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如烟往事
也是从那一夜开始,那个弹无虚发,枪枪毙敌的年轻军官才算真正的走进了龙凌云的心里。
胸挂着联合国颁发的维和勋章,赵建辉一下飞机就受到了军区首长的亲自欢迎。首长充分肯定了维和人员在刚果做出的成绩,对于全体人员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了高度赞扬。
晚上参加了军区举行的欢迎宴会,赵建辉已经归心似箭,躺在军区招待所的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觉。
第二天一早起来,赵建辉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可是……赵建辉现在最怕的就是听到这个可是了。但作者也没有什么办法,为了剧情必须要把这个“可是”加进来。
可是,当赵建辉拉开房门的时候,就看到在房间的门外,站着一个肩膀上扛着中校军衔的中年军人正举手准备敲门。
看到赵建辉,那人马上问道:“你就是赵建辉?”看到他惊讶的点头,那人长出了一口气:“哎呀,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是从西川军区来的,这是你的调令,手续什么的都办完了,就怕你回老家休假找不到你呢。”
“我的调令?”赵建辉疑惑的接过来那人递过来的一个信封,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办理调动还有人专门跑过来送调令,这可是从来也没有见过的事情。再说了,自己现在的组织关系应该属于苏南军区,怎么把自己调到川西军区去了?
一辆军用吉普车在崎岖的军事干道上驰骋着,开车的正是那位到苏南下调令的中校军官,他的名字叫周武。副驾驶上坐着一个二十岁多岁的年轻军官,肩膀上两杠两星的中校军衔显得那么的刺眼,那么的夺目。
“对不起,你肯定是找错人了,我的名字叫赵建辉没错,可我的军衔才是少校,您这调令上面却写着的是中校……”
“没错,你不用想了。这是我们司令员亲自填写的调令,按照你在刚果的表现,在调用之前给你提升一级……”
于是,少校赵建辉在来到川南军区的时候,就成了中校警卫营副营长。而这个周武,是军区警卫营营长,本来是赵建辉的顶头上司,一路上却对赵建辉客气的好像两个人的职务翻了个个儿一般。
能够看得出来,这个周武对自己不仅仅只是表面上客气。尤其是他半开玩笑半认真说的那句话,更是把赵建辉弄得一头雾水。
“老弟,哥哥我可是几天没合眼连夜赶过来的,看在哥哥跑腿的份上,以后兄弟你飞黄腾达了,可不要忘了哥哥我啊。”
“看你说的,我就是你手底下的兵,是你多帮助我才对啊。”赵建辉不明所以,还以为这是周武做人低调说客气话呢。
哪知道一路上坐飞机转汽车,都是周武抢着给自己拿行李,等到了军区警卫营,周武更是召集了全营的军官和自己隆重见面,当着大家的面把自己夸得跟朵花儿似地。
连着三天,不仅没有分派自己什么任务,还让两个女兵带着自己在天府之国满大街的转悠,名义上是让自己熟悉地形地貌,其实就是变相的带着自己游玩闲逛。
她们其中一个名叫王爱玲,今年二十二岁,一个星期前还是军区文工团的中尉。另一位名叫张小倩,刚满二十岁,原是文工团的当红“歌星”,一个星期前的一纸调令把她们调入了内勤处,今天才来了位内勤处干部通知送她们去给首长当勤务兵,为什么要她们做勤务兵?为哪位首长服务?这一切都让两个年轻的女兵百思不解。
看着车子前排坐着的两位中校首长,两个女孩子的心里充满了疑虑。
既然是归属内勤处,为什么两个人调到军区之后会一直在警卫营陪着副驾驶上的年轻首长“工作”?那位内勤处的干部怎么不亲自送两个人上班,怎么会让警卫营的营长亲自护送?
在她们疑虑间,车子已经来到了一座黄墙红顶的三层别墅前,别墅建在山的半坡上,四周的花园约有1000平方公尺,花园别墅虽然不大,由于隐藏在山林之中且地理位置较偏,不熟悉的人很难发现。
四个人下车,周武指着这栋别墅问赵建辉:“老弟,你看这里的环境怎么样?”
