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生活
他在天黑之前离开了黑市,自行车后座挂搭着两桶桶装水,向家的方向骑去。他不住在黑市,住在黑市的外围小区。
父亲对他的解释是,不要给自己太大的生存压力,只要确保完全,住在哪里都一样。他后来一个人独立生存时,才体会到父亲的话,每次掘荒回来,只要生存物资够用个十天八天的,他就可以悠哉悠哉地呆在家里,什么也不用干,什么也不用想。
不像住在黑市的那些幸存者,为了避免被踢出所住的房子,每天都要想着如何支付下个月的管理费、水电费什么的,吃不香、睡不香,整个一黑奴。
他把自行车踩得飞快,以防遭遇核尸。不知不觉中,他在心里把核污染者改口为核尸了,看了一下午的核尸挑战大赛,面对现场观众的疯狂叫嚷、女主持玫瑰毫无怜悯的解说、参赛选手的血腥杀戮和被杀,在三者的耳濡目染下,他再也无法将“他们”视为病人了。
或许,这就是父亲严厉阻止他接触核尸挑战大赛的原因,看过了这样的节目,人不仅无法将核尸视为人,甚至也无法将自己视为人呢,他所看到的,不过是一个野兽和另一个野兽的以命相搏,还有一群野兽在围观。
他没有看完最后两名选手的出场就离开了,心中无法接受这种人性的沦丧,更有些无法接受的是,他刚认识的那个她,可能也在狂热的观众当中,难道活着的每个人都变得这么嗜血吗?
但他无法否认,自己看到选手干掉核尸的一刻,或者五号选手被女核尸啃头的那一幕,心里居然觉得很刺激、很痛快!嗜血,可能也是人类潜藏的天性吧?
天色渐暗,气温陡降,他骑得一身是汗,回到了自己住的小区。小区的名字叫彩虹,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彩虹重现人间的那一天。
彩虹小区的规模不大,只有几幢多层和小高层楼房,位置偏僻,属于城郊结合部,但周围的环境相当不错,有山有水。边上有一条河,叫小清河,河上有一座桥,叫彩虹桥。过了桥是一座相当有名的小山,相传古代的孙子曾经到此登山望海,因而得名孙望山。再过去又是一座大山,名叫北大山。
他小心地两边张望一下,确定没有人跟踪自己,才进了小区。小区的入口堆着两座小山似的垃圾堆,这是核爆炸后社会秩序崩溃留下的产物。随着小区居民的日益减少,再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两座垃圾堆已经没有了曾经迎风十里的臭味,反倒成为很好的掩饰,证明小区荒废已久的掩饰。
他是彩虹小区的最后一个人,他不知道其他的人都去了哪里了,他曾经用了一周的时间,将小区的所有房子都掘荒了一遍,包括十几户锁着的房子,发现了几具瘦骨嶙峋的尸体,都是饿死的。
他把尸体都扔进了河里喂鱼,核污染者和巨鼠都不吃尸体,否则他会直接把尸体扔在路边。兔子不吃窝边草,那是屁话,有得吃才不吃。那一周的收获,让他吃了两个月。
他骑车直奔27座4a,房子是父亲留给他的,两房一厅,面积不大,但很有家的温馨,这是他在这个残酷世界的最后港湾了。
他把自行车藏到了门边的杂草中,背着背包,拎着两桶水,进了楼洞。先观察了自己布下的第一道防线——几缕横在楼梯上的细线,见没遭到破坏,才放下心来,小心地越过它们。
这样的细线他从一楼布到了楼顶的七楼,每根细线都牵着一个小铃铛。它们的作用有两个,当他出门回来时,用以观察有没有外人闯入自己的地盘;当他在家里,线上的铃铛可以提醒他有没有人入侵。
他到了家门口,打开三把锁,开启两道门,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小窝。他放下水桶,反锁上门,第一件事就是把门边的蓄电池夹上电极,火花一闪,头顶的节能灯亮起来,照亮了原本昏暗的室内。
