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覃霄发现她醒了,朝她看了过来。
林奚干咳一声,为了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她问:“覃霄,昨晚你有什么发现吗?”
覃霄说“没有”。
林奚道:“那可能是我多想了,我昨晚睡得挺好的。”
她从床上下来,摸了把头发,发现自己头发散着,也没在意。她朝自己的免费保镖粲然一笑:“昨晚谢谢你啊。”
覃霄的手插在兜里,手指缠绕着一只黑色发圈,面上不露分毫,问她:“要不要再观察一晚?”
林奚摆手:“不用了,可能只是我疑神疑鬼。”
覃霄说“哦”,有点失望。
林奚伸了个懒腰,精神焕发地下楼去,她在楼下遇到陈加乐,后者一身工作制服,看起来非常精神。见此,林奚惊喜:“加乐,你找到工作了?”
陈加乐早就来到了楼下,就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这一身工作制服,这会儿如愿以偿被注意到,心中高兴,面上倒是矜持,说:“是啊,不过不是什么好工作。”
林奚没问他是什么工作,不想给他压力,伸手拍他的手臂:“可以啊,这么快就找到工作了!”
她说,“今晚早点回来,我亲手给你做顿好吃的,给你庆祝!”
陈加乐惊喜:“真的吗?!”
林奚朝他咧嘴笑:“当然是真的,期待吧,我手艺可好!”
下楼正好听见这一句的覃霄:“……”
陈加乐显然不知道林奚的真是厨艺水平,高高兴兴上班去了。看他这样,林奚的热情高涨,还没吃早饭就惦记着一展身手做晚饭了,她立刻就要出门去逛小区超市,去买高级食材回来,好在林婆婆及时出现制止了她。
林婆婆让她去医院做指标调整。
林奚愣了一下,她还没告诉婆婆自己的α综合症已经被治好了,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被治好的,也正因为是唯一一个,她才格外不好开口坦白,不知道怎么说。
或许现在就是一个坦诚的好机会。
她这样想着,张开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婆婆。”她唤了一声。
林婆婆闻声看她,示意她说事。
林奚舔了舔嘴唇:“其实我……”
林婆婆看不惯她这扭扭捏捏的样子,斥责她:“干脆一点!”
林奚果然干脆了,快速道:“其实我的α综合症已经好了!”
林婆婆:“……”
“什么?”一向淡定的林婆婆也惊讶了。
“真的。”林奚说,“我们住的那个小镇有点邪乎,我偶然弄到了能够克制α综合症的法子,也很偶然地完全治好了我的α综合症。”
她最终还是隐瞒了覃霄的身份,神明的存在几千年不为人知,至少作为普通人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神明,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其中有不能传播的理由。而云英镇的确邪乎,可以被利用来掩盖覃霄的存在。
林婆婆不愧是林奚见过的心态最稳健的人,尽管林奚说了那么爆炸性的话,婆婆还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确定治好了?没有后遗症?”林婆婆只关心这一点。
林奚点头:“是治好了!没有后遗症!”
林婆婆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又下移到她脖颈上,道:“你脖子上的印记褪色了不是后遗症?”
林奚:“啊?”
林婆婆当然注意到了发生在林奚身上的那些很外在的变化,她只是没问,在等林奚自己坦白罢了。
林奚摸摸脖子,顺势承认:“……算是后遗症吧。”说完立即补充,“不过这是无害的!”
林婆婆沉默。
半晌,她说,“我知道了。”
她结束了话题,走进了饭厅吃饭。
林奚一呆,冲着婆婆的背影喊:“婆婆,你这就信了?!你没有其他想问我的了吗?”
林婆婆头也不转地回答:“你已经成年了,不需要事事都向我报告。”说到这,她脚步微顿,“这是已经成年的你应该享有的自由,但同时你也应该知道,你拥有了怎样的自由,就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林奚动容:“婆婆——”
林婆婆回过身来,道:“所以,从明天开始,你该交房租了,这是已经成年的你应该承担的第一项责任。”
林奚:“……”
啊。
林奚对上交房租这件事还是蛮积极的,她连账户密码都不介意告诉婆婆,自然不在意什么房租。她干脆地交了十年的房租,在婆婆的无语中快乐地干了两碗饭。
吃完饭她察觉自己很久没跟婆婆好好聊天了,便缠着婆婆聊了很久,于是等她想起她还要出门逛超市,那已经是下午的事了。
好在也不晚。
她不是一个人出的门,覃霄也在。她习惯了这一位的跟随,如果他不跟着,她反倒不自在。
这里是高级别墅区,社区建设极为优秀,超市建得跟百货商场似的,但林奚还是第一次去超市里买菜,平时她都是网购的。
去超市的途中,林奚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她认出那是跟和她有过两面之缘的那名花。
大男孩今天规规矩矩地穿着男装,打扮元气帅气,跟个小王子似的,完全不见先前的邋遢狼狈。
男孩身边跟着人,是个优雅的贵妇人,贵妇人似乎是男孩的亲人,她对男孩极为关注,一颦一笑皆因对方。
这一幕让林奚感觉诧异至极,因为从她先前所见来判断,她认为这个大男孩的处境应该很不怎么样才对。
怎么回事?
