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
  郑成安原先不敢多提跳河的事,生怕原主是真的和别人有私情,影响他和连星的感情,但今日月白的这番话,倒让他彻底明白了。
  他只是海王池里的一条鱼啊!
  想明白这点,他便冷下了脸色,语气淡淡道:抱歉,我失忆了,确实不知道你是谁。
  月白没想到自己哭了半晌郑成安还不上前哄自己,若是村里其他的人,肯定早就心疼得不行了,也就他,以前就又穷又偏执,他只不过给照顾他的哥哥们都送了个手帕,郑成安就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和他私定终身了,也不想想他家那个条件,怎么可能娶得起他!
  而现在,他居然拿失忆的幌子来欺骗自己,月白有些生气,若不是最近离开村里没人送钱给他花,他怎么可能主动前来。
  月白睁大了眼,似是有些不可置信,一串串眼泪珍珠似的扑簌簌地往下落,黯然神伤道:我就知道,安哥哥一定是怪我了,安哥哥生我的气我能理解,可你不能说不认识我啊,安哥哥这样做让小白好伤心啊!
  郑成安额头青筋直跳,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大男人怎么眼泪这么多!还作出一副柔若无骨的样子,却又因为没有女子天生的柔媚显得不伦不类,丑态百出。
  我说了,我失忆了,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再说了,你都说了是之前了,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郑成安咬着牙冷冷道。
  怎么可能!月白正欲哭泣,郑成安却无意再看他作秀,径直拉着连星走了。
  独留月白呆愣原地含着眼中的泪不上不下。
  一直看到郑成安真的狠心走远后,月白才撇了撇嘴,狠狠踹了一脚路边的石头,日出许久,夏季又暑热严重,月白刚刚哭了半晌,此时背上隐隐有些出汗,他擦了擦颊边的泪珠,深吸两口气,接着去到墙角捡起自己放在那的细柳篮。
  篮子还是空的,他原本出门是来买菜的,以前他在家里只觉得想啥时候吃到新鲜的菜就啥时候吃,没想到到了这里还要自己早起去买,去的晚了就全剩泛黄有洞的菜叶子。
  而他这个夫君也是不顶事的,以前在家他千娇百宠,父母看重他不让他做活,就算下地也经常有村里的哥哥们帮他,他们还常常送他好吃好玩的,甚至他撒撒娇也会给他一些零用钱。
  可出了嫁他才明白,县城有什么用?有钱有什么用?反正那些钱都被婆婆把着,半点落不到他手里,夫君不但不管不问,还总是说那是母亲,要让着。
  让让让,他让个屁!
  他从出生就没受过这样的委屈。
  还有郑成安,月白眼含怨毒地往他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竟然敢这样对自己冷脸,还装作不认识自己的样子,呵,日后他定让他好看!
  *
  走了半天,郑成安发现连星依旧沉默,他想到刚刚月白出现时连星的异样,该不会对他生气了吧?
  可他多冤啊,那都是原主的风流债,再说了,看样子原主和月白也没发生过什么,他刚刚还一直严肃又冷淡,立场表明得多好,总不至于因此就生气吧?
  郑成安试探唤道:连星?
  连星应道:嗯。
  郑成安轻声道:夫郎?
  完蛋,回应没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郑成安小心翼翼地道:生我的气了吗?
  连星道:没。
  郑成安:那你为什么总是冷着脸?自月白出现你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连星的睫毛颤了颤,抿着唇道:我只是害怕你又喜欢上他
  郑成安一怔,笑了:你不是知道的嘛,我又不是他,那是他喜欢的,你可不能把锅扣我头上。
  可大家都喜欢他,提起这样的事实连星有些伤心而尴尬,而不是像我这样的。
  他是丑哥儿,他生的高大又冷硬,一点也不娇小、不可爱、不柔美,没有人会真心实意地喜欢他的。虽然郑成安之前表现得对他不错,但他只是没见过别的双儿,只要见到小白就能明白过来自己究竟喜欢什么。
  你怎么能这样想自己呢,那是他们没有眼光,明明你这样的才叫好看。他看连星还是不开心的样子,想了想,道:对了,你没听我说过我原先生活的那里吧?
  连星不知道他怎么突然提到这回事,平时两人一直避免直面这件事,虽然疑惑,但他依旧乖巧地摇摇头:没有,怎么了?
  我敢说,若是在我们那边,你一定是男神级别的存在,多少男人女人得扑着喊着想和你谈情说爱,我能娶到你,不知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呢!郑成安感叹道。
  他的语气真挚而诚恳,实在不像诳人,但连星也见识过他把许多乱编的故事讲得信誓旦旦,像真实发生过一样,因而此刻也不敢全信,真的?
  郑成安点头: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你不成?
