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我去找了你说的那个地方,没看见。”李婶娘往炉灶里加柴火,在做早饭,“路上遇见那哑巴回家,我就先走了。”
郑楚支起身体,说:“婶娘,我过去看看,待会就回来。”
“你去哪?安儿岭?还是别了,等婶娘做好饭再陪你过去。”
郑楚笑了笑:“就一下子,我过去看看,大白天人多,安儿岭又不是一个人都没有,那东西我还要带回家,不能丢了。”
别人忙着春耕,田地里都是人,安全不用担心。
李婶娘只好说:“那你记得见了哑巴就转头,跟他在一起准没好事。”
郑楚应了一声,她撑着拐杖一步步出去,今天周六,学生们都放假。路上有几个正在玩耍,见了她就跟她打招呼,郑楚笑着回他们。
她寻物心切,不想让顾元泽知道自己的东西丢了。
事情已经过去,那件事也赖不得他。
郑楚在上次摔倒的地方找了半天,扶着竹身用拐杖扒开干枯的落叶,什么都没找到。
她扶着旁边的竹子,额上冒薄汗,微弯着腰喘起来。
郑楚没干过什么活,走两步就累得不行,能做的事也少。
她忽然听见有人走路的声音,眼皮一跳。郑楚立即回头,没想到动作太急,一脚踩到了残叶下的圆石头,手上的拐杖掉在地上。
男人的手快,从后面扶住了她纤细的双臂,不耐烦地皱着眉。
郑楚抬头,看见陆为真光滑的下颌。她倏地一惊,一手扶住旁边粗|壮的竹身,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陆先生你好,我是上次不小心摔这里的郑楚。”郑楚对他扬起一个笑,“我有东西掉这里了,请问你看见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提醒:瞎编勿考据,没逻辑,纯恋爱文
什么是收敛?
——经济学、数学名词,是研究函数的一个重要工具
推无cp文:《巅峰人生[快穿]》
弥生是魇,生于人心之恶。
有恶念的地方就有弥生。
弥生的工作却很简单,让有恶念的人不能作恶,让受害者平安喜乐、踏入人生巅峰时候,这些恶念就可以被他吞吃。
他穿到受害者的身体里。
冥冥中,好像听到有人在说话。
“这个女孩啊,很容易就能骗上床的……”
“今天把艾滋传给了个高分美女,欢迎加入艾/滋病的世界”
弥生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这些恶,可真的是美味啊。
第3章
郑楚睫毛长长,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白皙的皮肤透着温润的微红,连衣白裙让人看起来很干净,像清晨的空气。
陆为真被她的笑晃了一下,察觉到她的身体是紧绷着的,他松了手,帮她捡起掉在地上的拐杖。
“陆先生有看见过吗?”郑楚接过拐杖,迟疑了会,朝他说声谢谢。
陆为真没什么反应。
郑楚其实有些怵他,她撑着拐杖后退了一步,“要是没有的话,那我先走了,谢谢。”
她很有礼貌,说话轻声细语,从不焦躁,浑身透着天然的矜贵气质。
郑楚家里面从政,她最懂世故圆滑,不得罪不轻视人。
陆为真上下看了她几眼,只觉得她长得真白。
很少有人会像她这样对他说话,尤其是用这种娇柔的江南语调。
陆为真心想大户人家的女儿就是不一样。但还是太单纯了,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什么都不准备,穿成这样独自跑过来,大写的危险。
如果今天在这里的人不是他,她可能就回不去了。
陆为真的手不动声色的张握,在心里摇了摇头,他一只手就可以紧紧攥住她的手腕,要是再无耻一点,伸进她裙子都不用费力气。
这种人没遇过事,毫无防备,到处都是破绽。
他对女人没兴趣,只是抬手拦住她,指了指自己的狗,又往前指着自己家。
陆为真虽然是个哑巴,但没兴趣偷藏别人的东西。陆为真本意是想告诉郑楚他的狗咬了她的东西,那玉佩现在正在他家里。
但郑楚眼睛一亮,说道:“陆先生的意思是,你的狗可以找到我的东西吗?”
