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
怎么了阿文?豪仔忙问,你在床上昏昏沉沉几天,一点东西没吃,我马上给你买点粥填填肚子。
原来是几天没吃东西,难怪原身会死,就算不是病死,也得饿死。
他艰难喘息了两下,问:南哥呢?
豪仔道:华叔说你这病得去外面的洋医院,咱们钱不够,南哥去给你筹药费了。
乔文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又看了大半本原文,尚且记得情节。
面前这叫豪仔的少年,大名陈小豪,乃陈迦南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弟,也是他日后的心腹,胆子不大本事也一般,但性格忠厚老实,对他堂哥可谓是忠心耿耿。
听他的回答,乔文知道自己没猜错,陈迦南这是为了给原身筹医药费去杀人了,只不过豪仔分明是不知究竟,只以为普通的筹钱。
乔文有原身的记忆,自然知道原来的病秧子乔文是个什么样的人。
虽然生在九龙城寨这种鱼龙混杂的贫民窟,但乔文秉性善良,一直很反对陈迦南混社团,在他的记忆里,陈迦南虽然脾气冲动莽撞,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但并不是个坏孩子,相反,性格正直颇有几分侠肝义胆。
如果知道他的南哥为了自己去杀人赚钱,从此在一条路上越走越黑,最终年纪轻轻就被乱枪打死,那个已经不在的病弱少年想必会很难过吧?
乔文心想,既然自己借用他的身体重生,那总该为他做点什么。
根据蝴蝶效应的理论,他的到来,让原本在今日死去的乔文活了过来,其他人的命运,应该也很有机会从此改变。
何况,他素来相信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掌握。
只不过这具身体目前实在是太糟糕了,别说去想办法阻止陈迦南,只怕是走出这间黑诊所都难。
还是得先吃东西补充能量才行。
他松开豪仔的手,道:去买吧,买两份,快点回来。
豪仔这几日跟着堂哥天天照顾乔文,一开始阿文还能进点食,到了这两日,是连水都喝不下了,华叔说人到了水都不能喝的时候,就是没治了,让他们赶紧送去洋医院,兴许还能救回来。
然而洋医院价格高昂,先交钱才接收,他们连零头都没凑出来,堂哥说他今晚一定能拿到钱,让他好好看着阿文,刚刚眼见着阿文没了气,他差点没吓死。
虽然也不知道阿文是怎么死而复生的,不过活过来就好。
也不晓得堂哥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豪仔迷茫地摸摸头,刚哭了一通,晕晕乎乎地出门。
乔文闭上眼睛,靠坐在床头等着救命的食物。
豪仔照顾人不行,但跑腿还算利落,不过几分钟,就带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去而复返:阿文,你快点吃。华叔说了,只要能吃东西就没事。
因为乔文的死而复生,让这位十七岁的少年仔充满了干劲儿,恨不得一口气把这两碗粥给乔文灌个一干二净。
乔文吃了一半,缓过劲儿,再也受不了这毛手毛脚的孩子,拿过他手上的碗,抖着虚弱的手,身残志坚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乔文并不能感觉到这具身体到底生了什么病,也或许是因为他的到来,原本的病莫名消散,只给他留下切实存在的虚弱和严重饥饿感。
他甚至都不能太尝得出这鸡茸粥到底味道如何,只是迫切地想填补空荡荡的胃部。两碗粥吃得干干净净,终于勉强有了饱腹感。
因为这两碗热粥,乔文苍白羸弱的脸上,终于艰难地浮上一层不甚明显的血色,原本毫无神采的黑眸,也亮了几分。
总之,可以确定从阴间回到阳间,变成了个大活人。
豪仔人虽不甚聪明,却也颇有几分观察力。他与乔文一块长大,别说是生病的时候,就是身体像样的日子,阿文也总是病恹恹的,跟个玻璃人一般,仿佛随手一碰就得碎掉归西,此时虽然仍旧看起来虚弱不堪,但眼神表情分明跟平日里完全不同。
豪仔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瞪大眼睛望着乔文,绞尽脑汁,终于从他不学无术的脑子里,扒拉出一个词,顿时又把自己给吓到了,噗通一声歪坐在地上,大嚎道:阿文,你不会是回光返照吧?
