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阴谋(1)
宁世秀傻眼了,眼前的一幕有些诡异。他被人喷了一身的茶水,他并不觉得生气,反倒是对面笑的枝花乱坠的少女,深深的吸引了他。
“好美。”宁世秀看的痴迷了,对面的少女略施粉黛,脸颊微红,有些少女的腼腆在其中。
那洁白如玉的脸蛋上,有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眨巴呀眨巴,格外的让人目眩神迷。
“哈哈。”陆小攸哈哈笑着,这眼前的少年模样不错,只是有点儿花痴。
她自认自己是美女,却远远不到迷惑人的地步,凡是那少年的模样,好像是被她迷住了,这就让她有点儿暗暗窃喜。
她好不容易收敛了笑容,崩住了脸,淡淡的问道:“你是谁?”
宁世秀迷糊了两下,收拢自己痴迷的呆呆表情,换成了一副公事儿公办的脸。他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放在了桌子上。
“平安乡县令蔡有成贪赃枉法,目前押送回京,等待秋后处决。”
“恩?”
“蔡有成写了一本贪赃枉法的记录本,上面记录了他贪了谁的钱,为什么贪了。经过调查,你的哈哈书包作坊的钱很干净,本该归还给你。诺,就是这笔钱,你看看吧。”
陆小攸惊讶,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蔡有成竟然落马了。
更想不到的是当初的那些钱,还能回到她的手里。
陆小攸故作镇定,但是她内心很激动,她知道这笔钱是巨额的,当时是将她所有家当给清理的干干净净的呀。
所以,后来他们算了一笔账,他们至少赔了三千两银子。
三千两啊,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则是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对于她这种生意人来说,则是她全部的家当。
她将三千两银子放在了书包中,决定好好的花这笔钱。
陆小攸不禁喜上眉梢,小脸绯红,天上掉下一个馅饼砸到她的嘴巴里,吃的可香了。她当初把钱送出去的时候,还发愁呢。
一来,没有钱继续开书包厂。
二来,迟早要跟平安乡县令打交道,迟早要送钱上去,还担心平安乡县令时不时的打秋风,那她就恨不得想暴揍一顿县令大人了。
“你是谁?”陆小攸再度问道。
陆小攸打量着眼前的男子,模样倒是人中难寻的好模样,身材也是一流,有点儿腹肌,看上去却不是孔武有力,反倒是有点儿书香气息。
此人并没有市井俗人的俗气,反倒有豪门大家里养出来的秀气,娇气,文气,自带有点儿文雅气味。
他的脸色偏白,白如玉,肌肤细腻,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更是白肌胜雪的美丽。
仔细瞧,他的衣服,佩戴的玉环,梳理一丝不苟的发型,还有他手中摇曳的扇子,无处不讲究,无处不精贵。
陆小攸还算是识货的,开了书包厂,进了不少布料,还是能分辨布料的好赖的。她不认识眼前人的布料,可以说小镇以至于平安乡都没有的布料。
即便没有见过,也能看出来这布料多么金贵。
那柔滑的布料,比陆小攸身上穿着的衣衫还要柔滑,比她的肌肤也相差无几,她几乎忍不住想要问问这样的布料哪里卖的,她也很想拥有这种布料。
那柔滑的触感,穿在身上,一定很棒啊!
陆小攸打量着他的时候,心底冒出来一个感觉,她觉得眼前的人很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是,她回顾自己的两段人生,仍旧是想不起他是谁?
说他是冥冥注定的那个人,陆小攸才不信。
陆小攸不是自作多情的人。
宁世秀摇曳着手中的扇子,故作镇定,心里紧张极了。上次他因为她的一句话留下来,他一直都以为自己是讨厌陆小攸的。
他后来每天都幼稚的留在早餐店,一待就是一天。
随着时间流逝,那个她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这让他有些挫败。
他明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你男人,但是,偏偏没有得到她的注视。
宁世秀不甘心啊!
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去多久,他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后来再次遇见,她带着枷锁,身边站着几个衙役。他跟着去了平安乡,才知道她的事儿。
原来她一个小丫头开了一个厂子,闹出事儿了。
宁世秀又是惊讶,又觉得神奇,一个女孩子就有能力开个厂子,这让他不禁好奇。他吩咐小福调查了陆小攸,她今年才十四岁。
她才十四岁?1
宁世秀摸着下巴,回忆起自己的十四岁,那时候自己还在学堂里读书,一点儿空闲不得。这会儿,他解放了,他才逍遥了一年,家里就逼婚了。
好吧好吧,逼婚的事儿暂时放在一边。
宁世秀不愿意想那些头疼的事儿,家里面逼着他娶不喜欢的女人,他十分的苦闷,他宁可沉迷酒香,也不愿意看到他不喜欢的人整日呆在身边。
也许,有一天他会认命,低头娶了那个女人。
宁世秀此刻看着陆小攸,一点儿讨厌的情绪都没有,反而很欣赏她。
“我是宁世秀。”宁世秀轻轻的说着,那清脆的声音犹如清水流过的水声。“陆小攸,你真的才十四岁吗?”
