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初战
“血洗匈奴,将刘豹的头颅留下,这就是挑衅大汉的下场!”
刘辩厉声喝道。
冷漠的声浪震撼着耳膜,众将士齐声呐喊。
“杀!杀!”
气冲云霄。
刘辩非常满意这股气势。
他的第一个目标,定为于夫罗之子刘豹!
刘豹的部队为步骑混合,其中步兵是骑兵的三倍之多。
匈奴步兵勇憾,但是缺乏有效的统帅,只能结简单的阵型,不是骑兵的对手。
这就是选择刘豹开刀的原因!
刘辩心中埋藏着一股恨意,匈奴人反复无常,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终于趁着大汉虚弱之时,露出了獠牙。
并州糜烂,是大汉的耻辱。
刘辩征讨匈奴,不仅仅是为了大汉的荣耀,更是为了皇族的荣耀!
刘氏统治大汉将近四百年,如今任由匈奴人在自己的领地上肆意驰骋,是对皇族尊严的亵渎!
匈奴人的背叛,更加无法原谅。
作为大汉天子,刘辩必须拨乱反正,让匈奴人明白,到底谁才是主人!
“陛下万岁!”
众将高呼一声,冷冽的气息在全军蔓延。
这支军队,称不上百战之师。
但是只要刘辩在,他们身上的气势就遮掩不住。
敌人将为之胆寒!
刘辩是大汉天子,就是有这样的人格魅力。
赵云不禁握紧了手中的龙胆枪,确切地说,他是第一次追随刘辩出征。
征讨汝南,不过是过家家一般。
匈奴,才是真正的挑战。
此刻,赵云脸色激动得通红,年轻的胸膛里,热血翻江倒海。
这才是男儿应该向往的生活!
斩杀敌寇,保家卫国!
建功立业,封万户侯!
赵云内心迫切,恨不得一骑杀向刘豹军。
“为了大汉!”
张郃同样紧握着手中铁枪,胸膛起伏着,发出怒吼。
赤兔马发出阵阵咆哮!
刘辩感受到了赵云和张郃的气势变化,非常满意。
随着一起战斗的经历越来越多,他们会逐渐拥有归属感。
刘辩需要培养自己的嫡系!
曹操和袁绍,都非常有能力。刘辩若是将他们束缚在身边,不过是埋没人才。
大汉的疆土这么大,刘辩一个人怎么可能看管得过来。
信息不通畅,人力所不及!
因此,人才外放就成了必要的准备。
经过一次次地调教和灌输思想,曹操和袁绍反叛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刘辩不会把希望寄托在一个人的忠心上。
他必须更加强大,才能令人畏惧!
就算是曹操、袁绍这样的枭雄,也要震慑住。
培养中央军就成为了必要!
只要刘辩自己足够强大,就没人能够叛变,这是最强大的保障。
比人心更加重要的保障!
等到大汉平定下来,一将往北扩张,一将往西,一将往南,再遣一将出海……
这就是刘辩的宏图霸业!
“区区匈奴人……”
刘辩冷笑一声,没人可以阻挡他的步伐。
五万铁骑,如洪流般狂涌奔行,铁蹄踏下,尘土翻滚。
目标,界山!
这是上党郡和太原郡临近的一处地方,属于界休县。
界休往北,就是相对开阔的平原地区,刘豹就驻扎在此地。
落日霞光泛滥,照在人的脸上非常的惬意。
啪!
一鞭子抽下,一名汉人身子蜷缩起来。
“哈哈!卑贱的汉人!”
看着汉人奴隶一副欠揍的样子,一名匈奴人大笑着赏赐了一鞭。
他脸庞上全是骄傲,以及不屑!
汉人体格孱弱,非常狡猾奸诈,没有匈奴勇士的力量。
只配当奴隶!
当初,匈奴南迁,可谓是受尽了屈辱。
每一年匈奴人都被征徭役,常常是并州汉人的两倍甚至三倍之多。
为了住进城里,匈奴人只能赔笑,甚至充当汉人的家仆。
汉人对匈奴人的压迫,现在以更加严峻的态势反弹。
于夫罗率领大军攻陷太原郡后,逮捕了大量的汉民。
奴隶、仆人、低人一等的身份开始转换,匈奴人显得极其残忍。
太原百姓为之一空!