乔文:书中诚不欺我,这孩子果真不大聪明。
不等他回答,华叔已经走进来,在豪仔脑袋顶扇了一耳光:衰仔,又号丧!他瞧了眼旁边两个吃干净的饭盒,道,能吃饭了就说明没事,别自己吓自己。
豪仔终于再次止住哭嚎,抽着鼻子站起身。
两碗粥下肚还了阳,乔文终有有精力再去考虑现实。
他环顾了下四周,目光落在暗黄墙上那只陈旧挂钟,上面的指针正指在下午五点钟。
书中写男主角林子晖父亲死的那天,是父子俩喝晚茶时,那得到了晚上七八点陈迦南才会动手。
他还有时间。
想着,人已经下床。
豪仔见状,忙上前扶他,慌慌张张道:阿文,你要作何?要什么跟我说就行,你刚醒过来,好好躺着休养。
在踏上地面那一刹那,乔文只觉得两条腿完全不受控制的一软,幸而豪仔扶住了自己。
两眼发黑地喘了会儿气,终于勉强缓过劲儿。
虽然知道原身刚刚从鬼门关回来,但这具身体也未免太弱了点。
乔文从小体魄健康,运动能力发达,如今得了这么一身皮囊,一时半会儿还真是不习惯。
不过他也知此种情形,应该是在床上躺久了的缘故。
坐在床沿边平复了一会儿,乔文再试着起身,虽然还是有点吃力,但行动倒是勉强能自如了。
豪仔看他要往外走,扶着他急道:阿文,你别乱动,要是又出了什么事,我哥回来得弄死我。
乔文朝他轻笑了笑,道:我没事了,只是躺久了实在难受,得出去活动活动。
外头的华叔高声道:没错,是该活动活动,让气血流动,有利身体恢复。
豪仔闻言,终于不再纠结,点头道:好,我陪你。
乔文没有马上拒绝,在他的搀扶下,掀开内间的布帘子,慢慢走了出去。外间的华叔,正坐在桌后给一名形容枯槁的老妪把脉,听到两人动静,眼皮子一挑,斜着眼睛,老神在在吩咐:早点回来喝药。
好的华叔。
乔文继续往外走,路过屋中一面镜子时,下意识抬头看了眼,然后微微一怔。
原身在书中只存在陈迦南的记忆中,几乎没有正面描述,只知道是个从小在药罐里泡大的病秧子,至于长什么模样,完全不得而知。
那镜子有些年月,表面不太干净,但乔文仍旧看清了原身的长相。饶是满脸病容,瘦得脱了相,仍旧看得出五官的昳丽。长眉长眼,漆黑双眸掬了一汪幽潭,鼻梁高而挺,薄唇带着一点天然上翘的弧度,是个标准的扶风弱柳美男子长相。
乔文心下感叹,在豪仔的搀扶下,走出了华叔诊所不那么大的大门。
伴随着一股腐败的臭味,以及扑面而来的潮湿热浪,乔文目光所及之处,是拥挤狭窄破败不堪的唐楼,以及错落肮脏的狭小街巷。
此时还是天光大亮的时日,然而密密麻麻的楼房和半空错落的电线,挡住了大部分的光照,让这里成为了一片不见天日的阴暗之地。
九龙城寨,陈迦南和乔文生长的地方,也是九十年代前,港城最著名的贫民窟。
一座盘踞在城市腹地,传说中的罪恶之城。
第3章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九龙城寨是一块中英本港都不管的三不管地带,长期由黑帮把持,黄赌毒泛滥,让这块不到三公顷的地方,成为了特殊年代里贫穷和犯罪的代名词,直到1974年廉署成立之前,城寨甚至连警察都不会进来。
现实中的九龙城寨,在九三年就已经拆除建了公园,乔文并未亲眼见过这个著名的贫民窟。但关于它的传说在后世一直经久流传,成为许多艺术家的灵感来源,甚至一度变成赛博朋克爱好者的圣地。
此时,一家来自启德机场的飞机,从旁边的唐楼楼顶,轰隆隆擦身而过,投下一大片阴影。
乔文想起赛博朋克之父威廉吉布森对此的形容城寨矗立在一条跑道的尽头,等待被清拆。它一直是屠夫、无证牙医和毒贩的家那些杂乱无章的窗户就像梦之巢,它们似乎吸收了启德机场的全部疯狂活力,他们像黑洞一样吮吸能量。
这是一座给予了无数创作者灵感的城中城,但文艺创作和真实生活有着本质区别。
当身处于此时,连乔文这种冒险家,都感觉到了无法驱散的压抑和不安。
毕竟他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家境优渥,从未在物质上吃过苦,冒险经历也都是沙漠丛林之类,从来没深入过真正的贫民窟。
而现在,他不仅深入了,还是其中一员。
可以说是非常的刺激。
他在心中盘算了下,如今是1972,正是城寨入驻巡逻警察前最后两年,也就是说,现在仍旧是九龙城寨最黑暗的年代。