陆小攸掩嘴笑了,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遇到。“宁公子,若是你要想知道这个答案,可以去打听一下我的年纪,若是有人说我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还请你来找我核实,我会给你一个真实的答案。”
她转了一个弯,不算明白的告诉宁世秀:她十四岁,若是有人说她十八岁,那肯定是假的。
宁世秀何其聪明,明白她的意思,突然笑了起来,这陆小攸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他笑了一会儿,笑足了,脸上扬起浅笑,问道:“小攸,你才十四岁,为何要赚钱,为何要开书包作坊?”
“为什么不呢?”陆小攸反问。
陆小攸不明白为什么赚钱还需要理由,不明白开个作坊还需要理由。
难道说,她该给自己一个悲壮的理由,是这个理由促使自己努力奋斗下去的吗?她低头想了一下,若是真的有理由,那就是:太穷了。
宁世秀愣住了,为什么不呢?
这个反问将他难住了,在他看来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本该在父母的怀里,享受父母的爱护的。在他们家的孩子里每个人都享受着父母的庇护,从来没有出来做生意的。
只有他们十八岁成年后,才能出来做生意,也可以做官。
他是十八岁后,才能出来四处游玩的,他无心官场,也无心商场,这才出来游历。
如此看来,他这辈子还挺幸运的。
宁世秀嘴角含着淡笑,想到了自己的家倒是幸福,可是各家有各家的难处,不能一言以概之。他也有自己的苦恼,却无法告诉任何人。
“说的也对,为什么不呢?”宁世秀含笑,又道:“我很佩服你一个十四岁小女孩有这样的勇气,做出男孩子也无法做到的事儿。”
陆小攸欣然接受这一份夸赞,笑道:“自古巾帼不让须眉,我不过是寻着前人的足迹,一步步走过去。”
“好一个寻着前人的足迹!”宁世秀竖起了大拇指,他眼中的欣赏越来越多。
陆小攸打断了他的吹捧,笑道:“宁公子,若是没什么事儿的话,还请你离开吧,我这儿还要请一些客人,他们随后就到了。”
“额。”宁世秀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搞毛线啊!
他这是有一次被忽略了是不是?!
搞毛线啊!
他这次是来送钱的,她感谢一句就完了,有没有这么薄情的女人啊?!
“好美。”宁世秀看的痴迷了,对面的少女略施粉黛,脸颊微红,有些少女的腼腆在其中。
那洁白如玉的脸蛋上,有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眨巴呀眨巴,格外的让人目眩神迷。
“哈哈。”陆小攸哈哈笑着,这眼前的少年模样不错,只是有点儿花痴。
她自认自己是美女,却远远不到迷惑人的地步,凡是那少年的模样,好像是被她迷住了,这就让她有点儿暗暗窃喜。
她好不容易收敛了笑容,崩住了脸,淡淡的问道:“你是谁?”
宁世秀迷糊了两下,收拢自己痴迷的呆呆表情,换成了一副公事儿公办的脸。他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放在了桌子上。
“平安乡县令蔡有成贪赃枉法,目前押送回京,等待秋后处决。”
“恩?”
“蔡有成写了一本贪赃枉法的记录本,上面记录了他贪了谁的钱,为什么贪了。经过调查,你的哈哈书包作坊的钱很干净,本该归还给你。诺,就是这笔钱,你看看吧。”
陆小攸惊讶,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蔡有成竟然落马了。
更想不到的是当初的那些钱,还能回到她的手里。
陆小攸故作镇定,但是她内心很激动,她知道这笔钱是巨额的,当时是将她所有家当给清理的干干净净的呀。
所以,后来他们算了一笔账,他们至少赔了三千两银子。
三千两啊,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则是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对于她这种生意人来说,则是她全部的家当。
她将三千两银子放在了书包中,决定好好的花这笔钱。
陆小攸不禁喜上眉梢,小脸绯红,天上掉下一个馅饼砸到她的嘴巴里,吃的可香了。她当初把钱送出去的时候,还发愁呢。
一来,没有钱继续开书包厂。
二来,迟早要跟平安乡县令打交道,迟早要送钱上去,还担心平安乡县令时不时的打秋风,那她就恨不得想暴揍一顿县令大人了。
“你是谁?”陆小攸再度问道。
陆小攸打量着眼前的男子,模样倒是人中难寻的好模样,身材也是一流,有点儿腹肌,看上去却不是孔武有力,反倒是有点儿书香气息。
此人并没有市井俗人的俗气,反倒有豪门大家里养出来的秀气,娇气,文气,自带有点儿文雅气味。
他的脸色偏白,白如玉,肌肤细腻,阳光落在他的脸上,更是白肌胜雪的美丽。
仔细瞧,他的衣服,佩戴的玉环,梳理一丝不苟的发型,还有他手中摇曳的扇子,无处不讲究,无处不精贵。
陆小攸还算是识货的,开了书包厂,进了不少布料,还是能分辨布料的好赖的。她不认识眼前人的布料,可以说小镇以至于平安乡都没有的布料。
即便没有见过,也能看出来这布料多么金贵。
那柔滑的布料,比陆小攸身上穿着的衣衫还要柔滑,比她的肌肤也相差无几,她几乎忍不住想要问问这样的布料哪里卖的,她也很想拥有这种布料。
那柔滑的触感,穿在身上,一定很棒啊!
