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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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优越感
仅仅一夜之间,京兆地区活动最为平凡的魔教成员全部被屠得一干二净,而他们再临死前只是看到一个蓝色的魅影而已,而那张狰狞可怖的面具的模样,已经成了魏国江湖上的传说,蓝衣人的剑,是杀人的剑,取人性命,不会用第二剑,他的名字叫做兰陵,剑法超越天下第一剑客王越的人。
韦婧近日饱受煎熬,她本就分管魔教在魏国的活动,由于其他的地方几乎都是暗阁的地盘,她只能在属于自己势力的京兆地区布置属于魔教的势力,她原本还以为成功瞒过了暗阁那位神秘的阁主,据说此人便是创办《旦榜》的人,武功心智皆是不凡……
韦婧能想到的,只有荀顗这人而已,但是她现在有些动摇了,她已经让荀顗知道了荀粲在她手上,这荀顗怎么还敢轻举妄动呢?如今看来,这暗阁应该不是荀顗直接统领的,她的脑中忽然想起一个人——皇帝陛下,韦婧顿时全身一震,却越想越觉得可能,她将报仇的心思渐渐放下,江湖势力怎么能与皇帝对抗,就好比后世黑社会组织与政府对抗一样。
韦婧将这些江湖仇杀的事情放下,反正魔教在她的手中也不过是一颗棋子,里面尽是些被蛊惑的愚民,死了便死了,可惜的是底层的情报网就这样被暗阁捣毁,这兰陵可真是个狠人,横空出世,一夜斩杀百余魔教精英弟子,他们的伤口不是在喉间就是在胸口,并且仅仅只是一剑而已,于是江湖人士给兰陵取了个外号“中原一点红”……
洛阳,依旧繁华喧嚣,韦婧的马车进入洛阳城时,她掀起遮幕,望着城中心那高高矗立的宫殿,不由心生感慨,不愧是属于魏国的都城,虽然曾遭受过巨大的破坏,但如今却建设的这般繁华,比起长安也丝毫不差。
韦婧来这个地方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已,她的手中拿着荀顗的一封回信,比起荀粲的字来说,荀顗的字显得刻板而呆滞,就像是印刷体一样,但仔细观看,他写出来的同一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这简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荀顗的字虽然没有美感,但却令人观看起来顺畅,魏帝曹丕就极其喜欢荀顗的奏章,没有长篇大论,只有建议一二三四,言简意赅,简略要点,字迹工整清晰。
韦婧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迁就这个只是将自己当作玩物的男人,或许有资格成为他的玩物,也是一种无上的荣幸吧,自那以后,荀顗就再也没玩弄过女人,大约是觉得无趣了,其实若以爱情伤人,必定伤人七分,自伤三分,荀顗怕自己那少有的情感都浪费在女人身上,而他所在乎的,唯有自己的弟弟而已,能陪伴一生的也只有永不背叛的兄弟之情。
来到了那豪车停放成排的天一雅阁,如今不论马车、牛车等,必定要有属于自己的牌照才能上路,而要办拍照的话,自然是要缴纳一笔费用的,而牌照更是分等级的,这样又十分对那些顶级世家门阀的胃口了,他们所追求的,就是超人一等的感觉,哪怕花再多的银子也无所谓,而曹丕则乘此机会又赚了一笔,其中荀顗自然又被他狠狠的夸奖了一番,谁会嫌国库里的钱多呢?
韦婧走进这注定属于达官贵人们的天一雅阁,如今它也成了如同公子榜首那样深入人心的标志,若是出身名门的人,连天一雅阁都没去过的话,那可真的是会被人嘲笑的。
多金的暴发户与土财主是无法进入天一雅阁的,因为在天一雅阁之中,没有任何纸醉金迷、富丽堂皇,有的只是无比清雅的环境,这样的环境,使得那些原本品行不端但却是处于顶级圈子里的人进入都会变得优雅无比,若在天一雅阁这样的地方失礼的话,那就真成了世家中的笑柄了。
一个用高雅来掩饰一切卑劣的虚幻世界,韦婧下了这样的结论,她不得不佩服构思天一雅阁之人的巧妙,他将这天一雅阁完全打造成了一个由谎言与欺骗堆积起来的完美世界,所有人都必须戴上优雅的面具,让进入天一雅阁的人,都油然产生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站在天一雅阁最顶尖的天字包厢中俯视外景,那种优越感与虚荣心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天一雅阁只会在真正的大都市才会存在,整个天下不会超过十座,而仅仅这不超过十座的天一雅阁,收入却比连锁近千家的悦来楼还要多,这就是天一雅阁的成功。
明明是普通的饭菜,到了天一雅阁之中,只要换个高贵的菜名,价格即使被提上千倍,也不会有人皱眉,反而更加觉得高人一等,在天一雅阁之中用餐,不是追求菜肴的美味,而是追求一种高人一等的心理。
天一雅阁之中不会有任何色/情存在,但里面却有最美貌的女子为权贵们服务,假如是一个最卑贱的妓女成了天一雅阁的服务员的话,那她的身价也会暴涨,在天一雅阁之中自然不能做任何强人所难的事情,但若是你情我愿,带出天一雅阁,就可以了,这世上不会缺少多金的贵客,也不会缺少拜金的美女,包养一词,首先出自天一雅阁。而在这个时代,包养是一件令人称道的事情,因为这体现了一种平等,出卖肉体,换取金钱,你情我愿,仅此而已。
洛阳的天一雅阁不但拥有十间布置清幽但却绝对奢侈的天字号房间,更有一间专属于曹丕的“帝”字号包厢,他平日里便常常来这“帝”字号房间中眺望,感受着那些顶尖的世家权贵被他踩在脚底的感觉,“帝”凌驾于“天”,他同样在天一雅阁感受到了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
曹丕觉得这样的感觉,比那坐在皇位上,俯视众臣的感觉还要完美,人总是需要等级的,只有奋斗,才能成为等级高的人,然后俯视等级低的人,便会产生一种优越感,无数人沉迷在这样的优越感之中,无数人追求这样的优越感,然后渐渐成了权势与金钱的奴隶。
一间天字号房间之中,坐着荀顗与钟秀两人,钟秀的手中正拿着那块丝绸,一个“安”字终于将她心头的莫名的不安驱散,终于相信荀粲确实是出去游历,而不是因为什么意外,荀顗望着容貌仅仅是清秀的钟家阿秀,却觉得她愈发顺眼了,这样深爱着弟弟的正妻让他十分满意,时不时和钟秀分享一些喜欢弟弟的心得,成了两人缓解关系的手段。
就像现在,荀顗提出让钟秀扮演一个温婉贤惠的妻子来恶心某个他深恶痛绝的女人时,钟秀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她倒是好奇还有哪个不长眼的女人还对荀顗抱有幻想……
韦婧畅通无阻的被侍者带到天字号的房间后,有许多人望着韦婧那曼妙的身躯吞口水,他们低声交谈道:
“可惜这女郎带着面纱,真想看看她面纱下的模样,这身材实在太美妙了!”
