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红舞鞋
“烈,我看中一双很好看的红舞鞋,可以买吗?”冉子慕跳上南宫烈的车,搂着他的胳膊小心翼翼的问道。
她刚刚放学,才一年级的她个子已经比同龄人高出一个头来,而且长得也十分出挑,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子。当然她受欢迎的原因并不只是这些,还因为她小小年纪就穿戴用的都是名牌,而且还有很多限量版,而且学习成绩总是年纪第一,跳舞跟唱歌都很棒,性格开朗,对人热心善良。
“你喜欢的就买。子慕,以后想买的就告诉我说:‘烈,我要买!’不要问可不可以的话,嗯?”南宫烈心疼的看着冉子慕。
冉子衿走后,古院长的眼睛也好了很多,但是冉子慕被冉子衿送到他这里,就一直在他这里,再也没有回去孤儿院。一来是他不想她再回到孤儿院去过艰苦的日子,二来他是怕眼睛虽然好了,但是没有完全好的古院长照顾不好她。总之,将冉子慕留在自己眼前,他每天都能看见她,这样的日子很好,他不想失去。
可是冉子慕来到他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却变得有些小心翼翼起来,每一次跟他说话,跟他要东西的时候,都很客气,弄的两个人的关系好像很生分一样似的,这让他感觉到很不舒服,但又越加的疼爱起她来。
他知道,她在孤儿院长到三四岁才来到他身边,她之前跟他不熟悉,又非亲非故,他却对她十分好,叫她心里有负担了,所以才会这样。
可是他就是想对她好,一辈子对她好,永远对她好,无条件的对她好。
她越是心里有负担,他就越是要对她好,叫她一辈子都只能适应他对她的好,叫她离开了他就会无所适从,也没法离开他。
“嗯。”冉子慕点点头,小小的人儿坐得端正,心里有些矛盾。
其实她是个很开朗的人,也很调皮,可是自从被冉子衿送到南宫烈这里后,她就无法在开心了。知道冉子衿走了,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的那一刹那,她好型瞬间长大了,也懂事了,虽然她只有三四岁。
她一出生,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后来被冉子衿捡到,她当他是自己的姐姐,可是她又把她扔掉不管了,古院长也不打算让她回孤儿院……虽然有南宫烈对她好,可是她还是觉得很难过。而且南宫烈对她越好,她就越难过,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对自己那么好,而自己又能拿什么来回报他。
除了这个,很多时候,她想的,她担心的,其实更多的是南宫烈有一天,会不会也跟自己父母、跟冉子衿、跟古院长一样的,将她扔掉,也不要她了。
所以她才会变得在他面前十分听话,十分乖巧,从来都不敢惹他生气,也不敢做不懂事的事,免得惹怒了他,他就会赶走她。
本来那双红舞鞋是可以不要的,但是明天就是六一了,她要上台去表演,那双只要二十几块钱的红舞鞋她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六一最大的希望就是穿上那双喜欢的舞鞋,在台上跳一支最好看的舞蹈,不为别人,不为自己,就为台下来看她上小学以来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表演的南宫烈。
那双红舞鞋配上她的红裙子,一定是最最好看的。她那么在意他,就想把最漂亮的自己展现给他。那种渴望被他发现她的美的心情,只有她自己知道有多么强烈多么热切。
“子慕,明天过节了,有没有特别想要的礼物?”南宫烈无奈的摇摇头,冉冉子慕这么听话,他太不习惯了。
“没有。”冉子慕想了想又说,“就那双红舞鞋,我很想要。还有,明天表演节目的时候,你能来看吗?”
南宫烈读懂了冉子慕眼里的渴望,笑着点头,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天大的事,都没有我的小子慕上台表演的事重要,就算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准时到场!你就放心的表演,把最美丽的一面给我看看。”
“好!”冉子慕听了南宫烈的话,终于露出了一个轻松的笑容。
“鞋子在哪家店面?我们现在去,还是吃了晚饭去?”南宫烈已经买了房子,没有再住在以前的那个仓库里了,而他只要不忙在家的时候,就会亲自下厨,给冉子慕做好吃的。
今天他有些忙,直接从冷沐玄那里过来学校接冉子慕的,所以没有做晚饭,他打算带她去吃湘菜的。
“在哪一家吃?”冉子慕听见南宫烈这样问,就知道要在外面吃的。
“街坊路那边的湘菜,常去的那家。”
“那就顺路的。”冉子慕想了一下路线,“我们绕着前进路那边走,那家小超市就在前进路中段。”
南宫烈吩咐前面的司机照着冉子慕说的路线走,然后问冉子慕:“不是专卖店?超市的能穿吗?会不会磨脚?”
他知道跳舞的辛苦,一双好的适合脚的舞鞋很重要,不然跳舞的人就会受罪,所以他平时给冉子慕买的舞鞋都是牌子,每一双都精挑细选,冉子慕的脚就从来没受伤过。
“不会。”冉子慕摇头,“我一个人去试过,很合脚的,而且那鞋面上还有两朵手绣的莲花,特别好看。”
南宫烈点点头,然后忽然想起什么来,对着前面的司机吼道:“你们是怎么接送子慕的?!她居然一个人跑到前进路那么远的地方去看舞鞋!她才六岁,万一出事了怎么办?!你们还想不想好好的了?”
