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抽芽
陈家煦讨厌军训。
他的皮肤天生苍白,能看到青色的血管。表面非常脆弱,脖颈和手臂、大腿根还有鱼鳞一样的层迭,摸下去甚至有些扎手。
所以陈家煦不管天气多热,都会坚持穿长裤长袖。
军训服是短袖短裤的迷彩,陈家煦穿了防晒外套,被教官瞪了他一眼。
“搞什么特殊。你怎么不撑把伞?”
陈家煦没有解释,默默把外套脱掉了,迭得整齐,小跑着放回自己的书包里。
这样了两叁天,陈家煦被晒伤了。皮肤一片一片的红,大块的脱皮,洗澡的时候,香皂打上去都痛的要命。
他可以忍,忍着在烈日下站几个小时,忍着让晒伤的皮肤重新脱第二层皮。他无所谓。但让他最难受的是,他手脚不协调。
其他人休息的时候,少数几个同手同脚的人被拎出来单独训练,同学们一边喝水,一边兴致勃勃地看着,不时有轻松的笑声。陈家煦就是同手同脚中的一个。其他几个都被纠正了,陈家煦还是同手同脚。
教官汗流浃背,陈家煦也满头大汗,脸色发红。
“左脚!左脚和右手…哎呀!”
同学们又笑了。气氛很融洽。
但陈家煦感觉很屈辱。他知道这样的笑话是无伤大雅的、善意的,但他不喜欢。如果可以,他希望把那些咧着的嘴都用毒针缝上。他觉得那些笑声就像充满臭味的蚌壳一样令人不适。
但他清楚地知道人类社会应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这是他最熟悉的东西了,熟悉的就像嵌进他的骨肉里。所以同学们看到陈家煦不好意思地笑了,很腼腆地咬了咬嘴唇。
教官也心软了。
“好了好了,去休息吧,回头再练。”
#
军训结束的时候,陈家煦活像一只徒步跋涉了整个沙漠的、疲惫的小龙虾。
尤溪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吓了一跳。
“别人军训都是黑了,你怎么变得这么红。”尤溪顿了顿,又补充,“我是说红色的红,不是红火的红。”
她给他买了芦荟胶,让他注意休息。足足半个月,陈家煦才缓过来。
紧接着,课业压力就来了。
北大不同于其他的大学。国内的顶尖学府,前来的学生没有一个是简单的人,都是各省、各市的状元、前叁。因而,对他们的要求自然而然就高了起来。
这和高中、高中之前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陈家煦很难适应,大部分时候都是有些晕头转向的。
他是个适应新环境很慢的人,有时候他感觉自己像一只海龟在丛林爬行一样和缓。
又来了。深夜的时候,陈家煦躺在床上,头痛地难以忍受,这种感觉又来了——迟滞淤塞,自己躺在深海的淤泥里,耳边充斥的水压的气声,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自己的感官一点点离自己远去了。
窒息。
他的状态不好。有一次打电话,尤溪看出来了,问了一下。陈家煦嗯了一声,小声说:“感觉有点忙不过来。”
“刚开学的时候应该还比较轻松啊。”尤溪自言自语了一句,又对陈家煦说:“没关系,身体第一位,其他事情要分清主次,明白自己要做什么就好办多了。”
尤溪还说了几句什么。陈家煦没太听进去。对啊,姐姐理解不了他的,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对于姐姐来说,自己的困扰一定显得很可笑吧。如果是尤溪,这些问题都无法称之为问题了。
从小到大,他都是追寻着尤溪光圈边缘的微光活过来的。或者说,这就是他赖以活命的一点点希望。
陈金山以他为傲。他把陈家煦的成就,一手归功于他为之的辛苦付出。他逢人就夸,这是他人生的第一大荣耀。
可笑,可笑得很。陈家煦心里想。这一切和陈金山一点关系都没有。除了提供了一颗精子和几个破钱,陈金山就是条踩高捧低的狗。
他是因为尤溪才逼着自己走到这里的。
他是因为尤溪才活下来的。
他是追寻着尤溪的足迹一路走到这里来的。他觉得这个世界肮脏不堪,尸骨遍地。他渴的快要死掉的时候,是尤溪,哪怕是轻轻唤一句“阿煦”,就是他救命的几滴水。
#
陈家煦在宿舍没住满两个月,就搬走了。
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宋钦问:“家煦,你搬出去住哪?”
