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八章驱逐令(4)
  远东舰队的目标是荷兰也只能是荷兰,只要击败荷兰,那么郑芝龙就失去了西方贸易的代言人,大英帝国立即便可以取代荷兰人成为郑芝龙最大的合作伙伴,何况英、荷两国早晚一战,那么战争爆发的点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并不重要。
  布莱兹身为大英帝国的贵族同时家族在议会当中还占据重要席位,理论上来说,布莱兹本人拥有是否发动战争的权力,当然前提条件是必须战胜,否则哪怕布莱兹家族成员是议长也未必能保的住他。
  战胜荷兰取得东南贸易权,这是布莱兹给自己定下的战略目标,并且拥有无与伦比的信心,但是张献忠的出现将布莱兹这一准备的差不多的计划彻底打断了节奏!
  议会里面那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私下里恨不得将全世界的人都变成帝国的奴隶,表面上还假惺惺的说是为了维护帝国的荣誉,非要花费不小的代价雇佣佣兵团来做奴隶买卖,简直就是脱裤子放屁,但布莱兹哪怕是公爵,也只能遵守规则,张献忠的出现等于是让布莱兹看到了一条捕捞政绩的金光大道!
  东南百万奴隶,积存库房都快生锈的火枪,这两桩大生意忙的布莱兹不可开交,为此议会甚至再一次拨给远东舰队十条战舰、三千大兵以及三十条商船,可见议会对于布莱兹的远东贸易感到非常满意,准备干荷兰的想法自然暂时抛之脑后,甚至于布莱兹觉得与张献忠合作比郑芝龙还靠谱,张献忠祸害完东南要求南下爪哇甚至澳大利亚继续开展抓奴大业,布莱兹自然全盘答应,武力护送不收分文!
  如今张献忠贩卖给帝国的奴隶高达百万,近四成已经送去国内,开展国内建设,还有近二十万滞留在东南作为奴隶开采资源,暹罗的两大港口自然是为了将从东南开采搜刮来的财富转运到国内,谁能想到大明居然会在他春风得意的时候送来这份驱逐令!
  布莱兹远比范巴斯特要纠结的多,荷兰在安南有三个港口三千驻军他当然知道,但帝国在暹罗虽然只有两个港口,但驻军却有五千,已然是远东舰队总兵力的七成!没有办法,要对十几万奴隶形成有效的震慑,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干活不暴动,五千兵力已经是最低限度!
  帝国一天没有在海上彻底击溃荷兰,都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殖民,因此东南对于帝国对于布莱兹来说就是一座可以源源不断为他提供政绩的聚宝盆,但现在大明的驱逐令就是要将他伸进聚宝盆的手给拍出去,布莱兹委实难以承受!
  布莱兹对于大明的了解主要是从张献忠处得来的片面之词,但布莱兹从来没有低估过大明陆军的战力,这其实并不难判断,东南各国加起来超过二十万的兵力最后被十几万西军杀的落花流水,王国覆灭跟玩似的,可见张献忠的西军战力之强悍!
  但这么强悍的军队居然面对大明陆军没有丝毫还手之力?此话若非是张献忠自己说的,布莱兹实在难以相信,即便布莱兹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即便是精锐的五千帝国士兵也不可能是张献忠西军的对手,当然西军如果与之对战,即便帝国士兵全灭,张献忠也必然要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当然这只是假设,现在的问题关键在于他应该如何面对这份已然被他撕成碎纸的驱逐令,驱逐令的限期是一个月,一个月内若是要将分布在暹罗各地的军队和奴隶全部运送上舰队时间勉强能够,但是布莱兹甘心吗?当然不甘心,而且在知道大明陆军的战力以后,布莱兹甚至没有让奴隶继续北上开采资源,为的就是不与大明有直接的接触,可即便如此,大明的手还是伸了过来,布莱兹感到无比的愤怒和屈辱!
  张献忠曾经说过大明的陆军起码有四十万,但大明幅员辽阔,四十万陆军听起来不少,但分散到各省根本没有多少,因此即便大明想要吞下整个东南,起码也要三五年的时间!
  张献忠的猜测确实不错,朱慈炯现在的确没有能力吃下东南,硬吃只能是消化不良,布莱兹觉得三五年的时间对于他来说差不多也够了,几年以后帝国远东的贸易重心完全可以向南转移,反正有张献忠做免费的打手,帝国绝对不会有亏本的买卖去做。
  但是张献忠的前脚刚登上远东舰队,大明的偃武军后脚就进入了东南中心,也就是原高棉国的地域之内,荷兰也好帝国也罢,已然暴露在偃武军的枪口之下!
  这支偃武军还是当初击败张献忠的主力之一,而且张献忠说的很明白,击败他的星辰军加上偃武军的总兵力差不多七万,而现在布莱兹敢肯定,光是偃武军的兵力已经超过七万!
  大明七万陆军能将张献忠二十万西军杀的跟狗一样逃亡,张献忠能将二十多万东南联军斩尽杀绝,帝国五千陆军去和大明陆军硬撼?哪怕帝国战士皆是一等一的精锐,哪怕他有一丝机会战胜偃武军,布莱兹也觉得自己还没那么蠢,因为远东舰队就是布莱兹家族在议会上的话语权,被灭或者损失惨重,都是布莱兹承受不起的代价!
  如果不想与明军交战又想保住东南的收益,唯一的解决途径就是外交,但布莱兹也知道这仅仅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这一两年以来,他和大明的逆贼张献忠亲密合作,大明不可能不知道,因此驱逐令上对于帝国或者说他本人与张献忠过往甚密表示极其不满,对于他买卖东南人口更是出离的愤怒!
  布莱兹不知道的是荷兰的范巴斯特总督同样收到了偃武军的驱逐令,只不过不同的是,范巴斯特的那份驱逐令上最后有四个用朱砂写的四个大字,若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一个月限期内不撤出东南地域,那么‘后果自负’!
  而发给布莱兹的驱逐令上同样有四个血红大字!
  斩尽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