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
  速度之快,他都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郑成安如今只有头能稍微动弹点,其他部分还软得像久煮快化的面条,只能充分享受高位截瘫之人的快乐。
  小帅哥用汤匙舀上一勺清粥就往他嘴边递,这粥倒不是很烫,温度正好,但郑成安可不想这样,他只想再和小帅哥交流一下感情。
  郑成安:我
  一个字刚出口就被塞了一勺粥。
  郑成安咽下这口,打算继续说,下一勺已经抵在了他的唇边。
  郑成安:
  他看向小帅哥,小帅哥垂下眼眸回避他的视线,但浑身上下写满了拒绝交流四个字。
  郑成安心下哀叹,但也只好闭上嘴巴,安心喝粥。
  粥刚喝完,小帅哥又拿起充满黑乎乎汤汁的药碗,郑成安赶紧阻止:慢着!让我先缓缓好不好?
  小帅哥看他一眼,把碗放下了。
  可算有机会说话了,郑成安舔了舔唇,慢悠悠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房间里瞬间安静下来。
  郑成安等了许久,等到觉得或许这人根本不会回答他的问题时,才听到小帅哥轻轻的声音,连连星。
  连星郑成安在心底琢磨了下这两个字,是星星的星吗?
  连星点点头:嗯。
  郑成安冲他展眉一笑:真好听,名字很配你。
  连星显而易见地慌乱了一下:该、该喝药了。
  行吧。
  早晚有机会的。
  喝药自然是不能再一勺一勺来了,不然得苦死,因而他便让连星端着药碗凑到他嘴边,郑成安屏住呼吸呲溜一大口咽下去,药碗拿开喘口气,再度重复这个动作。
  最后喝完这碗药,郑成安已经生无可恋,眼神放空,但很快连星出去又回来,给他带回一碗温水。
  他全都喝下,把嘴里的药味冲淡后,方觉得好了一些。
  人一精神,就有力气撩男人了。
  连星在收拾一张小榻,正好背对着他。郑成安眼神放肆,上下打量,像是街上吊儿郎当总往姑娘胸上乱瞄的小混混,声音却一本正经:连星啊,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连星脊背僵硬,连手指都不听使唤了似的,顿了顿,才回答:可以。
  唉!郑成安装模作样地叹口气,这样说话太累了,你可以过来一些吗?
  连星登时转了过来,脸上还带着抑制不住的紧张:阿姆应该用完夕食了,我去刷碗了。
  说完就慌乱地跑走了,连床榻都顾不得了。
  郑成安:
  郑成安真是难得想撩一个人,可人似乎不吃他这套,这让他不由得反思自己,莫不是做得太过了?油腻过头了?
  他暂时放下了自己色欲熏心的念头,转头思考自己的处境。
  显然这是一个不知道新不新,但绝对陌生的世界,但似乎除了他以往对性别的认知不同之外,其他的和古代也差不多少。
  但好不容易穿越一趟,赶了一回潮流,他也不说穿成什么王爷、皇子、阿哥、世子,好歹也得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吧。
  现在这闹的,连喝个苦药都没有蜜饯来甜嘴。
  这让他不由得思索,如果自己是穿进了言情女主文中,那他不是个炮灰,就是个路人甲。
  女主造玻璃,发明肥皂、水泥、炸药他就只能是个捧场的路人,说不定还是一群捧场的路人中的其中之一,连书上的一个字都不配占有。
  郑成安现在就是悔不当初。
  早知道能有穿越的一天,他就把翻开的种田文多看几页了,这下可好,当初觉得家长里短没意思,也没见上过热榜,估计挣不了几个钱,短短翻了几下便放弃了。
  现在呢,只热爱泼一盆通天大狗血,狗血淋得多了又能怎样,让他在这和人骂街的时候多几套词吗?
  他小时候也确实在农村住过几年,会说方言,但不代表他就能种地了啊。那时候他整天摸鸡逗狗的,不是上树摘野果子,就是下河摸鱼,正儿八经的农活是丁点没干。
  可今后若想在这个陌生的朝代活下去,这样苦逼的日子他可坚持不了多久,怎么也得想个法子挣钱来。
  洗刷完灶房的东西连星就回屋来了,继续收拾他那张小小的床榻,郑成安不舒服的扭了扭身子,唤他:连星,你过来一下。
  他皱着眉,表情严肃,连星心里骤然腾起警惕,该不会这就要开口休他吧?