匈奴人以欺凌汉人为乐,每天死去的汉民,尸体堆积如山。
区区鞭打,对于身陷囹圄的汉民来说,简直太仁慈了。
看着一副小受模样的汉人,那名匈奴人露出冷笑。
在长久的压迫中,匈奴人都没有失去狼性。
而仅仅一次鞭打,就让汉人成了绵羊!
突然,大地开始轻微地颤抖,匈奴人对于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是呼啸奔腾的骑兵!
除了骑兵,没有任何兵种能有这样的威势。
匈奴人灰黑的脸颊上,顿时露出惊骇。
身体颤抖着告诉他,危险将近。
“会不会是单于的骑兵?”
数百匈奴人聚集在一起,开始猜测。
直到一名挂着旗帜的斥候轻骑出现,高声呐喊:
“敌袭!敌袭!数万骑!”
无数匈奴人心里掀起惊涛骇浪!
“什么?哪里来的敌人?”
刘豹听到汇报,仿佛耳朵怀了孕。
“千真万确,是汉人骑兵。”斥候再三保证。
刘豹此刻懊恼不已,为了省事,他的斥候只派出了十里。
以骑兵冲锋的速度,很快就能来到界山下。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聚拢部队,老子倒要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刘豹骂骂咧咧,提着战刀就上了马,一干亲卫连忙跟上。
不一会儿,在夕阳的余晖下,刘辩跨日而来。
迅速向匈奴逼近,奔驰间,骑兵阵型没有出现一丁点紊乱。
龙旗飘扬。
负责瞭望的匈奴人彻底慌乱了, 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干涸的嘴唇顷刻间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咆哮:
“汉军,汉军杀来了!”
骑军装备精良,统一制式,根本不是匈奴人骑兵该有的寒酸样子!
“叮!”
“触发任务:斩杀刘豹。”
“任务奖励:三万匹阿拉伯马。”
阿拉伯马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
更以吃苦耐劳和富有持久力闻名于世,哪怕饲养条件很差,亦能适应忍受。
是培养重骑兵的绝佳选择!
刘辩之所以屡次冒险参战,不就是为了这些奖励吗?
重骑兵之所以难以培养,不在于骑士,因为在大汉,这样的无双力士多的是。
主要是因为缺乏良马!
刘豹的头颅,可真是太值钱了。
刘辩厉声喝道。
冷漠的声浪震撼着耳膜,众将士齐声呐喊。
“杀!杀!”
气冲云霄。
刘辩非常满意这股气势。
他的第一个目标,定为于夫罗之子刘豹!
刘豹的部队为步骑混合,其中步兵是骑兵的三倍之多。
匈奴步兵勇憾,但是缺乏有效的统帅,只能结简单的阵型,不是骑兵的对手。
这就是选择刘豹开刀的原因!
刘辩心中埋藏着一股恨意,匈奴人反复无常,正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终于趁着大汉虚弱之时,露出了獠牙。
并州糜烂,是大汉的耻辱。
刘辩征讨匈奴,不仅仅是为了大汉的荣耀,更是为了皇族的荣耀!
刘氏统治大汉将近四百年,如今任由匈奴人在自己的领地上肆意驰骋,是对皇族尊严的亵渎!
匈奴人的背叛,更加无法原谅。
作为大汉天子,刘辩必须拨乱反正,让匈奴人明白,到底谁才是主人!
“陛下万岁!”
众将高呼一声,冷冽的气息在全军蔓延。
这支军队,称不上百战之师。
但是只要刘辩在,他们身上的气势就遮掩不住。
敌人将为之胆寒!
刘辩是大汉天子,就是有这样的人格魅力。
赵云不禁握紧了手中的龙胆枪,确切地说,他是第一次追随刘辩出征。
征讨汝南,不过是过家家一般。
匈奴,才是真正的挑战。
此刻,赵云脸色激动得通红,年轻的胸膛里,热血翻江倒海。
这才是男儿应该向往的生活!
斩杀敌寇,保家卫国!
建功立业,封万户侯!
赵云内心迫切,恨不得一骑杀向刘豹军。
“为了大汉!”
张郃同样紧握着手中铁枪,胸膛起伏着,发出怒吼。
赤兔马发出阵阵咆哮!
刘辩感受到了赵云和张郃的气势变化,非常满意。
随着一起战斗的经历越来越多,他们会逐渐拥有归属感。
刘辩需要培养自己的嫡系!