他浑身的肌肉随即松弛下来,脱下背包,背靠在门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拉下戴到现在的口罩,自由呼吸着久违的自家空气。
他再脱下沾满了外界灰尘的外套,换上拖鞋,一种从里到外的放松释放出来,到家了,还是家的感觉好。
他在屋里走了一圈,检查一遍阳台和门窗,顺便把所有的窗帘都拉起来,以防屋里的光亮透出去,又把背包里的生存必需品分门别类地放好,最后,他把自己扔在客厅的沙发上,按下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开关,在等待开机的过程中,又灌了几口水,拿起茶几上前天吃剩一半的压缩饼干,塞进嘴里,晚饭就算对付了。
电脑开启后,他首先打开监视系统,借着天黑前的最后余光,查看了一下家门口、阳台下的小区和外面窗户所对的马路,父亲没离开的时候,在这三个方位都安了摄像头。
确认没有异常之后,他打开电脑的一个文件夹,密密麻麻的视频文件排满了整个屏幕,感谢父亲,在硬盘里储存了几千部电影,现在成为他放松身心的唯一娱乐。
今天有点怪,他居然点开了一部爱情片,而以前,他最爱看的是科幻片和恐怖片。在正式欣赏之前,他又赤脚下地,把所有的灯都关了,要节约用电。
住在黑市以外的幸存者,家里有发电机的很少,基本上都靠蓄电池提供照明和电子产品的用电,节省用的话,一组蓄电池可以用个十天半个月,就是每次充电比较麻烦,家里有车的,可以接驳汽车电池充电,没车的,只能去黑市花个一张通票充电了。
父亲给他留下了一辆别克小车,早已不能开,他问过黑市的车行,要修好的话至少几十张通票,即便修好了,汽油也是很贵的,所以就一直扔在了楼下。
他看的这部爱情片,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好像是台湾省的一部老电影,女主角长得很不错,只是有些无法理解那些男孩女孩一起读书、眉来眼去的校园情节。
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上学时的情景,只记得自己有过一个女同桌,会跆拳道,像个假小子,不过对他挺好的,他还记得她的名字,叫宛若。
他舒服地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暖和的羊绒毛毯,欣赏着这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回到了某次的掘荒工作,在一户人家的床上,发现了一个日本充气娃娃,非常逼真,他怦然心动,忍不住抱住了她……
邪了,充气娃娃竟然变成了真人,变成了一个不着寸缕的美女,她长长的头发,妩媚的双眼,性感的嘴唇,白腻的肌肤,既有点像核尸挑战大赛的女主持玫瑰,又有点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女主角,总之,让他深深地入迷……
他投入地抚摩着她的发梢,不曾想一用力,竟然将那一头乌黑的长发拉扯下来,他惊叫一声,发现她变成了光头,原本白嫩光滑的皮肤上,仿佛有无数虫子钻出似的,冒出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水疱,看起来既恶心又恐怖……
他吓得大叫一声,猛地睁开眼睛,原来是南柯一梦,他汗水淋漓地坐在沙发上,看看手表,早上八点多了,又感觉自己的内裤湿漉漉、凉丝丝的。
他揉着眼屎,下了沙发,机械地执行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拉开所有的窗帘,让灰蒙蒙的光线照进屋里,然后找了一件干净的内裤拿在手里,走进卫生间。
换内裤时,虽然屋里只有他一个人,当他看到沾在内裤上的那滩黏液时,还是有点脸红,随手把它扔在大盆里。