“住我姐姐那。”陈家煦回答,“我姐刚工作不久,她那个小区治安不太好,一个人住不安全。爸妈就说让我过去陪她。”
“哦哦。”宋钦点点头,表示理解。他心里有点遗憾,和陈家煦当了两个月室友,真的是非常好相处的人,生活习惯也好,帮忙带个饭、签个到都非常好说话。
他见过两次尤溪,和陈家煦一样,干净漂亮,举手投足都很有气质,姐弟俩关系也非常好的样子。
他想,陈家煦家里大概不简单,是哪种书香门第才能培养出来这种孩子啊。
“记得想我们啊。”宋钦说。他心里把陈家煦当兄弟。
陈家煦笑着打了他一下。
他要搬去尤溪家里了。
他和尤溪说,他们宿舍关系弄得很僵。
主要是他们生活习惯不好。尤其是那个宋钦,每天打游戏到一两点,他根本睡不了觉,都快神经衰弱了。
尤溪说:“那就别在寝室住了,我房子离学校那么近,还有个空房间,能放下个你。”
所以陈家煦就搬过来了。
尤溪的工作很忙。让陈家煦搬过来,其实她有些头疼,自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弟弟。但她知道睡眠有多重要,长时间睡不好,神经出了问题,麻烦就大了,所以她打算先让陈家煦住过来,至少先睡个好觉。
但她慢慢发现,陈家煦不用她照顾,甚至很多时候,是陈家煦在照顾她。
尤溪忙起来忙得天昏地暗。忙得来不及吃饭的时候,一般是叫外卖的,但是陈家煦会给她做饭,围上围裙,糖醋排骨、烧茄子,炝一下锅,很快能做好。她从来不知道陈家煦会做饭,还做得又快又好。
她也是会做饭的,让陈金山给逼的。但她懒得做给自己吃。
陈家煦说:“不要总吃外卖,吃坏身体怎么办。”
一个月过去,尤溪逐渐习惯了陈家煦的存在。
她有时候会突击一下陈家煦的功课。工科的知识她还没忘,高数、工图,给陈家煦讲讲重点还是不成问题。
她有时候也会给他讲讲自己大学的事情。告诉他怎么避免一些错误。
她和弟弟又恢复了以前的亲昵。陈家煦把红烧肉最后一块抢走的时候,尤溪就揪他的耳朵,揪得他吱了哇啦乱叫。然后他们就开始打枕头大战。
而陈家煦,也慢慢适应了大学的生活。
他逐渐觉得,自己有余力做些别的事情了。
那天他下午没课,所以上午上完课,中午就回家了。他手里拿了一个快递。
快递的外包装什么都没有写。陈家煦进家,把门反锁了,斯条慢理用小刀划开快递的封胶。
里面是一个纯白的盒子,再打开,是一个黑色的薄片,非常非常小,仔细看,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圆孔。
陈家煦抽出下面的纸,仔仔细细读了说明书,读了两遍,之后用打火机烧掉了。
他把最高的餐桌椅搬到尤溪的房间里,把那个小东西安装在空调风棱的角落里。装好之后,他又确认了两遍,确保它是牢固且隐秘的。
他觉得很兴奋,好像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疯狂的呼吸。但他还是动作很轻很慢的,把椅子搬回原处,用纸巾把拖曳的痕迹擦得干干净净。
他回到自己的卧室,打开手机。
软床,衣柜,木地板,地毯,窗子开了一点,吹得雪白的窗帘微动。
尤溪房间的景象,清清楚楚、完完整整显示在他的手机上。
#
陈家煦在北京的第一个深冬来临之前,他们一起养了一只小狗。