  连星磨磨蹭蹭地过去,绝不主动开口说一句话。
  郑成安难受极了,你摸摸我褥子下面有什么?这几天不能动快硌死我了。
  连星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要休他。
  他伸手往褥子下面探去,刚一动郑成安就一个激灵,控制不住地笑了起来,别,你别往那伸,哈哈哈太痒了,下面,在下面
  呼郑成安喘了口气,用被角擦了擦眼角沁出的生理性泪水,然后就看到连星拿着一本书一样的东西站在旁边。
  郑成安够着头看了看,没看清是什么,问道:那是什么?
  书。
  郑成安:我知道是书,是什么书啊?
  连星拿着书往他面前递了递,郑成安粗略一瞅有些头大,上面的字和繁体字有些像单个字几乎都看不懂,但合在一起他又能大致摸出是什么意思。
  郑成安一个字一个字地读:闹西楼多情张郎将
  连星道:是《闹西楼多情张郎将》。
  郑成安点点头:哦,这样啊,我这样看太不方便了,你帮我读一下吧。
  连星听话地翻开了书,乖乖照着念:张郎将遇一人,高谈虚论,引为知己,喜极饮酒,一时激动搭上其肩,搂在怀中方而得之,此人身娇体软,身上又散发曼妙之香
  念到这里,连星的脸蛋已经慢慢升起红晕,他啪的一下合上书,结结巴巴道:后后面的,你你自己看吧
  郑成安听着听着也发觉不对,怎么感觉马上就要朝不可描述的地方发展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书啊?
  郑成安叹了口气:算了,我不看了,你把它收起来吧。
  连星把它放到一个小小的箱箧里,又听郑成安自言自语道:这到底算是什么书?话本?还是小黄书?
  第3章 话本
  连星才不乐意他污蔑话本,这才不是话本呢,话本多有趣啊,哪像这本,分明是污言秽语!
  哦?郑成安来了兴趣,你倒说说,你口中的话本有多有趣?
  连星整个人顿时生动起来,积极地向他介绍:就比如那个《常胜将军》,他世代为国,征战疆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他会使计谋、设陷阱让敌军有来无回,他还孤身一人杀入敌军首营,千米外取其首级
  连星说得兴奋,但郑成安只觉得这故事无聊得很,哪有他那些狗血故事吸引人,道:你只喜欢打打杀杀的故事吗?女子和双儿的故事想不想听?
  连星感兴趣道:还有写女子和双儿的故事吗?是什么?
  当然有啊,一名女子为争取自由坚强斗争的故事。看了他一眼,郑成安问,你想听吗?
  连星有些不好意思,但今日这般的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没了,一年到头他难得听上一回故事,现在有人愿意给他讲,还是一个全新的故事,连星自然受不住这诱惑,咬着唇小声道:想听。
  咳咳郑成安清清嗓子,讲了自己前世写的那本成绩一般的《冥王追妻:逃爱99次》,冯兰儿是漠北将军家的独女,她生长在大漠,在那片土地上生活洒脱,活得恣意潇洒,一袭红衣烈烈如火,她打马扬鞭,笑起来像大漠的红日一样明艳,声音像铃铛一样清脆悦耳。然而京城不安于将军手握重兵,一旨令下,将其许配给了京城的明王
  封号虽是明王,但实则大家私下都称之为冥王,此人面若好女,但性情阴狠,手段毒辣,主管京城诏狱,手中沾染的鲜血数不胜数
  冯兰儿告别父母,孤身带着护卫去了京城,紫禁城,那可是一个吃人的地方,里面住的都是人精般的人物,使的阴私伎俩数不胜数,里面不知埋了多少枯骨红颜
  这个笑容明艳的少女以为迎接自己的是华灯璀璨的繁华城池,却不知后来
  冥王对娶进来的娇妻不闻不问,觉得像她那种跳脱的性子是给他惹麻烦、丢面子,每当遇见这种事,他都要训斥冯兰儿一番
  冯兰儿前头十几年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说错话了要罚,礼仪不标准要罚抄《女戒》,请安晚了一息要跪一个时辰
  没有人为她说话,那些笑着为她开脱的人转头又将另一滩污水泼她身上
  她过得不快乐极了,郁郁寡欢,人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终于有一天下定了决心逃了出去。那天冥王回府后没有听到叽叽喳喳的声响,有些不习惯,第二日终于发现自己的内院已经没了那抹俏丽的人影,他心底一颤,立即封锁城池,派遣属下严查人踪。郑成安舔了舔唇,说了这么久,已经干得不行,行了,今天就说到这里。
  连星眼眶泛着湿意,真情实感地为着故事里的人物伤心,他一脸意犹未尽,想要接着听下去,虽然是皇帝赐婚,按礼不该逃,可是看她能逃出去我真的好开心啊!那座城果然是吃人的地方!