“省省吧,人家可是有资格进入天字号的贵女,你虽然出身一流世家,但顶多只有去地字号房间的权限而已……”
“说的也是,看那女郎的装扮与气质就觉得不俗,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显然身份不俗,我这样的身份,在上面那群人眼中,就跟寒士没什么两样呐。”
“呵呵,你跟上面那些人比不是自找无趣嘛,我们应该看这窗外那些仰望着这座楼的人,有资格坐在天一雅阁之中,可真是一种无上的享受呢,只要你随意望向窗外,便能时时刻刻感受到一种超人一等的感觉。”
“不错,尤其望向对面那低俗的悦来楼,两相比较,这种感觉就更完美了!”
“失误失误啊,我们怎么能这样想呢,作为一个高雅的人,要懂得谦虚内敛才行,悦来楼那不是低俗,应该是平凡嘛,那些进不了天一雅阁的人,不是常常说,平凡是一种福嘛……”
“对对对,平凡是一种福!喝茶喝茶,等会我们一起去玩我养的那个干女儿,来次三人行好了,这样的只爱钱的妞可真不错呢,只要给钱,她们什么都做。”
“哈哈,想不到你也玩‘干爹’这个调调,不过这也算是一种流行了,有昔日王司徒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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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十年踪迹十年心
荀顗与钟秀两人跪坐在那儿,身前摆着各式各样钟秀喜欢的菜肴,荀顗自是一言不发,只是用右手环绕着左手的食指,身侧有一把崭新的折扇,上面有一首他喜欢的小令,当然,小七的诗词他都是喜欢的。
钟秀懒得管这个名义上夫君,就当他是自己的闺蜜或者姐妹就行了,或者说是志同道合者,这次跟他出来也算是尽一下正妻的责任,怎么说世家圈子中的交际还是必须的。
钟秀自顾自的吃着,之前她还询问了一下客人没来之前就这样做是不是太失礼了,结果荀顗让她放心吃,要不然见了那女人后,肯定就吃不下了……钟秀对此表示怀疑,但她也是个干脆的女人,吃就吃吧,既然连夫君大人都说可以了,那还怕什么,天塌下来,有荀顗顶着呢。
荀顗一直闭着眼,沉默着,忽然淡淡道:“卿卿,给我喂酒喝,表情亲密些。”
钟秀下意识吐槽道:“喂,冷面男,你可不要得寸进尺啊,你让我喂我就喂啊,你以为你是那小贼?”
说是这么说,但钟秀还是轻轻将高纯度的精制白酒倒在了玉樽之中,这种高纯度的白酒自然也是超时代的存在,天一雅阁特供,一杯的价格可值上白两,但成本却没那么高,总之任何东西进了天一雅阁之后,价格是绝对不会低的,低价那是对世家权贵们的侮辱。
然后钟秀给荀顗喂酒时,就看到荀顗的神情如临大敌,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显然他自己也不喜欢这样,钟秀看着荀顗那比起女人都还要白皙的肌肤,上面毛孔细小,细腻无比,真是的,男人都长成这样了,还要女人做什么?
就在这时,韦婧在侍女的带领下走进了这间天字号房间,荀顗的那慷慨就义的模样顿时变成了一副很享受的样子,钟秀很快就明白了荀顗的意图,原来是秀恩爱装甜蜜啊,不错不错,本女侠喜欢这个调调,倒是要看看是哪个女郎让荀顗这么深恶痛绝。
当钟秀看到蒙着面纱,但看身材就感觉到了一股妖气的韦婧时,她不由咽了一口口水,难道真的是她?
韦婧自是看到荀顗与钟秀一副郎情妾意的模样,她心中冷笑一声,直接褪去面纱,那张冷艳绝美的脸颊暴露在了空气中,再配合她一身剪裁完美的紫色轻纱,整个人就像是一只摄人心魂蛇蝎妖精,一旦被她盯上了,那就绝对跑不了了。
而荀顗的气质则像是高高在上的神诋,若说仙是潇洒的、不羁的,那神就是禁欲的、秩序的,荀顗睁开眼,随意瞥了韦婧一眼,只是淡淡道:“舒妙,好久不见。”十年未见,的确很久。
韦婧摩挲着手上的白玉烟枪,冷艳的脸上露出了一副幽怨的面容,她轻移莲步,晃动着水蛇腰,来到了荀顗的身边,无限亲密的喊道:“嘛,荀哥哥,婧妹妹想死你了呢……”
韦婧无比挑衅的望了钟秀一眼,显然她已经将钟秀当成了自己的大敌,钟秀讪讪的将酒杯放下,一时间只觉得真的没了食欲,如坐针毡,好似自己成了碍眼的小三,她没想到那昔日风华绝代、才貌皆为第一的韦家嫡女,似乎还真的和这冷面男有一腿?
