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2章:不速之客
又是一个黄昏。
来到这个村子已经有几天了,到一个新的地方总需要熟悉一段时间,而这次,没有方星然在侧帮忙,这种熟悉的过程变得有些艰难。
这处村落地处平原,没有山水,走到村子的边缘,放眼望去都是绿油油的田地。黄昏时刻天地还很明亮,加之太阳西垂没有中午那么炎热,田地间有很多劳作的农民,一个黑点一个黑点的点缀在绿色的田野里。
红色的夕阳、绿色的田野、隐约期间的农民,一切看起来很美,很安静祥和。但是,只有真正身处其间的人才知道,这种生活并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美好。无处不在的炎热让人透不过气,身上的汗永远没有干净的时候,走一段路鞋子就会沾满灰尘……
卫生条件差或许还可以忍受,三餐的问题才真正令她头痛。拂晓不会做饭,即食食品吃不了几顿就会腻,自己做的饭又经常难以下咽。尤其最近一段时间她开始孕吐,吃什么吐什么,难得偶尔会有一点自己想吃的东西,可是限于条件却又吃不到。
如果能住在城市就好了,有空调和干净的卫生,还有随时可以买得到的饭食和水果。只是可惜,在城市里无论住酒店还是租房,都需要她提供身份证,到时候战奕的人就会循迹而来,所以她只能住在农村。
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腕,干燥、发黄,因为孕吐还变得消瘦,丝毫没有以前的细腻美丽。她现在这个模样,或许走在繁华的大街上都不会有人认识她吧。看着辽阔没有边际的田野,拂晓却感觉到了前路渺茫,因为舆论的问题,她以后想要复出都会很困难,而感情上……
战奕究竟是想处置她,还是因为孩子在找她,她不知道,她也不敢知道。她怕结果太残忍,她会无法接受,如此,宁愿一直躲下去,宁愿不要知道那个结果。
太阳又沉下去了一部分,天地间的光线又少了许多。
是时候该回去了,拂晓想着,她该回去做饭了,就算她不想吃,肚子里的孩子也需要营养。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以买菜为营生的人家,村里的集会每五天有一次,其余的四天这家人都会去其他村上的集会摆摊卖菜。这个时候恰是这家人从其他村回来的时候,夫妻两个正在从车上往下搬菜,院里两个小孩蹲在地上在玩土。
“还有什么菜啊,我买点菜。”拂晓站在门口,和夫妻两个沟通着买菜。这个村子相比上一个村子有好处的一点是,语言障碍没有那么严重,虽然对方说的是方言,但并没有那么难以理解。
买好菜天色更暗了,付了钱接过装菜的塑料袋,拂晓一路拎着菜往家里走。
一般乡村都会比较安全,邻里之间互相认识,犯罪几率没有那么的大。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是外地人,又或者她的身材和皮肤比这里的农村姑娘好,最近总有一个陌生男人在她的周围徘徊,所以拂晓最近一直很在意回家的时间,生怕天晚了会出什么事。
路上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人,这个时间点,村里的人都在自家扇着电扇在吃饭看电视。想起那个男人,拂晓加快了脚步。
“妞儿!”后面传来一个粗鲁的男声。
拂晓的心狂跳起来,回头一看正是之间那个男人,心道不好,转身更加加快了脚步。
“妞儿!”后面的人又喊了一声。
她一手捂着小腹,几乎是奔跑了起来。
然而男人显然比她跑地更快,几步之间就追上了她,整个人挡在她的身前,“你跑什么跑,我看你一个人,想帮你拎拎菜而已。”
拂晓抓紧了手里的菜袋子,往后退了两步,“谢谢你好心,但是不用了,这点东西我还拎得动。”
“你客气什么,自己一个人生活怪辛苦的,我看你还怀着孩子,我帮帮你吧。”男人说着又往前靠近了一步,还伸手够向她手边的菜。
拂晓一惊,猛然又往后退了两步!
什么帮忙,分明是看她一个人所以见色起意!有谁帮忙是这样一副强买强卖的姿态,更何况一点菜而已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还是在这种天黑的时候!
