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0)
  绳索的着力部位在颈前部,甲状软骨与舌骨之间,绕过颈部左右两侧,斜行向后上方,再沿下颌骨角经双耳后侧越过乳突,在头枕部的上方形成一个提空那便是绳结的所在。
  黄警官在自己脖子后侧比划了一个提溜的动作。
  像这样一勒。
  他做了个吐舌假死的表情,人就没有了。
  确实,不止王燕脖子上的绳套与勒沟,她身上的其他痕迹也支持缢死这个结论。
  比如王燕面部肿胀,呈现一种十分骇人的青紫色,眼结膜、脖子和面部皮肤上都可见散在的点状出血,口角有涎水流出,唾液痕迹甚至沾湿到了她的前胸这些都是典型的机械性窒息与缢吊表征。
  其实看到这样明显的缢死伤痕,黄警官内心已倾向于王燕是死于自杀的了。
  但叶怀睿却说,她是被谋杀的,这就很有意思了。
  黄警官,你有注意到她踏脚用的椅子吗?
  叶怀睿说道。
  黄警官点了点头。
  这样重要的物证,他当然也是第一时间就查看过的。
  当时邻居们闯进屋里时,就看到一张折叠板凳翻倒在王燕脚旁,估摸着就是她踏脚用的。
  然而发现尸体时现场十分混乱,普通群众又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且客厅本就有小又窄,这么碍事的一张板凳,自然是被人随手丢在了一旁,若不是警察询问起来,怕是都没人记得还有这么个玩意儿了。
  当时叶怀睿等人现场就采集了椅子上的指纹。
  那些指纹一共有十多枚,有王燕本人的,还有进入现场的两个邻居的,除此之外,没有属于第四个人的可疑痕迹了。
  在初步采集过指纹之后,他们还把折叠椅给带回来了,现在就在证物袋里。
  就是因为她的椅子太干净了。
  叶怀睿说道:
  上面没有脚印。
  啊?
  黄警官一愣,将目光转到王燕的脚上,可她穿着袜子啊。
  确实,人的脚也是有凹凸皮肤形成的纹路的。
  脚掌纹和手指纹,趾纹和指纹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可以作为生物体特征识别的证据。
  若是王燕赤脚踩在椅子上上吊,自然应该留下脚印,叶怀睿他们采集指纹时,当然也应该能采得到。
  但问题是,王燕的双脚上穿了一对棉袜,而且袜子明显有些厚度,这样就跟戴了手套一个道理,踩在椅子上当然也就没有脚掌纹了。
  可是,你有没有注意到,她的袜子,过于干净了。
  叶法医指了指死者的双脚。
  当时外面狂风暴雨,她的阳台门又有些变形,根本没法关严实,水顺着门缝流进了客厅里,客厅到处都是湿的,而且她的地板似乎也有段时间没好好地拖过了,本就十分赃污
  叶怀睿说着,用带着手套的手拨拉了一下王燕的裤子,你们看,她的裤脚上就有泥水印子。
  死者身上穿了一套很难说是便装还是家居服的中老年套装,衣服宽松,款式简单,密密地印着黑色、灰色与褐色交杂的小碎花。
  这样的花色本身就十分耐脏,若不注意看,确实很容易忽略掉她裤脚上那些点状或是片状的水痕。
  是的,这确实不对劲!
  王燕的脚上穿的是一对白袜子,虽然不是全新的,但清洗得尚算干净,没有明显的污渍,除了脚后跟的外侧之外,几乎没有沾上泥水。
  她后脚跟上的这些污渍与泥水,是她被邻居们解下来时平躺在地上蹭到的。
  叶怀睿稍微将王燕的尸体往外侧了侧,朝王警官和他的搭档露出了女人的后肩:
  她的肩膀、后背和裤腿上也有不少这样的水渍。
  说罢,他朝黄警官笑了笑:
  可偏偏她的脚底板却干净得太过分了。
  啊这
  黄警官犹豫了一下,还是提出了另一个可能性:
  会不会是因为她穿着拖鞋,或是为了死前仪容整齐,特地换了对新袜子呢?
  黄警官记得,他确实在王燕的家里发现了拖鞋。
  只是当时鞋子已经被好事群众踢到角落里去了,东一只西一只的,也没人记得它们原本的位置到底在哪里,自然也就无法确定死者死前有没有穿过它们了。
  虽然金城天气很热,大夏天的满街都是凉鞋,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也甚少有在自己家里穿拖鞋还要穿袜子的。但万一王燕就有这样的习惯,或者是为了在死前把自己收拾得整齐一点,才换上一对新袜子呢?