好在他既承袭了原身的记忆,又略知原书的剧情,不至于因为出现在这种地方就慌神。
在他脑袋瓜儿骨碌碌转时,一旁的豪仔忽然提醒他:对了阿文,你现在醒了,要不然先回去跟阿婆报告一下,这几日你昏迷多醒过来少,华叔还断定你可能不行了,我和哥也不敢告诉阿婆,只说你在这里治病,不能见风,让她暂时别来看你。
乔文这才想起来,原身是个孤儿,从小和祖母相依为命长大。祖母开了个卖干货的档口讨生活,将原身这个病秧子拉扯大,实属不易,原本小乔文也算争气,没有像城寨大部分孩子那样不学好,一直认认真真念书,在学校里成绩十分优异,今年正好中五毕业,不过因为经济原因,没去考大学,而是打算找份正经工作养家。
哪知还没去投简历,人就病倒,再醒来,便成了现在的乔文。
乔文思忖了下,道:豪仔,我想先去城寨外面透透气,你去跟我阿婆说一声我没事了,让她放心,这会儿也快收档了,你顺便帮她收一下。
豪仔道:你一个人出去啊?那我哪能放心,万一你晕倒在路上没人管怎么办?
乔文转头看他,朝他弯唇挤出一个笑容,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好得很,你就放心吧,你这两日天天照顾我,也累了,帮阿婆收了档,早点回去休息。
豪仔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阿文常年是个愁眉苦瓜脸,他都不记得多久没见过他的笑容,只觉得这一笑,原本阴翳的天都放了晴。
他觉得阿文真的不一样了,然而他依旧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只是心中很为这样的不一样而感到欢喜,于是下意识地点点头,听从了他的话:那你自己当心点,别忘了回华叔这里喝药。
知道。
豪仔正要转身,又被乔文叫住:你身上有钱吗?
还有十块。
行,都给我。
目送清瘦的少年小跑着离开,乔文循着记忆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城寨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他们这些良民生活的地方,东区则是三合会猖獗的黄赌毒聚集地,寻常人根本不敢踏进去。
如今把持这里的社团,叫和兴社,自称洪门正统,现任老大赵山海,外号钻山豹,人称豹爷,是个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人物。
放眼整个港城,不足千人的和兴社只能算是个小社团,但因为不受警察管制,所以情况十分特殊,哪怕是在外面杀人放火,只要逃回城寨,就能逍遥法外,所以无人敢惹,堪称港城最嚣张社团。
因为和兴社在城寨里称王称霸威风多年,几乎所有人都以能加入和兴社为荣,像乔文这种乖孩子,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至于陈迦南,自然也是和兴社成员。
在乔文的记忆里,原身对陈迦南混帮派这事十分反感,当初为了这事,两人大吵过一架。还是陈迦南发誓,加入社团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街坊领居,绝不会沾染黄赌毒,两人这才和好如初。
然而常年靠河走,哪里有不湿鞋的,何况是在这个混乱时代。
陈迦南现在只是和兴社的底层四九仔,但如果他今晚刺杀成功,他就会被照山海直接提拔成红棍,做了红棍,手上的鲜血只会越来越多。
乔文在脑子里搜寻了下陈迦南的凶悍事迹,原书中那就是个狂暴之徒,恐怕原身没死,也很难阻止他这条反派大佬之路。
他吁了口气,沿着肮脏的巷道,继续往外走。
城寨不大,走了没几分钟,便到了外面。
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便是天壤之别。里面是暗无天日的贫民窟,而外面是蓬勃繁荣的大都会。
他目光落在路边一排待客的黄包车上。
如今是七十年代初,虽然公交电车小巴和出租车都已经很寻常,但这种方便廉价的人力车,仍旧是一些底层人民得以谋生的手段。
