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金九龄看着两人的背影,站了一会儿也走了。
张三这时才松了一口气,叭的一声坐在甲板上,把明珠又往怀里塞了塞。
第30章 失足捕快和君子(bushi)
你没有动手。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更是洁白细腻,好像玉做的一般,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到那时,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
张三这时才松了一口气,叭的一声坐在甲板上,把明珠又往怀里塞了塞。
第30章 失足捕快和君子(bushi)
你没有动手。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更是洁白细腻,好像玉做的一般,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到那时,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