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3章时光如梭
方炎每日去练剑,长宫南教之。
每逢方炎想要偷懒,长宫南以剑击其臀之,方炎怒目而视,望之长宫南手中寒剑又不寒而栗继续苦练,时间渐渐过去了一载……
看到方炎已经渐渐入了道,甚至还能和他打上十来招而处于不败之地,长宫南颇有点得意,这么废柴的方炎他都能教出来,这是有多大的功德?方炎练完,把剑放在一边,气喘吁吁的灌了一肚子凉茶说道:“都一年时间了,这剑也练了,你想不想出仕?我可以保举你在长安城内得到一个将军的职位,以为的武艺和履历这个职位不会太低。”
这已经是方炎好几次和长宫南提出请长宫南出仕的事情了,长宫南嘿嘿一笑:“怎么?嫌弃我多吃你们家里粮食了?养不起我了?”
“额……”方炎看了看长宫南,当初想要把长宫南留下来的时候,长宫南可不是这样的,推了又推,现在脸皮怎么变得如此之厚宛若长安城的城墙?方炎倒不是怕长宫南多吃方家的粮食了,十口人养是养,五十口人养也是养,他是怕长宫南这一身好武艺就此埋没了。
长宫南的性格倒是比一年前爽朗了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和方炎相处的时间久了,脸皮也变厚了,长宫南笑道:“我不想再入帝王家了,太累了,有一个这样的小院子,能伺候家中老母善终,就是我现在的想法,谢谢你的好意了,这件事以后就莫要再提了。”
方炎点了点头回到自己家中,虎头从西边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穿着黄杉漂亮的可人儿,就是罗郡主身边的女婢小蝶,小蝶在西边长胖了,但是也漂亮了不少,跟在虎头后面进来见方炎的时候,红着脸低着头,她也知道自己这次回来就不是婢女的了。
虎头去了西边,带着方炎的手书还有丰厚的彩礼,去迎娶了小蝶,安西都护府因为这件事热闹了三天,不知道的人都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出嫁了,谁知道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安西都护府高阳票号的大掌柜罗姑娘的贴身女婢要嫁人了,嫁的也是普通人,但却是长安城里首屈一指的方候爷家的大管家。
这些人知道了消息恍然大悟,这动静能小吗?罗姑娘虽然远在安西,但铜币金子都要从票号里出,虽然短短两年时间,已经变成了安西都护府首富,而且乐善好施,每到逢年过节都会开仓施粥,那些穷人去了罗姑娘也不因为他们没钱而鄙夷,都是笑面相迎,别提多好看了。
再说方炎方候爷,武功名动京城,青山书院门生遍布四海,真正长安的名门望族,罗姑娘没有孩子,方家的孩子还小,下人联姻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郎有情妾有意的,大家都纷纷上门祝贺,这顿喜酒足足喝了三天,宁酊大醉才算是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虎头带着小蝶回长安之前,小蝶眼睛都哭肿了,问什么时候自家小姐才能去长安和侯爷成亲呢?罗郡主红了脸帮小蝶擦了擦眼泪笑道:“急什么急,去了之后要和虎头好好过日子,小姐不在你身边了,你也没有了依仗,不要老是盛气凌人的,也别欺负虎头,长安贵人多,说不定得罪了谁都不知道,有什么事就和虎头多商量,知道了吗?”
小蝶原本就是罗郡主的贴身丫鬟,可以说是跟着罗郡主从小一起长大,这一分开天南地北不知道什么时间还能再见了,说道动情处,罗郡主也红了眼睛。
小蝶听罗郡主这么一说,哭的更厉害了,一抽一抽的,虎头识颜色,在旁边连忙递上手绢却被小蝶推了一下,险些跌倒,虎头摸着后脑勺嘿嘿一笑,也不在意,他这个新郎官这次在安西算是出尽了风头,还没有意识到以后结了婚有多大罪受呢!