乔文估算了下自己要去的地点,不远,估计步行也就二十多分钟,只不过他现在这具身体,刚刚走了几分钟,就已经快到极限。
他捏了下手中仅有的十块钱,慢悠悠走到一辆黄包车旁,对车夫道:油麻地芙蓉茶室。
其实今天不仅是陈迦南这个恶贯满盈大反派的转折日,也是男主林子晖的人生转折点。
林子晖那位即将被陈迦南杀死的亲爹,是港城颇有身家地位的富豪,叫做林兆明。然而小说男主角命运注定不会如此平坦,所以林子晖并不是富豪的正牌儿子,而是林兆明跟茶室茶花女(旧时茶楼女招待的雅称)的私生子。
像所有身世坎坷的小说主角一样,林子晖的茶花女亲娘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而他亲爹因为是靠原配老婆发的家,家里老婆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哪怕是为了保护他,也不会把他这个私生子领回家。所以林子晖一直是被开茶室的舅舅养大的。
虽然没有被认回豪门,但林兆明对他十分不错,从小过得也算是少爷生活,比起贫民窟的陈迦南和乔文,成长条件可谓是天壤之别。只可惜原书中亲爹一死,没了提款机填补空缺,赌鬼舅舅迅速输光了茶室,最后一场大病生下来,没钱治疗,很快一命呜呼,林子晖彻底变得无依无靠,还被亲爹老婆孩子处处打压,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当然作为主角,他自然是在逆境中奋发图强,一路打脸虐渣,从一穷二白变成城中大佬。
其实他和陈迦南的经历差不多,都是因为经历变故而走上了大佬之路,只不过一个走白道一个走黑道,从而天差地别,又因为他是男主角,总是格外顺利。反派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为了衬托他这个主角,被他翻来覆去的虐。
原来是几天没吃东西,难怪原身会死,就算不是病死,也得饿死。
他艰难喘息了两下,问:南哥呢?
豪仔道:华叔说你这病得去外面的洋医院,咱们钱不够,南哥去给你筹药费了。
乔文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又看了大半本原文,尚且记得情节。
面前这叫豪仔的少年,大名陈小豪,乃陈迦南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弟,也是他日后的心腹,胆子不大本事也一般,但性格忠厚老实,对他堂哥可谓是忠心耿耿。
听他的回答,乔文知道自己没猜错,陈迦南这是为了给原身筹医药费去杀人了,只不过豪仔分明是不知究竟,只以为普通的筹钱。
乔文有原身的记忆,自然知道原来的病秧子乔文是个什么样的人。
虽然生在九龙城寨这种鱼龙混杂的贫民窟,但乔文秉性善良,一直很反对陈迦南混社团,在他的记忆里,陈迦南虽然脾气冲动莽撞,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但并不是个坏孩子,相反,性格正直颇有几分侠肝义胆。
如果知道他的南哥为了自己去杀人赚钱,从此在一条路上越走越黑,最终年纪轻轻就被乱枪打死,那个已经不在的病弱少年想必会很难过吧?
乔文心想,既然自己借用他的身体重生,那总该为他做点什么。
根据蝴蝶效应的理论,他的到来,让原本在今日死去的乔文活了过来,其他人的命运,应该也很有机会从此改变。
何况,他素来相信自己的命运由自己掌握。
只不过这具身体目前实在是太糟糕了,别说去想办法阻止陈迦南,只怕是走出这间黑诊所都难。
还是得先吃东西补充能量才行。
他松开豪仔的手,道:去买吧,买两份,快点回来。
豪仔这几日跟着堂哥天天照顾乔文,一开始阿文还能进点食,到了这两日,是连水都喝不下了,华叔说人到了水都不能喝的时候,就是没治了,让他们赶紧送去洋医院,兴许还能救回来。
然而洋医院价格高昂,先交钱才接收,他们连零头都没凑出来,堂哥说他今晚一定能拿到钱,让他好好看着阿文,刚刚眼见着阿文没了气,他差点没吓死。
虽然也不知道阿文是怎么死而复生的,不过活过来就好。
也不晓得堂哥那边情况怎么样了?
