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隔云端 第94节
更不用说留下什么录音了。
“原来如此。”洛小姐的口气还是不咸不淡,像是韩助理每次找她签董事会决议时那样,她总是脸也不抬,或只微微扫一眼,说一句:先放那儿吧。
没有人再说话,但洛小姐没有挂,韩助理自然是不敢的,二人就这样相隔万里地沉默着。
“实际上,他没有话留给我。”极轻的语调,洛小姐像是说给自己听。韩助理一时不知这话该怎么接,更加后悔没有将此事写成报告传回国内而选择电话汇报。她斟酌几秒,小心翼翼地说:“洛总,是这样,我给向先生的朋友说了一下那个假录音的事,有人说,可能也不是完全伪造的。好像,他们车队在进沙漠之前开过一个派对,当时大家都喝了很多酒,有人听到向先生在喝醉之后,一个人在说什么。所以我猜那些话,可能是那时录下再经过剪辑……只是我个人猜测。”
这时沈曾莉推门进来了,洛淼只是简洁地说了一句“知道了”便挂断电话。
“哟,我们的小美人现在成大美人了。”沈曾莉眯起眼睛,笑得奔放,坐在洛小姐对面。“小美人”这种称呼是沈曾莉跟向梦州学的,洛小姐身边的故人一个接一个去世,如今也只能从她口中听到这三个字了。
“我以为你会选热闹一点的地方。”洛小姐端起面前的那杯冰水,喝了一口。
“唉,我确实是挺想去吃火锅或者大排档的,好久没回国了,还怪想的。”沈曾莉还是眯成弯月的一双眼,“我都是为了你考虑啊,你现在的身份,怎么能进出太随意的地方——当然啦,再贵的我可就请不起了,所以就算看不上这里,也麻烦你洛大总裁忍一忍吧!”
在故人面前,洛小姐似乎没有那么冰冷了。阳光从咖啡厅的落地窗外投进来,轻轻浮在她周身。假如有公司员工见到她此刻这幅样子,不大跌眼镜也得大吃一惊:洛小姐今日连头发都没有盘起,只自在地披在两肩,唯一与往日不变的只是那副朴素的眼镜。阳光下的长发泛着温暖的棕金色,可能是她体内那份外国血统在作祟,也可能只单纯是少年时营养不良造的孽。这就和那份录音似的——早已殒身碎骨,真的假的都无从知晓也无所谓了。
“你现在过得如何?”洛小姐问。
沈曾莉年轻时就在一刻不停地恋爱,前些年结过一次婚,结果那男的在她孕期出轨,沈曾莉于是大着肚子去离了婚,刚从民政局出来又直奔医院做了引产。这一番操作险些要了她半条命,休养好久才缓过来。
结果还没满一年,又和一个旅游至此的老外看对了眼,遂抛家舍业跟那男的满世界旅游去了。
她这次中断旅途匆匆回国,是听说了洛颐云的死。
“还行吧,恋爱么,结婚么,不就是那么回事儿。”沈曾莉耸耸肩,杯中咖啡在她一刻不停地轻轻搅拌下卷成了旋儿。扭曲,下沉,然后浮成薄薄一层沫,“颐云怎么火化得怎么快啊,我这紧赶慢赶也没见上最后一面啊,你可真是……”提及这事,她还是有些不满。
“有那么重要吗?他生病到后期,瘦了很多,脸色很差,你看了也认不出来了。”
沈曾莉想了想,忽然一笑,“这倒也是。”
她说:“我这次回来,也是想看看你。店已经盘出去了,以前的朋友也没剩下几个了,没什么再回来的必要了。”
洛小姐点点头,她看上去依旧平静,既不吃惊也不悲伤,“你过得开心就好。”
沈曾莉笑了一声:“你知道吗,我和john是open marriage。”
现在的洛小姐已经不在乎能不能听懂英文的事,横竖听不懂就直接问,已没有人会看轻她:“是什么?”