罗郡主写了一封手书请虎头带给方侯爷,虎头笑呵呵的避过女主人王淼涵把手书塞进了自家侯爷手里,方炎会意,塞进了袖子里面,不敢声张,专门在方府前面的崇仁坊给虎头买了一间小宅子,虎头以后也算是有家有室的人了,住在宅子里不方便,小蝶会一手织精美蜀绣的功夫,可以领了方家织造这一块的大娘子的工,当然这些都是小蝶提出来的,小蝶来的路上就想好了,怕是被方家人欺负,所以自食其力,鬼精鬼精的。
虎头听了还有点坎坷,怕是自家侯爷不答应。
但是方炎都笑呵呵的答应下来了,给虎头置办了小宅子,虎头跟了自己这么多年是应得的,让小蝶领了家里织造的监工的活,每个月也有例钱可拿,就应该和和气气的,这才像是一家人。
小蝶在方府待得时间久了,才发现方府根本不像她想的那样,会有人欺负她,甚至吃的住的都比自己那个小院好呢!方炎平时除了带儿子基本上不管事,王淼涵每天忙自己的事情,也不管她,方府的下人都清闲的像小姐老爷一样,于是乎又鼓捣着虎头要搬回府里,可是苦了虎头了,这来回折腾,恨不得给小蝶肉呼呼的屁股上几巴掌。
方炎这几天有点忙,他算了算日子,好像有一件大事来来临了,这件事情是在历史上发生的,如果没有记错,就是后面这段时间内发生的,所以需要提前应对。
方炎除了每天要去给李承乾教课,还要带着尚鹰检查长安周围的军队的布防,他空闲的时候会抬头看一看天空,心里也会有一点空落落的感觉,春夏秋冬,时光飞梭,很多东西是他无法所改变的。
到了一天晚上,方府里的油灯灯笼都熄灭了,一道黑影,从门前崇仁坊的街道上闪现,一个鹞子翻身,手脚并用,上了方府的墙头,跳上了屋顶,从腰后面摸出闪现着寒光的短刀,细细的眯起眼睛,看着方府内院的位置。
方府不大,这个刺客提前半年就到了长安崇仁坊,在方府对面的茶楼找了个小厮的活计,每日除了跑腿,就是盯着方家看,方家什么时候开门,什么时候关门,门口有没有守卫,家里府兵的数量,身手怎么样,方炎每天去了哪里,都有什么人跟随,甚至每天吃了什么饭,他有的时候都会打听到。
而这些所有的事情详尽的调查,花了半年时间之后,他才决定动手了,因为这几天方炎有点异常,好像外出的次数多了起来,而且多数白天都和那个金吾卫统领尚鹰在一起,他根本没有机会下手,正面打起来,恐怕尚鹰那沙包大的拳头,一拳头就能要了他的老命。
巡街的武侯每半个时辰会从这里路过一次,他看到两个武侯聊着天从这边离开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选择了夜晚,因为每当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方候爷不像是其他达官显贵,从来不在外面过夜,每天忙碌之后必然回家休息,休息的地方就在方家内宅的正房里,府内没有府兵,府兵都住在外面有自己的家,门口也没有侍卫把守,这个方炎好像过的很舒服?在长安也没有什么仇家吗?
所以他敢动手,就是看准了方家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是防守最薄弱的时候,也是趁着漆黑的夜色,他杀完人之后,再发声求救,等方府乱了之后,他衣服里面还穿了一套方家小厮的青衫,倒是后脱了黑色的夜行衣,穿着青衫混在小厮里面,很好逃匿隐藏。
就在他在屋檐上轻手轻脚前行的时候,突然方府的房顶上莫名其妙坐着一个人,这个人也穿着黑色衣服,和周围的夜色融为了一体,他刚才在远处根本没有发现,这个人披散着头发,甚至手里还端着一个精美的小酒壶,正在惬意的喝酒,带着笑意看着他。
刺客有点不明白,这人是谁?也是来要方炎的命的?如果不是,那么大半夜的坐在房顶上吹风,是脑子有病?
这个人笑了笑,从背后摸出一把长剑来,指了指这个刺客淡淡的说道:“是你自己死,还是我送你去死?”
刺客心里一惊,显然是敌非友,他怎么知道自己今晚要来刺杀方炎?心知不好,连忙快步转身就要退。
但是那个坐着的人却动了,黑色衣服在夜风中衣阙偏飞,手中一柄长剑翩若游龙,刺客回身躲过剑芒,就是一刀,想着退敌,但是那剑快极了,根本没有什么花哨之感,直直的刺入了他的胸膛!
刺客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伤口流出来殷红的血液,仿佛体内的力量也在流失,对面的人拔出剑问道:“谁让你来的,说出来,我给你个痛快的。”
刺客要紧牙关打定主意不说,一咬后槽牙,把早藏在后槽牙的毒药咬碎了,不会就毒发身亡从墙头上掉下来,掉进了方府的院子里。
黑衣人落了地,看了看地上的尸体一言不发,方炎正伸着懒腰穿着睡衣从房间里走出来:“这是这个月第二个了,死了吗?”
