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
向天赐晚上十点准时的来到了清昙饭店内,问了一声好,回复他的依旧是清昙无欲无求的微笑,有着些许转变的向天赐这次才发现,清昙姐似乎永远都是那么一副无欲无求的禁欲系菩萨脸,感觉不管是谁,只要是看到了她,都会生出一种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心里,因为任何的不正经,都是对她的亵渎!
向天赐感觉发现了清昙的小秘密,而清昙,同样发现了这名小伙子的转变,他的问好,机械,已经变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就和吃喝拉撒睡一样,已经离不开他生活了,这样的变化,似乎正是清昙所希望的!
向天赐,来自神州中部的湖鄂省,洪安县人,就是那座一个县出了两百多名将军的地方!
洪安人敢打敢拼,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穷山恶水的洪安能够培养出来两百多名将军与后来在分散在全国各地闯出一番事业的新洪安人,就是因为大山培养出来洪安人的耐心与坚韧,隽秀流长的恶水培养出来洪安人的细腻。
一刚一柔,一阴一阳,这两者的相互作用,完美结合,才使得洪安人能够这么的出名。
向天赐作为一名非典型的洪安人,这个时候,才是他作为洪安人的真正开始觉醒的时候。
“嗯,保持自我,坚信你是谁,我相信你!”清昙从收银台站起来,她的手中,已经拿捏着三张清单,今天的她穿着一件蓝白黄三色相见的格子短裙,上半身一件纯黑色的t恤,比起前面的连衣裙体现她小女人的一面,今天的这件,则是让她看起来成熟了许多。
尤其是三千青丝被一根青花瓷簪子盘起脑后,当窗理云鬓,对镜惹清昙,被高高盘起的秀发盘成一朵云的形状,倾国倾城。
“这是现在的任务,准备一下子,快去吧!”清昙将清单递给向天赐,依旧是熟悉的阳西街,再次去那里,向天赐早就不害怕了。
记住了三名客人的名字,这次的三名客人住在同一个地方,却要三个人同时订餐,是不是脑子有泡?
向天赐忍不住吐槽道,不过这其中的名字却有意思了,林燕赵,林韩楚,林齐魏,战国七雄出现了六个。。。。。。
“嗯,快去快回吧,路上注意安全,这次不要回头看,也不要多说话!他们三个有些不好说话,要是你随意开口的话,他们可能会做一些过分的事情!”清昙站到向天赐面前,帮助整理了一下向天赐的衣领,像是家庭主妇嘱托即将出门的丈夫,这么亲密的举动,让向天赐忍不住脸红,看着清昙的眼睛,发现清昙姐的眼眸漆黑,宛若泼墨。
向天赐没有去过婺源,不过从清昙的眼中,向天赐觉得寂静的山水画卷城市婺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嗯,清昙姐,我记住了,谢谢清昙姐!”向天赐不敢继续看下去,多看一秒,就越着迷一分!
阳西街向天赐已经十分熟悉了,前面送过几次阳西街的快递后,他回家的时候可是查了一下阳西街的相关历史情况了。
论坛中曾经有过这么一句话:“尘归尘,土归土;命所归,天命在;该走的,不该留!”这句话,是从老一辈人口中流传下来的老话,不过很多年轻人已经忘记了这句话,只是知道阳西街曾经是乱葬岗,所以时而有一些奇怪的现象发生!
乱葬岗!向天赐笑了一下,大山就是最好的乱葬岗,他小时候没少在山上跑,野坟更是见得不少,所以乱葬岗,向天赐反而还更加熟悉,或许这里还是他的主场了。
出了清昙饭店,月明星稀,今夜行人罕至,夜晚的风越来越大了,天空偶尔飞过好几只蝙蝠,现代都市中已经很少见到蝙蝠了。
向天赐现在也不着急送外卖过去,拿出了手机,看了看时间,还有日期,下个星期就是中元节了,要给家族的先人们烧东西了,那个时候一定要多烧一点,自己过得足够惨了,可不希望他们和自己过得一样惨。
来到了阳西街,已经熟悉了这里破败街道上有着粘脚的油污,人迹罕至的道路偶尔有行人飘过。这里没有路灯,看路多多依赖月亮和建筑内的灯光。
今晚新月,一轮月牙高高悬挂在夜幕上,尖牙轻轻拾起云被,盖在自己身上,露出小眼睛,轻轻观察地面上的这个人。
向天赐看了看清单的地址,在阳西街的街角,那个位置,其实也已经是整个广深市的边界了。
走了漫长的一段道路,向天赐时而感觉肩膀上站立了什么重物,时而感觉自己的肩膀似乎是被什么拍打,可是他回头看的时候,又是什么都没有,感觉到古怪的同时,却又感觉到了惊悚。
一路上胆战心惊的来到了阳西街的最深处,向天赐站在这个地方的门口,就不觉得这是一个人应该住的地方,因为这里就是断壁残垣啊,人影都见不到,野猫都不把这里当窝,干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呢?
