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那个喜欢喝奶茶的胖子
  林轩眼眸一凝。
  固然天王报仇,从早到晚。
  但受人滴水之恩,也当以涌泉相报。
  孙炳义甘冒奇险,通风报信,才让林轩知道姐姐遭难,一怒归来。
  而孙炳义,因为接手药厂,想要为林家留住根基,更是被田家打击,人间消失。
  林轩一度甚至都觉得他已经被害了。
  但是没想到,陈屠狗竟然真的找到了他!
  一时间,以林轩的镇定,都忍不住露出惊喜。
  “他现在藏在云州郊区一处城乡结合部三不管地带。”
  “他的腿被人打断了,没有经过系统的治疗,情况非常不好。”
  听到陈屠狗的话,林轩的思绪回到多年前,他还在林家的时候。
  孙炳义是姐姐林雅芝公司的一个得力助手,办事利落,最重要的是对林家忠心耿耿。
  记忆中,这是一个胖子,明明一个大男人,却特别喜欢喝奶茶。
  在林轩十三、四岁的时候,林家公司,周转困难,林轩很少能拿到零花钱。
  孙炳义总是给他塞一杯奶茶,还故意说是自己凑单买的,喝不了才给林轩。
  但林轩心里知道,这是他怕林轩抹不开面,故意找的一种措辞。
  说起来,他在林家也待了十年。
  就连他们被赶出上京林家,胖子也从上京追到了云州。
  如此忠心,实属难得。
  当初,林雅芝被渣男陷害,正是这个人拼命传递消息出来,才让林轩了解情况,从北领回到云州。
  可奇怪的是,他给陈屠狗递完消息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以林轩让陈屠狗四处打探他的下落,一直到昨天那则新闻终于有了眉目。
  原来,林雅芝死后,林家药业被田家霸占。
  田家瓦解后,也正是这个人不惜重金收购林家药业。
  某种程度来说,这个人算得上是林家的恩人。
  “给我地址。”
  ……
  一个小时后,林轩带着莫月和陈屠狗来到云州郊区一处叫南焦的城乡结合部。
  由于村子里的道路太窄,陈屠狗把车开到村门口后,三个人只能步行进村。
  按照地址,找到村子末尾最角落的一户人家。
  老旧的砖房,遮风避雨都显得很勉强。
  木门摇摇欲坠,陈屠狗上前敲门都不敢太使劲,生怕给敲坏了。
  屋子里并没有任何反应,又等了一会,突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可以直接进去。
  进门有一个小院子,地面都是泥路,院子里杂草众生,有诸多垃圾丢过的痕迹,还有人在往院子里泼脏水。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里的村民都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
  只有这户人家,不仅是从外面来的,还是两个腿脚不灵的残疾人。
  隔三差五的便有社会人士来这户住处殴打他,于是村子里的人便开始猜测此人一定是做了很多恶事,所以才会有人来报复他。
  那些谣传越传越真,大伙觉得他破坏了村子的名声,便处处欺负他。
  “有人么?”
  陈屠狗喊了一嗓子。
  屋子才传来了微弱的木床摇晃声,表露出有人在的迹象。
  进了屋,林轩微微皱眉,这还是人住的地方么?
  屋子破旧,黑暗无光,空气中都充斥着灰尘的味道。
  只见一团人影缩在地上的一块木板上,身上还盖着破旧的棉被。
  若不是他发出了一点动静,还以为这人已经死了好久了。
  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个二十出头岁的年轻人,畏畏缩缩的坐在木板旁。
  “我叫陈屠狗,请问您是孙炳义先生吗?”
  陈屠狗试图和木板上的人说话。
  听到这个名字,那人的身影明显怔了一下。
  本来背对着林轩的身躯,也缓缓从木板上坐起来转过身。
  “是我,孙炳义。”
  他一开口,嗓音干涸且沧桑。
  等到他转过身,林轩才看清了他的脸。
  胖子今年应该还不到五十岁,不过眼前的人,看起来更像六七十的花甲老人。
  他穿着一件白色洗的发黄的衬衣,头发秃了,双条腿似乎固定在了木板上。
  林轩只需要看一眼,便知道他的双腿废了,所以不能动弹。
  记忆中,孙炳义是一个胖子,可是此人却很瘦削,若不是脸孔还是熟悉的那张,林轩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人了。
  “孙叔叔,我是林轩。”林轩语声有些沉缓开口说道。
  “是你!你是林轩?”
  听到林轩这个名字,孙炳义惊讶了一下,更加激动了。
  他望向林轩,一瞬间老泪纵横。
  “好多年不见,想不到你变化那么大。”
  几个月前,林雅芝被害,林家垮台,财产被侵吞。
  这些事情,都是孙炳义亲眼所见,亲身经历。
  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是我,我回来了。”
  林轩握住了孙炳义的手:“这些年,多谢你对林家的照顾,因为林家让你们受到牵连,我感到很抱歉……”
  “没事,你姐姐林雅芝是一个好人,当年我在街头乞讨,是她帮助了我,还给了我一份工作,她就是我家的大恩人。”孙炳义摆了摆手,说道。
  林雅芝确实是一个非常善良,有人格魅力的女人。
  就是挑男人的眼光,太差!
  她的死,其实让很多人都感到遗憾。
  林轩重重的摇晃了一下,道:“谢谢。”
  “我记得你喜欢喝奶茶,小的时候经常给我买,今天我给你带了一杯你最喜欢的茉香奶绿。”
  林轩来的时候,专门给孙炳义买了一杯奶茶。
  他把奶茶轻轻的放到孙炳义的面前。
  “那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喜欢。”孙炳义眼泪朦胧,插上了吸管,喝了一口,满足的像个孩子。
  林轩刚进门就注意到孙炳义坐在床上,一直都没下来过。
  他的儿子孙坚强走路也是一颠一颠的,他眼睛顿时眯了眯,问:“坚强,你这腿怎么了?”
  “没事,是我不小心摔的。”
  孙坚强平静的说。
  林轩没有多问,孙坚强不愿意说,他要是再继续追问下去,反而不好。
  大不了,到时候他让莫月或者陈屠狗去查一下就知道了。
  孙炳义把林轩带来的奶茶喝了,道:“坚强,我吃了奶茶,也不能饿着他们,你去把我的轮椅推来,我要亲自请你轩哥吃饭。”
  “好。”孙坚强应了一声,将孙炳义推上轮椅,请林轩和陈屠狗出去外面吃饭。
  林轩本来想说不用破费的,却又觉得这话说出来或许有些伤人,便默认了。
  见到跟着来的莫月后,孙坚强不禁惊讶道:“轩哥,这是你女朋友么,好福气啊。”
  “不是。”
  林轩微笑着说,没有过多的解释。
  莫月面无表情的跟在身后,只有在与林轩或陈屠狗偶然有眼神交汇的时候,才会勉强露出一些笑容。
  所以,孙坚强看出来,莫月应该是林轩的秘书之类的下属。
  他默默在心里哂笑了一下,觉得‘男人有钱就变坏’这条定律果然是无一例外。
  几个人随便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还算过得去的饭店吃饭。
  林轩也没让莫月守着,让她跟着同桌一起吃。
  “你和你儿子的腿是怎么回事,是被人打的?”
  点完菜后,林轩才缓缓的问出这么一句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