他穿上干爽的内裤,一面畅快地对着马桶撒尿,一面扭头照着墙上的大镜子,打量着自己:一头多少天没洗的乱发,棱角分明的刀削脸,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一副很倔强的样子。
他是有点倔强,比如他只要认定一件事,就会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底,只不过,让他认定的事太少了,目前只有一件:他是个掘荒者,他要活下去。
撒完尿,他从旁边的浴缸里舀了一瓢水,冲了冲马桶,水是他从旁边的大河里打上来的,虽然不用饮用,但冲个马桶、洗个衣服,还是可以。
浴缸里有一条红色的小金鱼,这是他去年在黑市换来的,没想到活了一年多,他已把它当作家里的一分子,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强,取坚强生存的意思,以此鼓励他自己。
当然,这个名字他只是在心里这样叫它,他从没有想过傻不拉叽地对着一条鱼说话,也不会没事的时候自言自语,那会产生精神扭曲的,他宁愿几天不说话。
他是一个正常的人,即便这个世界已经不正常了,他也努力地当一个正常的人。给小强喂了点鱼食,他又去饮水机接了一杯水,半杯刷牙,半杯洗脸。
洗漱完毕,他回到客厅兼健身房,打开电脑,播放了一首钢琴曲,在悠扬的音乐中,依次做俯卧撑五十下、仰卧起坐三十下、压腿五十下,保持每天的运动机能。
他强忍着对自己回到家后一切按部就班的烦躁,走到厨房,弯下腰,从厨柜里取出一个大茶壶,将一把绿豆放进去,再去饮水机接了一杯水,倒了进去。接下来的三四天里,他需要每天从茶壶嘴里注水换水,整个过程不能见光,一旦见光的话,发出来的绿豆芽就会变红、发苦,不好吃了。
发绿豆芽是每个幸存者都会做的事,因为绿豆芽是他们唯一吃得起的、安全的、可以提供人体必须维生素和氨基酸的绿色食物。
做完这一切,他才回到沙发前,喝水,吃压缩饼干,服维生素药丸,完成了早上的所有工作,就打开电脑,往沙发上一躺,重新沉浸在电影的世界中。
他的生活就是这样,掘荒——交换物资——回家——吃饱喝足睡大觉,虽然他才十八岁,但已经过起了混吃等死的生活,除了心中偶尔泛起一个念头去找父亲,但这个念头太遥远了,遥远的就像一个梦。
他只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不需要改变,也不需要考虑什么人生的意义,吃饱喝足,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
父亲对他的解释是,不要给自己太大的生存压力,只要确保完全,住在哪里都一样。他后来一个人独立生存时,才体会到父亲的话,每次掘荒回来,只要生存物资够用个十天八天的,他就可以悠哉悠哉地呆在家里,什么也不用干,什么也不用想。
不像住在黑市的那些幸存者,为了避免被踢出所住的房子,每天都要想着如何支付下个月的管理费、水电费什么的,吃不香、睡不香,整个一黑奴。
他把自行车踩得飞快,以防遭遇核尸。不知不觉中,他在心里把核污染者改口为核尸了,看了一下午的核尸挑战大赛,面对现场观众的疯狂叫嚷、女主持玫瑰毫无怜悯的解说、参赛选手的血腥杀戮和被杀,在三者的耳濡目染下,他再也无法将“他们”视为病人了。
或许,这就是父亲严厉阻止他接触核尸挑战大赛的原因,看过了这样的节目,人不仅无法将核尸视为人,甚至也无法将自己视为人呢,他所看到的,不过是一个野兽和另一个野兽的以命相搏,还有一群野兽在围观。
他没有看完最后两名选手的出场就离开了,心中无法接受这种人性的沦丧,更有些无法接受的是,他刚认识的那个她,可能也在狂热的观众当中,难道活着的每个人都变得这么嗜血吗?
但他无法否认,自己看到选手干掉核尸的一刻,或者五号选手被女核尸啃头的那一幕,心里居然觉得很刺激、很痛快!嗜血,可能也是人类潜藏的天性吧?