  要证明这个其实不难。
  叶怀睿回答,把她的袜子脱下来看看就知道了。
  说罢,他招呼欧阳婷婷帮忙,将死者一对袜子小心翼翼地脱了下来。
  黄警官在旁边着急得直搓手。
  看来,我猜对了。
  叶怀睿说着,将王燕的袜子翻了过来,展开脚趾头的部分,展示给两位警官看。
  这袜子,确实是有人帮她穿上的。
  他刻意在有人二字上加了个重音。
  两位警官看到,王燕的袜子内侧,脚趾的部位有一片浅浅的灰黑色的痕迹,像是什么脏东西蹭在上面,没经过清洗就干掉后留下的印痕。
  叶怀睿又用镊子的尖端在王燕的脚底板上轻轻搔刮了两下,很容易就刮下一层细碎的污垢。
  不止这里。
  叶怀睿一边检查她的双脚,一边对黄警官说道:
  她脚掌的内侧面都有干掉的泥污,尤其脚趾和脚跟处最为明显。换而言之
  黄警官抢答:
  有人替她穿上了袜子!
  叶怀睿点了点头,肯定了黄警官的推测。
  绝大部分人都有过穿湿袜子很不舒服的体验,尤其脚底全是赃污的泥水的时候。
  更何况有人做过相关统计,有计划的自杀者在实施计划以前,大部分都会将自己收拾得干净整齐,正应了华国一句老话,清清白白的来,干干净净地走。
  即便王燕想在死前给自己穿一双袜子,至少也该先擦洗干净双脚才对。
  那么,这就意味着,很可能有另外一个人,给王燕那对脏脚穿上了袜子。
  而这个人在王燕尸体被人发现前离开了现场。
  可是
  黄警官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那人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给王燕穿袜子呢?
  第41章 9.自缢04
  不管当时在场的人是谁, 又是否杀害了王燕,在黄警官看来,他都没必要特地给王燕穿一双袜子。
  确实, 一对袜子跟缢死又有什么关系呢?
  脚上套一双袜子, 既不会让人窒息,更不会让勒杀、绞杀或者其他谋杀方式变得看起来像自己上吊的啊!
  黄警官和他的搭档越想越困惑,双眉都深深地拧在了一起。
  关于这个,我倒是有个想法。
  叶怀睿也蹙起眉, 目光落在了死者的脖子上,不过暂时只是猜测,没有证据。
  你说说看!
  黄警官一点都不介意有没有实证,只想赶紧有人给他解个惑。
  叶怀睿朝黄警官看了一眼:我觉得,原因还在那张垫脚的椅子上。
  啊?
  黄警官仍旧十分茫然:什么意思?
  一旁的欧阳婷婷却忽然灵光一闪,猜到了叶怀睿的想法。
  你是说, 脚掌纹?
  姑娘伸手指了指王燕的脚,因为那人没办法在椅子上留下王燕的脚掌纹, 所以帮她穿上了袜子, 用以掩饰这个破绽。
  叶怀睿点了点头, 肯定了她的猜测。
  人的皮肤在接触光滑且干净的物体表面时, 身体的分泌物,如汗液和油脂就会在上面留下指纹的纹路, 目视不易被发现, 称为潜伏指纹。
  事实上, 不止是手指,只要是皮肤, 都可能会在物体表面留下这样的油汗混合物印子。
  最常见的比如脚趾、手掌、脚掌, 甚至唇部、颜面部等等。
  但人死亡之后, 身体的新陈代谢自然也就会停止,没有油脂和汗液的分泌,当然也就不容易留下指纹了。
  叶怀睿猜测,王燕死时姑且不论她是如何死亡的,因为是在自己家里,很可能是赤足状态,或是穿的拖鞋在挣扎中蹭掉了,脚板底才会沾上因风雨带来的污水。
  凶手将人杀害后,显然想要将现场布置成上吊的样子,将王燕的死伪装成是一场自杀,逃脱警方的缉查。
  既然是自杀,那就得符合自杀现场的逻辑,需要给死者安排一张垫脚的板凳。
  但警察和法医又不是傻的,若是王燕赤着脚,却没有在板凳上检出死者留下的脚掌印儿的话,就相当于直接告诉警方,这个现场是伪造出来的了。
  所以凶手要给王燕穿上袜子,这样一来,即便没能留下脚掌印,也不会显得那么可疑了。
  这么看来,凶手
  黄警官顿了顿,换了个严谨些的说法:
  我是说,给王燕穿袜子的这个人,显然有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啊。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表情都顿时凝重了起来。
  是的,能想到板凳上的脚纹问题,还知道人死后油脂汗腺停止分泌,很难留下脚掌纹路,从而想到要给死者穿上袜子的,必定对法医学有基本的了解才对。
  那就难怪了
  黄警官走到解剖台旁,指了指死者的脖子,难怪他能造出这么逼真的缢死痕迹!