他的考试结束得早,大多在十二月中旬就结束了。
结束的那天,他们去五福里逛了一圈。当时下了很大的雪,走过天桥的时候,他们看到几个笼子零散的放在地上,旁边坐着个穿军大衣的老头。
走近了,笼子里只有一只小狗,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金毛,鼻尖上还可怜兮兮落着一点将化未化的雪。
尤溪蹲了下来,逗逗小金毛。小金毛颤抖着身体,还是努力用额头碰了碰尤溪的手。
“姑娘,要不要?最后一只了,便宜点,五百块钱卖你了。”老头说。
“这金毛不纯吧,腿这么短。”尤溪评价。
老头哈哈一笑,“纯不纯关系怎么大了,看对眼缘不就行了。”
尤溪也笑了笑,摇摇头,有些不舍地摸摸小金毛,起身准备走了。
“要么买下来吧。”陈家煦突然说。他站的有些远,穿着黑色的大衣,自始自终没有上来摸一摸小狗。
“你喜欢?”尤溪问。
陈家煦点点头。
“倒是能养。”尤溪想了一下。自己的工作主要在电脑上,在家或去公司都差不多,只要看着就行了。她不想去,老板也拿她没辙,毕竟没有人可以顶替她的位置。
她心痒痒起来。从小到大她喜欢小狗小猫得不得了,从来没有养过,也没有可以让她撒娇说“我就想养一只”的人。
“但是,你不是害怕狗?”尤溪问陈家煦。
陈家煦小时候被狗咬过,甚至有一段时间,他一听到狗叫声就会腿软。
“哦哟,金毛亲人亲得很,脾气又乖,怎么怕咯 。”老头站起来,手揣在军大衣口袋里,有些着急地说。
今年冬天真的很冷。尤溪低头,小金毛蜷成一团,笼子光秃秃的,没有任何可以让它躲一下的地方。
尤溪的理智和情感斗争了半天,最后拉开笼子的小门,把小金毛抱了出来,用大衣拢住。
“我要了,老板。”
尤溪给它起名叫小晴。
她觉得自己和小晴很有缘分。小晴很乖,一唤它的名字,就颠颠地跑过来,尾巴毛毛地摇。
吃东西睡觉都不挑,给它煮肉骨头吃,它就乖乖的趴在脚底下等,叼过来的时候也轻轻柔柔,很小心地不伤到尤溪的手。吃狗粮的时候,也会干干净净吃完。
尤溪喂得多些,但遛狗的时候一般是她和陈家煦一起的。陈家煦有时候也给小晴换水、换狗粮,日日相处,按理说也和小晴很亲昵才对。
陈家煦摸小晴的头的时候,他的动作也很温柔,小晴却表现得很奇怪。
它不摇尾巴。尤溪查过,这意味着,它觉得不安,或是危险。
他的皮肤天生苍白,能看到青色的血管。表面非常脆弱,脖颈和手臂、大腿根还有鱼鳞一样的层迭,摸下去甚至有些扎手。
所以陈家煦不管天气多热,都会坚持穿长裤长袖。
军训服是短袖短裤的迷彩,陈家煦穿了防晒外套,被教官瞪了他一眼。
“搞什么特殊。你怎么不撑把伞?”
陈家煦没有解释,默默把外套脱掉了,迭得整齐,小跑着放回自己的书包里。
这样了两叁天,陈家煦被晒伤了。皮肤一片一片的红,大块的脱皮,洗澡的时候,香皂打上去都痛的要命。
他可以忍,忍着在烈日下站几个小时,忍着让晒伤的皮肤重新脱第二层皮。他无所谓。但让他最难受的是,他手脚不协调。
其他人休息的时候,少数几个同手同脚的人被拎出来单独训练,同学们一边喝水,一边兴致勃勃地看着,不时有轻松的笑声。陈家煦就是同手同脚中的一个。其他几个都被纠正了,陈家煦还是同手同脚。
教官汗流浃背,陈家煦也满头大汗,脸色发红。
“左脚!左脚和右手…哎呀!”