“不是……我……”司机听见南宫烈发火,那个心惊胆战啊,连解释的话都说不利索了。
他不过是前两天有点事,过来的晚了几分钟,哪里知道冉子慕就先走了,他当时就吓得差点尿了,赶紧开着车满街找人,总算是在前进路找到了冉子慕。
南宫烈对冉子慕的心疼那可是人尽皆知的,但凡是安排在她身边照顾她的人,都是他信得过的,也是能力过人的。他自己被南宫烈派来给冉子慕当司机,就是因为他功夫不错。
她刚刚放学,才一年级的她个子已经比同龄人高出一个头来,而且长得也十分出挑,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子。当然她受欢迎的原因并不只是这些,还因为她小小年纪就穿戴用的都是名牌,而且还有很多限量版,而且学习成绩总是年纪第一,跳舞跟唱歌都很棒,性格开朗,对人热心善良。
“你喜欢的就买。子慕,以后想买的就告诉我说:‘烈,我要买!’不要问可不可以的话,嗯?”南宫烈心疼的看着冉子慕。
冉子衿走后,古院长的眼睛也好了很多,但是冉子慕被冉子衿送到他这里,就一直在他这里,再也没有回去孤儿院。一来是他不想她再回到孤儿院去过艰苦的日子,二来他是怕眼睛虽然好了,但是没有完全好的古院长照顾不好她。总之,将冉子慕留在自己眼前,他每天都能看见她,这样的日子很好,他不想失去。
可是冉子慕来到他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却变得有些小心翼翼起来,每一次跟他说话,跟他要东西的时候,都很客气,弄的两个人的关系好像很生分一样似的,这让他感觉到很不舒服,但又越加的疼爱起她来。
他知道,她在孤儿院长到三四岁才来到他身边,她之前跟他不熟悉,又非亲非故,他却对她十分好,叫她心里有负担了,所以才会这样。
可是他就是想对她好,一辈子对她好,永远对她好,无条件的对她好。
她越是心里有负担,他就越是要对她好,叫她一辈子都只能适应他对她的好,叫她离开了他就会无所适从,也没法离开他。
“嗯。”冉子慕点点头,小小的人儿坐得端正,心里有些矛盾。
其实她是个很开朗的人,也很调皮,可是自从被冉子衿送到南宫烈这里后,她就无法在开心了。知道冉子衿走了,可能永远都不会回来的那一刹那,她好型瞬间长大了,也懂事了,虽然她只有三四岁。
她一出生,被自己的父母抛弃,后来被冉子衿捡到,她当他是自己的姐姐,可是她又把她扔掉不管了,古院长也不打算让她回孤儿院……虽然有南宫烈对她好,可是她还是觉得很难过。而且南宫烈对她越好,她就越难过,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对自己那么好,而自己又能拿什么来回报他。
除了这个,很多时候,她想的,她担心的,其实更多的是南宫烈有一天,会不会也跟自己父母、跟冉子衿、跟古院长一样的,将她扔掉,也不要她了。
所以她才会变得在他面前十分听话,十分乖巧,从来都不敢惹他生气,也不敢做不懂事的事,免得惹怒了他,他就会赶走她。
本来那双红舞鞋是可以不要的,但是明天就是六一了,她要上台去表演,那双只要二十几块钱的红舞鞋她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六一最大的希望就是穿上那双喜欢的舞鞋,在台上跳一支最好看的舞蹈,不为别人,不为自己,就为台下来看她上小学以来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表演的南宫烈。
那双红舞鞋配上她的红裙子,一定是最最好看的。她那么在意他,就想把最漂亮的自己展现给他。那种渴望被他发现她的美的心情,只有她自己知道有多么强烈多么热切。
“子慕,明天过节了,有没有特别想要的礼物?”南宫烈无奈的摇摇头,冉冉子慕这么听话,他太不习惯了。
“没有。”冉子慕想了想又说,“就那双红舞鞋,我很想要。还有,明天表演节目的时候,你能来看吗?”
南宫烈读懂了冉子慕眼里的渴望,笑着点头,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天大的事,都没有我的小子慕上台表演的事重要,就算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准时到场!你就放心的表演,把最美丽的一面给我看看。”
“好!”冉子慕听了南宫烈的话,终于露出了一个轻松的笑容。
“鞋子在哪家店面?我们现在去,还是吃了晚饭去?”南宫烈已经买了房子,没有再住在以前的那个仓库里了,而他只要不忙在家的时候,就会亲自下厨,给冉子慕做好吃的。
今天他有些忙,直接从冷沐玄那里过来学校接冉子慕的,所以没有做晚饭,他打算带她去吃湘菜的。
“在哪一家吃?”冉子慕听见南宫烈这样问,就知道要在外面吃的。
“街坊路那边的湘菜,常去的那家。”
“那就顺路的。”冉子慕想了一下路线,“我们绕着前进路那边走,那家小超市就在前进路中段。”
南宫烈吩咐前面的司机照着冉子慕说的路线走,然后问冉子慕:“不是专卖店?超市的能穿吗?会不会磨脚?”
他知道跳舞的辛苦,一双好的适合脚的舞鞋很重要,不然跳舞的人就会受罪,所以他平时给冉子慕买的舞鞋都是牌子,每一双都精挑细选,冉子慕的脚就从来没受伤过。
“不会。”冉子慕摇头,“我一个人去试过,很合脚的,而且那鞋面上还有两朵手绣的莲花,特别好看。”
南宫烈点点头,然后忽然想起什么来,对着前面的司机吼道:“你们是怎么接送子慕的?!她居然一个人跑到前进路那么远的地方去看舞鞋!她才六岁,万一出事了怎么办?!你们还想不想好好的了?”
“不是……我……”司机听见南宫烈发火,那个心惊胆战啊,连解释的话都说不利索了。
他不过是前两天有点事,过来的晚了几分钟,哪里知道冉子慕就先走了,他当时就吓得差点尿了,赶紧开着车满街找人,总算是在前进路找到了冉子慕。
南宫烈对冉子慕的心疼那可是人尽皆知的,但凡是安排在她身边照顾她的人,都是他信得过的,也是能力过人的。他自己被南宫烈派来给冉子慕当司机,就是因为他功夫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