陆为真微怔,看了看自己指的方向,收回了手,明白郑楚以为他说的是帮她找这条路。
狗摇着尾巴在他们两个人中间走来走去,这条狗长得很大,浑身黑毛,脖子上有个老旧的项圈。乡人说这边不吉利,连哑巴养的这条狗也不敢碰。
他摇摇头,在宽大的手心做了个握姿势,又指了指自己家。手臂上的衣袖卷起来,肌肉遒劲有力,充满了欲|气的美感。
郑楚看着他的手愣了愣,然后脸微微一红,回过神来。她没学过手语,看不懂他想表达什么,想了一会儿后才犹豫问道:“你是说东西在你那?”
陆为真眸色淡淡,没再做多余的动作,只是指着狗,让郑楚跟上。
郑楚连忙跟在他后面。
大狗摇尾巴绕着陆为真转来转去,鼻子四处嗅味道,一会儿又跑到郑楚这边。
陆为真转过头看两眼狗,一脸不耐烦的脸色,狗跑到他面前后,他却没发脾气,继续往前走。
郑楚心底噗嗤了一下。
李婶娘说这哑巴瘆人,但看起来人好像挺不错。
竹叶沙沙作响,郑楚边走边往外面望,她看见不远处的熟人。底下还有几个是她的学生,小小年纪就学会帮家里做事。
郑楚像他们这么大时,还在和顾元泽一起闹别人家的哥哥姐姐,天真无邪,无忧无虑,不用担心任何问题。
她收回视线,心里想着别的事。
郑楚刚走一步,手上就突然淋了水,她抬起手,又一滴水落下。
“下雨了,”郑楚跟陆为真说,“陆大哥,快点回去吧,淋雨容易感冒。”
郑楚是天生的自来熟,笑脸讨人喜欢,一句熟稔的陆大哥叫了出来。
她来这里能和别人搞好关系,也和她这样性格有关
郑楚没什么意思,陆为真却被一句“陆大哥”叫停了步子。
他和乡里人关系一直都不好,小孩女人都怕他,见了他就跑,还没有人像郑楚这样叫过他。
郑楚望着他,微微疑惑:“陆大哥?”
陆为真点了点头,他心不在焉地往前走,心里难免想多了点。
郑楚和他是没有交集,她在这里好几年,两个人以前也就见过几面。郑老师是拿工资干活,家里没有田地,很少过来。
她那天说学生不见了,在这里斜山坡摔了起不来,但大晚上,怎么可能有小孩子跑过来?
白天的时候都不一定有人会过来,毕竟这里有他。
陆为真突然想起郑楚那天的声音。
她叫他陆先生,就好像一只小野猫痒痒地挠心,又酥又软。
郑楚特意丢了东西,现在还穿得这么漂亮,难道是想来……勾引他?
陆为真被自己的想法震惊,但这样一想又没觉得不对。他手上已经有一笔钱,竹林今年长势也不错,肯定能大赚一笔,陆为真也准备再弄些别的养,赚的不会少。
郑楚是外面过来的,能猜到这个并不难。
难道她是知道自己回不去所以想找个有钱的?陆为真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背后盯着他的视线都火辣起来。
他的身体紧绷起来,背脊下意识挺直。他从没有过这种想法,霎那间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
男人浑身的肌肉硬|邦邦,藏着蓬勃的力量,窄腰精劲,肩膀宽厚,全都绷得紧紧的。
郑楚看着他走走停停的脚步,心中觉得莫名其妙。现在正是春雨绵绵的时候,雨下得不大但下得久,但没一会儿就会连成一片,他是想淋雨?