同学们又笑了。气氛很融洽。
但陈家煦感觉很屈辱。他知道这样的笑话是无伤大雅的、善意的,但他不喜欢。如果可以,他希望把那些咧着的嘴都用毒针缝上。他觉得那些笑声就像充满臭味的蚌壳一样令人不适。
但他清楚地知道人类社会应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这是他最熟悉的东西了,熟悉的就像嵌进他的骨肉里。所以同学们看到陈家煦不好意思地笑了,很腼腆地咬了咬嘴唇。
教官也心软了。
“好了好了,去休息吧,回头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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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结束的时候,陈家煦活像一只徒步跋涉了整个沙漠的、疲惫的小龙虾。
尤溪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吓了一跳。
“别人军训都是黑了,你怎么变得这么红。”尤溪顿了顿,又补充,“我是说红色的红,不是红火的红。”
她给他买了芦荟胶,让他注意休息。足足半个月,陈家煦才缓过来。
紧接着,课业压力就来了。
北大不同于其他的大学。国内的顶尖学府,前来的学生没有一个是简单的人,都是各省、各市的状元、前叁。因而,对他们的要求自然而然就高了起来。
这和高中、高中之前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陈家煦很难适应,大部分时候都是有些晕头转向的。
他是个适应新环境很慢的人,有时候他感觉自己像一只海龟在丛林爬行一样和缓。
又来了。深夜的时候,陈家煦躺在床上,头痛地难以忍受,这种感觉又来了——迟滞淤塞,自己躺在深海的淤泥里,耳边充斥的水压的气声,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自己的感官一点点离自己远去了。
窒息。
他的状态不好。有一次打电话,尤溪看出来了,问了一下。陈家煦嗯了一声,小声说:“感觉有点忙不过来。”
“刚开学的时候应该还比较轻松啊。”尤溪自言自语了一句,又对陈家煦说:“没关系,身体第一位,其他事情要分清主次,明白自己要做什么就好办多了。”
尤溪还说了几句什么。陈家煦没太听进去。对啊,姐姐理解不了他的,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对于姐姐来说,自己的困扰一定显得很可笑吧。如果是尤溪,这些问题都无法称之为问题了。
从小到大,他都是追寻着尤溪光圈边缘的微光活过来的。或者说,这就是他赖以活命的一点点希望。
陈金山以他为傲。他把陈家煦的成就,一手归功于他为之的辛苦付出。他逢人就夸,这是他人生的第一大荣耀。
可笑,可笑得很。陈家煦心里想。这一切和陈金山一点关系都没有。除了提供了一颗精子和几个破钱,陈金山就是条踩高捧低的狗。
他是因为尤溪才逼着自己走到这里的。
他是因为尤溪才活下来的。
他是追寻着尤溪的足迹一路走到这里来的。他觉得这个世界肮脏不堪,尸骨遍地。他渴的快要死掉的时候,是尤溪,哪怕是轻轻唤一句“阿煦”,就是他救命的几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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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煦在宿舍没住满两个月,就搬走了。
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宋钦问:“家煦,你搬出去住哪?”
“住我姐姐那。”陈家煦回答,“我姐刚工作不久,她那个小区治安不太好,一个人住不安全。爸妈就说让我过去陪她。”
“哦哦。”宋钦点点头,表示理解。他心里有点遗憾,和陈家煦当了两个月室友,真的是非常好相处的人,生活习惯也好,帮忙带个饭、签个到都非常好说话。
他见过两次尤溪,和陈家煦一样,干净漂亮,举手投足都很有气质,姐弟俩关系也非常好的样子。
他想,陈家煦家里大概不简单,是哪种书香门第才能培养出来这种孩子啊。
“记得想我们啊。”宋钦说。他心里把陈家煦当兄弟。
陈家煦笑着打了他一下。
他要搬去尤溪家里了。
他和尤溪说,他们宿舍关系弄得很僵。
主要是他们生活习惯不好。尤其是那个宋钦,每天打游戏到一两点,他根本睡不了觉,都快神经衰弱了。
尤溪说:“那就别在寝室住了,我房子离学校那么近,还有个空房间,能放下个你。”