赵建辉看了看,点了点头回答道:“不错……”
周武回头对两个年轻的女孩子说道:“到了,你们的任务就是常住在这里,做首长夫妇的勤务兵。”
两名女兵立正,清脆的大声回答了一声:“是。”赵建辉心说这两个女兵是来给首长当勤务兵的,难道我是来给首长当警卫员的?他转回脸来,向周武问道:“周营长,我能不能知道这里住的是那位首长?我的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呃……赵老弟,这是军事秘密,嘻嘻,要想知道的话,你进去看看就知道了。”周武
推门进去,房间的窗户上面都挂着厚重的窗帘,里面光线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到宽大的客厅里面空无一人。
“周营长……”赵建辉的话还没有问出口,却看到二楼楼梯的扶手旁出现了一个隐约的人影。王爱玲和张小倩按惯例行军礼并齐声说:“勤务兵王爱玲、张小倩向首长报到。”
这时,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你来了吗?要是听不出我是谁的话,那就上来吧。”周武在后面轻轻地推了推赵建辉的后背,赵建辉神情一顿,心说这女人的声音怎么这么像龙凌云啊?
楼上的大房间里面,一个身段高挑的女孩子背对着赵建辉站在窗前,听到赵建辉的脚步声在身后站住,她慢慢的转回头来,那对玲珑的大眼,小巧的鼻子,樱桃小嘴,笑起来甜甜的样子,不是龙凌云是谁?
今天的龙凌云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丝质长裙,长长的手指甲涂得鲜红,赤着一双美足,穿着一双绣着荷花的真丝拖鞋,脚踝纤细而不失丰满,脚型纤长,脚弓稍高,曲线优美,柔若无骨,脚指匀称整齐,足趾雪白如玉,如十棵顽皮的白樱桃,亮晶晶的脚指甲如颗颗珍珠嵌在白嫩的脚指头上。细腻半透明的脚背皮肤,隐隐可见皮下深处细小的血管。亭亭玉立的站在赵建辉的面前,显露与众不同的高贵气质!
“是你?你怎么在这里?”赵建辉傻傻的问道。
“这是我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嘻嘻,两年没有穿这些衣服了,你看看我这么打扮漂不漂亮?”龙凌云一边说着,还炫耀似地把双手伸到赵建辉的面前。
“这里是你的家,那你是?”
“川西军区司令员龙啸风是我父亲,我是他的独生女儿,这里是他的家也就是我的家,嘻嘻,你没有想到吧?”龙凌云笑着走到赵建辉的面前,刚才伸出来的双手根本就没有收回去,而是顺势握住了赵建辉的手臂:“是我让他把你调到川西来的,我这样做,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怎么样,对你现在的位置还满意吧,我的中校副营长大人?”
“你……是你让他把我调过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赵建辉脑子几乎不够用的了。
“咯咯,你怎么这么笨啊,今后咱们结了婚,当然要住在一起了,我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上班?”龙凌云有点撒娇的说道。
“咱们结婚?”这一下,赵建辉更傻眼了:“谁说咱们要结婚了?我在老家都已经有了女朋友,我……”
这一次,轮到龙凌云傻眼了:“你说什么,你已经有了女朋友?那你怎么说喜欢我?在刚果的时候我明明问过你的。”
“我说喜欢你?我什么时候说的?”赵建辉不由得头上流下了冷汗,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司令员的女儿啊,敢这么开玩笑小命还要不要了?
“就在那天,我晚上洗澡的时候有一股叛军冲进了营地。你救了我,我什么都被你……你背着我冲出去的时候我问的你,你自己说的难道都忘记了?”
我的天啊,这都什么事儿啊?当时枪炮隆隆,我怎么知道你问的什么?赵建辉傻傻的看着龙凌云,一时之间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了。
“我,我都已经和我爸妈说了,这个房间就是准备给咱们结婚用的……”龙凌云接下来的一句话,更加让赵建辉汗流浃背。
“我……我……我真的有女朋友了啊?我怎么能和你结婚呢?”赵建辉脑子真有点不够用了,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从苏南军区来到川西,是龙凌云在中间搞的鬼。
“你有女朋友了?她叫什么,是干什么工作的?”龙凌云不敢置信的问道。赵建辉下意识的摸了摸上衣口袋,在这个口袋里面装着他的钱夹,钱夹里面不仅仅有几张钞票,还有一张李芬的照片。
“她叫李芬,是我再老家小县城的同学……她,她没有考上大学,现在就在我老家的省城打工。”
“你爱她吗?以你现在的地位,你们真的结了婚有什么共同语言啊?你……”随着龙凌云的质问,那个叫李芬的女孩子的身影正越来越清晰的闪现在赵建辉的脑海里。
在赵建辉十八岁之前的生命里,李芬只是一闪而过的茫茫红尘中的尘埃,赵建辉记得她,就像他记得许多美丽的事物一样,笼统但没有特殊的意义。
胸挂着联合国颁发的维和勋章,赵建辉一下飞机就受到了军区首长的亲自欢迎。首长充分肯定了维和人员在刚果做出的成绩,对于全体人员付出的艰辛努力给予了高度赞扬。
晚上参加了军区举行的欢迎宴会,赵建辉已经归心似箭,躺在军区招待所的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觉。
第二天一早起来,赵建辉已经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可是……赵建辉现在最怕的就是听到这个可是了。但作者也没有什么办法,为了剧情必须要把这个“可是”加进来。
可是,当赵建辉拉开房门的时候,就看到在房间的门外,站着一个肩膀上扛着中校军衔的中年军人正举手准备敲门。
看到赵建辉,那人马上问道:“你就是赵建辉?”看到他惊讶的点头,那人长出了一口气:“哎呀,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是从西川军区来的,这是你的调令,手续什么的都办完了,就怕你回老家休假找不到你呢。”
“我的调令?”赵建辉疑惑的接过来那人递过来的一个信封,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啊?办理调动还有人专门跑过来送调令,这可是从来也没有见过的事情。再说了,自己现在的组织关系应该属于苏南军区,怎么把自己调到川西军区去了?