“开放式婚姻,我们谁也不限制谁,两个人各取所需,不要带回来病就好。”沈曾莉端起咖啡一饮而尽,还是如当年喝酒般潇洒,“我说洛淼,你和梦州结婚是为什么呀,我好奇好多年了。你爱过他吗?你该不会,真是图他的钱吧?”沈曾莉眼睛眨眨,认真地盯着洛小姐,等待着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
沈曾莉着实提了一个难题,这个问题让洛小姐由衷地感到为难。不是难在不想回答。
洛小姐想了一会儿,答非所问:“他死的时候还不到二十五岁。”
沈曾莉不明所以,却也点点头:“是啊,可惜,真年轻。”
实际上在向梦州死后,洛小姐也经常做一些没头没尾的梦。这些梦大多与向梦州无关,只不断地重演她初中时的一次期末考试。
上学时,洛小姐虽然总体成绩不佳,但数学成绩还是相当拿得出手的。还记得那一次的期末考试之前,她因受父亲打骂而彻夜难睡,到了第二天考数学时,困得实在不行,又觉得这次的题实在简单,于是自信地打算先睡一个小时再做题也来得及。却没料到再睁眼时只剩不到四十分钟,她再怎么擅长这一科,再怎么加快速度,还是剩了最后一道题没做成。
梦中,她反复看到那道永远来不及做的题。
“嗯,真年轻。”洛小姐口中喃喃,重复沈曾莉的话。
年轻到我本以为,我可以细细写下每一个步骤,落下每一笔。
我本以为,我还有很长的时间来做这道题。
【8 go away】
曾莉在城南一条街上开了家服装店,她说洛淼长得好看,戴了眼镜更显气质,而且胳膊腿儿都匀称修长,硬拉来给她当模特。由于曾莉承诺给钱,按小时计费,洛淼自然义不容辞,常常逃课来此。当时在本市,外国人已经不少见,背着大包,串巷的旅游的。这附近还有一些学校,职校的专科的本科的,其中有学校开设了商贸英语等课程,招来了一些外国人做外教,因此蓝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在这附近更是多见。
“哎呀,你生动点呀。”这是曾莉对只会一动不动站桩的洛淼,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活色生香,懂吧?”曾莉高中没读完,但从来不怯于临场卖弄。她指点洛淼时自信满满,往那儿一戳,那就是一个博士的派头。
洛淼当然不懂生动,更不懂何为活色生香。不过她隐约能感受到,曾莉才是她口中那般活色生香的女子。她手心温热,笑声响亮,一天到晚穿得五彩斑斓,但并不俗艳。就算她在身上开了个染坊,也能自成一座缤纷花园。
偶尔有几个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路过此处,看到在门口一动不动的洛淼,赞她“pretty”,洛淼听不懂,眨着眼睛,问对方是不是要买东西。蹲在椅子上吃盒饭的向梦州在一旁听了,适时开口:“你说go away。”
“……是什么意思?”洛淼不情愿地问。
“就是‘请进’的意思。”向梦州挑了挑眉毛,然后埋头扒饭,以掩饰自己偷笑的嘴角。
两三次之后洛淼就懂了,她想问向梦州为什么戏弄自己,是不是在嘲笑她不懂英语讽刺她没有文化。但她问不出口。对于敏感的人来说,向他人质问亦是向他人倾诉,是挫伤自尊的行为,与主动暴露弱处无异。
那时候洛淼还没有许多勇气与力量,她只是默默地不再理他了。沉默的成本最低。连带着她也不去找曾莉了。
其实她也很想问他为什么跟着她到处走,即使她总是回之以沉默与冷眼。
人们在形容少女时总爱用与春天有关的字眼,仿佛梦幻一场,宛如初绽的花。可起码少女的心事绝非春景,而是秋雨,绵绵不绝,灰灰蒙蒙。
不过向梦州很有一点“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的精神,等了洛淼几回等不到她,就跑到她家附近。他有分寸,也极小心,不主动敲门,只站在旁边远远一个路口的小巷中,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这一次他“蹲守”了两天才等到洛淼。那天,洛淼其实很远就看到他了,她的视力分明很好。当时已到深秋,天不紧不慢地下雨,向梦州既不打伞也不加衣,就一个人倚在墙边,胳膊从宽大的袖筒里伸出,空空荡荡,手向下没入裤兜,雨丝挂在他身上织成了闪亮的网。
洛淼在离他几步时停下来,看他低头点烟,越看越觉得此人怪异。为何下雨不打伞?为何抽烟不挡风?他手中攥着只打火机,一下又一下点烟,有雨又有风,总是失败。几次之后他也放弃了,干脆叼着支没有点燃的烟,抬头看看天。天只是一块被染得深浅不一的布,仅此而已了,不能提供任何答案,可总有人想向它索要谜底。
你去躲躲雨呀。洛淼看着看着,这句话忽然跳了出来。
这吓了她一跳。雨点落在她的眼镜上,一时视线模糊。她赶紧取下来,很不讲究地直接用衣角擦起来。
向梦州抬头,看到她后立刻笑嘻嘻地走过来,把她拉入路旁屋檐下躲雨,兴高采烈地问,这么巧啊。
“我还有事,先走了。”向梦州的手正好按到她胳膊上的淤青,她痛得一时皱眉,但不愿与他多说,干脆一走了之。
“你去哪里?”