韦婧就要来抱荀顗的手,荀顗拿起折扇,轻轻一挡,也不看韦婧那幽怨的脸,因为他知道这女人的妖媚,即使韦婧表现的多么热情,她的那颗心,都是冷的,她可以完美的利用自己的容貌优势,一颦一笑都能散发出女人最诱惑的风情……
荀顗如同老僧入定,他淡淡道:“舒妙,何必如此?我先来介绍下,我旁边的这位,是我最爱的妻子——钟秀,乃是钟繇的亲侄女,贤惠温婉,甚得我心,你我虽然自幼相识,但还是注意些为好。”
钟秀深深吸一口气,对脸上依旧带着魅惑的微笑的韦婧有些拘束道:“你好,我就是钟秀,没想到夫君有你这样的旧识……”她绝对不能退缩,怎么说自己也是荀顗的正妻,还有荀顗这冷面男支持,她怕什么啊!
韦婧看着长相平凡的钟秀,虽然告诉自己,这女人就是荀顗拿出来作挡箭牌的,但她依旧觉得憋屈无比,她可不敢对钟秀采取什么激烈措施,这就是身份的作用,钟秀怎么说也是钟家的嫡女,娘家势大,如今钟繇还是当朝有实权的大臣,这样的女人,就算长得再平凡,气质再普通,但凭她的身份,足以让韦婧心生忌惮。
韦婧收起妖媚的笑,点头还礼道:“嘛,原来是钟家阿秀,昔日贤惠之名,连我也有所耳闻,景倩能娶到你这样的妻子,真是他的福气,听闻阿秀将荀家内院的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与那荀小郎的叔嫂关系也颇为不错呐……”
钟秀握着玉樽的手一紧,心中顿时觉得不爽,韦婧的这话看似是夸奖,实则却是诛心之语,分明就是让荀顗察觉她和荀粲之间暧昧关系,还好她的这位闺蜜夫君一点都不在乎,要不然还真的能让两人心生罅隙。
钟秀轻笑着反击道:“婧姐姐夸得阿秀都不好意思了,夫君既然只深爱我一人,还为我‘永不纳妾’,我怎么敢不为荀家尽自己的一份力,不过我倒是羡慕婧姐姐那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呢。”
荀顗随意拉开了折扇,轻轻扇动,然后给了钟秀一个赞扬的眼神,顿时让钟秀受宠若惊,而韦婧则彻底沉默了下来,看到荀顗的神情,她心中苦涩,真是一对恩爱的模范夫妻……这让她有些心灰意冷。
直到看到荀顗扇子上的那首小令——《虞美人》:银床淅沥青梧老,屧粉秋蛩扫。采香行处蹙连钱,拾得翠翘何恨不能言。/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韦婧顿时心生感慨,不错啊,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再也回不去了。
气氛有些冷,荀顗倒很喜欢这气氛,他觉得带钟秀来这里真是一个完美的选择,用女人来对付女人,才是王道。
韦婧望着荀顗折扇上的词与画,越读越觉得心酸,她不由问道:“嘛,这首《虞美人》是南楚的哪位大家所作,写得当真是令人感伤……”
荀顗一直冷着的脸顿时眉飞色舞起来,让一旁的钟秀与韦婧觉得很诡异,荀顗得意洋洋道:“什么南楚大家,这当然是小七所作,他那八叉之才,又不是吹出来的。”
钟秀心里也得意起来,论起琴棋书画,的确是那小贼的强项,而韦婧这时却幽幽道:“嘛,怕是以后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妙词了,十年踪迹十年心,哎……”
荀顗又沉下脸,淡淡道:“舒妙,奉倩文采风流,写一首小令绰绰有余,什么叫再也写不出来了,真是笑话。”
韦婧黯然道:“嘛,如果我说你那弟弟已经失忆了呢?”
“什么!”
荀顗与钟秀两人一起喊道,然后对视一眼,又恢复正常。
而韦婧则狐疑的看着这两人,真是奇怪,荀顗在乎荀粲倒也罢了,从小就这样,但这钟秀这么在乎荀粲干什么,难道有奸情?
不过韦婧已经不在乎了,她站了起来,然后幽幽道:“言尽于此,千言万语也比不上这首词,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韦婧就这样走了,放下了一些执念之后,她一身轻松,男人什么的,早戒了。
钟秀喃喃道:“冷面男,你为什么就不能学一学你那禽兽弟弟呢,他对于爱他的女人,只要是美女,就全收啊,耽误了人家十年你就没一点内疚?”
