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饥不择食
“那就是状元郎。”大婶侧首悄声说道,见我一脸迷失,便又喋喋不休地夸赞起来。豆儿咕哝着要吃糖,手还没伸上去就被她一记打掉。我好心抓了一把塞到他手里,小毛孩竟“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李家的庆功宴持续了三天,据说是当地县太爷特别赞助的,不然单凭母子两相依为命,一年到头也多不出几两银子,别说请客,就是自家吃穿都成问题。
隔几日就听说状元郎上京赴任,皇恩浩荡,一上任就入驻翰林,编修史书典籍,这本是清闲的活,可过分清闲对于一个十年寒窗目不窥园的读书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没过多久又有消息传到了坟头村,状元郎迎娶宝香楼名妓苏青青,一时成为京城闲士茶余饭后的佳话。按理说国丧期间娶亲是大不敬的,但皇上却没有丝毫不悦,反倒送来了成箱的贺礼,百官也只敢私下议论,不敢当面上奏。
这个惊人消息自然不能落入李奶奶耳朵里,为此张嫂还特别关照过,然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老太太还是从隔壁王二家的傻丫头那里得知了这件事,自然怒不可遏,气得一病不起,躺在床上还嚷着要上京去打断那臭小子的腿。
张嫂她们好劝歹劝才把她暂时稳住了,派了村上两个出去见过世面的人上京去把状元郎请回来。这件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大伙儿都是明白人,扯个谎骗过了老太太,自个儿腰包就鼓了,还可以顺便讨份差事做做,何乐而不为呢?
我也因此次风波得了些银两,不然可真连住店都住不起了。这些时日,清月和我一样粗茶淡饭,虽然嘴上不说,但过惯了吃穿不愁的生活,这样简朴的日子也着实难为他了。
“小兄弟,是不是愁没银子使了?我们翠云阁正在招人呢,怎么样要不要去试试?”路边一个媒公模样的人拦住我道,见他眯着眼睛上下打量我,不断流露出欣赏之色。
混迹江湖多年,我会不知道翠云阁是什么地方吗?当下朝他露出一个暧mei的笑,在他痴迷之际,却反手扣住他的胳膊,一个利落的侧抛摔将那媒公抛向身后!
掸了掸手刚要走,只听身后有人喊道:“好小子,给我上!”
路边的乞丐们扔下手里的馒头,一个打挺跳了起来,亮出明晃晃的刀。
“你们是什么人?”我连连侧身避让,他们却乘势逼上,一点不给我留余地。
“我们只负责拿下你的人头!”一群人又蜂拥而上,路边行人四散逃开。既是如此,也没什么理可讲了。
我被逼到了墙边,刀光折射出阴沉的脸,正欲砍下来,我一个翻身跃过他们头顶。只听路边女子惊呼,乞丐们又砍过来。我出掌凶狠一击,乞丐避让不及,连带后面的人被击退几步,我乘势回环连踢,脚下横扫。不一会儿地上就躺了一堆半死不活的肉盾,捂着肚子哇哇大叫。
“看来低估你了。”媒公手撑着刀,抹一把血道,忽然举起手略微一挥,“咱们撤!”