“我说了不用,请让开路,我要回家了!”拂晓强压着心头的紧张害怕,冷声道。
“我就是想帮帮你,你怎么还发脾气了呢,别害怕,我没别的意思。”男人安慰着,再次伸手抓向了拂晓。
之前还顾虑着轻易不要和男人起冲突,因为这个村里她人生地不熟,没个朋友亲戚的,起了冲突也没人帮自己。但是眼看着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拂晓再也没有犹豫,抓紧手里装菜的塑料袋,狠狠甩到男人的身上,然后越过男人就往家的方向跑!
“真是不识好歹,好心帮你你还拿菜砸我,你给我站住!”男人恶狠狠地咒了两句,拔步就从后面追了过来。
拂晓捂着小腹,用尽生平最大的速度,飞快地往家里的方向跑,心里想的是快一点、再快一点,只要回到家里关紧门窗,她就可以安全了。
“你给我站住!”男人的声音越来越近。
就在一个拐角的时候,拂晓转弯时被脚下的转头绊了一下,她踉跄着稳住身体没有摔倒,再要拔步跑时,却被身后的男人一把抓住了手腕!
“我让你再跑!”
拂晓一惊!难道她今天逃不过了吗!
“这位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正在此时,只见路的前方出现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你是哪来的,这是我们两口子的事,不用你管!”男人率先道。
“不!我不认识他!这男人对我意图不轨,你帮帮我!”拂晓连忙争辩,手腕上被抓的地方陡然一紧,她“啊”的痛呼出声。
“是啊,您当然不认识他。”男人轻轻一笑,“拂晓小姐是名流巨星,就算再怎么落魄,也不至于落魄到和一个乡野莽夫做夫妻。”
拂晓全身的血瞬间就冻住了,比起身边这个觊觎她美色的男人,面前带着鸭舌帽的男人才真正危险。
“什么晓?什么名流,什么意思?”起色心的男人没了刚才的嚣张气焰,他意识到面前的女人和男人并不简单。他今天惹的似乎并不是什么孤苦无依的美女,而是某个他本不能触碰的阶层里的人,一个可以轻易把他当做蝼蚁除去的阶层。
“你是什么人!”拂晓沉声问面前戴帽子的男人。
“我是什么人?我当然是来救你的人。”男人笑道。
随着男人的声音落下,只见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小院里又走出来两个和他差不多装束的男人,那个小院……那个小院正是她现在栖身的地方,这些人已经在她家等她很久了吗?
起色心的男人见势不妙,早就萌生退意,“你们是朋友吧,我原本只是想给你帮帮忙,现在你朋友来了我也就不用帮了,那我先走了。”
男人说完,转身就飞快跑远了。拂晓也想要逃,可是她又清楚地知道,她已经逃无可逃。
“那么,拂晓小姐,请吧。”男人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另外两个男人应声走到了拂晓的身后,
拂晓因为奔跑和紧张害怕,双腿依然虚软。她迈着这虚软的双腿往家走,不知道前方等待她的人是谁,是战奕,还是薛子晨。
太阳早就完全落下,就连天边的晚霞也逐渐被黑色的夜幕吞噬,乡间的晚风带来温热的热度,吹拂在被沾了汗的皮肤上,粘腻而难受。
其实被找到了也好,被找到了就总算不用再东躲西藏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时刻害怕会被人追赶,总算,心安定了。夜幕下的小院已经被侵占的人开亮了灯,高度白炽灯的灯光从门窗透出来,在夜里竟然有一种温馨的归宿感。
拂晓踏进小院,再一步步地走近小屋,战奕也好、薛子晨也好,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随他们处置了。然而,在她踏进房门的那一刻,在她看见坐在太师椅的人的那一刻,这好不容易调整好的平静心态瞬间被打乱!
“想要见你一面真难,不仅要千方百计地找你的踪迹,还要在这里等你这么久。”那人这般悠悠说道。
只见在堂屋正中的太师椅上,一个穿着深蓝华衣的女人正闲坐其中,女人的皮肤很白皙,在蓝色裙子的衬托之下,就更加显得白的娇嫩欲滴。她原本的长直发不知何时换了发型,一个个波浪的大卷搭在她的肩头,如打着卷的黑色丝绒一样,华贵又慵懒。
如此优渥的肤色和秀发,再加上女人那张化了妆后夭桃冶丽的脸,让她整个人如同一个发光体一样,连这个破落陈旧的小屋也在她的映衬之下跟着熠熠生辉。
拂晓感觉到了被羞辱的愤怒,她盯着女人几乎咬牙切齿,“方沐沐,你怎么会来这里!”
