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我也觉得很幸福
回到小木屋,蓝凯泽把陆小仙赶去看电视,自已钻进厨房挽起袖子开始忙碌起来。
陆小仙对这样的安排一点也不陌生,因为顾念彬以前总这么干,他喜欢为她做饭,喜欢看她开怀大吃的样子,她幸福,他亦幸福。
开放式的厨房,一抬眼就能看到男人忙碌的身影,这一幕如此熟悉,令陆小仙微红了眼眶,唯一不同的是,顾念彬总是穿着白衬衣配西裤,蓝凯泽却是一套充满热带风情的当地服饰,蓝底大花的短袖衬衣配一条纯蓝色的五分裤。他肤色并不白,这样浓彩的颜色穿在身上,倒另有一种味道。
蓝凯泽不时抬眼看陆小仙,虽然隔得有点远,却一眼看到女人的眼睛有些发红,他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来看她:“怎么啦?”
陆小仙伸出手主动抱他,声音轻轻的:“我觉得好幸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幸福过了。”
男人站着不动,微抬着湿湿的手,幸福!他的人生字典里好象就没有过这两个字,幸福于他而言,就象天边的寒星,遥不可及。
含着金钥匙出身,人人羡慕他锦衣玉食,高高在上,可是并不幸福。亲情友情爱情里都充斥着太多利害关系,让人分不清真伪,就连父子,兄弟间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让人疲倦不堪。
所以他从来不奢望幸福,可是幸福却突如而至,让他猝不及防。
过了一会,他才说:“我也觉得很幸福。”
陆小仙说:“我帮帮你吧,那么多水果,你得弄到几时去呀,做出来直接吃晚饭了。”
男人笑了笑,说:“也行,你帮忙切水果吧。”
于是两个人一起到厨房去,陆小仙切水果,蓝凯泽料理其他的菜。虽然各忙各的,偶尔也会抬头看一眼对方,仿佛是心有灵犀,每次彼此都看了个正着,相视一笑,又低头做自已的事。
蓝凯泽的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宁,他细细的切着牛肉丝,欢喜而满足,时光仿佛在此刻停留,脉脉温情在彼此的眼里传递,所谓岁月静好,就是这样吧。
他从冰箱里拿了只冰冻鸡在热水里化开,一抬头,陆小仙看着那只大菠萝正发愣。他无声的笑,走过去在女人脸上啄了一下:“不会弄菠萝?”
陆小仙点点头,芒果香蕉都难不倒她,但菠萝就……
蓝凯泽把菠萝拿在手里,三五下除去外皮,然后挑了一把小尖刀,顺着菠萝眼的弧度斜着切下来,两刀就剔掉一大条菠萝眼,陆小仙看得眼花缭乱,就觉得男人的手指太灵巧,小刀使在他手里跟活的一亲,一边转动,一边剔眼,一个圈下来,菠萝就削好了。
陆小仙以前摆水果摊的时侯,见过别的小贩削菠萝,但没一个削得象蓝凯泽这样漂亮。
她两眼发亮,崇拜的看着他:“哇,削得又快又好,完全可以出去卖菠萝了!”
蓝凯泽把菠萝切成两半,再分成小块,瞟了她一眼,说:“你傻不傻呀,让一个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去街头卖菠萝,不觉得浪费吗?”
陆小仙呵呵笑了两声,“啊,我忘了你是干大事的。”
蓝凯泽把菠萝放在盘子里,指着菠萝蜜说:“那个会弄吗?”
“会,那个简单!”陆小仙说:“我以前卖过水果,除了菠萝,别的都会弄。”
蓝凯泽眉头一皱:“你还卖过水果?”
“不相信啊?”说起这茬,陆小仙颇有些得意:“虽然我没你那么厉害,但是也知道怎么挑好坏,哪些水果容易烂,哪些放的时间长一些,哪些熟透了,哪些好吃些。”
“卖水果很辛苦吧?”