荀顗冷哼一声,道:“我才没有小七的好心与博爱,好了别管这韦婧了,你赶紧去调查下小七到底怎么了,到底有没有失忆,如果真有这事的话,把他给抢回来,要不然被别人抢去了……”
钟秀不耐烦道:“安啦安啦,小贼又只属于你一个,也是我弟弟啦,怎么说本女侠也是要成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女人,保护一个小贼绰绰有余。”
钟秀做事依旧干脆利落,直接回去换装拿剑,从荀家大妇摇身一变成了自由的侠女。
而荀顗同样对钟秀很放心,若是可以,他当然想自己去,但他如今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荀粲一人,而是整个天下。
荀顗抚摸着折扇上的那一行精美的小楷——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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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私欲
蜀汉章武元年秋七月,刘备遂帅诸军伐吴。孙权遣书请和,刘备盛怒不许,吴将陆议、李异、刘阿等屯巫、秭归;将军吴班、冯习自巫攻破异等,军次秭归,武陵五谿蛮夷遣使请兵。
八月,孙权遣于禁还魏,以求魏盟,曹丕许之。孙权城武昌,下令诸将曰:“夫存不忘亡,安必虑危,古之善教。昔隽不疑汉之名臣,於安平之世而刀剑不离於身,盖君子之於武备,不可以已。况今处身疆畔,豺狼交接,而可轻忽不思变难哉?顷闻诸将出入,各尚谦约,不从人兵,甚非备虑爱身之谓。夫保己遗名,以安君亲,孰与危辱?宜深警戒,务崇其大,副孤意焉。”
而就在这大战将起之时,荀粲却随着关银屏低调入蜀,而在这路途之中,他还结识了一位友人,此人名叫姜维,年不过二十,少孤,好郑氏学,才兼于人,两人就郑玄的经学问题进行了一些辨难,姜维被荀粲那完全的无懈可击的机械式回答弄得挫败不已,他从来没遇到过有这样变态的知识储备的人……
若不是因为关银屏催得急的话,荀粲不介意好好给姜维上一课,事实上,姜维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只是觉得耳熟而已,虽然看起来好像很有才的样子,但终究太嫩了,尚未经历过磨难,是无法成长的。
荀粲在一路上终于感叹到了什么叫做蜀道难,而进入蜀国之后,他明显可以感受到一种荒凉的感觉,事实上,在刘备夺取益州之战中,由于刘备与刘璋进行了将近三年的战争,致使益州百姓“饥膏草野”。刘备攻占成都后又纵兵抢掠且“置酒大飨士卒,取蜀城中金银分赐将土”,使原本充裕的府库为之一空,以至日常军费开支都成了问题。
为此刘备不得不采纳刘巴的建议,“铸直百钱,平诸物贾,令吏为官市”,以充实府库。刘备采用发行大面额货币的办法是一种转嫁经济危机的手段,虽然可以聚敛财富解决暂时的困难,但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问题,且必然要对益州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破坏。
所以荀粲在蜀国感受到了一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感觉,而刘备却为了手足兄弟,还未如何休养生息,就起兵伐吴,只是凭着一股锐气而已,贫瘠的蜀汉一旦陷入拉锯战,便必败无疑,而南楚则最喜欢这样的拉锯战,它可是三国之中最富裕的国家。
荀粲来蜀国,原因很简单,一是报复什么那个黑社会团体魔教,二是让蜀国的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如何过上幸福的生活,早点让魏国统一它就行了,所以荀粲要做的,就是得到未来蜀国权臣诸葛亮的赏识,跻身高位,然后再做点卖国的事情,一切都在计划之中,除了在开始的时候,因为关银屏这个变数,不过这样也好,它完美的伪装了荀粲的目的性,造成了一种全是意外的假象,而“失忆”这个属性加持在身上就更完美了,重新做人,不是挺好吗?
穿过阳平关、剑阁,一路向那蜀国帝都行去,荀粲在车厢还算宽敞的牛车中作画,画名《蜀道难》,至于画的内容完全可以用那几句气势磅礴的诗句来形容——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颠。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但见悲鸟号古木,雄飞雌从绕林间……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
总结起来便是一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而荀粲在暗中更是实地勘察路线,记录在脑中,他可是过目不忘的……关银屏却以为荀粲是那种典型的文人骚客,他只是在观景然后大发感慨而已。
其实原本关银屏不喜欢这样的文人,她觉得这样做完全是浪费时间而已,而这也与她隐藏在内心的自卑感作祟,不过等到荀粲画出那连她这个外行人都觉得美的画时,她才发现,原来这就是真正的艺术,那种高雅的、完美的、足以流传千古的艺术。
然后关银屏就喜欢上了观察沉入艺术之中的荀粲,就像此时,荀粲只是自顾自的作画,脸上永远是温暖阳光模样,嘴角噙着一丝笑意,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无比热爱生活的阳光少年。
不过让关银屏不满的是,荀粲实在太守礼了,没有了当年那种狡黠奸猾的感觉,话语也变得中正平和,不会“徒逞口舌之利”,这与关银屏心中的荀粲完全不同,想到当年那个随意玩弄她的马尾,轻薄她的少年,再对比如今的永远是彬彬有礼,语气温柔,从容优雅的名门公子,她觉得心中空落落的。
又过了一些时日,牛车已经行驶到了成都外的官道上,荀粲只是用柔和的目光看着车厢外的景色,他忽然淡淡道:“银屏,停一下,那里还有需要帮助的难民。”
关银屏这时抱着手无比郁闷道:“小倩,这世上有那么多的难民,你难道真的要一个一个拯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了。一路上你除了写诗作画读书以外,就是在做这样杯水车薪的事情……”
说是这样说,但她还是让驭夫停下了牛车,荀粲微笑着,拿着一些早已准备好的银两与食物下车,他所做的,全是发自本心而已,虽然确实在大局上于事无补,但是,被他所救的,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这也是一种自我满足吧,或许还会被人说成圣母或是伪善。
只是十余个难民,荀粲一一将准备好的食物与银两赠予了他们,直到最后一个已经饿倒在路边的孩子,看起来也只不过七八岁而已,荀粲不顾这孩子身上的肮脏与异味,直接将他扶了起来,然后在孩子诧异的目光中亲自给他喂食,神情恬淡而温柔。孩子望着荀粲近乎圣洁的脸颊,他的双眼中升起了雾气,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样善良的人……
关银屏望着这一幕,心中有难言的滋味,这就是他的本性吗?
之后荀粲又将一些银两塞到了孩子的衣服中,银两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多的话,绝对会被人觊觎,太少的话,便无法让这孩子生存下去,做完这些后,他起身离去,然而这个男孩却伸出手,想要扯住荀粲,却将荀粲腰间的玉佩扯了下来。
荀粲转过身,依旧微笑着问道:“还有什么事吗?孩子。”
男孩望着手中的玉佩,发现荀粲并没有在意,才怯怯的问道:“我想知道你的名字,今日之恩,他日当涌泉相报!”