来到这个村子已经有几天了,到一个新的地方总需要熟悉一段时间,而这次,没有方星然在侧帮忙,这种熟悉的过程变得有些艰难。
这处村落地处平原,没有山水,走到村子的边缘,放眼望去都是绿油油的田地。黄昏时刻天地还很明亮,加之太阳西垂没有中午那么炎热,田地间有很多劳作的农民,一个黑点一个黑点的点缀在绿色的田野里。
红色的夕阳、绿色的田野、隐约期间的农民,一切看起来很美,很安静祥和。但是,只有真正身处其间的人才知道,这种生活并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美好。无处不在的炎热让人透不过气,身上的汗永远没有干净的时候,走一段路鞋子就会沾满灰尘……
卫生条件差或许还可以忍受,三餐的问题才真正令她头痛。拂晓不会做饭,即食食品吃不了几顿就会腻,自己做的饭又经常难以下咽。尤其最近一段时间她开始孕吐,吃什么吐什么,难得偶尔会有一点自己想吃的东西,可是限于条件却又吃不到。
如果能住在城市就好了,有空调和干净的卫生,还有随时可以买得到的饭食和水果。只是可惜,在城市里无论住酒店还是租房,都需要她提供身份证,到时候战奕的人就会循迹而来,所以她只能住在农村。
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腕,干燥、发黄,因为孕吐还变得消瘦,丝毫没有以前的细腻美丽。她现在这个模样,或许走在繁华的大街上都不会有人认识她吧。看着辽阔没有边际的田野,拂晓却感觉到了前路渺茫,因为舆论的问题,她以后想要复出都会很困难,而感情上……
战奕究竟是想处置她,还是因为孩子在找她,她不知道,她也不敢知道。她怕结果太残忍,她会无法接受,如此,宁愿一直躲下去,宁愿不要知道那个结果。
太阳又沉下去了一部分,天地间的光线又少了许多。
是时候该回去了,拂晓想着,她该回去做饭了,就算她不想吃,肚子里的孩子也需要营养。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家以买菜为营生的人家,村里的集会每五天有一次,其余的四天这家人都会去其他村上的集会摆摊卖菜。这个时候恰是这家人从其他村回来的时候,夫妻两个正在从车上往下搬菜,院里两个小孩蹲在地上在玩土。
“还有什么菜啊,我买点菜。”拂晓站在门口,和夫妻两个沟通着买菜。这个村子相比上一个村子有好处的一点是,语言障碍没有那么严重,虽然对方说的是方言,但并没有那么难以理解。
买好菜天色更暗了,付了钱接过装菜的塑料袋,拂晓一路拎着菜往家里走。
一般乡村都会比较安全,邻里之间互相认识,犯罪几率没有那么的大。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是外地人,又或者她的身材和皮肤比这里的农村姑娘好,最近总有一个陌生男人在她的周围徘徊,所以拂晓最近一直很在意回家的时间,生怕天晚了会出什么事。
路上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人,这个时间点,村里的人都在自家扇着电扇在吃饭看电视。想起那个男人,拂晓加快了脚步。
“妞儿!”后面传来一个粗鲁的男声。
拂晓的心狂跳起来,回头一看正是之间那个男人,心道不好,转身更加加快了脚步。
“妞儿!”后面的人又喊了一声。
她一手捂着小腹,几乎是奔跑了起来。
然而男人显然比她跑地更快,几步之间就追上了她,整个人挡在她的身前,“你跑什么跑,我看你一个人,想帮你拎拎菜而已。”
拂晓抓紧了手里的菜袋子,往后退了两步,“谢谢你好心,但是不用了,这点东西我还拎得动。”
“你客气什么,自己一个人生活怪辛苦的,我看你还怀着孩子,我帮帮你吧。”男人说着又往前靠近了一步,还伸手够向她手边的菜。
拂晓一惊,猛然又往后退了两步!
什么帮忙,分明是看她一个人所以见色起意!有谁帮忙是这样一副强买强卖的姿态,更何况一点菜而已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还是在这种天黑的时候!
