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脸红
  雪地中飞奔的身影,弓着身子,上身伏的很低,光着的脚在雪地上留下一串痕迹。血液已经活动开,这个时候他的脚并没有感觉到十分的寒冷。可只要他停下来,用不了多久他的双脚就会冻成一坨冰块。
  李闲第一次停下来,然后飞快的用匕首将欧思青青的靴子豁开了一道口子,坐下来费力的将靴子穿在脚上,然后从衣服上撕下布条将靴子绑好。
  真是白痴!
  李闲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他这么跑下去,就算能活命这两只脚也保不住。
  他站起来,将横刀推到后背上缚好。
  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近,从高处往下看,已经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点朝着这边移动了过来,速度很快。看人数,李闲确定那些人就是奚人的骑兵。不会是欧思青青的同伴,她说过,她父亲身边不会超过二十个人。也不会是血骑的人,血骑的营寨还在十几里外,就算是来救李闲也不会来的这么快。
  一千骑兵就是这个样子啊,果然看起来他妈的帅呆了。
  李闲挥舞了下手臂,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他看着山下那密密麻麻的黑点,逐渐聚集成几条黑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咧嘴笑牌鹿皮小蛮靴,李闲比划了一下中指,然后转身冲进林子里。
  不能再提高自己的速度了,那就只能降低奚人骑兵的速度。密集的树林是必须要利用起来的,虽然李闲没有欧思青青爬树快,但这并不代表他爬的很慢。只是从进入树林后李闲就一直在树木间穿行,丝毫没有上树躲躲的意思。也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又或只是已经跑的没了方向感。
  就这么一路狂奔出去二里路,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清晰起来。
  李闲咬着牙用冲出去几十步,终于看到不远处那个自己早晨出来路过这里时留下的记号。
  那里看起来平常无奇,雪一样的白,一样的平。
  但李闲知道,那里有一个洞。
  那是很久之前李闲在后山射猎的时候就发现的地方,一场雪下来盖住了洞口。洞口并不是特别大,刚好能钻进去一只熊。而事实上这里确实是一只山熊冬眠的地方,那只熊在一个月前已经变成了一大锅炖肉吃进了李闲他们的肚子里。
  李闲停下脚步,快速的刨开洞口然后钻了进去。
  李闲用残雪将洞口堵死,然后朝着里面爬去。大概五米之后里面变得宽敞起来,已经能直立行走。走到他和朝求歌杀死那只熊的地方后,李闲在还能看出有残留血迹的地方坐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一路狂奔让他的肺变得急需补充空气。这个山洞里的空气并不好,闻起来有一股搔臭味,但这并不妨碍李闲对空气的索取,也不妨碍他坐在地上恢复体力。
  三百多匹战马载着奚人骑兵顺着李闲的脚印一直追到这里,为首的骑士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壮硕汉子。他勒住战马后举起手示意了一下,后面的骑兵缓缓的停在他的身后。
  “怎么契丹人都这么白痴?”
  奚人首领撇嘴,语气中都是不屑。
  “埃斤,我带几个人进去把他抓出来!”
  一个奚人武士说道。
  埃斤是部族首领的称呼,坐在马背上的壮硕汉子正是奚人辱纥主部的首领答乞。
  “脚印后来变大了些。”
  他没有回答部下,而是说了一句听起来不着边际的话。
  “只有两个人,并没有看到其他契丹人的影子。”
  他身后的武士点头道:“看来摩会说不定真的过了西拉木伦河,到河对面霫人苏啜部落中去了。这两个人是他的随从,在这里等他回来。”
  答乞笑了笑说道:“摩会这次一共带了不到五十个护卫,半路上被杀了超过三十个。他若是过了河去苏啜部,为什么还要留下两个人来等他?如果苏啜新弥想对他下手的话,难不成这两个人还能将摩会救出去?”
  他笑了起来,笑得很畅然。
  “脚印后来变大了,但还是一个孩子。”
  他身后的武士恍然大悟:“是摩会的女儿!摩会知道苏啜新弥不一定答应他的请求,苏啜部和契丹何大何部一直就不和睦!”
  答乞赞赏的点了点头道:“他怕苏啜新弥杀了他,所以他把女儿留在了山上等他。”
  他嘴角上的笑意很银-秽,看着显然是仓促间堆起来掩盖洞口的白雪,就好像看着一个已经褪去了衣衫躺在他面前的窈窕女子,那雪就是她白晃晃诱人的身子。
  “一年前我去过何大何部的草场,见过摩会的女儿。”
  他由衷的赞叹着:“那真是一个白天鹅一样纯洁的姑娘,美的令人窒息。一年前的时候我就想跟摩会提亲,可那个家伙闪闪烁烁的不肯答应。留下来的侍卫和摩会的女儿分开跑,是想将追兵引开。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个叫答郎长虹的家伙,不过他还真是白痴。我有一千人!难道就不会分兵追吗?难道他忘了?女孩子的脚总是小一些的。”
  “欧思青青,我记得是这个名字。”
  答乞的眼神中透出贪婪,他指着那洞口说道:“进去,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你们碰掉了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们的脑袋都砍下来。”
  “埃斤放心!”