  说罢,他转头看向叶怀睿,目光中充满了希冀:
  叶法医,关于她脖子上的伤痕,你有什么想法吗?
  叶怀睿疑惑地眨了眨眼:什么想法?
  当然是这伤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啊!
  黄警官说道:
  不弄清这一点,这案子没法查呀!
  王燕脚底的污渍虽是可疑,但也只是疑点,作不得实证。
  除非尸检,或是别的更有力的证据能证明王燕是死于他杀而非自杀的。
  关于这点,我还真没什么想法。。
  叶怀睿摇了摇头。
  说实在的,我现在一丁点儿头绪都没有。
  他轻声叹了一口气:
  只能先做尸检,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线索吧。
  另一个时空中,1982年的8月10日,凌晨一点三十五分。
  就在叶法医忙着处理王燕的命案时,殷嘉茗也没像叶怀睿以为的那样,乖乖地呆在别墅的地下室里等着。
  他一直在思考应该怎样掘出司徒英雄的尸体。
  因为阿虎才刚刚出事,殷嘉茗生怕连累乐乐,就与姑娘约定减少见面的次数。
  原本乐乐每两到三天就会来送一次补给,现在则减少到五天甚至一周才来一回。
  至于平常的饮食,地下室没有冰箱,殷嘉茗也只能靠罐头食品和压缩饼干苟着了。
  但殷嘉茗觉得最难熬的一点,是比从前更强烈的与世隔绝感。
  原本两三天就可以得到的新报纸、杂志和书刊,现在得延长到五六七天。
  在等待新消息的时间里,殷嘉茗就像孤岛上的囚徒,根本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
  好在自己还有阿睿,不然怕是真的要疯了。
  殷嘉茗一边自我安慰,一边琢磨着如何挖尸的事。
  乐乐8号的晚上刚刚来过,等她下次再来,起码得是四五天后的事情了。
  他当然可以等乐乐下次来时,让她帮忙带件挖掘工具,但如此一来,就又得耽误好些时日。
  殷嘉茗现在满脑子都是找出真凶,替阿虎报仇,自然一日也不愿意耽搁。
  可是他总不能靠一把调羹去挖司徒英雄的尸体。
  好在他已经想出了一个办法。
  他现在身处的别墅区仍然在建,百米之外就是竹竿搭起的脚手架和工人们的板房。
  工地里当然不可能缺乏建筑工具,挖土填沙的铲子更是标配中的标配。
  是的,殷嘉茗打算冒险外出,趁夜潜入工地里,偷走一把铲子。
  这当然十分危险,不仅容易被人当场抓住,事后也可能会有人察觉到蛛丝马迹,从而发现他的藏身之处。
  可殷嘉茗思来想去,觉得自己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而且说干就干今晚去挖尸是肯定来不及了,但悄摸偷把铲子的时间还是十分充裕的。
  殷嘉茗通过气窗,一直盯着外面的情况。
  他耐心地等到凌晨三点,确定值班巡夜的人已经回了休息的板房,工地的照明也减到了最低的限度之后,他才拿了手电筒,开启密室的机关,悄悄溜出了房子。
  半山别墅群的深夜,除了风声与虫鸣之外,听不见一点儿声音。
  这个时代的工地还没有普及大功率的照明灯。
  现在流行的仍然是在施工区域悬空拉起长长一条电线,每隔一段距离便挂上一个灯泡。
  殷嘉茗小心翼翼的溜进工地里,找他想要的铲子。
  他以前从来不敢靠近有人的地方,这当然也是他第一次摸进这里。
  好在殷嘉茗以前也曾经在工地里打过临工,大概知道些工地的规矩。
  这片工地是白天开工,傍晚歇息的,工人们多住在山下的工房中,每日都会留下几人在工地里轮值守夜。
  每天下工时,工人们都会将铲子、锤子、撬棍一类的工具收进工具间锁好,以防失窃。
  殷嘉茗稍微花了些时间,找到了工具间,又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小撬开门锁,潜入了工具间内。
  他不敢耽搁,飞快地拿了一把铲子,就溜出了工具间,将被他撬开的锁头复原,然后便打算回到别墅的地下室去了。
  这时,他看到有灯光由远及近,晃悠悠地朝他这边靠近。
  殷嘉茗利索地闪身藏到了墙后。
  明天下夜班我约了去找香姐捶背,你要不要一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