她的头发已经有些湿|了,郑楚身体很弱,淋雨容易生病。虽然自己的东西重要,但既然已经知道在哪,人家也愿意把东西还给自己,那就不必再着急。
生病了比找东西更麻烦,这地方落后,没有什么医生。郑楚上一次发烧病倒了,差点要了半条命。
她站在旁边的大树下,停下了脚步。李婶娘知道她来这边,应该会过来给她送伞。
“我身体不太好,等雨停了再去找你。”郑楚说,“陆大哥先回去吧。”
陆为真听了她的话后,拧紧了眉。他转过头看郑楚,又听见有人远远地叫了一声郑老师。
郑楚听见声音后,绷紧的身体明显放松下来。握住拐杖的手微微松了松,她呼出一口气,似乎终于到了安全地方。
面前的哑巴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健壮的成年男人,就算不远处有人,郑楚也是害怕的。
她倒不是怕陆为真会对她做什么,他要真想做那天晚上就下手了,不用等到现在。
郑楚只是单纯怕他。乡里人说陆为真阴鸷,让人十分厌恶不是没有道理,他眉眼间全是这种阴冷。
陆为真看出来了,他沉下脸,知道自己想多了。陆为真不再理郑楚,带着自己的狗走了。
“陆大哥,我待会找你,请你帮我保管一下。”郑楚不好意思,她有些怕他,但心里又觉得他这个人不错,“我那东西很重要,谢谢你。”
她的声音柔细,娇娇软软,带有一些难言的“羞赧”,陆为真脚步难以察觉地一顿,脸上的表情复杂难懂。
他刚才以为是自己想歪了,现在却不得不确认郑楚对他有目的。
她要不是存心勾引,怎么可能说待会去找他?这里人多,大概是想保全自己做老师的名声,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打算待会悄悄过来。
陆为真嗤笑一声,难道郑楚以为他会上这种当?他自己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根本不需要多余的女人陪伴,更何况一个还是有心机的?
他没留在原地等她,跟狗一起淋雨回家。
叫郑楚的是她的一个学生,叫李思,是个十岁大的女孩子,长得不高,是班里面最调皮的那几个学生之一,顾元泽时常被她气得要找家长。
不过这鬼机灵倒挺听郑楚话,大概是郑楚以前去她家劝过她父母,她说女孩子也要读书,不能耽误了孩子未来。
“郑老师怎么在这里?你脚还没好吗?”李思身体瘦瘦小小,一路跑过来,“我跟你说,可千万别被那哑巴的脸骗了,他肯定是不安好心,我妈赶紧让我过来带你回去,可别信他那种人。”
郑楚支起身体,说:“婶娘,我过去看看,待会就回来。”
“你去哪?安儿岭?还是别了,等婶娘做好饭再陪你过去。”
郑楚笑了笑:“就一下子,我过去看看,大白天人多,安儿岭又不是一个人都没有,那东西我还要带回家,不能丢了。”
别人忙着春耕,田地里都是人,安全不用担心。
李婶娘只好说:“那你记得见了哑巴就转头,跟他在一起准没好事。”
郑楚应了一声,她撑着拐杖一步步出去,今天周六,学生们都放假。路上有几个正在玩耍,见了她就跟她打招呼,郑楚笑着回他们。
她寻物心切,不想让顾元泽知道自己的东西丢了。
事情已经过去,那件事也赖不得他。
郑楚在上次摔倒的地方找了半天,扶着竹身用拐杖扒开干枯的落叶,什么都没找到。
她扶着旁边的竹子,额上冒薄汗,微弯着腰喘起来。
郑楚没干过什么活,走两步就累得不行,能做的事也少。
她忽然听见有人走路的声音,眼皮一跳。郑楚立即回头,没想到动作太急,一脚踩到了残叶下的圆石头,手上的拐杖掉在地上。
男人的手快,从后面扶住了她纤细的双臂,不耐烦地皱着眉。
郑楚抬头,看见陆为真光滑的下颌。她倏地一惊,一手扶住旁边粗|壮的竹身,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陆先生你好,我是上次不小心摔这里的郑楚。”郑楚对他扬起一个笑,“我有东西掉这里了,请问你看见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提醒:瞎编勿考据,没逻辑,纯恋爱文
什么是收敛?