向天赐犹豫了一下子,敲了敲门,说道:“您好,有您的外卖!”
向天赐的力量稍微大了一点,这扇门就被他轻轻推开,“嘎吱”一声,这扇破败的门重重打在了墙壁上,将向天赐都吓了一跳。
这门内是一个杂草丛生的院子,向天赐想了想,走了进去,大声说道:“你们好,有你们的外卖!”
“谁让。。。。。。”
“你进。。。。。。”
“来的。。。。。。”
从深处,连续传出来三句话,每句两个字。(这是他们的说话习惯,不过为了便于阅读,后面还是用一句话来!)
“是这样的,你们在我们饭店点了三份外卖,我是过来送外卖的!”向天赐尴尬的停在了原地,扣了扣脑袋,眼睛止不住的往深处看,想要找找他们人在哪里。
“我们不要了!”
听清楚了他们说的是什么,向天赐翻了一个白眼,这三个人有神经病啊,一个人说完不就行了吗。
“不能这样的,你们都点了外卖,钱都付了,为什么可以不要呢?太浪费了吧!”向天赐往前走了一步,说道。
“钱是什么东西,我们好久没用!”
向天赐呵呵干笑一下,说道:“我把这个放在门口了,你们取一下吧!”
“我们不取,我们要去投诉!”
“别别别啊,为什么要投诉我呢?我做错什么了啊?”向天赐一听就着急了,摆了摆手,请求道。
“那么你就答应我们一件事情!”
向天赐听得累死,可能这是三个客人的说话方式吧,耳朵累了一点,也能够明白,想了想,顾客是上帝啊,自己那次仅仅是送错了一次外卖,就差点没开除,还害得清昙姐这么惨,以后是一定不能犯错了,只得是答应了对方的话,说道:“这样的话,好吧,是什么事情呢?”
“很简单,把这里的杂草除掉!”
“当你把杂草除干净之后,叫我们一声就好了,我们先休息一下,门口有你的工具,你必须要用这个!”
向天赐听完了他们的话,长大了嘴巴,因为他们已经开始打鼾了,并且这个声音响如雷。
把外卖盒子放在门口,他去看了一眼这个工具,是一柄犁地用的钉耙,要是这个钉耙不这么迷你的话。
和小臂一样的柄长,齿就和牙刷的毛一样短,捏了捏,倒是十分坚硬。
“我丢雷楼母啊,这么个玩意,怎么犁地,那我当礼拜天过了!”向天赐终于是忍不住了,将这个东西扔在地面上,用个毛这个东西啊,还不如自己用手了。
这个活小时候又不是没有少做,春风吹,战鼓擂,向天赐怕过谁。
从门口的杂草开始,向天赐弯腰下来,双手握住草根上五厘米,脚在地面上踩了踩,固定好。随后,双臂用力。。。。。。
噗通一声,向天赐一屁股坐在地面上,手心都是擦痕。
可是刚刚拔的草,却是动都不动,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站起来,刚刚是一点准备都没有,这次准备好了,再次拔草,但是这个草不是生根在地面上了啊,是不是生根在了地心里面了,不然动也不动。
再次试了试,紧紧盯着,发现泥土也是动也不动。
试了试其余的杂草,都是一样的状况,向天赐狐疑的看着这个院子,眼光飘向了被他扔到门口的钉耙,重新去捡起来,单手抓住,半蹲弯腰下来,左手握住草根上,右手抓着钉耙,以割韭菜的姿势,钉耙轻轻敲了敲地面,这泥土就松动了,向天赐没有一点压力的将杂草拔起来,放在了,门口。。。。。。
知道了应该怎么做的向天赐加快了自己的工作速度,天知道现在饭店里面还有没有别的订单。
不过这熟悉的一切,向天赐想起来了小时候,父母都还没有创业的时候,家里面的生活尽管苦,自己经常坐着父亲的自行车,一起出去玩,或者与母亲一起下地干活的时候,他的眼睛有点红,工作的速度也慢了许多。
要是可以回到过去的话,向天赐是一定不希望父亲创业的,艰苦的生活与幸福的一家,他愿意选择后者。
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这才是天赐的意义所在。
孤独,并不是天赐。。。。。。
向天赐感觉发现了清昙的小秘密,而清昙,同样发现了这名小伙子的转变,他的问好,机械,已经变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就和吃喝拉撒睡一样,已经离不开他生活了,这样的变化,似乎正是清昙所希望的!