“做什么不辛苦呢?早上三四点就得出门去进货,到晚上十点才收摊,比起坐在办公室里太阳晒不着,雨淋不着的,肯定是要辛苦一点,但是凭劳动挣钱,心里踏实呀!”
蓝凯泽默默的看着她,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他听着就累,可她半点抱怨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很骄傲的样子,好象非常乐意做那样的事。
他问:“你还做过什么?”
陆小仙如数家珍:“女佣是肯定做过的,不过那家人对我特别好,从来不打不骂,还送我吃的和衣服,都是非常好的人。”
“你的意思是我家里人不好?”男人打断她。
陆小仙不习惯说假话,但那毕竟是顾念彬名义上的家人,于是说:“也有好的呀,比如你,比如凯力……”
“其实我知道,”男人又打断她:“我家里人确实不好,不然你也不会挨打,不过仙儿,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打你。”
“有你保护,当然不会再有人打我了。”陆小仙笑嘻嘻的说着,把菠萝蜜的肉和核分离开来。
蓝凯泽看鸡化好了,拎到砧板上剁成小块。又问:“还做过什么?”
“还在公司里上过班。”
“具体做什么?”
陆小仙想了想,说:“一般的文员,打打杂之类的。”如果现在说她做过总裁,蓝凯泽怕是会当笑话听吧!
蓝凯泽说:“看你秀秀气气的,就应该呆在公司里才对,别做女佣了,干脆给我当秘书吧?”
“不要,别人会说闲话的。”陆小仙虽然也想和他时时刻刻在一起,但她更想早点弄清楚事实真相,知道真相的人只有蓝修和夫妇,所以她不能离开蓝家。
“都弄好了,还有什么要做的?”
蓝凯泽拿了只大碗,每样水果都挑一点放碗里,倒上沙拉酱,再淋点冰酸奶,拿勺子搅拌了一下,递给陆小仙,“去客厅坐着吃去。”
陆小仙舔了舔嘴唇,五颜六色的水果装在漂亮的大碗里,看着就食指大动,她很雀跃的端着就往客厅走,却又被男人拖住。
“你有吃的了,我呢?”男人嘴角牵起狭弄的笑意。
陆小仙眨了眨眼睛,明白了,赶紧喂了一勺给男人,男人吃了一口,却不放人,眼睛还是盯着她看。
陆小仙嘟着嘴:“你还要啊?”
蓝凯泽不说话,只是笑得意味深长,突然俯身衔住女人的唇,他嘴里有水果的芳香,还有酸奶的味道,陆小仙一下红了脸,紧紧抱住了大碗,生怕一个不小心,碗就掉了。
好在男人并没有纠缠多久,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满脸通红的女人,笑容放肆,声音却低哑:“呆会吃你好不好?”
“什么呀,讨厌!”陆小仙羞得转身就走,在这方面,蓝凯泽和顾念彬倒是一模一样的。
男人在后头吃吃闷笑,怎么听都是不正经。
陆小仙虽然贪吃,却没敢吃太多,还得留着肚子吃蓝凯泽为她炮制的水果大餐,基于对顾念彬厨艺的信赖,她想蓝凯泽的手艺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等到一道道佳肴摆上桌,浓郁的香气把陆小仙引到桌边,澳莱的食物和国内不一样,最独特的就是色彩,和他们穿的衣服一样,颜色非常鲜艳夺目,红是红来绿是绿,陆小仙原本就喜欢对比强烈的色调,看到这样的菜肴,简直高兴坏了,感觉就象一幅幅画似的,都不舍得吃。
特别是蓝凯泽焗的菠萝饭,用的是当地最有名的特级香米,一颗颗晶莹透剔,裹着菠萝汁,大米的微甜和菠萝的浓香完全结合在一起,香浓可口,好吃得她差点吞掉自已的舌头。
蓝凯泽托着腮,脸上带着笑,神情满足的看着她:“别光吃饭,也吃菜啊。”
陆小仙一手扶着菠萝,另一只手拿勺在菠萝里使劲刮:“吃完这个再说别的。”
蓝凯泽把菠萝饭抢过来:“吃完这个你还能吃得下别的?”