荀粲摸了摸男孩的头,淡淡道:“满足你的要求吧,我叫荀粲,不过我不需要报恩,做这样的事情,只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私欲而已。”
荀粲随即转身离去,至于那枚价值百两的玉佩,他也不在意了,这样挥霍金钱的话,似乎比过奢侈的生活更加令人享受呢……
男孩却深深记住了荀粲那温柔恬淡的模样,以及荀粲这个名字,无论如何,在他最无助的时刻,是这个人拯救了他,男孩紧紧握着手中的玉佩,在心中发誓,他黄皓一定要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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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一夜之间,京兆地区活动最为平凡的魔教成员全部被屠得一干二净,而他们再临死前只是看到一个蓝色的魅影而已,而那张狰狞可怖的面具的模样,已经成了魏国江湖上的传说,蓝衣人的剑,是杀人的剑,取人性命,不会用第二剑,他的名字叫做兰陵,剑法超越天下第一剑客王越的人。
韦婧近日饱受煎熬,她本就分管魔教在魏国的活动,由于其他的地方几乎都是暗阁的地盘,她只能在属于自己势力的京兆地区布置属于魔教的势力,她原本还以为成功瞒过了暗阁那位神秘的阁主,据说此人便是创办《旦榜》的人,武功心智皆是不凡……
韦婧能想到的,只有荀顗这人而已,但是她现在有些动摇了,她已经让荀顗知道了荀粲在她手上,这荀顗怎么还敢轻举妄动呢?如今看来,这暗阁应该不是荀顗直接统领的,她的脑中忽然想起一个人——皇帝陛下,韦婧顿时全身一震,却越想越觉得可能,她将报仇的心思渐渐放下,江湖势力怎么能与皇帝对抗,就好比后世黑社会组织与政府对抗一样。
韦婧将这些江湖仇杀的事情放下,反正魔教在她的手中也不过是一颗棋子,里面尽是些被蛊惑的愚民,死了便死了,可惜的是底层的情报网就这样被暗阁捣毁,这兰陵可真是个狠人,横空出世,一夜斩杀百余魔教精英弟子,他们的伤口不是在喉间就是在胸口,并且仅仅只是一剑而已,于是江湖人士给兰陵取了个外号“中原一点红”……
洛阳,依旧繁华喧嚣,韦婧的马车进入洛阳城时,她掀起遮幕,望着城中心那高高矗立的宫殿,不由心生感慨,不愧是属于魏国的都城,虽然曾遭受过巨大的破坏,但如今却建设的这般繁华,比起长安也丝毫不差。
韦婧来这个地方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已,她的手中拿着荀顗的一封回信,比起荀粲的字来说,荀顗的字显得刻板而呆滞,就像是印刷体一样,但仔细观看,他写出来的同一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这简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荀顗的字虽然没有美感,但却令人观看起来顺畅,魏帝曹丕就极其喜欢荀顗的奏章,没有长篇大论,只有建议一二三四,言简意赅,简略要点,字迹工整清晰。
韦婧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迁就这个只是将自己当作玩物的男人,或许有资格成为他的玩物,也是一种无上的荣幸吧,自那以后,荀顗就再也没玩弄过女人,大约是觉得无趣了,其实若以爱情伤人,必定伤人七分,自伤三分,荀顗怕自己那少有的情感都浪费在女人身上,而他所在乎的,唯有自己的弟弟而已,能陪伴一生的也只有永不背叛的兄弟之情。
来到了那豪车停放成排的天一雅阁,如今不论马车、牛车等,必定要有属于自己的牌照才能上路,而要办拍照的话,自然是要缴纳一笔费用的,而牌照更是分等级的,这样又十分对那些顶级世家门阀的胃口了,他们所追求的,就是超人一等的感觉,哪怕花再多的银子也无所谓,而曹丕则乘此机会又赚了一笔,其中荀顗自然又被他狠狠的夸奖了一番,谁会嫌国库里的钱多呢?
韦婧走进这注定属于达官贵人们的天一雅阁,如今它也成了如同公子榜首那样深入人心的标志,若是出身名门的人,连天一雅阁都没去过的话,那可真的是会被人嘲笑的。
多金的暴发户与土财主是无法进入天一雅阁的,因为在天一雅阁之中,没有任何纸醉金迷、富丽堂皇,有的只是无比清雅的环境,这样的环境,使得那些原本品行不端但却是处于顶级圈子里的人进入都会变得优雅无比,若在天一雅阁这样的地方失礼的话,那就真成了世家中的笑柄了。
一个用高雅来掩饰一切卑劣的虚幻世界,韦婧下了这样的结论,她不得不佩服构思天一雅阁之人的巧妙,他将这天一雅阁完全打造成了一个由谎言与欺骗堆积起来的完美世界,所有人都必须戴上优雅的面具,让进入天一雅阁的人,都油然产生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站在天一雅阁最顶尖的天字包厢中俯视外景,那种优越感与虚荣心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天一雅阁只会在真正的大都市才会存在,整个天下不会超过十座,而仅仅这不超过十座的天一雅阁,收入却比连锁近千家的悦来楼还要多,这就是天一雅阁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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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雅阁之中不会有任何色/情存在,但里面却有最美貌的女子为权贵们服务,假如是一个最卑贱的妓女成了天一雅阁的服务员的话,那她的身价也会暴涨,在天一雅阁之中自然不能做任何强人所难的事情,但若是你情我愿,带出天一雅阁,就可以了,这世上不会缺少多金的贵客,也不会缺少拜金的美女,包养一词,首先出自天一雅阁。而在这个时代,包养是一件令人称道的事情,因为这体现了一种平等,出卖肉体,换取金钱,你情我愿,仅此而已。
洛阳的天一雅阁不但拥有十间布置清幽但却绝对奢侈的天字号房间,更有一间专属于曹丕的“帝”字号包厢,他平日里便常常来这“帝”字号房间中眺望,感受着那些顶尖的世家权贵被他踩在脚底的感觉,“帝”凌驾于“天”,他同样在天一雅阁感受到了一种至高无上的优越感。
曹丕觉得这样的感觉,比那坐在皇位上,俯视众臣的感觉还要完美,人总是需要等级的,只有奋斗,才能成为等级高的人,然后俯视等级低的人,便会产生一种优越感,无数人沉迷在这样的优越感之中,无数人追求这样的优越感,然后渐渐成了权势与金钱的奴隶。
一间天字号房间之中,坐着荀顗与钟秀两人,钟秀的手中正拿着那块丝绸,一个“安”字终于将她心头的莫名的不安驱散,终于相信荀粲确实是出去游历,而不是因为什么意外,荀顗望着容貌仅仅是清秀的钟家阿秀,却觉得她愈发顺眼了,这样深爱着弟弟的正妻让他十分满意,时不时和钟秀分享一些喜欢弟弟的心得,成了两人缓解关系的手段。
就像现在,荀顗提出让钟秀扮演一个温婉贤惠的妻子来恶心某个他深恶痛绝的女人时,钟秀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她倒是好奇还有哪个不长眼的女人还对荀顗抱有幻想……
韦婧畅通无阻的被侍者带到天字号的房间后,有许多人望着韦婧那曼妙的身躯吞口水,他们低声交谈道:
“可惜这女郎带着面纱,真想看看她面纱下的模样,这身材实在太美妙了!”