一辆军用吉普车在崎岖的军事干道上驰骋着,开车的正是那位到苏南下调令的中校军官,他的名字叫周武。副驾驶上坐着一个二十岁多岁的年轻军官,肩膀上两杠两星的中校军衔显得那么的刺眼,那么的夺目。
“对不起,你肯定是找错人了,我的名字叫赵建辉没错,可我的军衔才是少校,您这调令上面却写着的是中校……”
“没错,你不用想了。这是我们司令员亲自填写的调令,按照你在刚果的表现,在调用之前给你提升一级……”
于是,少校赵建辉在来到川南军区的时候,就成了中校警卫营副营长。而这个周武,是军区警卫营营长,本来是赵建辉的顶头上司,一路上却对赵建辉客气的好像两个人的职务翻了个个儿一般。
能够看得出来,这个周武对自己不仅仅只是表面上客气。尤其是他半开玩笑半认真说的那句话,更是把赵建辉弄得一头雾水。
“老弟,哥哥我可是几天没合眼连夜赶过来的,看在哥哥跑腿的份上,以后兄弟你飞黄腾达了,可不要忘了哥哥我啊。”
“看你说的,我就是你手底下的兵,是你多帮助我才对啊。”赵建辉不明所以,还以为这是周武做人低调说客气话呢。
哪知道一路上坐飞机转汽车,都是周武抢着给自己拿行李,等到了军区警卫营,周武更是召集了全营的军官和自己隆重见面,当着大家的面把自己夸得跟朵花儿似地。
连着三天,不仅没有分派自己什么任务,还让两个女兵带着自己在天府之国满大街的转悠,名义上是让自己熟悉地形地貌,其实就是变相的带着自己游玩闲逛。
她们其中一个名叫王爱玲,今年二十二岁,一个星期前还是军区文工团的中尉。另一位名叫张小倩,刚满二十岁,原是文工团的当红“歌星”,一个星期前的一纸调令把她们调入了内勤处,今天才来了位内勤处干部通知送她们去给首长当勤务兵,为什么要她们做勤务兵?为哪位首长服务?这一切都让两个年轻的女兵百思不解。
看着车子前排坐着的两位中校首长,两个女孩子的心里充满了疑虑。
既然是归属内勤处,为什么两个人调到军区之后会一直在警卫营陪着副驾驶上的年轻首长“工作”?那位内勤处的干部怎么不亲自送两个人上班,怎么会让警卫营的营长亲自护送?
在她们疑虑间,车子已经来到了一座黄墙红顶的三层别墅前,别墅建在山的半坡上,四周的花园约有1000平方公尺,花园别墅虽然不大,由于隐藏在山林之中且地理位置较偏,不熟悉的人很难发现。
四个人下车,周武指着这栋别墅问赵建辉:“老弟,你看这里的环境怎么样?”