——经济学、数学名词,是研究函数的一个重要工具
推无cp文:《巅峰人生[快穿]》
弥生是魇,生于人心之恶。
有恶念的地方就有弥生。
弥生的工作却很简单,让有恶念的人不能作恶,让受害者平安喜乐、踏入人生巅峰时候,这些恶念就可以被他吞吃。
他穿到受害者的身体里。
冥冥中,好像听到有人在说话。
“这个女孩啊,很容易就能骗上床的……”
“今天把艾滋传给了个高分美女,欢迎加入艾/滋病的世界”
弥生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这些恶,可真的是美味啊。
第3章
郑楚睫毛长长,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白皙的皮肤透着温润的微红,连衣白裙让人看起来很干净,像清晨的空气。
陆为真被她的笑晃了一下,察觉到她的身体是紧绷着的,他松了手,帮她捡起掉在地上的拐杖。
“陆先生有看见过吗?”郑楚接过拐杖,迟疑了会,朝他说声谢谢。
陆为真没什么反应。
郑楚其实有些怵他,她撑着拐杖后退了一步,“要是没有的话,那我先走了,谢谢。”
她很有礼貌,说话轻声细语,从不焦躁,浑身透着天然的矜贵气质。
郑楚家里面从政,她最懂世故圆滑,不得罪不轻视人。
陆为真上下看了她几眼,只觉得她长得真白。
很少有人会像她这样对他说话,尤其是用这种娇柔的江南语调。
陆为真心想大户人家的女儿就是不一样。但还是太单纯了,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什么都不准备,穿成这样独自跑过来,大写的危险。
如果今天在这里的人不是他,她可能就回不去了。
陆为真的手不动声色的张握,在心里摇了摇头,他一只手就可以紧紧攥住她的手腕,要是再无耻一点,伸进她裙子都不用费力气。
这种人没遇过事,毫无防备,到处都是破绽。
他对女人没兴趣,只是抬手拦住她,指了指自己的狗,又往前指着自己家。
陆为真虽然是个哑巴,但没兴趣偷藏别人的东西。陆为真本意是想告诉郑楚他的狗咬了她的东西,那玉佩现在正在他家里。
但郑楚眼睛一亮,说道:“陆先生的意思是,你的狗可以找到我的东西吗?”
陆为真微怔,看了看自己指的方向,收回了手,明白郑楚以为他说的是帮她找这条路。
狗摇着尾巴在他们两个人中间走来走去,这条狗长得很大,浑身黑毛,脖子上有个老旧的项圈。乡人说这边不吉利,连哑巴养的这条狗也不敢碰。
他摇摇头,在宽大的手心做了个握姿势,又指了指自己家。手臂上的衣袖卷起来,肌肉遒劲有力,充满了欲|气的美感。
郑楚看着他的手愣了愣,然后脸微微一红,回过神来。她没学过手语,看不懂他想表达什么,想了一会儿后才犹豫问道:“你是说东西在你那?”
陆为真眸色淡淡,没再做多余的动作,只是指着狗,让郑楚跟上。
郑楚连忙跟在他后面。
大狗摇尾巴绕着陆为真转来转去,鼻子四处嗅味道,一会儿又跑到郑楚这边。
陆为真转过头看两眼狗,一脸不耐烦的脸色,狗跑到他面前后,他却没发脾气,继续往前走。
郑楚心底噗嗤了一下。
李婶娘说这哑巴瘆人,但看起来人好像挺不错。
竹叶沙沙作响,郑楚边走边往外面望,她看见不远处的熟人。底下还有几个是她的学生,小小年纪就学会帮家里做事。
郑楚像他们这么大时,还在和顾元泽一起闹别人家的哥哥姐姐,天真无邪,无忧无虑,不用担心任何问题。
她收回视线,心里想着别的事。
郑楚刚走一步,手上就突然淋了水,她抬起手,又一滴水落下。
“下雨了,”郑楚跟陆为真说,“陆大哥,快点回去吧,淋雨容易感冒。”
郑楚是天生的自来熟,笑脸讨人喜欢,一句熟稔的陆大哥叫了出来。
她来这里能和别人搞好关系,也和她这样性格有关
郑楚没什么意思,陆为真却被一句“陆大哥”叫停了步子。
他和乡里人关系一直都不好,小孩女人都怕他,见了他就跑,还没有人像郑楚这样叫过他。
郑楚望着他,微微疑惑:“陆大哥?”
