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软骨头
  何云山不是说说而已,如果对方坚持不趴下,他真的会开枪。但是他没想到毛安志听到这话跑得更快,甚至都不弓着身子,而是肆无忌惮的冲锋。这个时候甘雨开枪了,而且这枪不是对着铜头,反而对着毛安志。
  甘雨这人亏就亏在不懂人情世故,否则以她的本事,就算当时有王朗在位,她怎么也能混个二把手。不过她厉害也就厉害在这里,根本就不会有什么顾忌,看到威胁,就会果断的消灭威胁。如果威胁去不掉,那就去掉产生威胁的人。
  也是毛安志的命好,恰巧被一个小土坷垃给绊倒了。本来这会绊倒会被敌人追上,谁知道反而救了自己一命。他一绊倒,子弹就打中后面的人。这会清醒下来,知道甘雨等人真会开枪。为了逃命,就拼命喊:“我是小毛头,咱们是一伙的啊。”
  “一伙个屁,快往两边爬。再敢往这跑,我也要开枪打你了。”
  毛安志听到何云山的喊话,就往一边爬。铜头当然不会跟他一样,否则不就相当于再次暴露侧面给人家打,那就是第二次当活靶子了。他的选择是趴在地上匍匐前进,一点一点缩小跟何云山他们的距离。
  何云山会用枪,毕竟末世已经好几个月,不会用枪的人根本不可能现在还活得如此自在。不过他不是神枪手,所以对趴在地面上的目标有时候还做不到每一枪都打中一个敌人。甚至连续多枪,也没有打中自己想要打中的目标。
  枪打出头鸟,何云山瞄准的当然是铜头。因为如果把铜头打死了,这些人也就不至于这么疯狂的朝着这里攻击了。不过想要打死铜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个家伙不止是能够利用地面上现有的各种坑洼之类的地势来躲避,甚至本身还会用各种战术姿势不断变换自己的方位。这样一来只是瞄准的再好,打过去的子弹可能也只不过是能够击中一个空地而已。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何云山能够拥有的优势也越来越少。他有些烦躁,因为这样一来很可能会有很大的伤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他跟甘雨问道:“原来你们不是有一些手榴弹嘛,这种时候也该用上了。”
  甘雨从怀里掏出一颗手雷,然后递给何云山:“就剩下这一颗了,万一你扔出去没有打中目标,可就白白浪费了。”
  到这种时候,哪能顾忌什么浪费不浪费。何云山拉开手雷上的拉环,然后使劲朝前一扔。他也没有特意朝着铜头扔,因为铜头这人的确有些本事,很难打中他。
  因为何云山拔掉拉环以后,把手雷放在手中停滞了两秒。所以手雷不是在落地以后才炸开,而是在半空之中就来了一个天女散花。任凭铜头有多么机警,也没有本事躲开这么大范围的攻击。他的胳膊上挨了一颗弹片的袭击,不说废了起码也需要好好包扎一下,否则流血也会导致他必然死掉。
  这世上哪有不怕死的人,即使有多半也是装出来的。铜头确实是一个很强悍的人,可是他同样也是一个怕死的人。末世条件那么有限,一个人手上破道口子,都可能直接感染病菌死掉。更何况手臂血流如注,这个时候不第一时间包扎那就死定了。
  铜头敢冒着枪林弹雨冲锋,就是面对面跟人拼刺刀,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可是如果这样就能让他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绝对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他一边朝着周围人大喊“冲上去,给我往上冲”,一边自己偷偷往后退。
  这世上没有人是傻子,如果拿别人当傻子,那只能说明傻的人是你自己。铜头以为别人会被他喊几句话就往前冲,实际上在他喊话同时后退的举动一做出来,别人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往后退了。
  铜头还会顾忌自己的身份,其余受伤的人可不会想这么多。他们一股脑乱哄哄的后退,让铜头一下子落在后面。至于那些没受伤的人,这会更是不管不顾的跑了回去。
  末世里面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能够狠到朝着自己人开枪的毕竟是异数。疯子哥外号是疯子,可是毕竟只是外号。他做不到像甘雨一样对着自己人开枪,所以只能眼看着后退的人越来越多。最后他也懒得拿枪狙击别人,因为现在气势已经输了,这场仗打不下去了。