豪仔迷茫地摸摸头,刚哭了一通,晕晕乎乎地出门。
乔文闭上眼睛,靠坐在床头等着救命的食物。
豪仔照顾人不行,但跑腿还算利落,不过几分钟,就带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去而复返:阿文,你快点吃。华叔说了,只要能吃东西就没事。
因为乔文的死而复生,让这位十七岁的少年仔充满了干劲儿,恨不得一口气把这两碗粥给乔文灌个一干二净。
乔文吃了一半,缓过劲儿,再也受不了这毛手毛脚的孩子,拿过他手上的碗,抖着虚弱的手,身残志坚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乔文并不能感觉到这具身体到底生了什么病,也或许是因为他的到来,原本的病莫名消散,只给他留下切实存在的虚弱和严重饥饿感。
他甚至都不能太尝得出这鸡茸粥到底味道如何,只是迫切地想填补空荡荡的胃部。两碗粥吃得干干净净,终于勉强有了饱腹感。
因为这两碗热粥,乔文苍白羸弱的脸上,终于艰难地浮上一层不甚明显的血色,原本毫无神采的黑眸,也亮了几分。
总之,可以确定从阴间回到阳间,变成了个大活人。
豪仔人虽不甚聪明,却也颇有几分观察力。他与乔文一块长大,别说是生病的时候,就是身体像样的日子,阿文也总是病恹恹的,跟个玻璃人一般,仿佛随手一碰就得碎掉归西,此时虽然仍旧看起来虚弱不堪,但眼神表情分明跟平日里完全不同。
豪仔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瞪大眼睛望着乔文,绞尽脑汁,终于从他不学无术的脑子里,扒拉出一个词,顿时又把自己给吓到了,噗通一声歪坐在地上,大嚎道:阿文,你不会是回光返照吧?
乔文:书中诚不欺我,这孩子果真不大聪明。
不等他回答,华叔已经走进来,在豪仔脑袋顶扇了一耳光:衰仔,又号丧!他瞧了眼旁边两个吃干净的饭盒,道,能吃饭了就说明没事,别自己吓自己。
豪仔终于再次止住哭嚎,抽着鼻子站起身。
两碗粥下肚还了阳,乔文终有有精力再去考虑现实。
他环顾了下四周,目光落在暗黄墙上那只陈旧挂钟,上面的指针正指在下午五点钟。
书中写男主角林子晖父亲死的那天,是父子俩喝晚茶时,那得到了晚上七八点陈迦南才会动手。
他还有时间。
想着,人已经下床。
豪仔见状,忙上前扶他,慌慌张张道:阿文,你要作何?要什么跟我说就行,你刚醒过来,好好躺着休养。
在踏上地面那一刹那,乔文只觉得两条腿完全不受控制的一软,幸而豪仔扶住了自己。
两眼发黑地喘了会儿气,终于勉强缓过劲儿。
虽然知道原身刚刚从鬼门关回来,但这具身体也未免太弱了点。
乔文从小体魄健康,运动能力发达,如今得了这么一身皮囊,一时半会儿还真是不习惯。
不过他也知此种情形,应该是在床上躺久了的缘故。
坐在床沿边平复了一会儿,乔文再试着起身,虽然还是有点吃力,但行动倒是勉强能自如了。
豪仔看他要往外走,扶着他急道:阿文,你别乱动,要是又出了什么事,我哥回来得弄死我。
乔文朝他轻笑了笑,道:我没事了,只是躺久了实在难受,得出去活动活动。
外头的华叔高声道:没错,是该活动活动,让气血流动,有利身体恢复。
豪仔闻言,终于不再纠结,点头道:好,我陪你。
乔文没有马上拒绝,在他的搀扶下,掀开内间的布帘子,慢慢走了出去。外间的华叔,正坐在桌后给一名形容枯槁的老妪把脉,听到两人动静,眼皮子一挑,斜着眼睛,老神在在吩咐:早点回来喝药。
好的华叔。