该怎么说呢?我又没有吃饭的钱了,拜托你快让我去打工?
指甲在拳心内掐了又掐,“我有工作,我要去工作了。”
“曾莉说你最近没有去找她,”向梦州的手心贴着洛淼的淤青,愈是用力愈是疼痛,“你也不去上学?”
洛淼抬起头,瞪他,“我说了我要去工作。”
向梦州放开了她,之前被洛淼嫌弃过长的头发湿成绺黏在额头上,“你缺钱?”
洛淼梗着脖子说:“不缺钱,云哥会借我的。”
向梦州终于皱起眉毛,“他借你钱,那你为什么不去读书?”
“他借给我钱,教我做点生意自己挣钱。”提及这个洛淼还是有点骄傲的,在她看来,向梦州绝对是那种不会自食其力、专靠家底厚所以为所欲为的纨绔子弟。
“他应该教你去好好读书才对!”向梦州难得地收起了那副轻佻的姿态,口气都陡然沉重起来,他严肃的样子让洛淼微微一怔。
“你为什么要说云哥的坏话?”洛淼一边害怕一边生气,“你凭什么看不起我不读书?”她须得撑起一副强硬而凶猛的面具,以掩饰内里的荏弱。她一贯少言,难得大吼一次,平日里一张薄而苍白的脸红透了,双眼覆上一层晶莹,几乎要滴下眼泪。
向梦州哭笑不得:“我哪里说他坏话了?读书……读书是重要的事,我没有看不起你。”面对一个少女外强中干的愤怒,他一时手足无措起来。
“……要不然,你真需要钱,来找我。”他说。
“滚!谁要你的钱!”她在震怒之下,忽然想到向梦州戏弄她的事,情不自禁脱口而出:“go away!”
第110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六)
对于一个饱受委屈之人,既不能不让她发泄,又不能让她发泄太过。否则她就会成为一只憋掉的气球。
洛淼气得眼泪乱抹,一张冷峭的脸红得将要滴出血来,一贯平整无波的脸起了波纹,眉皱着,眼挤着,嘴抿成了一线,死死地,像拱卫城门的列兵般紧张与严肃,只怕一个不慎便有哭声从喉咙与齿缝间泄出来。眼泪已经开始流了,她不肯哭出声,那是自尊的最后一道防线。
向梦州不知是怎么想的,这时候还不赶快别过脸、转过头去?他不,他偏盯着那双湿漉漉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从这双眼睛里能看出什么?除了破碎的泪就只有破碎的心,实在毫无新意。或许凝视从来都不需要理由,一切借口都是妆点,都是牵强附会,都是欲盖而弥彰。
洛淼想,这人实在太过分了,惹她哭也就算了,竟然还要看着她哭,真是该死,该死!