向天赐,来自神州中部的湖鄂省,洪安县人,就是那座一个县出了两百多名将军的地方!
洪安人敢打敢拼,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穷山恶水的洪安能够培养出来两百多名将军与后来在分散在全国各地闯出一番事业的新洪安人,就是因为大山培养出来洪安人的耐心与坚韧,隽秀流长的恶水培养出来洪安人的细腻。
一刚一柔,一阴一阳,这两者的相互作用,完美结合,才使得洪安人能够这么的出名。
向天赐作为一名非典型的洪安人,这个时候,才是他作为洪安人的真正开始觉醒的时候。
“嗯,保持自我,坚信你是谁,我相信你!”清昙从收银台站起来,她的手中,已经拿捏着三张清单,今天的她穿着一件蓝白黄三色相见的格子短裙,上半身一件纯黑色的t恤,比起前面的连衣裙体现她小女人的一面,今天的这件,则是让她看起来成熟了许多。
尤其是三千青丝被一根青花瓷簪子盘起脑后,当窗理云鬓,对镜惹清昙,被高高盘起的秀发盘成一朵云的形状,倾国倾城。
“这是现在的任务,准备一下子,快去吧!”清昙将清单递给向天赐,依旧是熟悉的阳西街,再次去那里,向天赐早就不害怕了。
记住了三名客人的名字,这次的三名客人住在同一个地方,却要三个人同时订餐,是不是脑子有泡?
向天赐忍不住吐槽道,不过这其中的名字却有意思了,林燕赵,林韩楚,林齐魏,战国七雄出现了六个。。。。。。
“嗯,快去快回吧,路上注意安全,这次不要回头看,也不要多说话!他们三个有些不好说话,要是你随意开口的话,他们可能会做一些过分的事情!”清昙站到向天赐面前,帮助整理了一下向天赐的衣领,像是家庭主妇嘱托即将出门的丈夫,这么亲密的举动,让向天赐忍不住脸红,看着清昙的眼睛,发现清昙姐的眼眸漆黑,宛若泼墨。
向天赐没有去过婺源,不过从清昙的眼中,向天赐觉得寂静的山水画卷城市婺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嗯,清昙姐,我记住了,谢谢清昙姐!”向天赐不敢继续看下去,多看一秒,就越着迷一分!
阳西街向天赐已经十分熟悉了,前面送过几次阳西街的快递后,他回家的时候可是查了一下阳西街的相关历史情况了。
论坛中曾经有过这么一句话:“尘归尘,土归土;命所归,天命在;该走的,不该留!”这句话,是从老一辈人口中流传下来的老话,不过很多年轻人已经忘记了这句话,只是知道阳西街曾经是乱葬岗,所以时而有一些奇怪的现象发生!
乱葬岗!向天赐笑了一下,大山就是最好的乱葬岗,他小时候没少在山上跑,野坟更是见得不少,所以乱葬岗,向天赐反而还更加熟悉,或许这里还是他的主场了。
出了清昙饭店,月明星稀,今夜行人罕至,夜晚的风越来越大了,天空偶尔飞过好几只蝙蝠,现代都市中已经很少见到蝙蝠了。
向天赐现在也不着急送外卖过去,拿出了手机,看了看时间,还有日期,下个星期就是中元节了,要给家族的先人们烧东西了,那个时候一定要多烧一点,自己过得足够惨了,可不希望他们和自己过得一样惨。
来到了阳西街,已经熟悉了这里破败街道上有着粘脚的油污,人迹罕至的道路偶尔有行人飘过。这里没有路灯,看路多多依赖月亮和建筑内的灯光。
今晚新月,一轮月牙高高悬挂在夜幕上,尖牙轻轻拾起云被,盖在自己身上,露出小眼睛,轻轻观察地面上的这个人。
向天赐看了看清单的地址,在阳西街的街角,那个位置,其实也已经是整个广深市的边界了。
走了漫长的一段道路,向天赐时而感觉肩膀上站立了什么重物,时而感觉自己的肩膀似乎是被什么拍打,可是他回头看的时候,又是什么都没有,感觉到古怪的同时,却又感觉到了惊悚。
一路上胆战心惊的来到了阳西街的最深处,向天赐站在这个地方的门口,就不觉得这是一个人应该住的地方,因为这里就是断壁残垣啊,人影都见不到,野猫都不把这里当窝,干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呢?
