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金屋 第1节
《筑金屋》
作者:锅包粽
文案:
#乖乖软萌小娇娇vs偏执阴暗大灰狼#
【女主版】
沈沅半生顺遂,如愿嫁给了陆家青梅竹马的大郎君,做了陆家的大夫人。
世人都说她命好,连沈沅也这么觉得。
直到她见到陆家庶子,出于同情,阿阮救了他,却不想他是一头狼。几年后那匹狼权倾朝野,先是逼迫她和离,再逼迫她离开母家,让她一点一点踏进了他亲手编织的牢笼。
【男主版】
陆浔生母卑贱,少时任人欺凌,如狗一样活着。他第一次见到陆家大夫人,他的大嫂,温婉端庄地静坐在亭中,对他细语,“七弟。”女郎连笑都是温柔的。
后来他再深陷于泥沼,是她暗中相救,自此他再难放下。
从军得胜归来,已是当朝权臣,他回到家中,见到依偎在大哥身侧的人,眉眼渐渐沉了下来。他费尽心思迫她与自己幽会,孕育他的孩子,诱她进了自己筑的金屋。
@排雷
女非c男c
救赎向,强取豪夺,火葬场
【男主不是好人,不是好人,不是好人!但只对女主好,无任何虐女行为!女主前夫先背叛,女主前夫极品渣男!女主独美,男主美强惨,毁天毁地,只宠女主!】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甜文
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夺娶到手,为她金屋筑之
立意: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阳光
第1章 嫂嫂
霜花泠泠,寒风簌簌,长安城一连刮了好几日的大雪,这日正是个晴好的天,雪停风止,长安街人来往不绝,热闹无比。
陆府碧瓦朱檐上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朱红大门紧闭,门前坐了两只石狮,颇有喜气的年味儿。
回廊长壁,水榭云听,府中下人来往匆匆,忙忙碌碌,有条不紊地准备年关。
湖中长亭房檐四脚纵飞,凭栏着深色红漆,地铺波斯绒毯,亭中放了一张四脚矮桌,摆着几张矮凳。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长亭里隐隐约约传来女郎的温柔细语。
一身着素色蜀绣云缎女郎正坐其中,女郎眉眼柔和温婉,明眸皓齿,朱唇不点而红,梳妇人发髻,一颦一笑尽是大家风度,此时正教着对坐的孩童读书,声音轻柔如水,令人听了不自觉就喜欢。
“嫂嫂,什么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呀。”
陆允胖乎乎的小手拉着沈沅的衣袖,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她,眼里困惑懵懂。
沈沅摸了摸他的两角发髻,笑意漾开,声音细细柔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意思就是两个相互喜欢的男女惺惺相惜,缔结连理。”
“哦,我明白了嫂嫂,是不是就像长兄和嫂嫂一样!”
沈沅眼眸轻轻波动,没等说话,小允儿眼睛突然一亮看向远处,“七哥哥。”
沈沅闻声怔愣片刻,也随他一起转过头,看向远处走近的人。
郎君外罩湖蓝阔袖大氅,玉冠束发,鼻若悬胆,长眉入鬓,丹凤眼微微上挑,唇角掀起若有若无的弧度,俊丽的面容恐世间都寻不出第二个。
日光斜下,有梅树遮挡,光线蜿蜒细枝缝隙投到他脸上,他俊美无暇的五官大半陷入了暗影之中,平添几分阴冷。
看他衣着不像府中下人,难道是…她嫁进陆家从未谋面的七郎君陆浔?
沈沅看了眼空落落的长亭,细眉微微蹙起,方才她叫自己唯一带来的婢女去端茶水,此时亭中并无下人。
她才嫁入陆府不久,陆允年纪小也就罢了,可和一个比自己还大的小叔子独处委实算不上好。
沈沅的情绪很快收敛,想到陆允还在这,应也没人会说什么闲话。
“嫂嫂。”陆浔站在长亭外规矩地见礼。
“七弟。”沈沅记得来时家中教习的礼仪,微微弯唇,露出端庄温婉的笑。
嘴角弯出的弧度正合时宜,如一缕春风刮到人心上,痒痒的。
“七哥!”陆允从石凳上跳下来,晃动着小腿扑到陆浔怀里,“七哥,嫂嫂在教我读书,以后你忙的时候我都可以来找嫂嫂啦。”
陆浔摸着陆允头上的两角,不知是不是沈沅多想,他摸的地方沈沅方才正碰过。
“有劳嫂嫂了。”陆浔客套地回话,态度恭敬,挑不出丝毫错处。
沈沅蹙起的细眉舒展,或许是自己多心了。
“七哥,你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什么意思吗?”陆允拉着陆浔的衣袖问他。
听此,沈沅脸微红,若是只对陆允这么一个小孩子还好,可面对陆浔,她多少还是有些不自然,她指尖磨了磨手中的古籍,没出声。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陆浔喃喃念出这句话,目光转向面色发红的沈沅,“嫂嫂是如何解释的?”