洪水与哭声都是关不住的。“死”这个字一在她脑海里蹦出,她便哭出声了,那一刻她的确是想杀了他,泪水是热的,浇在身上就成了汽油,非要把一个好好的人点燃不可。她抄起手边唯一一个趁手的东西,劈头盖脸就向面前的人身上砸去。
她不是存心要置他于死地。有时候你想杀死一个人,却又偏偏手下留情,只因爱恨在两端,如天堂与地狱,而我们行走于人间。
她在动手的那一刻的确用眼光瞄到了,那只是一个放在街角的扫帚,盛着些落叶而已,不会弄伤他。她的确看不到为了防止簸箕被风吹倒,而压在落叶底部的几块石头。于是向梦州又一次光荣负伤了。
血再一次流下来的时候,濡湿了向梦州的头发,洛淼慌了,他头上的雨水还没干,腥黏的血液使柔软的头发结成块。一道血迹就这样缓慢延伸下来,划过他的眼睛和睫毛,猩红模糊了视线,这次他只能转过头去了。
洛淼想道歉,她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有说。
向梦州伸手向额上抹了一把,入神地看着手掌心中的红迹,微微笑道:“原来你真就这么讨厌我。”他似乎很虚弱,另一只手扶着墙,风从袖口钻入褫夺体温,他感到冷了,转过身去,摆了摆手,说:“我先走啦。”
“不是什么大事,破了点皮罢了。”他想了想,又说:“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不会有人怪你的。”一句话点破她心中所想,倒衬得一个磊落,一个不堪。洛淼什么都没有说。
她就站在原地,看着向梦州一边向她摆手一边转身走。风雨又紧了些,天边铅云浓重。秋的雨与夏的雨有什么不同,只在于夏雨酣畅,过后会有晴天乃至酷暑。秋雨一层一层地落了,像天空褪尽外壳,从此变得高而深远,人人都知道此后只会日渐冷下去。
向梦州还是那副手插兜、不紧不慢的走路姿势,他行走在这条路的中央,单薄如叶,可吹打不动。
很神奇地是,他快走到路的尽头,却又折回,回到了洛淼身边。还是笑嘻嘻地对她说:“你知道讨厌一个人就该怎样报复他吗?”
“你打他是没有用的,你要利用他,利用他实现你心中的欲望。”
“你说颐云教你做点生意自己挣钱?你不这样心狠,又能做什么事?”
“洛淼,没有比我更好用的垫脚石了。”
这是要抛开情面明算账了?洛淼当时想,心中惶惶,她不是很理解他这句话的含义。
其实他们又能有什么情面呢?相处这些时日以来,洛淼扪心自问,从未给他好脸色过。倘若换个人,定是要记仇的。怎么这家伙,总是毫不在乎似的?
不远处,几只白鸽挤着躲在檐下,黑豆般的小眼珠漠然地转着,冷对风雨中的一切。后来它们也依偎在一起睡了,单调的咕咕声从鸽子喉咙中传出,很快淹没在雨声滴答中,无人在意它们是否拥有一个好梦。
然而就趁着洛淼微微一愣,向梦州忽然凑过来,低下头,猛地捎来一绺秋风,丝丝凉意落在洛淼嘴上。
这是洛淼的初吻,凉如雨,柔似风。
向梦州做了坏事之后转身便跑,这次他不留在原地挨打。他身体轻巧,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跑出了好一段路。确定安全距离后,他转过身来,背着手,一边遥遥望着洛淼一边倒着走。
无论头顶是艳阳还是风雨,他总是笑眯眯的。
他看见洛淼张嘴,应该是在骂他了。没关系,风雨太紧了,距离又远,所有咒骂都被淹没在雨声中,他一句都听不到,雨停之后也不会在人间留下任何痕迹,一切都将被冲刷被洗涤。
只是可惜,看不清她此刻的脸色呢。他想,那张薄而小的瓜子脸应该不是往日那种青玉般的颜色了,而是殷红一片。
他必须在头晕倒地之前离开这里。可是想到刚刚,他就开始笑了。在天地,只有潇潇雨声,在人间,只有他的笑声。笑声令他加倍晕眩,而晕眩又使他更加想笑,胸口泛起阵阵恶心,如波浪击打心脏,他好难受,又好快乐。
“我先走啦!”
他在即将消失在路的尽头之前,用尽力气这样喊。
分明是受伤了,为何要开怀?他对自己说,一切都没什么可怕的,这是感情的苦涩与甜蜜。
他对自己说,不要怕。
自那天之后,洛淼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见过向梦州。她有时想起二人第一次见面,他的出现如此突兀,一如他的不告而别,毫无征兆,毫无音讯。
她好奇,只是好奇,这个人到哪儿去了。
她问过曾莉,曾莉当时正忙着算账,听到这个问题,细细的眉挑起来,毫不客气地回道:“你问我?”