“省省吧,人家可是有资格进入天字号的贵女,你虽然出身一流世家,但顶多只有去地字号房间的权限而已……”
“说的也是,看那女郎的装扮与气质就觉得不俗,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显然身份不俗,我这样的身份,在上面那群人眼中,就跟寒士没什么两样呐。”
“呵呵,你跟上面那些人比不是自找无趣嘛,我们应该看这窗外那些仰望着这座楼的人,有资格坐在天一雅阁之中,可真是一种无上的享受呢,只要你随意望向窗外,便能时时刻刻感受到一种超人一等的感觉。”
“不错,尤其望向对面那低俗的悦来楼,两相比较,这种感觉就更完美了!”
“失误失误啊,我们怎么能这样想呢,作为一个高雅的人,要懂得谦虚内敛才行,悦来楼那不是低俗,应该是平凡嘛,那些进不了天一雅阁的人,不是常常说,平凡是一种福嘛……”
“对对对,平凡是一种福!喝茶喝茶,等会我们一起去玩我养的那个干女儿,来次三人行好了,这样的只爱钱的妞可真不错呢,只要给钱,她们什么都做。”
“哈哈,想不到你也玩‘干爹’这个调调,不过这也算是一种流行了,有昔日王司徒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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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十年踪迹十年心
荀顗与钟秀两人跪坐在那儿,身前摆着各式各样钟秀喜欢的菜肴,荀顗自是一言不发,只是用右手环绕着左手的食指,身侧有一把崭新的折扇,上面有一首他喜欢的小令,当然,小七的诗词他都是喜欢的。
钟秀懒得管这个名义上夫君,就当他是自己的闺蜜或者姐妹就行了,或者说是志同道合者,这次跟他出来也算是尽一下正妻的责任,怎么说世家圈子中的交际还是必须的。
钟秀自顾自的吃着,之前她还询问了一下客人没来之前就这样做是不是太失礼了,结果荀顗让她放心吃,要不然见了那女人后,肯定就吃不下了……钟秀对此表示怀疑,但她也是个干脆的女人,吃就吃吧,既然连夫君大人都说可以了,那还怕什么,天塌下来,有荀顗顶着呢。
荀顗一直闭着眼,沉默着,忽然淡淡道:“卿卿,给我喂酒喝,表情亲密些。”
钟秀下意识吐槽道:“喂,冷面男,你可不要得寸进尺啊,你让我喂我就喂啊,你以为你是那小贼?”
说是这么说,但钟秀还是轻轻将高纯度的精制白酒倒在了玉樽之中,这种高纯度的白酒自然也是超时代的存在,天一雅阁特供,一杯的价格可值上白两,但成本却没那么高,总之任何东西进了天一雅阁之后,价格是绝对不会低的,低价那是对世家权贵们的侮辱。
然后钟秀给荀顗喂酒时,就看到荀顗的神情如临大敌,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显然他自己也不喜欢这样,钟秀看着荀顗那比起女人都还要白皙的肌肤,上面毛孔细小,细腻无比,真是的,男人都长成这样了,还要女人做什么?
就在这时,韦婧在侍女的带领下走进了这间天字号房间,荀顗的那慷慨就义的模样顿时变成了一副很享受的样子,钟秀很快就明白了荀顗的意图,原来是秀恩爱装甜蜜啊,不错不错,本女侠喜欢这个调调,倒是要看看是哪个女郎让荀顗这么深恶痛绝。
当钟秀看到蒙着面纱,但看身材就感觉到了一股妖气的韦婧时,她不由咽了一口口水,难道真的是她?
韦婧自是看到荀顗与钟秀一副郎情妾意的模样,她心中冷笑一声,直接褪去面纱,那张冷艳绝美的脸颊暴露在了空气中,再配合她一身剪裁完美的紫色轻纱,整个人就像是一只摄人心魂蛇蝎妖精,一旦被她盯上了,那就绝对跑不了了。
而荀顗的气质则像是高高在上的神诋,若说仙是潇洒的、不羁的,那神就是禁欲的、秩序的,荀顗睁开眼,随意瞥了韦婧一眼,只是淡淡道:“舒妙,好久不见。”十年未见,的确很久。
韦婧摩挲着手上的白玉烟枪,冷艳的脸上露出了一副幽怨的面容,她轻移莲步,晃动着水蛇腰,来到了荀顗的身边,无限亲密的喊道:“嘛,荀哥哥,婧妹妹想死你了呢……”
韦婧无比挑衅的望了钟秀一眼,显然她已经将钟秀当成了自己的大敌,钟秀讪讪的将酒杯放下,一时间只觉得真的没了食欲,如坐针毡,好似自己成了碍眼的小三,她没想到那昔日风华绝代、才貌皆为第一的韦家嫡女,似乎还真的和这冷面男有一腿?