林奚不明。
大男孩发现了林奚,这一次倒是没跑,躲贵妇人的身侧,偷偷打量林奚。
贵妇人注意到了他的举动,也转身看林奚。
“你好。”贵妇人主动跟林奚打招呼,很和气的样子。
林奚回贵妇人以微笑。
“这是我儿子金波。”贵妇人跟林奚介绍自己身边的大男孩,介绍时眼神柔和,眼中的爱意几乎要溢出来。
她笑笑,说,“你们似乎认识。”
“是认识,我们巧合遇到过两次。”林奚笑着接话,心里的疑惑却更多了。
她看那个叫金波的大男孩对贵妇人十分依恋,很显然,贵妇人就是将男孩复活的人,既是如此,以这两人所展示出来的亲密,这个大男孩怎么会以那样糟糕的形象出现过?
林奚将疑惑压制,问起:“夫人,我昨天看你儿子吃了我家猫的猫粮,他没事吧?”
“诶?!”贵妇人受惊,心慌地抓住了大男孩的手,“波波,是这样吗?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肚子痛不痛?”
叫金波的大男孩展露灿烂笑脸,不回话,笑着摇头。
贵妇人仍然担心,告别林奚,要带儿子去看医生。
她那么着急,看不出任何伪装的痕迹。
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对自己的儿子好。
林奚得出这一结论。
好奇怪。
林奚送别那对母子离开,不由有些发怔。
一名中年男子从她身边路过,路很宽,他却差点撞上她。她没多想,往旁边让了让,让那名中年男子路过,可那男子没走多久就在这路况良好的社区里来了个平地摔,摔得眼镜飞了,鞋子跑了,连裤缝都裂了,实在尴尬。
林奚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意外的发生,想到了什么,扭头看身边的覃霄:“该不会是……”
“嗯,是我。”覃霄道,“他不长眼。”
林奚:“……谢谢。”
说话间,那中名男子面红耳赤地爬起来,大概明白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丢脸,回头冲林奚和覃霄大喊:“看什么看?!”
林奚默了默,侧头跟覃霄说:“能再让他摔一跤吗?”
覃霄说“嗯”,话音落,中年男子再次亲吻地球妈妈去了。
林奚舒服了,和覃霄一起扬长而去。
林奚一逛完超市回来就猫进了厨房,她准备做一顿高级的晚餐,但处理食材的手法短时间硬是高级不起来,于是请了个高级的助手,而在整个别墅里,没有谁比神明更配得上“高级”二字的了。
林奚请回来的高级助手毫无怨言,一秒将她要用到的食材处理得漂漂亮亮,林奚看得佩服至极,从神明的崇拜达到了历史最高。
食材倒是处理得漂亮,但林奚偏爱黑皮肤款的菜系,所以不管这些食材生前多么体面,进了餐盘都是黑黝黝。
林奚一点也没有浪费了食材的自觉,尝了尝,美滋滋。
她还想让覃霄尝,不过一直喜欢当她小尾巴的神明这会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干嘛去了,遗憾。
林奚就是用这样的黑色皮肤款大餐给陈加乐庆祝的,“少年”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当场泪下。
第二天,他请假了,因为身体不适。
林奚:“……”
林奚出门去给倒下的陈加乐拿药,一出别墅,被浓雾遮了眼。
她环视四周,发现目光所及之处都被浓雾所笼罩。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厉害的浓雾天气,诧异地拿手扇扇。
不过虽然今天的雾是大了点,但这并不能成为阻止她去小区诊所开药的理由。
她抬步走进雾里面,下一秒停住脚步。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浓雾中响起,似乎近在耳边!
她站定在雾中,神色警惕。然而就在这时,雾消失了。
晨光破开天边云彩,毫不吝啬地落了她一身,无疑,今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林奚干咳一声,为了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她问:“覃霄,昨晚你有什么发现吗?”