陆小仙意犹未尽的匝巴嘴,拿起叉子又转向别的盘子,龙眼烧嫩鸡,芒果虾,拔丝香蕉,大骨菠萝蜜汤……真是样样皆美味,吃得她停不下嘴,男人则慢悠悠的吃着剩下的菠萝饭,笑咪咪的看着她,非常有成就感,比刚做成一笔大生意还要开心。
痛快吃一顿的下场就是撑住了,陆小仙瘫在椅子上,捂着肚子皱着眉头,坐都坐不直了。
蓝凯泽笑着摇了摇头,一脸无奈的样子,把她抱起来放到地上,“这样可不行,得走动一下,消消食。”
陆小仙捂着肚子不肯走,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躺一会。”
“刚吃完怎么能躺呢?”男人脸色一凛,半是埋怨半是嗔怪:“谁让你贪吃!”揽着她的腰,带着到树荫下去散步。
虽然是正午,但树荫浓厚,倒也不觉得热,微风拂面,带着淡淡的果香,倒是比屋里舒服一些,陆小仙走了走,觉得畅快多了,她问男人:“你在哪学的这一手?”
没有人问过他这样的问题,所以蓝凯泽愣了一下,事实上他也不记得从哪里学的?好象一直就会。
过了一会,他说:“大概是上学的时侯吧,那时侯一个人在国外,想吃家乡的口味,就自已学着做了。”
陆小仙却知道不是这样,他明明是顾念彬,刨去受伤住院的时间,真正呆在蓝家也就大半年,哪里有时间去学这些?顾念彬会做饭,所以哪怕失忆,料理菜的手法都在,怎么切怎么腌怎么掌握火侯,不需要学,自然而然就会。
她不明白的是他怎么会做澳莱菜呢?和中餐完全是两码事啊?
陆小仙对这样的安排一点也不陌生,因为顾念彬以前总这么干,他喜欢为她做饭,喜欢看她开怀大吃的样子,她幸福,他亦幸福。
开放式的厨房,一抬眼就能看到男人忙碌的身影,这一幕如此熟悉,令陆小仙微红了眼眶,唯一不同的是,顾念彬总是穿着白衬衣配西裤,蓝凯泽却是一套充满热带风情的当地服饰,蓝底大花的短袖衬衣配一条纯蓝色的五分裤。他肤色并不白,这样浓彩的颜色穿在身上,倒另有一种味道。
蓝凯泽不时抬眼看陆小仙,虽然隔得有点远,却一眼看到女人的眼睛有些发红,他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来看她:“怎么啦?”
陆小仙伸出手主动抱他,声音轻轻的:“我觉得好幸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幸福过了。”
男人站着不动,微抬着湿湿的手,幸福!他的人生字典里好象就没有过这两个字,幸福于他而言,就象天边的寒星,遥不可及。
含着金钥匙出身,人人羡慕他锦衣玉食,高高在上,可是并不幸福。亲情友情爱情里都充斥着太多利害关系,让人分不清真伪,就连父子,兄弟间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让人疲倦不堪。
所以他从来不奢望幸福,可是幸福却突如而至,让他猝不及防。
过了一会,他才说:“我也觉得很幸福。”
陆小仙说:“我帮帮你吧,那么多水果,你得弄到几时去呀,做出来直接吃晚饭了。”
男人笑了笑,说:“也行,你帮忙切水果吧。”
于是两个人一起到厨房去,陆小仙切水果,蓝凯泽料理其他的菜。虽然各忙各的,偶尔也会抬头看一眼对方,仿佛是心有灵犀,每次彼此都看了个正着,相视一笑,又低头做自已的事。
蓝凯泽的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宁,他细细的切着牛肉丝,欢喜而满足,时光仿佛在此刻停留,脉脉温情在彼此的眼里传递,所谓岁月静好,就是这样吧。
他从冰箱里拿了只冰冻鸡在热水里化开,一抬头,陆小仙看着那只大菠萝正发愣。他无声的笑,走过去在女人脸上啄了一下:“不会弄菠萝?”