  再说了,别人喜欢谁又不关我的事,我只喜欢你不就行了吗?是不是啊夫郎?郑成安凑近他的耳朵低声道。
  大庭广众之下,连星顿时红了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
  回村的路上,大家都被太阳晒得脸蛋通红,但是半路上看到已经变黄的小麦结着沉甸甸的穗子,还是讨论得兴高采烈。
  郑成安看到这些黄黄的麦穗眸子闪了闪,在村口下车之后他和连星没直接回家,而是拐个弯顺着小路去了山脚那片荒地。
  刚才郑成安就想到了,按理来说油菜籽的成熟期和小麦是差不多的,有些地方比小麦还要早,因此他就打算去看看。
  到了地方他就发现,自己大半个月没来,竟不知何时落了花,结了籽,郑成安直接搓开一棵看了看里面的籽。
  小小的黑黑的籽浑圆饱满,像他以前见过的一种小药丸,郑成安仔细看了一圈,确定道:可以收了。
  等了这么久,终于可以看到这是如何榨油的了,连星也兴奋地期待着:今天就收吗?
  郑成安瞧了眼刺目的大太阳,无奈道:你对干活那么积极吗?
  不着急,现在天太热了,等明早凉快了再来吧,反正都熟了,长在地里又不会跑。
  还要明天啊,连星有些失落,刚想劝说今天晚上天也凉快,抬头却看见郑成安晒红的双颊和他不停用衣袖擦汗的手,顿时住了嘴。
  两个人心情很好地回去,路上却不小心碰见了张小武。
  张小武本来是不常在村里瞎晃的,村里又没什么好玩的,他更喜欢去城里,有好吃的还有好玩的,啥都不缺,他偶尔回村乱逛的几回都没机会碰见郑成安,此时见到他顿时想到大半个月前放的狠话,便嘲讽道:哟,是你啊,怎么舍得出来了?你不是要写东西挣钱的吗?这么久过去了,钱呢?我怎么瞧着,你还被夫郎养着呢?
  郑成安本不欲多搭理,随便道:这就不用你多操心了,我乐意被人养。
  张小武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厚脸皮,闻言立即作呕道:咦,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皮,连乐意被人养的话都说的出口。
  这有什么说不出口?郑成安反问道:难不成像你这样,哪怕父母年迈也扒上去吸血,整日靠啃老生活就说得出口了?
  你、你怎么说话呢!张小武气急败坏,他爹娘就算宠得厉害,那又如何?哪有谁家父母不宠孩子的呢!
  想到这,他理直气壮道:我爹娘乐意养我,你又能怎样?
  郑成安道:好,你爹娘愿意养也无可厚非,毕竟你是他们亲生的嘛。
  张小武本来以为郑成安退步了,说不过自己了,可没想到他竟只是上下打量他一遍,略带嫌弃道:可你哥嫂姐姐呢?他们总不是自己乐意养你吧?做你的哥姐还真是倒霉,自己家都吃不饱了,还得省吃俭用把钱省下来供你去城里吃喝玩乐,而这弟弟还不知感恩,反而得意洋洋,啧啧,真是世风日下啊!
  郑成安嗤笑一声,他知道张春丽向来对这个儿子有求必应,不仅如此,还要求家里的其他人也这样对他,偶尔狗蛋还跟他埋怨过自己这个小叔叔,明明都多大的人了,有些好吃的东西还要从狗蛋那份克扣一些出来。
  像他这样的人,郑成安向来看不起。
  第17章 故事
  两人闹得不欢而散,最后,张小武带着满腹怨气回了家。
  刚一到家,张春丽就满脸喜气的拉他过去:小武回来了?来快进屋看看,前几天你不是说没新衣裳了吗?娘今儿个去城里给你扯了两匹布,可清凉了,快进来瞧瞧料子你喜不喜欢?
  张春丽在城里转了许久,最后才挑中这款料子,这布料摸起来光滑而柔软,贴在身上凉凉的,想来夏天能穿着这样的衣裳定然不会热了。
  狗蛋在院子里玩了满手泥巴,听到他奶说了这话,撅着屁股道:阿奶,我也没新衣裳了,我也想要穿新的!
  张春丽对孙子还是要比大儿子要好的,笑眯眯道:狗蛋乖,等你大了再买,现在给你做了新衣裳没几天就穿不上了,多浪费啊!
  小孩子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不懂他奶只是随口找的借口委婉拒绝而已,其实张春丽根本不想给他做新衣裳,狗蛋着急道:不浪费的,就算穿不上了也可以留给小叔叔以后的弟弟穿,我一定会保护得好好的,给弟弟留新衣裳穿。
  张春丽脸色隐隐沉下来,这孩子也真是的,一点眼力见都没有,他穿过的衣裳怎么好意思再给小武的孩子穿呢,真不知道他娘是怎么教的!