乔文继续往外走,路过屋中一面镜子时,下意识抬头看了眼,然后微微一怔。
原身在书中只存在陈迦南的记忆中,几乎没有正面描述,只知道是个从小在药罐里泡大的病秧子,至于长什么模样,完全不得而知。
那镜子有些年月,表面不太干净,但乔文仍旧看清了原身的长相。饶是满脸病容,瘦得脱了相,仍旧看得出五官的昳丽。长眉长眼,漆黑双眸掬了一汪幽潭,鼻梁高而挺,薄唇带着一点天然上翘的弧度,是个标准的扶风弱柳美男子长相。
乔文心下感叹,在豪仔的搀扶下,走出了华叔诊所不那么大的大门。
伴随着一股腐败的臭味,以及扑面而来的潮湿热浪,乔文目光所及之处,是拥挤狭窄破败不堪的唐楼,以及错落肮脏的狭小街巷。
此时还是天光大亮的时日,然而密密麻麻的楼房和半空错落的电线,挡住了大部分的光照,让这里成为了一片不见天日的阴暗之地。
九龙城寨,陈迦南和乔文生长的地方,也是九十年代前,港城最著名的贫民窟。
一座盘踞在城市腹地,传说中的罪恶之城。
第3章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九龙城寨是一块中英本港都不管的三不管地带,长期由黑帮把持,黄赌毒泛滥,让这块不到三公顷的地方,成为了特殊年代里贫穷和犯罪的代名词,直到1974年廉署成立之前,城寨甚至连警察都不会进来。
现实中的九龙城寨,在九三年就已经拆除建了公园,乔文并未亲眼见过这个著名的贫民窟。但关于它的传说在后世一直经久流传,成为许多艺术家的灵感来源,甚至一度变成赛博朋克爱好者的圣地。
此时,一家来自启德机场的飞机,从旁边的唐楼楼顶,轰隆隆擦身而过,投下一大片阴影。
乔文想起赛博朋克之父威廉吉布森对此的形容城寨矗立在一条跑道的尽头,等待被清拆。它一直是屠夫、无证牙医和毒贩的家那些杂乱无章的窗户就像梦之巢,它们似乎吸收了启德机场的全部疯狂活力,他们像黑洞一样吮吸能量。
这是一座给予了无数创作者灵感的城中城,但文艺创作和真实生活有着本质区别。
当身处于此时,连乔文这种冒险家,都感觉到了无法驱散的压抑和不安。
毕竟他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家境优渥,从未在物质上吃过苦,冒险经历也都是沙漠丛林之类,从来没深入过真正的贫民窟。
而现在,他不仅深入了,还是其中一员。
可以说是非常的刺激。
他在心中盘算了下,如今是1972,正是城寨入驻巡逻警察前最后两年,也就是说,现在仍旧是九龙城寨最黑暗的年代。
好在他既承袭了原身的记忆,又略知原书的剧情,不至于因为出现在这种地方就慌神。
在他脑袋瓜儿骨碌碌转时,一旁的豪仔忽然提醒他:对了阿文,你现在醒了,要不然先回去跟阿婆报告一下,这几日你昏迷多醒过来少,华叔还断定你可能不行了,我和哥也不敢告诉阿婆,只说你在这里治病,不能见风,让她暂时别来看你。
乔文这才想起来,原身是个孤儿,从小和祖母相依为命长大。祖母开了个卖干货的档口讨生活,将原身这个病秧子拉扯大,实属不易,原本小乔文也算争气,没有像城寨大部分孩子那样不学好,一直认认真真念书,在学校里成绩十分优异,今年正好中五毕业,不过因为经济原因,没去考大学,而是打算找份正经工作养家。
哪知还没去投简历,人就病倒,再醒来,便成了现在的乔文。
乔文思忖了下,道:豪仔,我想先去城寨外面透透气,你去跟我阿婆说一声我没事了,让她放心,这会儿也快收档了,你顺便帮她收一下。
豪仔道:你一个人出去啊?那我哪能放心,万一你晕倒在路上没人管怎么办?