陆为真点了点头,他心不在焉地往前走,心里难免想多了点。
郑楚和他是没有交集,她在这里好几年,两个人以前也就见过几面。郑老师是拿工资干活,家里没有田地,很少过来。
她那天说学生不见了,在这里斜山坡摔了起不来,但大晚上,怎么可能有小孩子跑过来?
白天的时候都不一定有人会过来,毕竟这里有他。
陆为真突然想起郑楚那天的声音。
她叫他陆先生,就好像一只小野猫痒痒地挠心,又酥又软。
郑楚特意丢了东西,现在还穿得这么漂亮,难道是想来……勾引他?
陆为真被自己的想法震惊,但这样一想又没觉得不对。他手上已经有一笔钱,竹林今年长势也不错,肯定能大赚一笔,陆为真也准备再弄些别的养,赚的不会少。
郑楚是外面过来的,能猜到这个并不难。
难道她是知道自己回不去所以想找个有钱的?陆为真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背后盯着他的视线都火辣起来。
他的身体紧绷起来,背脊下意识挺直。他从没有过这种想法,霎那间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
男人浑身的肌肉硬|邦邦,藏着蓬勃的力量,窄腰精劲,肩膀宽厚,全都绷得紧紧的。
郑楚看着他走走停停的脚步,心中觉得莫名其妙。现在正是春雨绵绵的时候,雨下得不大但下得久,但没一会儿就会连成一片,他是想淋雨?
她的头发已经有些湿|了,郑楚身体很弱,淋雨容易生病。虽然自己的东西重要,但既然已经知道在哪,人家也愿意把东西还给自己,那就不必再着急。
生病了比找东西更麻烦,这地方落后,没有什么医生。郑楚上一次发烧病倒了,差点要了半条命。
她站在旁边的大树下,停下了脚步。李婶娘知道她来这边,应该会过来给她送伞。
“我身体不太好,等雨停了再去找你。”郑楚说,“陆大哥先回去吧。”
陆为真听了她的话后,拧紧了眉。他转过头看郑楚,又听见有人远远地叫了一声郑老师。
郑楚听见声音后,绷紧的身体明显放松下来。握住拐杖的手微微松了松,她呼出一口气,似乎终于到了安全地方。
面前的哑巴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健壮的成年男人,就算不远处有人,郑楚也是害怕的。
她倒不是怕陆为真会对她做什么,他要真想做那天晚上就下手了,不用等到现在。
郑楚只是单纯怕他。乡里人说陆为真阴鸷,让人十分厌恶不是没有道理,他眉眼间全是这种阴冷。
陆为真看出来了,他沉下脸,知道自己想多了。陆为真不再理郑楚,带着自己的狗走了。
“陆大哥,我待会找你,请你帮我保管一下。”郑楚不好意思,她有些怕他,但心里又觉得他这个人不错,“我那东西很重要,谢谢你。”
她的声音柔细,娇娇软软,带有一些难言的“羞赧”,陆为真脚步难以察觉地一顿,脸上的表情复杂难懂。
他刚才以为是自己想歪了,现在却不得不确认郑楚对他有目的。
她要不是存心勾引,怎么可能说待会去找他?这里人多,大概是想保全自己做老师的名声,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打算待会悄悄过来。
陆为真嗤笑一声,难道郑楚以为他会上这种当?他自己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根本不需要多余的女人陪伴,更何况一个还是有心机的?
他没留在原地等她,跟狗一起淋雨回家。
叫郑楚的是她的一个学生,叫李思,是个十岁大的女孩子,长得不高,是班里面最调皮的那几个学生之一,顾元泽时常被她气得要找家长。
不过这鬼机灵倒挺听郑楚话,大概是郑楚以前去她家劝过她父母,她说女孩子也要读书,不能耽误了孩子未来。
“郑老师怎么在这里?你脚还没好吗?”李思身体瘦瘦小小,一路跑过来,“我跟你说,可千万别被那哑巴的脸骗了,他肯定是不安好心,我妈赶紧让我过来带你回去,可别信他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