  张春丽不耐烦继续和他拉扯,打眼一瞧看见他满手的泥巴,斥道:你瞅瞅你身上都脏成什么样子了,还好意思要新衣裳穿?再说了,你自己穿新衣裳,却让弟弟穿你的破衣裳,怎么这么不懂事啊!
  不分青红皂白地训斥一通后,张春丽就直接扯着张小武进了屋。
  狗蛋黑黑瘦瘦的小脸上满是委屈,眼圈有些红了,他伤心地跑到院子里正洗菜的阿娘面前,委屈巴巴地呜咽道:阿娘
  谢氏把湿着的手在衣衫下摆处擦了擦,拍着狗蛋的背耐心地哄:狗蛋乖,不哭了,改明娘再给你改一件新的好不好?
  狗蛋更委屈了:我不要改的,为什么我就要穿爹娘的旧衣服,小叔叔就能穿新的,阿奶还怪我给弟弟留旧衣服,可我一直穿的也是旧的啊!
  闻言谢氏也有些心酸,原先她爹娘给她说了这门亲事,这家汉子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就是为人有些木讷,不过她也没在意,这说明他也老实不是嘛。
  可后来她才知道,老实是老实,但那是只听他老娘的老实,他娘让他做啥就做啥,自己家辛辛苦苦下田种地一年,结果到头来全都要交到公中,交公中本也没啥,可谁让老太太根本不一视同仁呢。
  古话说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
  他们和老二一家几乎包揽了家中大小活计,结果所有劳累的成果自家没享受到一星半点,却让一个游手好闲的小叔子净拿去吃喝享乐了。
  而老太太甚至连自己的孙子都不心疼,所有的好东西全都留给了儿子,就连狗蛋一年到头也难得做上一两件新衣裳,以至于孩子的衣裳只能靠她一接再接,或是直接用大人的衣裳改了就是。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家汉子连放个屁都不敢放呢,狗蛋乖,这回娘给你的衣裳上面绣朵花怎么样啊?
  一说这个狗蛋顿时忘了自己刚刚还说不要旧衣裳的话,抗议道:不要绣花了,花花是女孩子和双儿才要的,我要一棵树,要高高的树。
  谢氏笑着道:好,就给狗蛋绣树。
  *
  午后的阳光依旧毒辣,叶兴文从酣睡中热得醒来,他喝了碗清茶,但还是觉得内心燥热难安,整个人昏昏沉沉,无趣得很,便从小榻上起身,去了前院的铺面。
  这会儿书铺里没人,伙计正坐在阴凉处躲着懒,胳膊肘抵在桌面,手支着下颌打起了盹儿,叶兴文恹恹的,走路的力道也轻,到了柜台伙计竟也没听到声响。
  想着这夏热的确难熬,叶兴文便没喊醒他,只是刚要离开柜台的时候发觉里面多了两本书。
  这两本显然是新出的,外皮和他们书铺出的完全不一样,且光看名字也能知道是话本,想到最近铺里的话本要么无趣被他嫌弃,要么就是男子写的充满了下流与猥琐,让他着实生不起兴趣。
  左右闲来无事,他便拿起了一本写着《冥王追妻》名字的话本,就这样坐在柜台看了起来。
  而这一看,竟足足看了一个时辰有余。
  直到伙计彻底睡饱了睡足了,伸个大大的懒腰醒来,惊声喊了一声夫人!,这才把他惊醒过来。
  叶兴文从话本里描绘的世界醒来,发现一天中最热的时辰已经过去,而他竟完全无知无觉。
  他又看了眼自己手中的这本书,其实他不仅完全沉浸在其中,更甚至直接和话本里的人物有了共情,他也见识过京城里的那些弯弯绕绕,那些人随口说句话都能拐着九曲十八弯给你落陷阱,一不小心就会掉进诡计中,导致他对里面的少女兰儿满是真心的同情与痛惜。
  他看了看封皮留下的名字华星安,这是个全然陌生的名字,不知是真名还是笔名,他没理会伙计的诚惶诚恐,而是晃晃手里的话本,问道:这是谁送来的?
  啊?伙计挠了挠头,就是一个穷书生送了他自己写的话本,问咱们收不收。
  竟然真的是新人,叶兴文有些惊喜,那你有没有告诉他收了?
  啊?没、没有。伙计磕磕绊绊道,这,这不是还没等管事的看吗?
  不用等他看了,这次我做主,收了。这倒不是难事,不过一个话本而已,回头他和夫君说一声便是,你知道他住哪里吗?今天能谈妥吗?
  叶兴文甚至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下一本了。
  伙计没想到往日平静淡泊的管事夫人今日竟然变得如此激动,他仔细想了想上午那个书生介绍的情况,道:他说他不住在县城,在城外的村子里,离咱们这还有些距离。
  看到夫人陡然失落的模样,他立即道:不过我告诉他了今天下午管事的才会查看话本,所以他说了明天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