天色渐暗,气温陡降,他骑得一身是汗,回到了自己住的小区。小区的名字叫彩虹,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彩虹重现人间的那一天。
彩虹小区的规模不大,只有几幢多层和小高层楼房,位置偏僻,属于城郊结合部,但周围的环境相当不错,有山有水。边上有一条河,叫小清河,河上有一座桥,叫彩虹桥。过了桥是一座相当有名的小山,相传古代的孙子曾经到此登山望海,因而得名孙望山。再过去又是一座大山,名叫北大山。
他小心地两边张望一下,确定没有人跟踪自己,才进了小区。小区的入口堆着两座小山似的垃圾堆,这是核爆炸后社会秩序崩溃留下的产物。随着小区居民的日益减少,再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两座垃圾堆已经没有了曾经迎风十里的臭味,反倒成为很好的掩饰,证明小区荒废已久的掩饰。
他是彩虹小区的最后一个人,他不知道其他的人都去了哪里了,他曾经用了一周的时间,将小区的所有房子都掘荒了一遍,包括十几户锁着的房子,发现了几具瘦骨嶙峋的尸体,都是饿死的。
他把尸体都扔进了河里喂鱼,核污染者和巨鼠都不吃尸体,否则他会直接把尸体扔在路边。兔子不吃窝边草,那是屁话,有得吃才不吃。那一周的收获,让他吃了两个月。
他骑车直奔27座4a,房子是父亲留给他的,两房一厅,面积不大,但很有家的温馨,这是他在这个残酷世界的最后港湾了。
他把自行车藏到了门边的杂草中,背着背包,拎着两桶水,进了楼洞。先观察了自己布下的第一道防线——几缕横在楼梯上的细线,见没遭到破坏,才放下心来,小心地越过它们。
这样的细线他从一楼布到了楼顶的七楼,每根细线都牵着一个小铃铛。它们的作用有两个,当他出门回来时,用以观察有没有外人闯入自己的地盘;当他在家里,线上的铃铛可以提醒他有没有人入侵。
他到了家门口,打开三把锁,开启两道门,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小窝。他放下水桶,反锁上门,第一件事就是把门边的蓄电池夹上电极,火花一闪,头顶的节能灯亮起来,照亮了原本昏暗的室内。
他浑身的肌肉随即松弛下来,脱下背包,背靠在门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拉下戴到现在的口罩,自由呼吸着久违的自家空气。
他再脱下沾满了外界灰尘的外套,换上拖鞋,一种从里到外的放松释放出来,到家了,还是家的感觉好。
他在屋里走了一圈,检查一遍阳台和门窗,顺便把所有的窗帘都拉起来,以防屋里的光亮透出去,又把背包里的生存必需品分门别类地放好,最后,他把自己扔在客厅的沙发上,按下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开关,在等待开机的过程中,又灌了几口水,拿起茶几上前天吃剩一半的压缩饼干,塞进嘴里,晚饭就算对付了。
电脑开启后,他首先打开监视系统,借着天黑前的最后余光,查看了一下家门口、阳台下的小区和外面窗户所对的马路,父亲没离开的时候,在这三个方位都安了摄像头。
确认没有异常之后,他打开电脑的一个文件夹,密密麻麻的视频文件排满了整个屏幕,感谢父亲,在硬盘里储存了几千部电影,现在成为他放松身心的唯一娱乐。
今天有点怪,他居然点开了一部爱情片,而以前,他最爱看的是科幻片和恐怖片。在正式欣赏之前,他又赤脚下地,把所有的灯都关了,要节约用电。
住在黑市以外的幸存者,家里有发电机的很少,基本上都靠蓄电池提供照明和电子产品的用电,节省用的话,一组蓄电池可以用个十天半个月,就是每次充电比较麻烦,家里有车的,可以接驳汽车电池充电,没车的,只能去黑市花个一张通票充电了。
父亲给他留下了一辆别克小车,早已不能开,他问过黑市的车行,要修好的话至少几十张通票,即便修好了,汽油也是很贵的,所以就一直扔在了楼下。
他看的这部爱情片,叫《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好像是台湾省的一部老电影,女主角长得很不错,只是有些无法理解那些男孩女孩一起读书、眉来眼去的校园情节。
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上学时的情景,只记得自己有过一个女同桌,会跆拳道,像个假小子,不过对他挺好的,他还记得她的名字,叫宛若。