被提到自己,沈沅张了张嘴,没发出一个音来,陆允抢先开口,“嫂嫂说是两个相互喜欢的男女惺惺相惜,缔结连理!”
“哦,是吗。”陆浔含笑再看向沈沅,沈沅手中书合紧,站起身,绣着大朵芙蓉花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迤逦开来。
“时候不早,允儿该回去午睡了,嫂嫂送小允儿回去。”沈沅没再看陆浔,走了几步牵上陆允的手,发间白玉雕琢的步摇轻轻晃动,擦肩而过时,一滴润玉打在了陆浔的脸上,凉凉的。
“多谢嫂嫂肯教允儿读书。”
沈沅没走几步,又听他道。
“允儿很聪明,再过一年等够了年纪,我会禀明祖母送允儿去学府读书。”沈沅声线温和,又如软糯的甜糕缠绵,丝丝缕缕,缠入骨髓。
人走远了,陆浔才转过身,他手微抬起,天地间突然狂风大作,呼呼的寒风吹落了满地红梅,一朵被他拿在嘴里,陆浔掀唇咬了一口。
沈沅哄着陆允睡着,才抽身回主屋。
因是快到年关,陆晋近日下值都早。沈沅要在他回来之前看完东街掌柜送来的账本。如今长房事务都交由她手上,可万出不得半点差错。
沈沅嫁到陆府几月,自接手长房事务就没歇过,三房庶子陆允小小年纪没人照看,沈沅看着心疼,就每日都会抽时间教他读书,这么一安排,时间就更加紧了。
不知不觉很快入夜,沈沅揉揉酸痛的脖颈放下账本,就听到主屋外传唤“主君归。”
沈沅摆置好笔墨,从交椅上起身走了出去。
出嫁时母亲叮嘱过她,女子在这世上生活本就艰难,出嫁从夫虽是旧风气,可也是没有办法,陆家是个明事理的人家,两家又是世交,结为姻亲,陆府总不好为难她,但免不了她到了陆府定是要好好侍奉公婆,侍奉夫君。
陆晋是长房嫡子,父母死的早,他是陆老太太一手带大,沈沅不必侍奉公婆,但少不了要侍奉陆老太太。
“夫君。”沈沅在门口迎上陆晋,白日天好,夜里转冷又起了风雪,陆晋回来匆匆一路,进屋时外氅上花白一片。
沈沅忙忙活活给他脱了外氅,取汤婆子过来给他捂着,又叫人端来早准备好的热汤给他暖身子,体贴温柔,周到得世间再难寻此佳人。
陆晋手捂了一会儿暖和过来,才拉住她的手,沈沅眼偷偷看着周边默不作声地下人,想把手收回来,陆晋却突然用了力,把她整个人都拉到了怀里。
“夫君,这么多人看着呢。”沈沅小声。
温婉端庄的淑女最是脸皮薄。
陆晋恶趣味地捏她的脸,下一刻含住她的唇,“我们是夫妻,怕什么。”
沈沅刚出生的时候陆晋才会走,父母就带着她去看沈家刚出生的小妹妹。陆晋很喜欢戳她的脸,软软的,好像他最爱吃的软糖。
两人认识十余年,说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阿沅,阿沅…”他在她耳边低低唤着,灼热的呼吸吐到那里,惹得沈沅耳根涨起绯红。
沈沅这小半生都顺顺遂遂,没出过什么岔子,生于世家,母亲时常教导她世家礼仪,请长安有名望的先生到家中讲学,沈沅还没过及笄,就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女,若不是和陆家早早定了亲事,提亲的人怕是都要踏破家中门槛。
成婚后陆晋待她也极好,沈沅觉得自己很幸运,兢兢业业管理长房事务,两人成亲多月,陆老太太还请了宫中太医过来给她请脉,调理好身子,再为长房添丁。
这些沈沅都知道,她也想要一个孩子,不只是为了稳固地位,也是觉得有一个像陆允那样可爱的孩子极为有趣。
陆晋搂着她的腰,进去就没动过,“阿沅,给我生一个孩子。”
沈沅自是愿意,她仰躺在床榻上,望着那又开始晃动的烛火,微微点了点头。
陆家是百年世家,光是陆府的宅子就占了大半的长安街。府内不只有宅院主屋,还有一片林木,再往远处,就是一块空的场地,那片空场地被陆家先逝的老太爷打造成了跑马场。
陆晋翌日休沐,又赶上府中马赛,就带着沈沅去了那处马场。
因行程甚远,风雪泠泠,沈沅和陆晋就同乘了一辆马车。
马车外由厚重华丽的毛毡包裹,里面置矮几,暖榻,瓜果,中间放着熏烤的银丝炭炉,暖榻够宽,陆晋坐在里侧,手搭着沈沅的腰。
路远,陆晋一面看窗外,一面和沈沅说话,“府里事务多,你要是忙不过来就去找祖母,别一个人硬撑。”
他手又若有似无地落到沈沅的小腹上,下巴搭着沈沅削瘦的肩,“你我成亲这么久,什么时候有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女孩最好,要像你一样好看。”
沈沅垂下眼,目光落到他的手上,缓缓道“祖母找人给我请脉,太医开了几副药,说吃完这些调理身子,孩子应该就会有了。”
“当真?”陆晋大喜,亲着沈沅白皙的脖颈,用的力气大了,在上面留下一道红痕。