“原来如此。”洛小姐的口气还是不咸不淡,像是韩助理每次找她签董事会决议时那样,她总是脸也不抬,或只微微扫一眼,说一句:先放那儿吧。
没有人再说话,但洛小姐没有挂,韩助理自然是不敢的,二人就这样相隔万里地沉默着。
“实际上,他没有话留给我。”极轻的语调,洛小姐像是说给自己听。韩助理一时不知这话该怎么接,更加后悔没有将此事写成报告传回国内而选择电话汇报。她斟酌几秒,小心翼翼地说:“洛总,是这样,我给向先生的朋友说了一下那个假录音的事,有人说,可能也不是完全伪造的。好像,他们车队在进沙漠之前开过一个派对,当时大家都喝了很多酒,有人听到向先生在喝醉之后,一个人在说什么。所以我猜那些话,可能是那时录下再经过剪辑……只是我个人猜测。”
这时沈曾莉推门进来了,洛淼只是简洁地说了一句“知道了”便挂断电话。
“哟,我们的小美人现在成大美人了。”沈曾莉眯起眼睛,笑得奔放,坐在洛小姐对面。“小美人”这种称呼是沈曾莉跟向梦州学的,洛小姐身边的故人一个接一个去世,如今也只能从她口中听到这三个字了。
“我以为你会选热闹一点的地方。”洛小姐端起面前的那杯冰水,喝了一口。
“唉,我确实是挺想去吃火锅或者大排档的,好久没回国了,还怪想的。”沈曾莉还是眯成弯月的一双眼,“我都是为了你考虑啊,你现在的身份,怎么能进出太随意的地方——当然啦,再贵的我可就请不起了,所以就算看不上这里,也麻烦你洛大总裁忍一忍吧!”
在故人面前,洛小姐似乎没有那么冰冷了。阳光从咖啡厅的落地窗外投进来,轻轻浮在她周身。假如有公司员工见到她此刻这幅样子,不大跌眼镜也得大吃一惊:洛小姐今日连头发都没有盘起,只自在地披在两肩,唯一与往日不变的只是那副朴素的眼镜。阳光下的长发泛着温暖的棕金色,可能是她体内那份外国血统在作祟,也可能只单纯是少年时营养不良造的孽。这就和那份录音似的——早已殒身碎骨,真的假的都无从知晓也无所谓了。
“你现在过得如何?”洛小姐问。
沈曾莉年轻时就在一刻不停地恋爱,前些年结过一次婚,结果那男的在她孕期出轨,沈曾莉于是大着肚子去离了婚,刚从民政局出来又直奔医院做了引产。这一番操作险些要了她半条命,休养好久才缓过来。
结果还没满一年,又和一个旅游至此的老外看对了眼,遂抛家舍业跟那男的满世界旅游去了。
她这次中断旅途匆匆回国,是听说了洛颐云的死。
“还行吧,恋爱么,结婚么,不就是那么回事儿。”沈曾莉耸耸肩,杯中咖啡在她一刻不停地轻轻搅拌下卷成了旋儿。扭曲,下沉,然后浮成薄薄一层沫,“颐云怎么火化得怎么快啊,我这紧赶慢赶也没见上最后一面啊,你可真是……”提及这事,她还是有些不满。
“有那么重要吗?他生病到后期,瘦了很多,脸色很差,你看了也认不出来了。”
沈曾莉想了想,忽然一笑,“这倒也是。”
她说:“我这次回来,也是想看看你。店已经盘出去了,以前的朋友也没剩下几个了,没什么再回来的必要了。”
洛小姐点点头,她看上去依旧平静,既不吃惊也不悲伤,“你过得开心就好。”
沈曾莉笑了一声:“你知道吗,我和john是open marriage。”
现在的洛小姐已经不在乎能不能听懂英文的事,横竖听不懂就直接问,已没有人会看轻她:“是什么?”