  不过,后面是什么啊?兰儿能逃出去吗?她会过上自由的生活吗?那个什么冥王应该抓不住她吧?抓不住吧?
  郑成安笑着问道:怎么,是你的话本有趣,还是我的故事有趣啊?
  这连星耍了个心眼,我又没听完,怎么知道哪个有趣呢?
  郑成安:既然分不出来,那就算了。
  连星刚要放下心来,又听他道,那我以后就不讲了。
  连星急了:别不讲啊,你你你,你的故事最有趣。
  郑成安乐了,心满意足:说了这么久,嘴巴都干了。
  连星:我去倒水。
  一口气喝了两碗水后,郑成安终于畅快地喘口气,行了,天也不早了,早点睡吧。
  连星应了一声,刚要离开,转瞬又想起了什么,纠结了一下,鼓起勇气问道:那个,明天你还继续讲吗?
  郑成安笑了一下:你怎么对这个执念那么深呢?不是说外面的话本很有趣吗?
  连星撇嘴道:哪有,其实那些说书人的故事从我小时候就是那几个,我听了十几年了变都没变过,听得我都快会背了。
  他的表情哀怨,说完又用那种希冀的、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他,郑成安被他看的有些受不了,偏了一下头避开他的眼睛,不自在道:好了好了,答应你了。
  连星嘴角明显的弯了一下。
  他的入睡速度很快,说去睡觉没多久郑成安就听到了平稳的呼吸声,郑成安昏迷时睡的太久,此时反而睡不着了。
  他有些不明白,明明连星听得也很入迷,他也是全照着热点写的,后面还是标准的追妻火葬场,而且也火葬得很彻底,足足追了99次才he,99个理由想下来,上百万的文章写下来,当时他就想以后再也不写火葬场了。
  他后来又跟着热点开了两本,那两本还是刚开头呢,故事没头没尾的,郑成安到现在还放心不下。
  郑成安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屋内的摆设,只有空荡荡的柱子支撑着重量,所有的家具陈设简单朴素极了,颜色也灰扑扑的,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
  听李氏介绍的时候他也能感觉到,家中原本还有一些积蓄,但他又是昏迷买药,又是冲喜娶亲,直接将整个家中所剩无几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
  而刚刚连星对他随口一提的故事如此痴迷,倒让他从中发现了新的生机。
  或许他那些套路性的故事,在这里,反而能重获新生。
  不然,明天试试,把自己的故事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重新写出来?
  第二日郑成安就能站起来了,可能也多亏他昏迷的时候也有连星早晚给他按摩全身,才让他现在没有肌肉萎缩。
  他扶着桌子在屋里找了几圈,却没有发现什么笔墨纸砚,唯有两张破旧的毛边纸,脆的像块薄薄的饼干,他都不敢有什么大动作,生怕一不小心就七零八碎了。
  最后郑成安在桌角捡到一只剩下几根毛的稀疏的毛笔,桌上还有指头块大小被剩下的墨锭,郑成安叹口气,算了,凑活凑活也能用。
  郑成安抬笔歪歪扭扭的写下几个字,《一胎双宝:总裁爹地哄崽忙》《护国神尊》,这是他还未上架的两本书,想到这他有些难过,这两本加起来都几十万字了还没见到钱,刚要收钱他就猝死来这了。
  刚巧连星从外面进来,郑成安便让他过来,向他讲了一下自己这个小甜文。
  毕竟他对这个时代的社会环境还不太熟悉,万一有什么忌讳被他不小心写出来就完了,也能顺便摸摸这里的口味,看看是写甜饼还是狗血。
  连星听完皱了一下眉,神色复杂。
  郑成安心里一突,镇定道:没事,有什么你就直说。
  连星小心地看了他一眼:嗯这本,有什么吸引人听下去的点吗?
  没有吗?郑成安震惊了,他还信誓旦旦觉得这本成绩不差的,女主开头因为意外和男主一度春风,后来逃至世外桃源之地,产下一对双胞胎。
  连星纠结道:虽然杀生不好,但是我觉得唉她还是不该生下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