向天赐犹豫了一下子,敲了敲门,说道:“您好,有您的外卖!”
向天赐的力量稍微大了一点,这扇门就被他轻轻推开,“嘎吱”一声,这扇破败的门重重打在了墙壁上,将向天赐都吓了一跳。
这门内是一个杂草丛生的院子,向天赐想了想,走了进去,大声说道:“你们好,有你们的外卖!”
“谁让。。。。。。”
“你进。。。。。。”
“来的。。。。。。”
从深处,连续传出来三句话,每句两个字。(这是他们的说话习惯,不过为了便于阅读,后面还是用一句话来!)
“是这样的,你们在我们饭店点了三份外卖,我是过来送外卖的!”向天赐尴尬的停在了原地,扣了扣脑袋,眼睛止不住的往深处看,想要找找他们人在哪里。
“我们不要了!”
听清楚了他们说的是什么,向天赐翻了一个白眼,这三个人有神经病啊,一个人说完不就行了吗。
“不能这样的,你们都点了外卖,钱都付了,为什么可以不要呢?太浪费了吧!”向天赐往前走了一步,说道。
“钱是什么东西,我们好久没用!”
向天赐呵呵干笑一下,说道:“我把这个放在门口了,你们取一下吧!”
“我们不取,我们要去投诉!”
“别别别啊,为什么要投诉我呢?我做错什么了啊?”向天赐一听就着急了,摆了摆手,请求道。
“那么你就答应我们一件事情!”
向天赐听得累死,可能这是三个客人的说话方式吧,耳朵累了一点,也能够明白,想了想,顾客是上帝啊,自己那次仅仅是送错了一次外卖,就差点没开除,还害得清昙姐这么惨,以后是一定不能犯错了,只得是答应了对方的话,说道:“这样的话,好吧,是什么事情呢?”
“很简单,把这里的杂草除掉!”
“当你把杂草除干净之后,叫我们一声就好了,我们先休息一下,门口有你的工具,你必须要用这个!”
向天赐听完了他们的话,长大了嘴巴,因为他们已经开始打鼾了,并且这个声音响如雷。
把外卖盒子放在门口,他去看了一眼这个工具,是一柄犁地用的钉耙,要是这个钉耙不这么迷你的话。
和小臂一样的柄长,齿就和牙刷的毛一样短,捏了捏,倒是十分坚硬。
“我丢雷楼母啊,这么个玩意,怎么犁地,那我当礼拜天过了!”向天赐终于是忍不住了,将这个东西扔在地面上,用个毛这个东西啊,还不如自己用手了。
这个活小时候又不是没有少做,春风吹,战鼓擂,向天赐怕过谁。
从门口的杂草开始,向天赐弯腰下来,双手握住草根上五厘米,脚在地面上踩了踩,固定好。随后,双臂用力。。。。。。
噗通一声,向天赐一屁股坐在地面上,手心都是擦痕。
可是刚刚拔的草,却是动都不动,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站起来,刚刚是一点准备都没有,这次准备好了,再次拔草,但是这个草不是生根在地面上了啊,是不是生根在了地心里面了,不然动也不动。
再次试了试,紧紧盯着,发现泥土也是动也不动。
试了试其余的杂草,都是一样的状况,向天赐狐疑的看着这个院子,眼光飘向了被他扔到门口的钉耙,重新去捡起来,单手抓住,半蹲弯腰下来,左手握住草根上,右手抓着钉耙,以割韭菜的姿势,钉耙轻轻敲了敲地面,这泥土就松动了,向天赐没有一点压力的将杂草拔起来,放在了,门口。。。。。。
知道了应该怎么做的向天赐加快了自己的工作速度,天知道现在饭店里面还有没有别的订单。
不过这熟悉的一切,向天赐想起来了小时候,父母都还没有创业的时候,家里面的生活尽管苦,自己经常坐着父亲的自行车,一起出去玩,或者与母亲一起下地干活的时候,他的眼睛有点红,工作的速度也慢了许多。
要是可以回到过去的话,向天赐是一定不希望父亲创业的,艰苦的生活与幸福的一家,他愿意选择后者。
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这才是天赐的意义所在。
孤独,并不是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