陆老太爷爱马,陆府修建的马场宽阔,宽敞的平地周边用漆红得栏杆围住,马棚里排了数十匹马,枣红,亮黑,灰绒,各色马匹,温顺的,烈性的,尽数列开。
沈沅原本以为只有他们二人,想不到在马场的还有三房嫡子陆识,和长房的庶子陆浔。
“兄长,嫂嫂安。”陆识从马上翻身下来,拱手作揖。
陆浔跟在他身后,离得不远不近,随着陆识一同做礼。
沈沅的目光落在了陆浔身上,她没想到他也会在这。
沈沅打量他的时候,陆浔垂下的眼不经意看到她。
她今日外罩了一件犹如月辉流光的锦绣大氅,挽坠云髻,画淡妆,眉心点了淡粉的桃花,远山黛,月牙鬓,点红的唇永远弯着轻微的弧度,对人温和的笑。
风吹得大了,戴的兜帽稍稍向后仰,发丝不听话的胡乱飞舞,顺着风扬起。
作者:锅包粽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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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半生顺遂,如愿嫁给了陆家青梅竹马的大郎君,做了陆家的大夫人。
世人都说她命好,连沈沅也这么觉得。
直到她见到陆家庶子,出于同情,阿阮救了他,却不想他是一头狼。几年后那匹狼权倾朝野,先是逼迫她和离,再逼迫她离开母家,让她一点一点踏进了他亲手编织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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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浔生母卑贱,少时任人欺凌,如狗一样活着。他第一次见到陆家大夫人,他的大嫂,温婉端庄地静坐在亭中,对他细语,“七弟。”女郎连笑都是温柔的。
后来他再深陷于泥沼,是她暗中相救,自此他再难放下。
从军得胜归来,已是当朝权臣,他回到家中,见到依偎在大哥身侧的人,眉眼渐渐沉了下来。他费尽心思迫她与自己幽会,孕育他的孩子,诱她进了自己筑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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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向,强取豪夺,火葬场
【男主不是好人,不是好人,不是好人!但只对女主好,无任何虐女行为!女主前夫先背叛,女主前夫极品渣男!女主独美,男主美强惨,毁天毁地,只宠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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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阳光
第1章 嫂嫂
霜花泠泠,寒风簌簌,长安城一连刮了好几日的大雪,这日正是个晴好的天,雪停风止,长安街人来往不绝,热闹无比。
陆府碧瓦朱檐上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朱红大门紧闭,门前坐了两只石狮,颇有喜气的年味儿。
回廊长壁,水榭云听,府中下人来往匆匆,忙忙碌碌,有条不紊地准备年关。
湖中长亭房檐四脚纵飞,凭栏着深色红漆,地铺波斯绒毯,亭中放了一张四脚矮桌,摆着几张矮凳。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长亭里隐隐约约传来女郎的温柔细语。
一身着素色蜀绣云缎女郎正坐其中,女郎眉眼柔和温婉,明眸皓齿,朱唇不点而红,梳妇人发髻,一颦一笑尽是大家风度,此时正教着对坐的孩童读书,声音轻柔如水,令人听了不自觉就喜欢。
“嫂嫂,什么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呀。”
陆允胖乎乎的小手拉着沈沅的衣袖,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她,眼里困惑懵懂。
沈沅摸了摸他的两角发髻,笑意漾开,声音细细柔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意思就是两个相互喜欢的男女惺惺相惜,缔结连理。”
“哦,我明白了嫂嫂,是不是就像长兄和嫂嫂一样!”