乔文转头看他,朝他弯唇挤出一个笑容,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好得很,你就放心吧,你这两日天天照顾我,也累了,帮阿婆收了档,早点回去休息。
豪仔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阿文常年是个愁眉苦瓜脸,他都不记得多久没见过他的笑容,只觉得这一笑,原本阴翳的天都放了晴。
他觉得阿文真的不一样了,然而他依旧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只是心中很为这样的不一样而感到欢喜,于是下意识地点点头,听从了他的话:那你自己当心点,别忘了回华叔这里喝药。
知道。
豪仔正要转身,又被乔文叫住:你身上有钱吗?
还有十块。
行,都给我。
目送清瘦的少年小跑着离开,乔文循着记忆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城寨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他们这些良民生活的地方,东区则是三合会猖獗的黄赌毒聚集地,寻常人根本不敢踏进去。
如今把持这里的社团,叫和兴社,自称洪门正统,现任老大赵山海,外号钻山豹,人称豹爷,是个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人物。
放眼整个港城,不足千人的和兴社只能算是个小社团,但因为不受警察管制,所以情况十分特殊,哪怕是在外面杀人放火,只要逃回城寨,就能逍遥法外,所以无人敢惹,堪称港城最嚣张社团。
因为和兴社在城寨里称王称霸威风多年,几乎所有人都以能加入和兴社为荣,像乔文这种乖孩子,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至于陈迦南,自然也是和兴社成员。
在乔文的记忆里,原身对陈迦南混帮派这事十分反感,当初为了这事,两人大吵过一架。还是陈迦南发誓,加入社团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街坊领居,绝不会沾染黄赌毒,两人这才和好如初。
然而常年靠河走,哪里有不湿鞋的,何况是在这个混乱时代。
陈迦南现在只是和兴社的底层四九仔,但如果他今晚刺杀成功,他就会被照山海直接提拔成红棍,做了红棍,手上的鲜血只会越来越多。
乔文在脑子里搜寻了下陈迦南的凶悍事迹,原书中那就是个狂暴之徒,恐怕原身没死,也很难阻止他这条反派大佬之路。
他吁了口气,沿着肮脏的巷道,继续往外走。
城寨不大,走了没几分钟,便到了外面。
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便是天壤之别。里面是暗无天日的贫民窟,而外面是蓬勃繁荣的大都会。
他目光落在路边一排待客的黄包车上。
如今是七十年代初,虽然公交电车小巴和出租车都已经很寻常,但这种方便廉价的人力车,仍旧是一些底层人民得以谋生的手段。
乔文估算了下自己要去的地点,不远,估计步行也就二十多分钟,只不过他现在这具身体,刚刚走了几分钟,就已经快到极限。
他捏了下手中仅有的十块钱,慢悠悠走到一辆黄包车旁,对车夫道:油麻地芙蓉茶室。
其实今天不仅是陈迦南这个恶贯满盈大反派的转折日,也是男主林子晖的人生转折点。
林子晖那位即将被陈迦南杀死的亲爹,是港城颇有身家地位的富豪,叫做林兆明。然而小说男主角命运注定不会如此平坦,所以林子晖并不是富豪的正牌儿子,而是林兆明跟茶室茶花女(旧时茶楼女招待的雅称)的私生子。
像所有身世坎坷的小说主角一样,林子晖的茶花女亲娘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而他亲爹因为是靠原配老婆发的家,家里老婆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哪怕是为了保护他,也不会把他这个私生子领回家。所以林子晖一直是被开茶室的舅舅养大的。
虽然没有被认回豪门,但林兆明对他十分不错,从小过得也算是少爷生活,比起贫民窟的陈迦南和乔文,成长条件可谓是天壤之别。只可惜原书中亲爹一死,没了提款机填补空缺,赌鬼舅舅迅速输光了茶室,最后一场大病生下来,没钱治疗,很快一命呜呼,林子晖彻底变得无依无靠,还被亲爹老婆孩子处处打压,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当然作为主角,他自然是在逆境中奋发图强,一路打脸虐渣,从一穷二白变成城中大佬。
其实他和陈迦南的经历差不多,都是因为经历变故而走上了大佬之路,只不过一个走白道一个走黑道,从而天差地别,又因为他是男主角,总是格外顺利。反派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为了衬托他这个主角,被他翻来覆去的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