韦婧就要来抱荀顗的手,荀顗拿起折扇,轻轻一挡,也不看韦婧那幽怨的脸,因为他知道这女人的妖媚,即使韦婧表现的多么热情,她的那颗心,都是冷的,她可以完美的利用自己的容貌优势,一颦一笑都能散发出女人最诱惑的风情……
荀顗如同老僧入定,他淡淡道:“舒妙,何必如此?我先来介绍下,我旁边的这位,是我最爱的妻子——钟秀,乃是钟繇的亲侄女,贤惠温婉,甚得我心,你我虽然自幼相识,但还是注意些为好。”
钟秀深深吸一口气,对脸上依旧带着魅惑的微笑的韦婧有些拘束道:“你好,我就是钟秀,没想到夫君有你这样的旧识……”她绝对不能退缩,怎么说自己也是荀顗的正妻,还有荀顗这冷面男支持,她怕什么啊!
韦婧看着长相平凡的钟秀,虽然告诉自己,这女人就是荀顗拿出来作挡箭牌的,但她依旧觉得憋屈无比,她可不敢对钟秀采取什么激烈措施,这就是身份的作用,钟秀怎么说也是钟家的嫡女,娘家势大,如今钟繇还是当朝有实权的大臣,这样的女人,就算长得再平凡,气质再普通,但凭她的身份,足以让韦婧心生忌惮。
韦婧收起妖媚的笑,点头还礼道:“嘛,原来是钟家阿秀,昔日贤惠之名,连我也有所耳闻,景倩能娶到你这样的妻子,真是他的福气,听闻阿秀将荀家内院的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与那荀小郎的叔嫂关系也颇为不错呐……”
钟秀握着玉樽的手一紧,心中顿时觉得不爽,韦婧的这话看似是夸奖,实则却是诛心之语,分明就是让荀顗察觉她和荀粲之间暧昧关系,还好她的这位闺蜜夫君一点都不在乎,要不然还真的能让两人心生罅隙。
钟秀轻笑着反击道:“婧姐姐夸得阿秀都不好意思了,夫君既然只深爱我一人,还为我‘永不纳妾’,我怎么敢不为荀家尽自己的一份力,不过我倒是羡慕婧姐姐那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呢。”
荀顗随意拉开了折扇,轻轻扇动,然后给了钟秀一个赞扬的眼神,顿时让钟秀受宠若惊,而韦婧则彻底沉默了下来,看到荀顗的神情,她心中苦涩,真是一对恩爱的模范夫妻……这让她有些心灰意冷。
直到看到荀顗扇子上的那首小令——《虞美人》:银床淅沥青梧老,屧粉秋蛩扫。采香行处蹙连钱,拾得翠翘何恨不能言。/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韦婧顿时心生感慨,不错啊,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再也回不去了。
气氛有些冷,荀顗倒很喜欢这气氛,他觉得带钟秀来这里真是一个完美的选择,用女人来对付女人,才是王道。
韦婧望着荀顗折扇上的词与画,越读越觉得心酸,她不由问道:“嘛,这首《虞美人》是南楚的哪位大家所作,写得当真是令人感伤……”
荀顗一直冷着的脸顿时眉飞色舞起来,让一旁的钟秀与韦婧觉得很诡异,荀顗得意洋洋道:“什么南楚大家,这当然是小七所作,他那八叉之才,又不是吹出来的。”
钟秀心里也得意起来,论起琴棋书画,的确是那小贼的强项,而韦婧这时却幽幽道:“嘛,怕是以后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妙词了,十年踪迹十年心,哎……”
荀顗又沉下脸,淡淡道:“舒妙,奉倩文采风流,写一首小令绰绰有余,什么叫再也写不出来了,真是笑话。”
韦婧黯然道:“嘛,如果我说你那弟弟已经失忆了呢?”
“什么!”
荀顗与钟秀两人一起喊道,然后对视一眼,又恢复正常。
而韦婧则狐疑的看着这两人,真是奇怪,荀顗在乎荀粲倒也罢了,从小就这样,但这钟秀这么在乎荀粲干什么,难道有奸情?
不过韦婧已经不在乎了,她站了起来,然后幽幽道:“言尽于此,千言万语也比不上这首词,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韦婧就这样走了,放下了一些执念之后,她一身轻松,男人什么的,早戒了。
钟秀喃喃道:“冷面男,你为什么就不能学一学你那禽兽弟弟呢,他对于爱他的女人,只要是美女,就全收啊,耽误了人家十年你就没一点内疚?”