  疯子哥能够在砍刀帮混上第三把交椅,可不仅仅是凭借自己的枪法比别人好,他真的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所以看到这场仗肯定会输,他立刻掉头就跑。这倒是让何云山这伙人很是诧异,因为他们想在还没有做好反击的准备。可是做不好跟不去做,毕竟是两个概念。所以何云山只是朝外张望了一眼,就决定跟上去。
  “跟着我冲上去。”
  何云山喊了一声就往上冲,第一个跟着他冲上去的是任和风。毕竟任和风作为一个男人,胆气总比普通的女人或者刚刚成年的毛头小子要强一些。在他之后跟上来的是甘雨,这丫头也仅仅比他慢了半步而已。
  其实这一枚手雷造成的损伤,并没有真的多么高,通常都是让人受一些皮外伤。真的被手雷炸死的,可以说到现在为止一个也没有。但是因为士气受到打击,所以砍刀帮的人都是拿着后背来应对敌人。所以现在一旦有枪对着他们的后背射击,这些人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还手的余地。
  何云山的心肠很软,但是杀人对他而言也不过是活命的手段而已。他用枪杀掉跑得最远而又能够瞄准的人,因为剩下的人他可不打算用子弹。
  如果只是何云山自己一个人,他根本就可能把这么多人都杀掉。但是因为他身后也跟着一些人,所以除了一开始就没受伤的人跟着疯子哥跑掉以外,其余的人根本就是被老虎按在爪下的野猪。虽然野猪也有獠牙,可是什么时候会死,可就看老虎什么时候下口了。
  何云山除了最开始那几枪以外,后来也没有杀掉多少人。这活主要是甘雨在干,她手上的小弯刀很锋锐,而且她杀人的本事也很专业。不像李芸主要靠蛮力,而师姐更多的是靠技巧。甘雨主要是凭借自己的天分,她就像是一把镰刀,天生就知道怎么像收麦子一样收割人命。
  “嘿嘿,你们砍刀帮不怎么行,简直就是兵败如山倒。”
  铜头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竟然到现在也没有死。听到何云山讥讽自己的话,铜头的反应很让人奇怪,他竟然直接跪了下来。
  “大家都是出来混的,给一条活路吧。我知道自己之前做的不好,但是以后如果我跟了你,肯定好好给你干。”
  何云山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他从来也没有想过铜头竟然会选择投降。在他看来,铜头这种人怎么也有几分骨气,哪会这么软骨头。铜头知道自己这样贸贸然投降,人家肯定会有所怀疑,所以干脆就说开了。
  “我知道你一定看不起我,觉得我这人是个软骨头。不过在末世活下来太难了,在末世之前我也是一个正经人。我在证券公司上班,每天西装革履的像个成功人士。我有老婆有孩子,家里父母也都身体健康,可以说我活得很幸福。但是末世一来,所有的事情都变了。我如果不狠,死的就是我。现在我全家就剩下我一个人还活着,我活着就代表他们还活着。一旦我死了,可以说他们也全都死了。我不甘心啊,我真的不甘心啊。”
  何云山看着铜头,一时之间也没有说些什么。他得承认铜头说的话没有错,甚至他都可以认为铜头说的都是真话。可是这样一个容易变节的人,能够变节一次,也就能够变节第二次。一个团队里面如果混进来这样一个人,难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
  作为跟砍刀帮不合的新家园的人,刘阳朝着何云山轻轻摇头,还有手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何云山知道他的意思,但是他又不想自己下杀手。毕竟杀俘不祥,既然铜头是朝着何云山下跪,何云山就不会亲自动手去杀他。
  这会何云山不出手,刘阳自然也不方便动手。毕竟他是客人,当初跟着一块拼命可以。现在尘埃落定以后如果还要他出手,那可就说不过去了。所以何云山转而看向甘雨,他知道这丫头杀人是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的。
  果然甘雨在得到他的眼神示意以后,就走过去然后蹲在铜头的身边。先是摸了一下铜头的大光头,然后甘雨才说道:“你已经吃惯了人肉,哪能再当一个普通人呢。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没办法,谁让你是砍刀帮的人呢。”
  “别看我天天吆喝着吃人肉,那都是做给别人看的。砍刀帮就是这样一群人,你要是不这样,那在里面就混不下去。你看我这光头就知道,其实我进入砍刀帮没有多长时间。真正砍刀帮的老人,都留着莫西干头。我真的愿意投降,而且我肯定好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