覃霄说“没有”。
林奚道:“那可能是我多想了,我昨晚睡得挺好的。”
她从床上下来,摸了把头发,发现自己头发散着,也没在意。她朝自己的免费保镖粲然一笑:“昨晚谢谢你啊。”
覃霄的手插在兜里,手指缠绕着一只黑色发圈,面上不露分毫,问她:“要不要再观察一晚?”
林奚摆手:“不用了,可能只是我疑神疑鬼。”
覃霄说“哦”,有点失望。
林奚伸了个懒腰,精神焕发地下楼去,她在楼下遇到陈加乐,后者一身工作制服,看起来非常精神。见此,林奚惊喜:“加乐,你找到工作了?”
陈加乐早就来到了楼下,就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这一身工作制服,这会儿如愿以偿被注意到,心中高兴,面上倒是矜持,说:“是啊,不过不是什么好工作。”
林奚没问他是什么工作,不想给他压力,伸手拍他的手臂:“可以啊,这么快就找到工作了!”
她说,“今晚早点回来,我亲手给你做顿好吃的,给你庆祝!”
陈加乐惊喜:“真的吗?!”
林奚朝他咧嘴笑:“当然是真的,期待吧,我手艺可好!”
下楼正好听见这一句的覃霄:“……”
陈加乐显然不知道林奚的真是厨艺水平,高高兴兴上班去了。看他这样,林奚的热情高涨,还没吃早饭就惦记着一展身手做晚饭了,她立刻就要出门去逛小区超市,去买高级食材回来,好在林婆婆及时出现制止了她。
林婆婆让她去医院做指标调整。
林奚愣了一下,她还没告诉婆婆自己的α综合症已经被治好了,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被治好的,也正因为是唯一一个,她才格外不好开口坦白,不知道怎么说。
或许现在就是一个坦诚的好机会。
她这样想着,张开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婆婆。”她唤了一声。
林婆婆闻声看她,示意她说事。
林奚舔了舔嘴唇:“其实我……”
林婆婆看不惯她这扭扭捏捏的样子,斥责她:“干脆一点!”
林奚果然干脆了,快速道:“其实我的α综合症已经好了!”
林婆婆:“……”
“什么?”一向淡定的林婆婆也惊讶了。
“真的。”林奚说,“我们住的那个小镇有点邪乎,我偶然弄到了能够克制α综合症的法子,也很偶然地完全治好了我的α综合症。”
她最终还是隐瞒了覃霄的身份,神明的存在几千年不为人知,至少作为普通人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神明,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其中有不能传播的理由。而云英镇的确邪乎,可以被利用来掩盖覃霄的存在。
林婆婆不愧是林奚见过的心态最稳健的人,尽管林奚说了那么爆炸性的话,婆婆还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确定治好了?没有后遗症?”林婆婆只关心这一点。
林奚点头:“是治好了!没有后遗症!”
林婆婆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又下移到她脖颈上,道:“你脖子上的印记褪色了不是后遗症?”
林奚:“啊?”
林婆婆当然注意到了发生在林奚身上的那些很外在的变化,她只是没问,在等林奚自己坦白罢了。
林奚摸摸脖子,顺势承认:“……算是后遗症吧。”说完立即补充,“不过这是无害的!”
林婆婆沉默。
半晌,她说,“我知道了。”
她结束了话题,走进了饭厅吃饭。
林奚一呆,冲着婆婆的背影喊:“婆婆,你这就信了?!你没有其他想问我的了吗?”
林婆婆头也不转地回答:“你已经成年了,不需要事事都向我报告。”说到这,她脚步微顿,“这是已经成年的你应该享有的自由,但同时你也应该知道,你拥有了怎样的自由,就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林奚动容:“婆婆——”
林婆婆回过身来,道:“所以,从明天开始,你该交房租了,这是已经成年的你应该承担的第一项责任。”
林奚:“……”
啊。
林奚对上交房租这件事还是蛮积极的,她连账户密码都不介意告诉婆婆,自然不在意什么房租。她干脆地交了十年的房租,在婆婆的无语中快乐地干了两碗饭。
吃完饭她察觉自己很久没跟婆婆好好聊天了,便缠着婆婆聊了很久,于是等她想起她还要出门逛超市,那已经是下午的事了。
好在也不晚。
她不是一个人出的门,覃霄也在。她习惯了这一位的跟随,如果他不跟着,她反倒不自在。
这里是高级别墅区,社区建设极为优秀,超市建得跟百货商场似的,但林奚还是第一次去超市里买菜,平时她都是网购的。
去超市的途中,林奚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她认出那是跟和她有过两面之缘的那名花。
大男孩今天规规矩矩地穿着男装,打扮元气帅气,跟个小王子似的,完全不见先前的邋遢狼狈。
男孩身边跟着人,是个优雅的贵妇人,贵妇人似乎是男孩的亲人,她对男孩极为关注,一颦一笑皆因对方。
这一幕让林奚感觉诧异至极,因为从她先前所见来判断,她认为这个大男孩的处境应该很不怎么样才对。
怎么回事?