陆小仙点点头,芒果香蕉都难不倒她,但菠萝就……
蓝凯泽把菠萝拿在手里,三五下除去外皮,然后挑了一把小尖刀,顺着菠萝眼的弧度斜着切下来,两刀就剔掉一大条菠萝眼,陆小仙看得眼花缭乱,就觉得男人的手指太灵巧,小刀使在他手里跟活的一亲,一边转动,一边剔眼,一个圈下来,菠萝就削好了。
陆小仙以前摆水果摊的时侯,见过别的小贩削菠萝,但没一个削得象蓝凯泽这样漂亮。
她两眼发亮,崇拜的看着他:“哇,削得又快又好,完全可以出去卖菠萝了!”
蓝凯泽把菠萝切成两半,再分成小块,瞟了她一眼,说:“你傻不傻呀,让一个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去街头卖菠萝,不觉得浪费吗?”
陆小仙呵呵笑了两声,“啊,我忘了你是干大事的。”
蓝凯泽把菠萝放在盘子里,指着菠萝蜜说:“那个会弄吗?”
“会,那个简单!”陆小仙说:“我以前卖过水果,除了菠萝,别的都会弄。”
蓝凯泽眉头一皱:“你还卖过水果?”
“不相信啊?”说起这茬,陆小仙颇有些得意:“虽然我没你那么厉害,但是也知道怎么挑好坏,哪些水果容易烂,哪些放的时间长一些,哪些熟透了,哪些好吃些。”
“卖水果很辛苦吧?”
“做什么不辛苦呢?早上三四点就得出门去进货,到晚上十点才收摊,比起坐在办公室里太阳晒不着,雨淋不着的,肯定是要辛苦一点,但是凭劳动挣钱,心里踏实呀!”
蓝凯泽默默的看着她,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他听着就累,可她半点抱怨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很骄傲的样子,好象非常乐意做那样的事。
他问:“你还做过什么?”
陆小仙如数家珍:“女佣是肯定做过的,不过那家人对我特别好,从来不打不骂,还送我吃的和衣服,都是非常好的人。”
“你的意思是我家里人不好?”男人打断她。
陆小仙不习惯说假话,但那毕竟是顾念彬名义上的家人,于是说:“也有好的呀,比如你,比如凯力……”
“其实我知道,”男人又打断她:“我家里人确实不好,不然你也不会挨打,不过仙儿,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打你。”
“有你保护,当然不会再有人打我了。”陆小仙笑嘻嘻的说着,把菠萝蜜的肉和核分离开来。
蓝凯泽看鸡化好了,拎到砧板上剁成小块。又问:“还做过什么?”
“还在公司里上过班。”
“具体做什么?”
陆小仙想了想,说:“一般的文员,打打杂之类的。”如果现在说她做过总裁,蓝凯泽怕是会当笑话听吧!
蓝凯泽说:“看你秀秀气气的,就应该呆在公司里才对,别做女佣了,干脆给我当秘书吧?”
“不要,别人会说闲话的。”陆小仙虽然也想和他时时刻刻在一起,但她更想早点弄清楚事实真相,知道真相的人只有蓝修和夫妇,所以她不能离开蓝家。
“都弄好了,还有什么要做的?”
蓝凯泽拿了只大碗,每样水果都挑一点放碗里,倒上沙拉酱,再淋点冰酸奶,拿勺子搅拌了一下,递给陆小仙,“去客厅坐着吃去。”
陆小仙舔了舔嘴唇,五颜六色的水果装在漂亮的大碗里,看着就食指大动,她很雀跃的端着就往客厅走,却又被男人拖住。
“你有吃的了,我呢?”男人嘴角牵起狭弄的笑意。
陆小仙眨了眨眼睛,明白了,赶紧喂了一勺给男人,男人吃了一口,却不放人,眼睛还是盯着她看。
陆小仙嘟着嘴:“你还要啊?”