这群人的来路不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的行踪被人发现了,而且此人要至我们于死地。会是谁呢?明渊吗?这些如今都已无暇思考,只有赶快回去,不知他们会不会找清月麻烦,想到这儿,不由加快了脚程。
远远望见客栈里围了很多人,心里暗叫不妙,拨开人群好不容易才挤进去,却见清月跪在地上,怀里捧了只兔子,瑟缩成一团,雪白的绒毛上滚了尘土,半闭的眼眸盈盈闪动着仅存的一点红光,纯净得没有丝毫杂质。
“不要怕,你不会有事的。”清月小心地***它的绒毛,像在呵护一件珍品。
那么轻,那么温柔的爱抚。他低首吻了吻它的眼睛,轻轻触碰那夜间瑰丽的宝石,仿佛是花瓣上滚动的露珠,随时都可能破碎。
不敢惊扰那钻石般的美梦,好像周围一切都静止了,只有清月和他怀里的兔子,但似乎也是静态的。
回过神来,我发现在场的人都将视线牢牢地定格在清月身上,他似乎也早已习惯了成为众人焦点。而此刻的他更像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弱者,或者说他与怀里的兔子一样,都是惹人怜爱的。
我想上去抱住他,可是脚却好似黏住了无法动弹,哪怕一小步。
议论一声声灌入耳,好像有人在念紧箍咒,我实在无法忍受别人对他的指指点点,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把所有人都轰走,也包括我自己。
“带你出去晒晒太阳,或许就会好一点。”清月淡淡道,他站起身,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他的身边仿佛有一道天然屏障,将他与外界分隔开。他的美让人感觉总是有距离感,那么遥远,只适合远远观望。即使这刻如此靠近,依然无法触碰。
老板从账本里抬起头,见客人都不吃饭了,便也绕过柜台出来看。
“这到底是怎么回去,大家怎么都不吃了?来来来,继续吃、继续吃。”
“就是啊,有什么好看的,不就兔子而已,回去继续吃饭。”
清月这家伙就是天生存在感强,走到哪里都有人注意,我头大地走过去拍他肩膀,“这哪儿弄来的?”努努嘴,指指那只将死的兔子,估计也活不长了。清月淡笑,“路边捡的。”
“路边捡的?你几时捡的?”确切说是,你几时出门的?都这个样子了还到处乱跑,就不怕给人理得连骨头都不剩。
憋闷的话没有出口,却写在了脸上。清月只道:“屋里太闷了,出来透透气。”
不知为何,这些天清月的脸色比之前红润多了,眸子也比先前亮多了。起初我还沾沾自喜以为是猪血的功效,却发现他根本不怎么吃,反倒清晨起来,我常看到兔子的食碗里有残余的血迹。
“准备休息了吗?”早晨起来,我向清月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知何时起,我已不习惯在他名字前加个主人,他也似乎默许,第一次觉得我这个玩具还是有一点权利的。
“既然这样就不打扰你了。”我退出去,扣上门,里面没了动静,我始终有些不放心,在门口徘徊一会儿,忍不住从缝隙里偷窥进去,只见那只兔子跳到清月脚边,他把它抱起来放在膝盖上,望着红宝石般的眼眸,幽幽地道:“原来你喜欢喝人血。”
李家的庆功宴持续了三天,据说是当地县太爷特别赞助的,不然单凭母子两相依为命,一年到头也多不出几两银子,别说请客,就是自家吃穿都成问题。
隔几日就听说状元郎上京赴任,皇恩浩荡,一上任就入驻翰林,编修史书典籍,这本是清闲的活,可过分清闲对于一个十年寒窗目不窥园的读书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没过多久又有消息传到了坟头村,状元郎迎娶宝香楼名妓苏青青,一时成为京城闲士茶余饭后的佳话。按理说国丧期间娶亲是大不敬的,但皇上却没有丝毫不悦,反倒送来了成箱的贺礼,百官也只敢私下议论,不敢当面上奏。
这个惊人消息自然不能落入李奶奶耳朵里,为此张嫂还特别关照过,然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老太太还是从隔壁王二家的傻丫头那里得知了这件事,自然怒不可遏,气得一病不起,躺在床上还嚷着要上京去打断那臭小子的腿。
张嫂她们好劝歹劝才把她暂时稳住了,派了村上两个出去见过世面的人上京去把状元郎请回来。这件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大伙儿都是明白人,扯个谎骗过了老太太,自个儿腰包就鼓了,还可以顺便讨份差事做做,何乐而不为呢?
我也因此次风波得了些银两,不然可真连住店都住不起了。这些时日,清月和我一样粗茶淡饭,虽然嘴上不说,但过惯了吃穿不愁的生活,这样简朴的日子也着实难为他了。
“小兄弟,是不是愁没银子使了?我们翠云阁正在招人呢,怎么样要不要去试试?”路边一个媒公模样的人拦住我道,见他眯着眼睛上下打量我,不断流露出欣赏之色。
混迹江湖多年,我会不知道翠云阁是什么地方吗?当下朝他露出一个暧mei的笑,在他痴迷之际,却反手扣住他的胳膊,一个利落的侧抛摔将那媒公抛向身后!