林奚不明。
大男孩发现了林奚,这一次倒是没跑,躲贵妇人的身侧,偷偷打量林奚。
贵妇人注意到了他的举动,也转身看林奚。
“你好。”贵妇人主动跟林奚打招呼,很和气的样子。
林奚回贵妇人以微笑。
“这是我儿子金波。”贵妇人跟林奚介绍自己身边的大男孩,介绍时眼神柔和,眼中的爱意几乎要溢出来。
她笑笑,说,“你们似乎认识。”
“是认识,我们巧合遇到过两次。”林奚笑着接话,心里的疑惑却更多了。
她看那个叫金波的大男孩对贵妇人十分依恋,很显然,贵妇人就是将男孩复活的人,既是如此,以这两人所展示出来的亲密,这个大男孩怎么会以那样糟糕的形象出现过?
林奚将疑惑压制,问起:“夫人,我昨天看你儿子吃了我家猫的猫粮,他没事吧?”
“诶?!”贵妇人受惊,心慌地抓住了大男孩的手,“波波,是这样吗?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肚子痛不痛?”
叫金波的大男孩展露灿烂笑脸,不回话,笑着摇头。
贵妇人仍然担心,告别林奚,要带儿子去看医生。
她那么着急,看不出任何伪装的痕迹。
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对自己的儿子好。
林奚得出这一结论。
好奇怪。
林奚送别那对母子离开,不由有些发怔。
一名中年男子从她身边路过,路很宽,他却差点撞上她。她没多想,往旁边让了让,让那名中年男子路过,可那男子没走多久就在这路况良好的社区里来了个平地摔,摔得眼镜飞了,鞋子跑了,连裤缝都裂了,实在尴尬。
林奚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意外的发生,想到了什么,扭头看身边的覃霄:“该不会是……”
“嗯,是我。”覃霄道,“他不长眼。”
林奚:“……谢谢。”
说话间,那中名男子面红耳赤地爬起来,大概明白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丢脸,回头冲林奚和覃霄大喊:“看什么看?!”
林奚默了默,侧头跟覃霄说:“能再让他摔一跤吗?”
覃霄说“嗯”,话音落,中年男子再次亲吻地球妈妈去了。
林奚舒服了,和覃霄一起扬长而去。
林奚一逛完超市回来就猫进了厨房,她准备做一顿高级的晚餐,但处理食材的手法短时间硬是高级不起来,于是请了个高级的助手,而在整个别墅里,没有谁比神明更配得上“高级”二字的了。
林奚请回来的高级助手毫无怨言,一秒将她要用到的食材处理得漂漂亮亮,林奚看得佩服至极,从神明的崇拜达到了历史最高。
食材倒是处理得漂亮,但林奚偏爱黑皮肤款的菜系,所以不管这些食材生前多么体面,进了餐盘都是黑黝黝。
林奚一点也没有浪费了食材的自觉,尝了尝,美滋滋。
她还想让覃霄尝,不过一直喜欢当她小尾巴的神明这会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干嘛去了,遗憾。
林奚就是用这样的黑色皮肤款大餐给陈加乐庆祝的,“少年”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当场泪下。
第二天,他请假了,因为身体不适。
林奚:“……”
林奚出门去给倒下的陈加乐拿药,一出别墅,被浓雾遮了眼。
她环视四周,发现目光所及之处都被浓雾所笼罩。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厉害的浓雾天气,诧异地拿手扇扇。
不过虽然今天的雾是大了点,但这并不能成为阻止她去小区诊所开药的理由。
她抬步走进雾里面,下一秒停住脚步。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浓雾中响起,似乎近在耳边!
她站定在雾中,神色警惕。然而就在这时,雾消失了。
晨光破开天边云彩,毫不吝啬地落了她一身,无疑,今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