  四五个骑士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笑着一边靠近洞口:“我保证抓她出来的时候,她就像您一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迷人。”
  几个人蹲下来七手八脚的将被雪堵住的洞口扒开,然后回头看了看答乞。
  答乞点了点头:“记住,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做的好,回去之后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三十只羊。”
  嘘
  后面的骑兵发出一片嘘声,但却并不是对答乞有什么不敬。这嘘声中表达的意思是对抓人那几个骑士的羡慕,是因为自己没有抢到这次发财机会而感到失望。三十只羊,虽然不是很多,但却足够一家人安全的渡过冬季了。
  “哈哈哈哈!”
  答乞放肆的笑起来,笑声中透着一股自信:“等将契丹人的草场都抢过来,我保证你们每个人得到的绝不会比三十只羊少,只要你们干的漂亮,甚至你们还会分到几个妩媚温柔的女奴,还有几个壮硕的牛一样的牧奴。”
  说话的时候,第一个奚人骑士已经钻进了洞口里。
  容一只熊痛快的爬进爬出的洞口,成年人甚至能蹲着往前移动。他是一个魁梧的奚人勇士,在他的印象中,几天前在契丹人马队中远远看到的那个娇小的身影,他一只手就能制服。他甚至不愿意后面的同伴跟进来,如果是他自己抓住欧思青青的话说不定埃斤会将赏赐增加到五十只羊!
  所以他故意爬的很慢,还故意膝盖上滑了一下后一脚将后面跟进来的人踹了出去。
  后面的奚人骂骂咧咧的爬起来,继续往里钻。他知道抢在自己前面的同伴在想什么,要是换了自己的话说不定这一脚踹得更狠。
  但是,当前面的人第二脚踹在他脸上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发怒了。
  “你要干什么!信不信我一刀砍了你的脚!”
  前面那人脚底上沾着的雪融化后混合了洞里的泥全留在了他脸上,他狠狠的咒骂着,然后腾出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污雪嘴里也有,牙齿一动就觉得满嘴都是沙子一样的恶心感觉。
  前面的人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再踹他。
  前面的人停了下来,一动不动。
  “埃克!你挡住路了!”
  第二个奚人伸手往前推了一下。
  手上的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推在一团棉花上似的。
  不对劲!
  第二个奚人敏锐的察觉到了爬在前面的埃克出了什么问题!
  埃克是族里公认的壮硕,他胳膊上大腿上的肌肉隆起来好像铁一样硬!可刚才推在他大腿上的感觉却好像推在一滩腐肉上似的,软绵绵的令人恐惧!第二个奚人武士也是杀过人的,所以他知道,那是刚死之后的人身体才会出现的变化!先是绵软的好像一滩泥,而后才会逐渐冰冷僵硬。
  他抓着埃克的脚腕,一边大声呼喊后面的同伴退出去,一边拖拽着埃克的身子。
  很重,埃克的身体重量全部堆积在地上。
  “怎么回事?”
  答乞皱着眉头问道。
  “埃克死了!”
  有人大声回答他的话,并且将埃克脖子上插着的弩箭拔出来晃了晃示意自己并没有说谎。弩箭射的很精准,直接射穿了喉管后卡在脖子里。这只弩箭很短,大概也就十厘米左右,并不常见。
  “腕弩?”
  答乞看到那弩箭的时候诧异了一下,那是汉人才能造出来的精巧东西。射程很短,三米之外已经射不穿厚厚的皮甲。答乞见过这种东西,那是汉人女子们用来防身的东西。造价昂贵,平民百姓根本就买不起。
  “顶着盾进去!笨蛋!”
  答乞大声喊道。
  见到那支短短的弩箭之后,答乞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腕弩几乎可以说是女子的专用防身武器,没有哪个男人会厚着脸皮用这么秀气的东西。扣在手腕上的弩机太精巧,杀伤力也低的可怜。就算面对面站着,弩箭都射不穿两层厚皮甲。
  除了女人,谁会这么丢人的用这个东西来御敌?
  李闲不是女人,肯定不是。这一点在过去十二年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明,站着撒尿这事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肯定没有勇气尝试。
  但李闲有一个姑姑,一个叫红佛的姑姑。
  一个小手段多如牛毛的女子,教一个将保命视为第一重要事的家伙,还会在乎什么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吗?
  所以,别说李闲不知道答乞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他也不会脸红。
  PS:书评区精华周二就没了,精华的数量和点击成正比,现在点击少,精华就少,所以从周二开始书评区就没有加精。咱们不急,等将来多了咱一条书评加三十滴......三十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