所以陈家煦就搬过来了。
尤溪的工作很忙。让陈家煦搬过来,其实她有些头疼,自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弟弟。但她知道睡眠有多重要,长时间睡不好,神经出了问题,麻烦就大了,所以她打算先让陈家煦住过来,至少先睡个好觉。
但她慢慢发现,陈家煦不用她照顾,甚至很多时候,是陈家煦在照顾她。
尤溪忙起来忙得天昏地暗。忙得来不及吃饭的时候,一般是叫外卖的,但是陈家煦会给她做饭,围上围裙,糖醋排骨、烧茄子,炝一下锅,很快能做好。她从来不知道陈家煦会做饭,还做得又快又好。
她也是会做饭的,让陈金山给逼的。但她懒得做给自己吃。
陈家煦说:“不要总吃外卖,吃坏身体怎么办。”
一个月过去,尤溪逐渐习惯了陈家煦的存在。
她有时候会突击一下陈家煦的功课。工科的知识她还没忘,高数、工图,给陈家煦讲讲重点还是不成问题。
她有时候也会给他讲讲自己大学的事情。告诉他怎么避免一些错误。
她和弟弟又恢复了以前的亲昵。陈家煦把红烧肉最后一块抢走的时候,尤溪就揪他的耳朵,揪得他吱了哇啦乱叫。然后他们就开始打枕头大战。
而陈家煦,也慢慢适应了大学的生活。
他逐渐觉得,自己有余力做些别的事情了。
那天他下午没课,所以上午上完课,中午就回家了。他手里拿了一个快递。
快递的外包装什么都没有写。陈家煦进家,把门反锁了,斯条慢理用小刀划开快递的封胶。
里面是一个纯白的盒子,再打开,是一个黑色的薄片,非常非常小,仔细看,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圆孔。
陈家煦抽出下面的纸,仔仔细细读了说明书,读了两遍,之后用打火机烧掉了。
他把最高的餐桌椅搬到尤溪的房间里,把那个小东西安装在空调风棱的角落里。装好之后,他又确认了两遍,确保它是牢固且隐秘的。
他觉得很兴奋,好像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疯狂的呼吸。但他还是动作很轻很慢的,把椅子搬回原处,用纸巾把拖曳的痕迹擦得干干净净。
他回到自己的卧室,打开手机。
软床,衣柜,木地板,地毯,窗子开了一点,吹得雪白的窗帘微动。
尤溪房间的景象,清清楚楚、完完整整显示在他的手机上。
#
陈家煦在北京的第一个深冬来临之前,他们一起养了一只小狗。
他的考试结束得早,大多在十二月中旬就结束了。
结束的那天,他们去五福里逛了一圈。当时下了很大的雪,走过天桥的时候,他们看到几个笼子零散的放在地上,旁边坐着个穿军大衣的老头。
走近了,笼子里只有一只小狗,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金毛,鼻尖上还可怜兮兮落着一点将化未化的雪。
尤溪蹲了下来,逗逗小金毛。小金毛颤抖着身体,还是努力用额头碰了碰尤溪的手。
“姑娘,要不要?最后一只了,便宜点,五百块钱卖你了。”老头说。
“这金毛不纯吧,腿这么短。”尤溪评价。
老头哈哈一笑,“纯不纯关系怎么大了,看对眼缘不就行了。”
尤溪也笑了笑,摇摇头,有些不舍地摸摸小金毛,起身准备走了。
“要么买下来吧。”陈家煦突然说。他站的有些远,穿着黑色的大衣,自始自终没有上来摸一摸小狗。
“你喜欢?”尤溪问。
陈家煦点点头。
“倒是能养。”尤溪想了一下。自己的工作主要在电脑上,在家或去公司都差不多,只要看着就行了。她不想去,老板也拿她没辙,毕竟没有人可以顶替她的位置。
她心痒痒起来。从小到大她喜欢小狗小猫得不得了,从来没有养过,也没有可以让她撒娇说“我就想养一只”的人。
“但是,你不是害怕狗?”尤溪问陈家煦。
陈家煦小时候被狗咬过,甚至有一段时间,他一听到狗叫声就会腿软。
“哦哟,金毛亲人亲得很,脾气又乖,怎么怕咯 。”老头站起来,手揣在军大衣口袋里,有些着急地说。
今年冬天真的很冷。尤溪低头,小金毛蜷成一团,笼子光秃秃的,没有任何可以让它躲一下的地方。
尤溪的理智和情感斗争了半天,最后拉开笼子的小门,把小金毛抱了出来,用大衣拢住。
“我要了,老板。”
尤溪给它起名叫小晴。
她觉得自己和小晴很有缘分。小晴很乖,一唤它的名字,就颠颠地跑过来,尾巴毛毛地摇。
吃东西睡觉都不挑,给它煮肉骨头吃,它就乖乖的趴在脚底下等,叼过来的时候也轻轻柔柔,很小心地不伤到尤溪的手。吃狗粮的时候,也会干干净净吃完。
尤溪喂得多些,但遛狗的时候一般是她和陈家煦一起的。陈家煦有时候也给小晴换水、换狗粮,日日相处,按理说也和小晴很亲昵才对。
陈家煦摸小晴的头的时候,他的动作也很温柔,小晴却表现得很奇怪。
它不摇尾巴。尤溪查过,这意味着,它觉得不安,或是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