赵建辉看了看,点了点头回答道:“不错……”
周武回头对两个年轻的女孩子说道:“到了,你们的任务就是常住在这里,做首长夫妇的勤务兵。”
两名女兵立正,清脆的大声回答了一声:“是。”赵建辉心说这两个女兵是来给首长当勤务兵的,难道我是来给首长当警卫员的?他转回脸来,向周武问道:“周营长,我能不能知道这里住的是那位首长?我的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呃……赵老弟,这是军事秘密,嘻嘻,要想知道的话,你进去看看就知道了。”周武
推门进去,房间的窗户上面都挂着厚重的窗帘,里面光线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到宽大的客厅里面空无一人。
“周营长……”赵建辉的话还没有问出口,却看到二楼楼梯的扶手旁出现了一个隐约的人影。王爱玲和张小倩按惯例行军礼并齐声说:“勤务兵王爱玲、张小倩向首长报到。”
这时,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你来了吗?要是听不出我是谁的话,那就上来吧。”周武在后面轻轻地推了推赵建辉的后背,赵建辉神情一顿,心说这女人的声音怎么这么像龙凌云啊?
楼上的大房间里面,一个身段高挑的女孩子背对着赵建辉站在窗前,听到赵建辉的脚步声在身后站住,她慢慢的转回头来,那对玲珑的大眼,小巧的鼻子,樱桃小嘴,笑起来甜甜的样子,不是龙凌云是谁?
今天的龙凌云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丝质长裙,长长的手指甲涂得鲜红,赤着一双美足,穿着一双绣着荷花的真丝拖鞋,脚踝纤细而不失丰满,脚型纤长,脚弓稍高,曲线优美,柔若无骨,脚指匀称整齐,足趾雪白如玉,如十棵顽皮的白樱桃,亮晶晶的脚指甲如颗颗珍珠嵌在白嫩的脚指头上。细腻半透明的脚背皮肤,隐隐可见皮下深处细小的血管。亭亭玉立的站在赵建辉的面前,显露与众不同的高贵气质!
“是你?你怎么在这里?”赵建辉傻傻的问道。
“这是我的家,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嘻嘻,两年没有穿这些衣服了,你看看我这么打扮漂不漂亮?”龙凌云一边说着,还炫耀似地把双手伸到赵建辉的面前。
“这里是你的家,那你是?”
“川西军区司令员龙啸风是我父亲,我是他的独生女儿,这里是他的家也就是我的家,嘻嘻,你没有想到吧?”龙凌云笑着走到赵建辉的面前,刚才伸出来的双手根本就没有收回去,而是顺势握住了赵建辉的手臂:“是我让他把你调到川西来的,我这样做,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怎么样,对你现在的位置还满意吧,我的中校副营长大人?”
“你……是你让他把我调过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赵建辉脑子几乎不够用的了。
“咯咯,你怎么这么笨啊,今后咱们结了婚,当然要住在一起了,我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上班?”龙凌云有点撒娇的说道。
“咱们结婚?”这一下,赵建辉更傻眼了:“谁说咱们要结婚了?我在老家都已经有了女朋友,我……”
这一次,轮到龙凌云傻眼了:“你说什么,你已经有了女朋友?那你怎么说喜欢我?在刚果的时候我明明问过你的。”
“我说喜欢你?我什么时候说的?”赵建辉不由得头上流下了冷汗,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司令员的女儿啊,敢这么开玩笑小命还要不要了?
“就在那天,我晚上洗澡的时候有一股叛军冲进了营地。你救了我,我什么都被你……你背着我冲出去的时候我问的你,你自己说的难道都忘记了?”
我的天啊,这都什么事儿啊?当时枪炮隆隆,我怎么知道你问的什么?赵建辉傻傻的看着龙凌云,一时之间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了。
“我,我都已经和我爸妈说了,这个房间就是准备给咱们结婚用的……”龙凌云接下来的一句话,更加让赵建辉汗流浃背。
“我……我……我真的有女朋友了啊?我怎么能和你结婚呢?”赵建辉脑子真有点不够用了,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从苏南军区来到川西,是龙凌云在中间搞的鬼。
“你有女朋友了?她叫什么,是干什么工作的?”龙凌云不敢置信的问道。赵建辉下意识的摸了摸上衣口袋,在这个口袋里面装着他的钱夹,钱夹里面不仅仅有几张钞票,还有一张李芬的照片。
“她叫李芬,是我再老家小县城的同学……她,她没有考上大学,现在就在我老家的省城打工。”
“你爱她吗?以你现在的地位,你们真的结了婚有什么共同语言啊?你……”随着龙凌云的质问,那个叫李芬的女孩子的身影正越来越清晰的闪现在赵建辉的脑海里。
在赵建辉十八岁之前的生命里,李芬只是一闪而过的茫茫红尘中的尘埃,赵建辉记得她,就像他记得许多美丽的事物一样,笼统但没有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