“开放式婚姻,我们谁也不限制谁,两个人各取所需,不要带回来病就好。”沈曾莉端起咖啡一饮而尽,还是如当年喝酒般潇洒,“我说洛淼,你和梦州结婚是为什么呀,我好奇好多年了。你爱过他吗?你该不会,真是图他的钱吧?”沈曾莉眼睛眨眨,认真地盯着洛小姐,等待着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
沈曾莉着实提了一个难题,这个问题让洛小姐由衷地感到为难。不是难在不想回答。
洛小姐想了一会儿,答非所问:“他死的时候还不到二十五岁。”
沈曾莉不明所以,却也点点头:“是啊,可惜,真年轻。”
实际上在向梦州死后,洛小姐也经常做一些没头没尾的梦。这些梦大多与向梦州无关,只不断地重演她初中时的一次期末考试。
上学时,洛小姐虽然总体成绩不佳,但数学成绩还是相当拿得出手的。还记得那一次的期末考试之前,她因受父亲打骂而彻夜难睡,到了第二天考数学时,困得实在不行,又觉得这次的题实在简单,于是自信地打算先睡一个小时再做题也来得及。却没料到再睁眼时只剩不到四十分钟,她再怎么擅长这一科,再怎么加快速度,还是剩了最后一道题没做成。
梦中,她反复看到那道永远来不及做的题。
“嗯,真年轻。”洛小姐口中喃喃,重复沈曾莉的话。
年轻到我本以为,我可以细细写下每一个步骤,落下每一笔。
我本以为,我还有很长的时间来做这道题。
【8 go away】
曾莉在城南一条街上开了家服装店,她说洛淼长得好看,戴了眼镜更显气质,而且胳膊腿儿都匀称修长,硬拉来给她当模特。由于曾莉承诺给钱,按小时计费,洛淼自然义不容辞,常常逃课来此。当时在本市,外国人已经不少见,背着大包,串巷的旅游的。这附近还有一些学校,职校的专科的本科的,其中有学校开设了商贸英语等课程,招来了一些外国人做外教,因此蓝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在这附近更是多见。
“哎呀,你生动点呀。”这是曾莉对只会一动不动站桩的洛淼,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活色生香,懂吧?”曾莉高中没读完,但从来不怯于临场卖弄。她指点洛淼时自信满满,往那儿一戳,那就是一个博士的派头。
洛淼当然不懂生动,更不懂何为活色生香。不过她隐约能感受到,曾莉才是她口中那般活色生香的女子。她手心温热,笑声响亮,一天到晚穿得五彩斑斓,但并不俗艳。就算她在身上开了个染坊,也能自成一座缤纷花园。
偶尔有几个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路过此处,看到在门口一动不动的洛淼,赞她“pretty”,洛淼听不懂,眨着眼睛,问对方是不是要买东西。蹲在椅子上吃盒饭的向梦州在一旁听了,适时开口:“你说go away。”
“……是什么意思?”洛淼不情愿地问。
“就是‘请进’的意思。”向梦州挑了挑眉毛,然后埋头扒饭,以掩饰自己偷笑的嘴角。
两三次之后洛淼就懂了,她想问向梦州为什么戏弄自己,是不是在嘲笑她不懂英语讽刺她没有文化。但她问不出口。对于敏感的人来说,向他人质问亦是向他人倾诉,是挫伤自尊的行为,与主动暴露弱处无异。
那时候洛淼还没有许多勇气与力量,她只是默默地不再理他了。沉默的成本最低。连带着她也不去找曾莉了。
其实她也很想问他为什么跟着她到处走,即使她总是回之以沉默与冷眼。
人们在形容少女时总爱用与春天有关的字眼,仿佛梦幻一场,宛如初绽的花。可起码少女的心事绝非春景,而是秋雨,绵绵不绝,灰灰蒙蒙。
不过向梦州很有一点“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的精神,等了洛淼几回等不到她,就跑到她家附近。他有分寸,也极小心,不主动敲门,只站在旁边远远一个路口的小巷中,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这一次他“蹲守”了两天才等到洛淼。那天,洛淼其实很远就看到他了,她的视力分明很好。当时已到深秋,天不紧不慢地下雨,向梦州既不打伞也不加衣,就一个人倚在墙边,胳膊从宽大的袖筒里伸出,空空荡荡,手向下没入裤兜,雨丝挂在他身上织成了闪亮的网。
洛淼在离他几步时停下来,看他低头点烟,越看越觉得此人怪异。为何下雨不打伞?为何抽烟不挡风?他手中攥着只打火机,一下又一下点烟,有雨又有风,总是失败。几次之后他也放弃了,干脆叼着支没有点燃的烟,抬头看看天。天只是一块被染得深浅不一的布,仅此而已了,不能提供任何答案,可总有人想向它索要谜底。
你去躲躲雨呀。洛淼看着看着,这句话忽然跳了出来。
这吓了她一跳。雨点落在她的眼镜上,一时视线模糊。她赶紧取下来,很不讲究地直接用衣角擦起来。
向梦州抬头,看到她后立刻笑嘻嘻地走过来,把她拉入路旁屋檐下躲雨,兴高采烈地问,这么巧啊。
“我还有事,先走了。”向梦州的手正好按到她胳膊上的淤青,她痛得一时皱眉,但不愿与他多说,干脆一走了之。
“你去哪里?”