陆小攸打量着他的时候,心底冒出来一个感觉,她觉得眼前的人很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是,她回顾自己的两段人生,仍旧是想不起他是谁?
说他是冥冥注定的那个人,陆小攸才不信。
陆小攸不是自作多情的人。
宁世秀摇曳着手中的扇子,故作镇定,心里紧张极了。上次他因为她的一句话留下来,他一直都以为自己是讨厌陆小攸的。
他后来每天都幼稚的留在早餐店,一待就是一天。
随着时间流逝,那个她并没有将他放在眼里,这让他有些挫败。
他明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你男人,但是,偏偏没有得到她的注视。
宁世秀不甘心啊!
这样的日子没有过去多久,他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后来再次遇见,她带着枷锁,身边站着几个衙役。他跟着去了平安乡,才知道她的事儿。
原来她一个小丫头开了一个厂子,闹出事儿了。
宁世秀又是惊讶,又觉得神奇,一个女孩子就有能力开个厂子,这让他不禁好奇。他吩咐小福调查了陆小攸,她今年才十四岁。
她才十四岁?1
宁世秀摸着下巴,回忆起自己的十四岁,那时候自己还在学堂里读书,一点儿空闲不得。这会儿,他解放了,他才逍遥了一年,家里就逼婚了。
好吧好吧,逼婚的事儿暂时放在一边。
宁世秀不愿意想那些头疼的事儿,家里面逼着他娶不喜欢的女人,他十分的苦闷,他宁可沉迷酒香,也不愿意看到他不喜欢的人整日呆在身边。
也许,有一天他会认命,低头娶了那个女人。
宁世秀此刻看着陆小攸,一点儿讨厌的情绪都没有,反而很欣赏她。
“我是宁世秀。”宁世秀轻轻的说着,那清脆的声音犹如清水流过的水声。“陆小攸,你真的才十四岁吗?”
陆小攸掩嘴笑了,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遇到。“宁公子,若是你要想知道这个答案,可以去打听一下我的年纪,若是有人说我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还请你来找我核实,我会给你一个真实的答案。”
她转了一个弯,不算明白的告诉宁世秀:她十四岁,若是有人说她十八岁,那肯定是假的。
宁世秀何其聪明,明白她的意思,突然笑了起来,这陆小攸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他笑了一会儿,笑足了,脸上扬起浅笑,问道:“小攸,你才十四岁,为何要赚钱,为何要开书包作坊?”
“为什么不呢?”陆小攸反问。
陆小攸不明白为什么赚钱还需要理由,不明白开个作坊还需要理由。
难道说,她该给自己一个悲壮的理由,是这个理由促使自己努力奋斗下去的吗?她低头想了一下,若是真的有理由,那就是:太穷了。
宁世秀愣住了,为什么不呢?
这个反问将他难住了,在他看来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本该在父母的怀里,享受父母的爱护的。在他们家的孩子里每个人都享受着父母的庇护,从来没有出来做生意的。
只有他们十八岁成年后,才能出来做生意,也可以做官。
他是十八岁后,才能出来四处游玩的,他无心官场,也无心商场,这才出来游历。
如此看来,他这辈子还挺幸运的。
宁世秀嘴角含着淡笑,想到了自己的家倒是幸福,可是各家有各家的难处,不能一言以概之。他也有自己的苦恼,却无法告诉任何人。
“说的也对,为什么不呢?”宁世秀含笑,又道:“我很佩服你一个十四岁小女孩有这样的勇气,做出男孩子也无法做到的事儿。”
陆小攸欣然接受这一份夸赞,笑道:“自古巾帼不让须眉,我不过是寻着前人的足迹,一步步走过去。”
“好一个寻着前人的足迹!”宁世秀竖起了大拇指,他眼中的欣赏越来越多。
陆小攸打断了他的吹捧,笑道:“宁公子,若是没什么事儿的话,还请你离开吧,我这儿还要请一些客人,他们随后就到了。”
“额。”宁世秀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搞毛线啊!
他这是有一次被忽略了是不是?!
搞毛线啊!
他这次是来送钱的,她感谢一句就完了,有没有这么薄情的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