他舒服地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暖和的羊绒毛毯,欣赏着这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他好像回到了某次的掘荒工作,在一户人家的床上,发现了一个日本充气娃娃,非常逼真,他怦然心动,忍不住抱住了她……
邪了,充气娃娃竟然变成了真人,变成了一个不着寸缕的美女,她长长的头发,妩媚的双眼,性感的嘴唇,白腻的肌肤,既有点像核尸挑战大赛的女主持玫瑰,又有点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女主角,总之,让他深深地入迷……
他投入地抚摩着她的发梢,不曾想一用力,竟然将那一头乌黑的长发拉扯下来,他惊叫一声,发现她变成了光头,原本白嫩光滑的皮肤上,仿佛有无数虫子钻出似的,冒出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水疱,看起来既恶心又恐怖……
他吓得大叫一声,猛地睁开眼睛,原来是南柯一梦,他汗水淋漓地坐在沙发上,看看手表,早上八点多了,又感觉自己的内裤湿漉漉、凉丝丝的。
他揉着眼屎,下了沙发,机械地执行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拉开所有的窗帘,让灰蒙蒙的光线照进屋里,然后找了一件干净的内裤拿在手里,走进卫生间。
换内裤时,虽然屋里只有他一个人,当他看到沾在内裤上的那滩黏液时,还是有点脸红,随手把它扔在大盆里。
他穿上干爽的内裤,一面畅快地对着马桶撒尿,一面扭头照着墙上的大镜子,打量着自己:一头多少天没洗的乱发,棱角分明的刀削脸,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一副很倔强的样子。
他是有点倔强,比如他只要认定一件事,就会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底,只不过,让他认定的事太少了,目前只有一件:他是个掘荒者,他要活下去。
撒完尿,他从旁边的浴缸里舀了一瓢水,冲了冲马桶,水是他从旁边的大河里打上来的,虽然不用饮用,但冲个马桶、洗个衣服,还是可以。
浴缸里有一条红色的小金鱼,这是他去年在黑市换来的,没想到活了一年多,他已把它当作家里的一分子,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强,取坚强生存的意思,以此鼓励他自己。
当然,这个名字他只是在心里这样叫它,他从没有想过傻不拉叽地对着一条鱼说话,也不会没事的时候自言自语,那会产生精神扭曲的,他宁愿几天不说话。
他是一个正常的人,即便这个世界已经不正常了,他也努力地当一个正常的人。给小强喂了点鱼食,他又去饮水机接了一杯水,半杯刷牙,半杯洗脸。
洗漱完毕,他回到客厅兼健身房,打开电脑,播放了一首钢琴曲,在悠扬的音乐中,依次做俯卧撑五十下、仰卧起坐三十下、压腿五十下,保持每天的运动机能。
他强忍着对自己回到家后一切按部就班的烦躁,走到厨房,弯下腰,从厨柜里取出一个大茶壶,将一把绿豆放进去,再去饮水机接了一杯水,倒了进去。接下来的三四天里,他需要每天从茶壶嘴里注水换水,整个过程不能见光,一旦见光的话,发出来的绿豆芽就会变红、发苦,不好吃了。
发绿豆芽是每个幸存者都会做的事,因为绿豆芽是他们唯一吃得起的、安全的、可以提供人体必须维生素和氨基酸的绿色食物。
做完这一切,他才回到沙发前,喝水,吃压缩饼干,服维生素药丸,完成了早上的所有工作,就打开电脑,往沙发上一躺,重新沉浸在电影的世界中。
他的生活就是这样,掘荒——交换物资——回家——吃饱喝足睡大觉,虽然他才十八岁,但已经过起了混吃等死的生活,除了心中偶尔泛起一个念头去找父亲,但这个念头太遥远了,遥远的就像一个梦。
他只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不需要改变,也不需要考虑什么人生的意义,吃饱喝足,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