该怎么说呢?我又没有吃饭的钱了,拜托你快让我去打工?
指甲在拳心内掐了又掐,“我有工作,我要去工作了。”
“曾莉说你最近没有去找她,”向梦州的手心贴着洛淼的淤青,愈是用力愈是疼痛,“你也不去上学?”
洛淼抬起头,瞪他,“我说了我要去工作。”
向梦州放开了她,之前被洛淼嫌弃过长的头发湿成绺黏在额头上,“你缺钱?”
洛淼梗着脖子说:“不缺钱,云哥会借我的。”
向梦州终于皱起眉毛,“他借你钱,那你为什么不去读书?”
“他借给我钱,教我做点生意自己挣钱。”提及这个洛淼还是有点骄傲的,在她看来,向梦州绝对是那种不会自食其力、专靠家底厚所以为所欲为的纨绔子弟。
“他应该教你去好好读书才对!”向梦州难得地收起了那副轻佻的姿态,口气都陡然沉重起来,他严肃的样子让洛淼微微一怔。
“你为什么要说云哥的坏话?”洛淼一边害怕一边生气,“你凭什么看不起我不读书?”她须得撑起一副强硬而凶猛的面具,以掩饰内里的荏弱。她一贯少言,难得大吼一次,平日里一张薄而苍白的脸红透了,双眼覆上一层晶莹,几乎要滴下眼泪。
向梦州哭笑不得:“我哪里说他坏话了?读书……读书是重要的事,我没有看不起你。”面对一个少女外强中干的愤怒,他一时手足无措起来。
“……要不然,你真需要钱,来找我。”他说。
“滚!谁要你的钱!”她在震怒之下,忽然想到向梦州戏弄她的事,情不自禁脱口而出:“go away!”
第110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六)
对于一个饱受委屈之人,既不能不让她发泄,又不能让她发泄太过。否则她就会成为一只憋掉的气球。
洛淼气得眼泪乱抹,一张冷峭的脸红得将要滴出血来,一贯平整无波的脸起了波纹,眉皱着,眼挤着,嘴抿成了一线,死死地,像拱卫城门的列兵般紧张与严肃,只怕一个不慎便有哭声从喉咙与齿缝间泄出来。眼泪已经开始流了,她不肯哭出声,那是自尊的最后一道防线。
向梦州不知是怎么想的,这时候还不赶快别过脸、转过头去?他不,他偏盯着那双湿漉漉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从这双眼睛里能看出什么?除了破碎的泪就只有破碎的心,实在毫无新意。或许凝视从来都不需要理由,一切借口都是妆点,都是牵强附会,都是欲盖而弥彰。
洛淼想,这人实在太过分了,惹她哭也就算了,竟然还要看着她哭,真是该死,该死!