沈沅眼眸轻轻波动,没等说话,小允儿眼睛突然一亮看向远处,“七哥哥。”
沈沅闻声怔愣片刻,也随他一起转过头,看向远处走近的人。
郎君外罩湖蓝阔袖大氅,玉冠束发,鼻若悬胆,长眉入鬓,丹凤眼微微上挑,唇角掀起若有若无的弧度,俊丽的面容恐世间都寻不出第二个。
日光斜下,有梅树遮挡,光线蜿蜒细枝缝隙投到他脸上,他俊美无暇的五官大半陷入了暗影之中,平添几分阴冷。
看他衣着不像府中下人,难道是…她嫁进陆家从未谋面的七郎君陆浔?
沈沅看了眼空落落的长亭,细眉微微蹙起,方才她叫自己唯一带来的婢女去端茶水,此时亭中并无下人。
她才嫁入陆府不久,陆允年纪小也就罢了,可和一个比自己还大的小叔子独处委实算不上好。
沈沅的情绪很快收敛,想到陆允还在这,应也没人会说什么闲话。
“嫂嫂。”陆浔站在长亭外规矩地见礼。
“七弟。”沈沅记得来时家中教习的礼仪,微微弯唇,露出端庄温婉的笑。
嘴角弯出的弧度正合时宜,如一缕春风刮到人心上,痒痒的。
“七哥!”陆允从石凳上跳下来,晃动着小腿扑到陆浔怀里,“七哥,嫂嫂在教我读书,以后你忙的时候我都可以来找嫂嫂啦。”
陆浔摸着陆允头上的两角,不知是不是沈沅多想,他摸的地方沈沅方才正碰过。
“有劳嫂嫂了。”陆浔客套地回话,态度恭敬,挑不出丝毫错处。
沈沅蹙起的细眉舒展,或许是自己多心了。
“七哥,你知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什么意思吗?”陆允拉着陆浔的衣袖问他。
听此,沈沅脸微红,若是只对陆允这么一个小孩子还好,可面对陆浔,她多少还是有些不自然,她指尖磨了磨手中的古籍,没出声。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陆浔喃喃念出这句话,目光转向面色发红的沈沅,“嫂嫂是如何解释的?”
被提到自己,沈沅张了张嘴,没发出一个音来,陆允抢先开口,“嫂嫂说是两个相互喜欢的男女惺惺相惜,缔结连理!”
“哦,是吗。”陆浔含笑再看向沈沅,沈沅手中书合紧,站起身,绣着大朵芙蓉花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迤逦开来。
“时候不早,允儿该回去午睡了,嫂嫂送小允儿回去。”沈沅没再看陆浔,走了几步牵上陆允的手,发间白玉雕琢的步摇轻轻晃动,擦肩而过时,一滴润玉打在了陆浔的脸上,凉凉的。
“多谢嫂嫂肯教允儿读书。”
沈沅没走几步,又听他道。
“允儿很聪明,再过一年等够了年纪,我会禀明祖母送允儿去学府读书。”沈沅声线温和,又如软糯的甜糕缠绵,丝丝缕缕,缠入骨髓。
人走远了,陆浔才转过身,他手微抬起,天地间突然狂风大作,呼呼的寒风吹落了满地红梅,一朵被他拿在嘴里,陆浔掀唇咬了一口。
沈沅哄着陆允睡着,才抽身回主屋。
因是快到年关,陆晋近日下值都早。沈沅要在他回来之前看完东街掌柜送来的账本。如今长房事务都交由她手上,可万出不得半点差错。
沈沅嫁到陆府几月,自接手长房事务就没歇过,三房庶子陆允小小年纪没人照看,沈沅看着心疼,就每日都会抽时间教他读书,这么一安排,时间就更加紧了。
不知不觉很快入夜,沈沅揉揉酸痛的脖颈放下账本,就听到主屋外传唤“主君归。”
沈沅摆置好笔墨,从交椅上起身走了出去。
出嫁时母亲叮嘱过她,女子在这世上生活本就艰难,出嫁从夫虽是旧风气,可也是没有办法,陆家是个明事理的人家,两家又是世交,结为姻亲,陆府总不好为难她,但免不了她到了陆府定是要好好侍奉公婆,侍奉夫君。
陆晋是长房嫡子,父母死的早,他是陆老太太一手带大,沈沅不必侍奉公婆,但少不了要侍奉陆老太太。