曹操和袁绍,都非常有能力。刘辩若是将他们束缚在身边,不过是埋没人才。
大汉的疆土这么大,刘辩一个人怎么可能看管得过来。
信息不通畅,人力所不及!
因此,人才外放就成了必要的准备。
经过一次次地调教和灌输思想,曹操和袁绍反叛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刘辩不会把希望寄托在一个人的忠心上。
他必须更加强大,才能令人畏惧!
就算是曹操、袁绍这样的枭雄,也要震慑住。
培养中央军就成为了必要!
只要刘辩自己足够强大,就没人能够叛变,这是最强大的保障。
比人心更加重要的保障!
等到大汉平定下来,一将往北扩张,一将往西,一将往南,再遣一将出海……
这就是刘辩的宏图霸业!
“区区匈奴人……”
刘辩冷笑一声,没人可以阻挡他的步伐。
五万铁骑,如洪流般狂涌奔行,铁蹄踏下,尘土翻滚。
目标,界山!
这是上党郡和太原郡临近的一处地方,属于界休县。
界休往北,就是相对开阔的平原地区,刘豹就驻扎在此地。
落日霞光泛滥,照在人的脸上非常的惬意。
啪!
一鞭子抽下,一名汉人身子蜷缩起来。
“哈哈!卑贱的汉人!”
看着汉人奴隶一副欠揍的样子,一名匈奴人大笑着赏赐了一鞭。
他脸庞上全是骄傲,以及不屑!
汉人体格孱弱,非常狡猾奸诈,没有匈奴勇士的力量。
只配当奴隶!
当初,匈奴南迁,可谓是受尽了屈辱。
每一年匈奴人都被征徭役,常常是并州汉人的两倍甚至三倍之多。
为了住进城里,匈奴人只能赔笑,甚至充当汉人的家仆。
汉人对匈奴人的压迫,现在以更加严峻的态势反弹。
于夫罗率领大军攻陷太原郡后,逮捕了大量的汉民。
奴隶、仆人、低人一等的身份开始转换,匈奴人显得极其残忍。
太原百姓为之一空!
匈奴人以欺凌汉人为乐,每天死去的汉民,尸体堆积如山。
区区鞭打,对于身陷囹圄的汉民来说,简直太仁慈了。
看着一副小受模样的汉人,那名匈奴人露出冷笑。
在长久的压迫中,匈奴人都没有失去狼性。
而仅仅一次鞭打,就让汉人成了绵羊!
突然,大地开始轻微地颤抖,匈奴人对于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是呼啸奔腾的骑兵!
除了骑兵,没有任何兵种能有这样的威势。
匈奴人灰黑的脸颊上,顿时露出惊骇。
身体颤抖着告诉他,危险将近。
“会不会是单于的骑兵?”
数百匈奴人聚集在一起,开始猜测。
直到一名挂着旗帜的斥候轻骑出现,高声呐喊:
“敌袭!敌袭!数万骑!”
无数匈奴人心里掀起惊涛骇浪!
“什么?哪里来的敌人?”
刘豹听到汇报,仿佛耳朵怀了孕。
“千真万确,是汉人骑兵。”斥候再三保证。
刘豹此刻懊恼不已,为了省事,他的斥候只派出了十里。
以骑兵冲锋的速度,很快就能来到界山下。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聚拢部队,老子倒要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刘豹骂骂咧咧,提着战刀就上了马,一干亲卫连忙跟上。
不一会儿,在夕阳的余晖下,刘辩跨日而来。
迅速向匈奴逼近,奔驰间,骑兵阵型没有出现一丁点紊乱。
龙旗飘扬。
负责瞭望的匈奴人彻底慌乱了, 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干涸的嘴唇顷刻间爆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咆哮:
“汉军,汉军杀来了!”
骑军装备精良,统一制式,根本不是匈奴人骑兵该有的寒酸样子!
“叮!”
“触发任务:斩杀刘豹。”
“任务奖励:三万匹阿拉伯马。”
阿拉伯马四肢细长,肢势端正,肌腱发达,蹄质坚韧,体质结实。
更以吃苦耐劳和富有持久力闻名于世,哪怕饲养条件很差,亦能适应忍受。
是培养重骑兵的绝佳选择!
刘辩之所以屡次冒险参战,不就是为了这些奖励吗?
重骑兵之所以难以培养,不在于骑士,因为在大汉,这样的无双力士多的是。
主要是因为缺乏良马!
刘豹的头颅,可真是太值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