荀顗冷哼一声,道:“我才没有小七的好心与博爱,好了别管这韦婧了,你赶紧去调查下小七到底怎么了,到底有没有失忆,如果真有这事的话,把他给抢回来,要不然被别人抢去了……”
钟秀不耐烦道:“安啦安啦,小贼又只属于你一个,也是我弟弟啦,怎么说本女侠也是要成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女人,保护一个小贼绰绰有余。”
钟秀做事依旧干脆利落,直接回去换装拿剑,从荀家大妇摇身一变成了自由的侠女。
而荀顗同样对钟秀很放心,若是可以,他当然想自己去,但他如今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荀粲一人,而是整个天下。
荀顗抚摸着折扇上的那一行精美的小楷——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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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私欲
蜀汉章武元年秋七月,刘备遂帅诸军伐吴。孙权遣书请和,刘备盛怒不许,吴将陆议、李异、刘阿等屯巫、秭归;将军吴班、冯习自巫攻破异等,军次秭归,武陵五谿蛮夷遣使请兵。
八月,孙权遣于禁还魏,以求魏盟,曹丕许之。孙权城武昌,下令诸将曰:“夫存不忘亡,安必虑危,古之善教。昔隽不疑汉之名臣,於安平之世而刀剑不离於身,盖君子之於武备,不可以已。况今处身疆畔,豺狼交接,而可轻忽不思变难哉?顷闻诸将出入,各尚谦约,不从人兵,甚非备虑爱身之谓。夫保己遗名,以安君亲,孰与危辱?宜深警戒,务崇其大,副孤意焉。”
而就在这大战将起之时,荀粲却随着关银屏低调入蜀,而在这路途之中,他还结识了一位友人,此人名叫姜维,年不过二十,少孤,好郑氏学,才兼于人,两人就郑玄的经学问题进行了一些辨难,姜维被荀粲那完全的无懈可击的机械式回答弄得挫败不已,他从来没遇到过有这样变态的知识储备的人……
若不是因为关银屏催得急的话,荀粲不介意好好给姜维上一课,事实上,姜维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只是觉得耳熟而已,虽然看起来好像很有才的样子,但终究太嫩了,尚未经历过磨难,是无法成长的。
荀粲在一路上终于感叹到了什么叫做蜀道难,而进入蜀国之后,他明显可以感受到一种荒凉的感觉,事实上,在刘备夺取益州之战中,由于刘备与刘璋进行了将近三年的战争,致使益州百姓“饥膏草野”。刘备攻占成都后又纵兵抢掠且“置酒大飨士卒,取蜀城中金银分赐将土”,使原本充裕的府库为之一空,以至日常军费开支都成了问题。
为此刘备不得不采纳刘巴的建议,“铸直百钱,平诸物贾,令吏为官市”,以充实府库。刘备采用发行大面额货币的办法是一种转嫁经济危机的手段,虽然可以聚敛财富解决暂时的困难,但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问题,且必然要对益州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破坏。
所以荀粲在蜀国感受到了一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感觉,而刘备却为了手足兄弟,还未如何休养生息,就起兵伐吴,只是凭着一股锐气而已,贫瘠的蜀汉一旦陷入拉锯战,便必败无疑,而南楚则最喜欢这样的拉锯战,它可是三国之中最富裕的国家。
荀粲来蜀国,原因很简单,一是报复什么那个黑社会团体魔教,二是让蜀国的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如何过上幸福的生活,早点让魏国统一它就行了,所以荀粲要做的,就是得到未来蜀国权臣诸葛亮的赏识,跻身高位,然后再做点卖国的事情,一切都在计划之中,除了在开始的时候,因为关银屏这个变数,不过这样也好,它完美的伪装了荀粲的目的性,造成了一种全是意外的假象,而“失忆”这个属性加持在身上就更完美了,重新做人,不是挺好吗?
穿过阳平关、剑阁,一路向那蜀国帝都行去,荀粲在车厢还算宽敞的牛车中作画,画名《蜀道难》,至于画的内容完全可以用那几句气势磅礴的诗句来形容——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颠。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但见悲鸟号古木,雄飞雌从绕林间……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
总结起来便是一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而荀粲在暗中更是实地勘察路线,记录在脑中,他可是过目不忘的……关银屏却以为荀粲是那种典型的文人骚客,他只是在观景然后大发感慨而已。
其实原本关银屏不喜欢这样的文人,她觉得这样做完全是浪费时间而已,而这也与她隐藏在内心的自卑感作祟,不过等到荀粲画出那连她这个外行人都觉得美的画时,她才发现,原来这就是真正的艺术,那种高雅的、完美的、足以流传千古的艺术。
然后关银屏就喜欢上了观察沉入艺术之中的荀粲,就像此时,荀粲只是自顾自的作画,脸上永远是温暖阳光模样,嘴角噙着一丝笑意,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无比热爱生活的阳光少年。
不过让关银屏不满的是,荀粲实在太守礼了,没有了当年那种狡黠奸猾的感觉,话语也变得中正平和,不会“徒逞口舌之利”,这与关银屏心中的荀粲完全不同,想到当年那个随意玩弄她的马尾,轻薄她的少年,再对比如今的永远是彬彬有礼,语气温柔,从容优雅的名门公子,她觉得心中空落落的。
又过了一些时日,牛车已经行驶到了成都外的官道上,荀粲只是用柔和的目光看着车厢外的景色,他忽然淡淡道:“银屏,停一下,那里还有需要帮助的难民。”
关银屏这时抱着手无比郁闷道:“小倩,这世上有那么多的难民,你难道真的要一个一个拯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心了。一路上你除了写诗作画读书以外,就是在做这样杯水车薪的事情……”
说是这样说,但她还是让驭夫停下了牛车,荀粲微笑着,拿着一些早已准备好的银两与食物下车,他所做的,全是发自本心而已,虽然确实在大局上于事无补,但是,被他所救的,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这也是一种自我满足吧,或许还会被人说成圣母或是伪善。
只是十余个难民,荀粲一一将准备好的食物与银两赠予了他们,直到最后一个已经饿倒在路边的孩子,看起来也只不过七八岁而已,荀粲不顾这孩子身上的肮脏与异味,直接将他扶了起来,然后在孩子诧异的目光中亲自给他喂食,神情恬淡而温柔。孩子望着荀粲近乎圣洁的脸颊,他的双眼中升起了雾气,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样善良的人……
关银屏望着这一幕,心中有难言的滋味,这就是他的本性吗?
之后荀粲又将一些银两塞到了孩子的衣服中,银两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太多的话,绝对会被人觊觎,太少的话,便无法让这孩子生存下去,做完这些后,他起身离去,然而这个男孩却伸出手,想要扯住荀粲,却将荀粲腰间的玉佩扯了下来。
荀粲转过身,依旧微笑着问道:“还有什么事吗?孩子。”
男孩望着手中的玉佩,发现荀粲并没有在意,才怯怯的问道:“我想知道你的名字,今日之恩,他日当涌泉相报!”
荀粲摸了摸男孩的头,淡淡道:“满足你的要求吧,我叫荀粲,不过我不需要报恩,做这样的事情,只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私欲而已。”
荀粲随即转身离去,至于那枚价值百两的玉佩,他也不在意了,这样挥霍金钱的话,似乎比过奢侈的生活更加令人享受呢……
男孩却深深记住了荀粲那温柔恬淡的模样,以及荀粲这个名字,无论如何,在他最无助的时刻,是这个人拯救了他,男孩紧紧握着手中的玉佩,在心中发誓,他黄皓一定要出人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