掸了掸手刚要走,只听身后有人喊道:“好小子,给我上!”
路边的乞丐们扔下手里的馒头,一个打挺跳了起来,亮出明晃晃的刀。
“你们是什么人?”我连连侧身避让,他们却乘势逼上,一点不给我留余地。
“我们只负责拿下你的人头!”一群人又蜂拥而上,路边行人四散逃开。既是如此,也没什么理可讲了。
我被逼到了墙边,刀光折射出阴沉的脸,正欲砍下来,我一个翻身跃过他们头顶。只听路边女子惊呼,乞丐们又砍过来。我出掌凶狠一击,乞丐避让不及,连带后面的人被击退几步,我乘势回环连踢,脚下横扫。不一会儿地上就躺了一堆半死不活的肉盾,捂着肚子哇哇大叫。
“看来低估你了。”媒公手撑着刀,抹一把血道,忽然举起手略微一挥,“咱们撤!”
这群人的来路不明,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的行踪被人发现了,而且此人要至我们于死地。会是谁呢?明渊吗?这些如今都已无暇思考,只有赶快回去,不知他们会不会找清月麻烦,想到这儿,不由加快了脚程。
远远望见客栈里围了很多人,心里暗叫不妙,拨开人群好不容易才挤进去,却见清月跪在地上,怀里捧了只兔子,瑟缩成一团,雪白的绒毛上滚了尘土,半闭的眼眸盈盈闪动着仅存的一点红光,纯净得没有丝毫杂质。
“不要怕,你不会有事的。”清月小心地***它的绒毛,像在呵护一件珍品。
那么轻,那么温柔的爱抚。他低首吻了吻它的眼睛,轻轻触碰那夜间瑰丽的宝石,仿佛是花瓣上滚动的露珠,随时都可能破碎。
不敢惊扰那钻石般的美梦,好像周围一切都静止了,只有清月和他怀里的兔子,但似乎也是静态的。
回过神来,我发现在场的人都将视线牢牢地定格在清月身上,他似乎也早已习惯了成为众人焦点。而此刻的他更像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弱者,或者说他与怀里的兔子一样,都是惹人怜爱的。
我想上去抱住他,可是脚却好似黏住了无法动弹,哪怕一小步。
议论一声声灌入耳,好像有人在念紧箍咒,我实在无法忍受别人对他的指指点点,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把所有人都轰走,也包括我自己。
“带你出去晒晒太阳,或许就会好一点。”清月淡淡道,他站起身,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他的身边仿佛有一道天然屏障,将他与外界分隔开。他的美让人感觉总是有距离感,那么遥远,只适合远远观望。即使这刻如此靠近,依然无法触碰。
老板从账本里抬起头,见客人都不吃饭了,便也绕过柜台出来看。
“这到底是怎么回去,大家怎么都不吃了?来来来,继续吃、继续吃。”
“就是啊,有什么好看的,不就兔子而已,回去继续吃饭。”
清月这家伙就是天生存在感强,走到哪里都有人注意,我头大地走过去拍他肩膀,“这哪儿弄来的?”努努嘴,指指那只将死的兔子,估计也活不长了。清月淡笑,“路边捡的。”
“路边捡的?你几时捡的?”确切说是,你几时出门的?都这个样子了还到处乱跑,就不怕给人理得连骨头都不剩。
憋闷的话没有出口,却写在了脸上。清月只道:“屋里太闷了,出来透透气。”
不知为何,这些天清月的脸色比之前红润多了,眸子也比先前亮多了。起初我还沾沾自喜以为是猪血的功效,却发现他根本不怎么吃,反倒清晨起来,我常看到兔子的食碗里有残余的血迹。
“准备休息了吗?”早晨起来,我向清月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知何时起,我已不习惯在他名字前加个主人,他也似乎默许,第一次觉得我这个玩具还是有一点权利的。
“既然这样就不打扰你了。”我退出去,扣上门,里面没了动静,我始终有些不放心,在门口徘徊一会儿,忍不住从缝隙里偷窥进去,只见那只兔子跳到清月脚边,他把它抱起来放在膝盖上,望着红宝石般的眼眸,幽幽地道:“原来你喜欢喝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