“夫君。”沈沅在门口迎上陆晋,白日天好,夜里转冷又起了风雪,陆晋回来匆匆一路,进屋时外氅上花白一片。
沈沅忙忙活活给他脱了外氅,取汤婆子过来给他捂着,又叫人端来早准备好的热汤给他暖身子,体贴温柔,周到得世间再难寻此佳人。
陆晋手捂了一会儿暖和过来,才拉住她的手,沈沅眼偷偷看着周边默不作声地下人,想把手收回来,陆晋却突然用了力,把她整个人都拉到了怀里。
“夫君,这么多人看着呢。”沈沅小声。
温婉端庄的淑女最是脸皮薄。
陆晋恶趣味地捏她的脸,下一刻含住她的唇,“我们是夫妻,怕什么。”
沈沅刚出生的时候陆晋才会走,父母就带着她去看沈家刚出生的小妹妹。陆晋很喜欢戳她的脸,软软的,好像他最爱吃的软糖。
两人认识十余年,说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阿沅,阿沅…”他在她耳边低低唤着,灼热的呼吸吐到那里,惹得沈沅耳根涨起绯红。
沈沅这小半生都顺顺遂遂,没出过什么岔子,生于世家,母亲时常教导她世家礼仪,请长安有名望的先生到家中讲学,沈沅还没过及笄,就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女,若不是和陆家早早定了亲事,提亲的人怕是都要踏破家中门槛。
成婚后陆晋待她也极好,沈沅觉得自己很幸运,兢兢业业管理长房事务,两人成亲多月,陆老太太还请了宫中太医过来给她请脉,调理好身子,再为长房添丁。
这些沈沅都知道,她也想要一个孩子,不只是为了稳固地位,也是觉得有一个像陆允那样可爱的孩子极为有趣。
陆晋搂着她的腰,进去就没动过,“阿沅,给我生一个孩子。”
沈沅自是愿意,她仰躺在床榻上,望着那又开始晃动的烛火,微微点了点头。
陆家是百年世家,光是陆府的宅子就占了大半的长安街。府内不只有宅院主屋,还有一片林木,再往远处,就是一块空的场地,那片空场地被陆家先逝的老太爷打造成了跑马场。
陆晋翌日休沐,又赶上府中马赛,就带着沈沅去了那处马场。
因行程甚远,风雪泠泠,沈沅和陆晋就同乘了一辆马车。
马车外由厚重华丽的毛毡包裹,里面置矮几,暖榻,瓜果,中间放着熏烤的银丝炭炉,暖榻够宽,陆晋坐在里侧,手搭着沈沅的腰。
路远,陆晋一面看窗外,一面和沈沅说话,“府里事务多,你要是忙不过来就去找祖母,别一个人硬撑。”
他手又若有似无地落到沈沅的小腹上,下巴搭着沈沅削瘦的肩,“你我成亲这么久,什么时候有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女孩最好,要像你一样好看。”
沈沅垂下眼,目光落到他的手上,缓缓道“祖母找人给我请脉,太医开了几副药,说吃完这些调理身子,孩子应该就会有了。”
“当真?”陆晋大喜,亲着沈沅白皙的脖颈,用的力气大了,在上面留下一道红痕。
陆老太爷爱马,陆府修建的马场宽阔,宽敞的平地周边用漆红得栏杆围住,马棚里排了数十匹马,枣红,亮黑,灰绒,各色马匹,温顺的,烈性的,尽数列开。
沈沅原本以为只有他们二人,想不到在马场的还有三房嫡子陆识,和长房的庶子陆浔。
“兄长,嫂嫂安。”陆识从马上翻身下来,拱手作揖。
陆浔跟在他身后,离得不远不近,随着陆识一同做礼。
沈沅的目光落在了陆浔身上,她没想到他也会在这。
沈沅打量他的时候,陆浔垂下的眼不经意看到她。
她今日外罩了一件犹如月辉流光的锦绣大氅,挽坠云髻,画淡妆,眉心点了淡粉的桃花,远山黛,月牙鬓,点红的唇永远弯着轻微的弧度,对人温和的笑。
风吹得大了,戴的兜帽稍稍向后仰,发丝不听话的胡乱飞舞,顺着风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