每逢方炎想要偷懒,长宫南以剑击其臀之,方炎怒目而视,望之长宫南手中寒剑又不寒而栗继续苦练,时间渐渐过去了一载……
看到方炎已经渐渐入了道,甚至还能和他打上十来招而处于不败之地,长宫南颇有点得意,这么废柴的方炎他都能教出来,这是有多大的功德?方炎练完,把剑放在一边,气喘吁吁的灌了一肚子凉茶说道:“都一年时间了,这剑也练了,你想不想出仕?我可以保举你在长安城内得到一个将军的职位,以为的武艺和履历这个职位不会太低。”
这已经是方炎好几次和长宫南提出请长宫南出仕的事情了,长宫南嘿嘿一笑:“怎么?嫌弃我多吃你们家里粮食了?养不起我了?”
“额……”方炎看了看长宫南,当初想要把长宫南留下来的时候,长宫南可不是这样的,推了又推,现在脸皮怎么变得如此之厚宛若长安城的城墙?方炎倒不是怕长宫南多吃方家的粮食了,十口人养是养,五十口人养也是养,他是怕长宫南这一身好武艺就此埋没了。
长宫南的性格倒是比一年前爽朗了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和方炎相处的时间久了,脸皮也变厚了,长宫南笑道:“我不想再入帝王家了,太累了,有一个这样的小院子,能伺候家中老母善终,就是我现在的想法,谢谢你的好意了,这件事以后就莫要再提了。”
方炎点了点头回到自己家中,虎头从西边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穿着黄杉漂亮的可人儿,就是罗郡主身边的女婢小蝶,小蝶在西边长胖了,但是也漂亮了不少,跟在虎头后面进来见方炎的时候,红着脸低着头,她也知道自己这次回来就不是婢女的了。
虎头去了西边,带着方炎的手书还有丰厚的彩礼,去迎娶了小蝶,安西都护府因为这件事热闹了三天,不知道的人都以为是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出嫁了,谁知道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安西都护府高阳票号的大掌柜罗姑娘的贴身女婢要嫁人了,嫁的也是普通人,但却是长安城里首屈一指的方候爷家的大管家。
这些人知道了消息恍然大悟,这动静能小吗?罗姑娘虽然远在安西,但铜币金子都要从票号里出,虽然短短两年时间,已经变成了安西都护府首富,而且乐善好施,每到逢年过节都会开仓施粥,那些穷人去了罗姑娘也不因为他们没钱而鄙夷,都是笑面相迎,别提多好看了。
再说方炎方候爷,武功名动京城,青山书院门生遍布四海,真正长安的名门望族,罗姑娘没有孩子,方家的孩子还小,下人联姻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郎有情妾有意的,大家都纷纷上门祝贺,这顿喜酒足足喝了三天,宁酊大醉才算是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虎头带着小蝶回长安之前,小蝶眼睛都哭肿了,问什么时候自家小姐才能去长安和侯爷成亲呢?罗郡主红了脸帮小蝶擦了擦眼泪笑道:“急什么急,去了之后要和虎头好好过日子,小姐不在你身边了,你也没有了依仗,不要老是盛气凌人的,也别欺负虎头,长安贵人多,说不定得罪了谁都不知道,有什么事就和虎头多商量,知道了吗?”
小蝶原本就是罗郡主的贴身丫鬟,可以说是跟着罗郡主从小一起长大,这一分开天南地北不知道什么时间还能再见了,说道动情处,罗郡主也红了眼睛。
小蝶听罗郡主这么一说,哭的更厉害了,一抽一抽的,虎头识颜色,在旁边连忙递上手绢却被小蝶推了一下,险些跌倒,虎头摸着后脑勺嘿嘿一笑,也不在意,他这个新郎官这次在安西算是出尽了风头,还没有意识到以后结了婚有多大罪受呢!