洪水与哭声都是关不住的。“死”这个字一在她脑海里蹦出,她便哭出声了,那一刻她的确是想杀了他,泪水是热的,浇在身上就成了汽油,非要把一个好好的人点燃不可。她抄起手边唯一一个趁手的东西,劈头盖脸就向面前的人身上砸去。
她不是存心要置他于死地。有时候你想杀死一个人,却又偏偏手下留情,只因爱恨在两端,如天堂与地狱,而我们行走于人间。
她在动手的那一刻的确用眼光瞄到了,那只是一个放在街角的扫帚,盛着些落叶而已,不会弄伤他。她的确看不到为了防止簸箕被风吹倒,而压在落叶底部的几块石头。于是向梦州又一次光荣负伤了。
血再一次流下来的时候,濡湿了向梦州的头发,洛淼慌了,他头上的雨水还没干,腥黏的血液使柔软的头发结成块。一道血迹就这样缓慢延伸下来,划过他的眼睛和睫毛,猩红模糊了视线,这次他只能转过头去了。
洛淼想道歉,她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有说。
向梦州伸手向额上抹了一把,入神地看着手掌心中的红迹,微微笑道:“原来你真就这么讨厌我。”他似乎很虚弱,另一只手扶着墙,风从袖口钻入褫夺体温,他感到冷了,转过身去,摆了摆手,说:“我先走啦。”
“不是什么大事,破了点皮罢了。”他想了想,又说:“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不会有人怪你的。”一句话点破她心中所想,倒衬得一个磊落,一个不堪。洛淼什么都没有说。
她就站在原地,看着向梦州一边向她摆手一边转身走。风雨又紧了些,天边铅云浓重。秋的雨与夏的雨有什么不同,只在于夏雨酣畅,过后会有晴天乃至酷暑。秋雨一层一层地落了,像天空褪尽外壳,从此变得高而深远,人人都知道此后只会日渐冷下去。
向梦州还是那副手插兜、不紧不慢的走路姿势,他行走在这条路的中央,单薄如叶,可吹打不动。
很神奇地是,他快走到路的尽头,却又折回,回到了洛淼身边。还是笑嘻嘻地对她说:“你知道讨厌一个人就该怎样报复他吗?”
“你打他是没有用的,你要利用他,利用他实现你心中的欲望。”
“你说颐云教你做点生意自己挣钱?你不这样心狠,又能做什么事?”
“洛淼,没有比我更好用的垫脚石了。”
这是要抛开情面明算账了?洛淼当时想,心中惶惶,她不是很理解他这句话的含义。
其实他们又能有什么情面呢?相处这些时日以来,洛淼扪心自问,从未给他好脸色过。倘若换个人,定是要记仇的。怎么这家伙,总是毫不在乎似的?
不远处,几只白鸽挤着躲在檐下,黑豆般的小眼珠漠然地转着,冷对风雨中的一切。后来它们也依偎在一起睡了,单调的咕咕声从鸽子喉咙中传出,很快淹没在雨声滴答中,无人在意它们是否拥有一个好梦。
然而就趁着洛淼微微一愣,向梦州忽然凑过来,低下头,猛地捎来一绺秋风,丝丝凉意落在洛淼嘴上。
这是洛淼的初吻,凉如雨,柔似风。
向梦州做了坏事之后转身便跑,这次他不留在原地挨打。他身体轻巧,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跑出了好一段路。确定安全距离后,他转过身来,背着手,一边遥遥望着洛淼一边倒着走。
无论头顶是艳阳还是风雨,他总是笑眯眯的。
他看见洛淼张嘴,应该是在骂他了。没关系,风雨太紧了,距离又远,所有咒骂都被淹没在雨声中,他一句都听不到,雨停之后也不会在人间留下任何痕迹,一切都将被冲刷被洗涤。
只是可惜,看不清她此刻的脸色呢。他想,那张薄而小的瓜子脸应该不是往日那种青玉般的颜色了,而是殷红一片。
他必须在头晕倒地之前离开这里。可是想到刚刚,他就开始笑了。在天地,只有潇潇雨声,在人间,只有他的笑声。笑声令他加倍晕眩,而晕眩又使他更加想笑,胸口泛起阵阵恶心,如波浪击打心脏,他好难受,又好快乐。
“我先走啦!”
他在即将消失在路的尽头之前,用尽力气这样喊。
分明是受伤了,为何要开怀?他对自己说,一切都没什么可怕的,这是感情的苦涩与甜蜜。
他对自己说,不要怕。
自那天之后,洛淼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见过向梦州。她有时想起二人第一次见面,他的出现如此突兀,一如他的不告而别,毫无征兆,毫无音讯。
她好奇,只是好奇,这个人到哪儿去了。
她问过曾莉,曾莉当时正忙着算账,听到这个问题,细细的眉挑起来,毫不客气地回道:“你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