,都是一次警钟!
对叶子怡的父母来说,就算谭小龙死,他们也没往义工上面想。因为,直到昨天夜里,他们才知道义工的猫腻!还是家长们告诉他们的。
这对老夫老妻,大字不识一个,就只知道孩子要读好学校,要吃好穿好。其他的,一概不知。
叶子怡是个贪玩的女孩,对于成年人的游戏,看得出来她玩得挺开心的。但显然对方千叮咛万嘱咐过,让她不要声张,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
小小的女孩一直保守着他们的秘密,连爸爸妈妈也不会透露半个字。
孩子们做义工回来的时候,经常带着小玩具。久而久之,秦河巷里的孩子们都羡慕了。一些家长得知了他们去做义工的事,都打听怎么才能去做义工。
谭小龙有一天带了个蜘蛛人手办回来,李桂芳觉得这玩具应该很贵重,他说是一个哥哥送的。他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反复擦拭外包装,就是舍不得将手办握在手中,怕弄脏了。
警方通知他们来公安局录口供的时候,他们吓坏了。因为此时,他们早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包庇者、勒索者,跟罪犯一样,没人可以全身而退!
谭晓东不是唯一一个从中获利的人,谭小龙的父母早就静悄悄地“勒索”了一套房子的首付!
有一个周末,儿子突然发高烧,夫妻俩半夜送他去医院打点滴。
医生检查喉咙心肺,都没查出病因,最后才发现肛|门破裂,直肠受损,因而导致高烧不退。
夫妻俩撒谎说是大便时候太用力造成的。医生也没多问,只是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他们。
夫妻俩回想起来,才发现自从做了那个义工,儿子变得越来越内向了,基本跟他们没有交流,从来不谈论义工那边的事,问什么都没兴趣。
他们有意不让儿子去做义工,但张大山总说大老板那边不好交代,搞不好会影响这边的升学。
夫妻俩越想越气,终于有一天跟张大山反应儿子的事。张大山也是一脸震惊,然后故技重施,说什么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就建议他们跟大老板要点补偿!
夫妻俩要大老板给八十万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否则就报警处理。这些主意都是张大山给出的,他们夫妻俩实在是没这胆量也没这头脑。但大老板不给,双方僵持了大半个月,谭小龙也不再去做义工。
后来不知为什么,对方给了三十万,要谭小龙继续去做义工,剩下的分期给。
三十万除了给张大山的“辛苦费”,剩下的都拿去交首付了。夫妻俩觉得,现在的一切痛苦都是因为没有房子才落得这么惨。他们买了二手学位房,期盼着有一天能让儿子堂堂正正地去上学。
结果是,大老板没有交尾款,谭小龙被人害死了。
家长们最后一次聚在一起是昨天夜里,谭晓东建议瞒天过海,编一出谎言,让孩子们背下来。大家配合好,把一切过错推给不知名的活动举办单位,把性侵这件事消弭于无形,假装他们都是一个合格的家长。
不过他们做的都是无用功,真相终究要浮出水面。
警方开始单独询问孩子们,在没有父母干扰的情况下,他们比较愿意诉说那个漂亮的大宫殿里的事。
从孩子们口中可以得知,大老板根本就不止一个人!
我抽出一张相片,“这个大老板,你们见过吗?”
叶子怡小朋友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叔叔!他喜欢戴面具,还喜欢咬人……”
凌桥生!
在他那不算短的一生当中,究竟祸害了多少孩子?六·一三案凶手的恨意,不是无中生有的。
孩子们用或者无知或者羞愧的心情讲述那一幕幕龌龊的游戏之时,我离开了监控室,只觉得心中憋闷透不过气来。还有多少罪恶隐藏在黑暗的角落里,随时准备着蚕食我们的孩童?
“凌桥生是一个恶魔,凌云木能在他眼皮子底下活到18岁,你觉得这算不算一种本事?”
我冷冷地说:“雷恩,你给我闭嘴。”
“你怕我……怕我说出一些你不爱听的,对吗?”
我真的很想揍他。
“凌云木他有没有被……”
“闭嘴!”我揪住他的衣领,拳头就要落下,然后我看到了跟凌云木一模一样的一张脸,手上的劲就没了。
雷恩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就算被手铐铐着,他还是猖狂得跟自由的野马一样!
我发现我拿他没办法。
“呜呜……呜……”
只能用透明胶布粘上他的嘴巴。
“呜……呜呜……”
警方前去逮捕张大山的时候,在公寓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已经死了两天。唯一一个知道大老板身份的人,被灭口了!
幸天无绝人之路,法医罗西终于传来了一个好消息:“抛尸地点找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