“我说了不用,请让开路,我要回家了!”拂晓强压着心头的紧张害怕,冷声道。
“我就是想帮帮你,你怎么还发脾气了呢,别害怕,我没别的意思。”男人安慰着,再次伸手抓向了拂晓。
之前还顾虑着轻易不要和男人起冲突,因为这个村里她人生地不熟,没个朋友亲戚的,起了冲突也没人帮自己。但是眼看着事情到了这种地步,拂晓再也没有犹豫,抓紧手里装菜的塑料袋,狠狠甩到男人的身上,然后越过男人就往家的方向跑!
“真是不识好歹,好心帮你你还拿菜砸我,你给我站住!”男人恶狠狠地咒了两句,拔步就从后面追了过来。
拂晓捂着小腹,用尽生平最大的速度,飞快地往家里的方向跑,心里想的是快一点、再快一点,只要回到家里关紧门窗,她就可以安全了。
“你给我站住!”男人的声音越来越近。
就在一个拐角的时候,拂晓转弯时被脚下的转头绊了一下,她踉跄着稳住身体没有摔倒,再要拔步跑时,却被身后的男人一把抓住了手腕!
“我让你再跑!”
拂晓一惊!难道她今天逃不过了吗!
“这位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正在此时,只见路的前方出现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你是哪来的,这是我们两口子的事,不用你管!”男人率先道。
“不!我不认识他!这男人对我意图不轨,你帮帮我!”拂晓连忙争辩,手腕上被抓的地方陡然一紧,她“啊”的痛呼出声。
“是啊,您当然不认识他。”男人轻轻一笑,“拂晓小姐是名流巨星,就算再怎么落魄,也不至于落魄到和一个乡野莽夫做夫妻。”
拂晓全身的血瞬间就冻住了,比起身边这个觊觎她美色的男人,面前带着鸭舌帽的男人才真正危险。
“什么晓?什么名流,什么意思?”起色心的男人没了刚才的嚣张气焰,他意识到面前的女人和男人并不简单。他今天惹的似乎并不是什么孤苦无依的美女,而是某个他本不能触碰的阶层里的人,一个可以轻易把他当做蝼蚁除去的阶层。
“你是什么人!”拂晓沉声问面前戴帽子的男人。
“我是什么人?我当然是来救你的人。”男人笑道。
随着男人的声音落下,只见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小院里又走出来两个和他差不多装束的男人,那个小院……那个小院正是她现在栖身的地方,这些人已经在她家等她很久了吗?
起色心的男人见势不妙,早就萌生退意,“你们是朋友吧,我原本只是想给你帮帮忙,现在你朋友来了我也就不用帮了,那我先走了。”
男人说完,转身就飞快跑远了。拂晓也想要逃,可是她又清楚地知道,她已经逃无可逃。
“那么,拂晓小姐,请吧。”男人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另外两个男人应声走到了拂晓的身后,
拂晓因为奔跑和紧张害怕,双腿依然虚软。她迈着这虚软的双腿往家走,不知道前方等待她的人是谁,是战奕,还是薛子晨。
太阳早就完全落下,就连天边的晚霞也逐渐被黑色的夜幕吞噬,乡间的晚风带来温热的热度,吹拂在被沾了汗的皮肤上,粘腻而难受。
其实被找到了也好,被找到了就总算不用再东躲西藏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时刻害怕会被人追赶,总算,心安定了。夜幕下的小院已经被侵占的人开亮了灯,高度白炽灯的灯光从门窗透出来,在夜里竟然有一种温馨的归宿感。
拂晓踏进小院,再一步步地走近小屋,战奕也好、薛子晨也好,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随他们处置了。然而,在她踏进房门的那一刻,在她看见坐在太师椅的人的那一刻,这好不容易调整好的平静心态瞬间被打乱!
“想要见你一面真难,不仅要千方百计地找你的踪迹,还要在这里等你这么久。”那人这般悠悠说道。
只见在堂屋正中的太师椅上,一个穿着深蓝华衣的女人正闲坐其中,女人的皮肤很白皙,在蓝色裙子的衬托之下,就更加显得白的娇嫩欲滴。她原本的长直发不知何时换了发型,一个个波浪的大卷搭在她的肩头,如打着卷的黑色丝绒一样,华贵又慵懒。
如此优渥的肤色和秀发,再加上女人那张化了妆后夭桃冶丽的脸,让她整个人如同一个发光体一样,连这个破落陈旧的小屋也在她的映衬之下跟着熠熠生辉。
拂晓感觉到了被羞辱的愤怒,她盯着女人几乎咬牙切齿,“方沐沐,你怎么会来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