罗郡主写了一封手书请虎头带给方侯爷,虎头笑呵呵的避过女主人王淼涵把手书塞进了自家侯爷手里,方炎会意,塞进了袖子里面,不敢声张,专门在方府前面的崇仁坊给虎头买了一间小宅子,虎头以后也算是有家有室的人了,住在宅子里不方便,小蝶会一手织精美蜀绣的功夫,可以领了方家织造这一块的大娘子的工,当然这些都是小蝶提出来的,小蝶来的路上就想好了,怕是被方家人欺负,所以自食其力,鬼精鬼精的。
虎头听了还有点坎坷,怕是自家侯爷不答应。
但是方炎都笑呵呵的答应下来了,给虎头置办了小宅子,虎头跟了自己这么多年是应得的,让小蝶领了家里织造的监工的活,每个月也有例钱可拿,就应该和和气气的,这才像是一家人。
小蝶在方府待得时间久了,才发现方府根本不像她想的那样,会有人欺负她,甚至吃的住的都比自己那个小院好呢!方炎平时除了带儿子基本上不管事,王淼涵每天忙自己的事情,也不管她,方府的下人都清闲的像小姐老爷一样,于是乎又鼓捣着虎头要搬回府里,可是苦了虎头了,这来回折腾,恨不得给小蝶肉呼呼的屁股上几巴掌。
方炎这几天有点忙,他算了算日子,好像有一件大事来来临了,这件事情是在历史上发生的,如果没有记错,就是后面这段时间内发生的,所以需要提前应对。
方炎除了每天要去给李承乾教课,还要带着尚鹰检查长安周围的军队的布防,他空闲的时候会抬头看一看天空,心里也会有一点空落落的感觉,春夏秋冬,时光飞梭,很多东西是他无法所改变的。
到了一天晚上,方府里的油灯灯笼都熄灭了,一道黑影,从门前崇仁坊的街道上闪现,一个鹞子翻身,手脚并用,上了方府的墙头,跳上了屋顶,从腰后面摸出闪现着寒光的短刀,细细的眯起眼睛,看着方府内院的位置。
方府不大,这个刺客提前半年就到了长安崇仁坊,在方府对面的茶楼找了个小厮的活计,每日除了跑腿,就是盯着方家看,方家什么时候开门,什么时候关门,门口有没有守卫,家里府兵的数量,身手怎么样,方炎每天去了哪里,都有什么人跟随,甚至每天吃了什么饭,他有的时候都会打听到。
而这些所有的事情详尽的调查,花了半年时间之后,他才决定动手了,因为这几天方炎有点异常,好像外出的次数多了起来,而且多数白天都和那个金吾卫统领尚鹰在一起,他根本没有机会下手,正面打起来,恐怕尚鹰那沙包大的拳头,一拳头就能要了他的老命。
巡街的武侯每半个时辰会从这里路过一次,他看到两个武侯聊着天从这边离开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选择了夜晚,因为每当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方候爷不像是其他达官显贵,从来不在外面过夜,每天忙碌之后必然回家休息,休息的地方就在方家内宅的正房里,府内没有府兵,府兵都住在外面有自己的家,门口也没有侍卫把守,这个方炎好像过的很舒服?在长安也没有什么仇家吗?
所以他敢动手,就是看准了方家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是防守最薄弱的时候,也是趁着漆黑的夜色,他杀完人之后,再发声求救,等方府乱了之后,他衣服里面还穿了一套方家小厮的青衫,倒是后脱了黑色的夜行衣,穿着青衫混在小厮里面,很好逃匿隐藏。
就在他在屋檐上轻手轻脚前行的时候,突然方府的房顶上莫名其妙坐着一个人,这个人也穿着黑色衣服,和周围的夜色融为了一体,他刚才在远处根本没有发现,这个人披散着头发,甚至手里还端着一个精美的小酒壶,正在惬意的喝酒,带着笑意看着他。
刺客有点不明白,这人是谁?也是来要方炎的命的?如果不是,那么大半夜的坐在房顶上吹风,是脑子有病?
这个人笑了笑,从背后摸出一把长剑来,指了指这个刺客淡淡的说道:“是你自己死,还是我送你去死?”
刺客心里一惊,显然是敌非友,他怎么知道自己今晚要来刺杀方炎?心知不好,连忙快步转身就要退。
但是那个坐着的人却动了,黑色衣服在夜风中衣阙偏飞,手中一柄长剑翩若游龙,刺客回身躲过剑芒,就是一刀,想着退敌,但是那剑快极了,根本没有什么花哨之感,直直的刺入了他的胸膛!
刺客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伤口流出来殷红的血液,仿佛体内的力量也在流失,对面的人拔出剑问道:“谁让你来的,说出来,我给你个痛快的。”
刺客要紧牙关打定主意不说,一咬后槽牙,把早藏在后槽牙的毒药咬碎了,不会就毒发身亡从墙头上掉下来,掉进了方府的院子里。
黑衣人落了地,看了看地上的尸体一言不发,方炎正伸着懒腰穿着睡衣从房间里走出来:“这是这个月第二个了,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