蓝凯泽不说话,只是笑得意味深长,突然俯身衔住女人的唇,他嘴里有水果的芳香,还有酸奶的味道,陆小仙一下红了脸,紧紧抱住了大碗,生怕一个不小心,碗就掉了。
好在男人并没有纠缠多久,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满脸通红的女人,笑容放肆,声音却低哑:“呆会吃你好不好?”
“什么呀,讨厌!”陆小仙羞得转身就走,在这方面,蓝凯泽和顾念彬倒是一模一样的。
男人在后头吃吃闷笑,怎么听都是不正经。
陆小仙虽然贪吃,却没敢吃太多,还得留着肚子吃蓝凯泽为她炮制的水果大餐,基于对顾念彬厨艺的信赖,她想蓝凯泽的手艺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等到一道道佳肴摆上桌,浓郁的香气把陆小仙引到桌边,澳莱的食物和国内不一样,最独特的就是色彩,和他们穿的衣服一样,颜色非常鲜艳夺目,红是红来绿是绿,陆小仙原本就喜欢对比强烈的色调,看到这样的菜肴,简直高兴坏了,感觉就象一幅幅画似的,都不舍得吃。
特别是蓝凯泽焗的菠萝饭,用的是当地最有名的特级香米,一颗颗晶莹透剔,裹着菠萝汁,大米的微甜和菠萝的浓香完全结合在一起,香浓可口,好吃得她差点吞掉自已的舌头。
蓝凯泽托着腮,脸上带着笑,神情满足的看着她:“别光吃饭,也吃菜啊。”
陆小仙一手扶着菠萝,另一只手拿勺在菠萝里使劲刮:“吃完这个再说别的。”
蓝凯泽把菠萝饭抢过来:“吃完这个你还能吃得下别的?”
陆小仙意犹未尽的匝巴嘴,拿起叉子又转向别的盘子,龙眼烧嫩鸡,芒果虾,拔丝香蕉,大骨菠萝蜜汤……真是样样皆美味,吃得她停不下嘴,男人则慢悠悠的吃着剩下的菠萝饭,笑咪咪的看着她,非常有成就感,比刚做成一笔大生意还要开心。
痛快吃一顿的下场就是撑住了,陆小仙瘫在椅子上,捂着肚子皱着眉头,坐都坐不直了。
蓝凯泽笑着摇了摇头,一脸无奈的样子,把她抱起来放到地上,“这样可不行,得走动一下,消消食。”
陆小仙捂着肚子不肯走,可怜巴巴的看着他:“我想躺一会。”
“刚吃完怎么能躺呢?”男人脸色一凛,半是埋怨半是嗔怪:“谁让你贪吃!”揽着她的腰,带着到树荫下去散步。
虽然是正午,但树荫浓厚,倒也不觉得热,微风拂面,带着淡淡的果香,倒是比屋里舒服一些,陆小仙走了走,觉得畅快多了,她问男人:“你在哪学的这一手?”
没有人问过他这样的问题,所以蓝凯泽愣了一下,事实上他也不记得从哪里学的?好象一直就会。
过了一会,他说:“大概是上学的时侯吧,那时侯一个人在国外,想吃家乡的口味,就自已学着做了。”
陆小仙却知道不是这样,他明明是顾念彬,刨去受伤住院的时间,真正呆在蓝家也就大半年,哪里有时间去学这些?顾念彬会做饭,所以哪怕失忆,料理菜的手法都在,怎么切怎么腌怎么掌握火侯,不需要学,自然而然就会。
她不明白的是他怎么会做澳莱菜呢?和中餐完全是两码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