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二师兄不爱动脑子,但也不是笨蛋,他看了一眼县衙。虽然天亮了,但县衙上空却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黑气。要是他记得不错,半个月前他下山买大米白面,县衙还是正常的。如今这股黑气影响到了附近的百姓,怪不得人人面带菜色。
  “这妖物不知是什么来头,但县太爷必然知道。”郎老头说。“在这之前,咱们往老乡家里走走,讨碗水喝。”
  清欢二师兄跟在郎老头后面,找了几家天一亮就起床并且住在县衙周围的人家,进门一打听,果然,家里上上下下,除了年纪轻的壮丁,其他人都在闹肚子,上吐下泻的,几乎脱了半条命。大夫看了药抓了,可愣是没用。
  这样的情况下,有陌生人来讨碗水喝,他们还是让人进门了。郎老头说:“我啊,是个游方道士,老伙计你要是不嫌弃啊,就让我喝完这碗水,给你家看看,放心,不收你钱。”
  前来开门的老人家颤颤巍巍地道谢,去打了几碗水。
  清欢把碗端到手里就看出那水不对劲儿了,他们这一脉都天赋异禀,三位师兄都有天眼,而她本身就能看穿事物本质。
  师徒三人几乎是一眼就瞧出来了,那这水自然是喝不得。幸好那老人家也没看着他们,于是三人把水一泼,老人家一回头,这三人就喝完了。
  他心里嘀咕,咋这么快。一时间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好人,要不要相信他们,但转念一想,自家家徒四壁的,又有啥能叫人惦记的?瞧那猥琐老儿身边的大姑娘美貌端庄,小伙子强壮彪悍,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清欢要是知道老人家心里在想什么,准笑破肚皮。郎老头要是知道了,指定扭头就走,他收的徒儿,个顶个外貌都拔尖儿,就他这个师父獐头鼠目不入流,但你做人不能以貌取人啊,他郎老头年轻时候也是迷倒万千少女的翩翩少年郎好么!
  以貌取人,肤浅!低俗!这会儿他的徒儿们是长得好看,但过个几十年说不定比他郎老头还猥琐,他这话撂这儿了!
  郎老头不去想“他们到底能不能再活几十年”的这个问题。
  进了屋,东屋炕上躺着个老婆婆,西屋炕上躺着一个妇人和两个娃,都是面透黑气浑身无力,病怏怏的样子。
  “老伯啊,你们家平日里做饭,是不是就用那井里的水啊?”清欢柔声问。
  老人家点点头,自夸起来:“这口井啊!咱都打了几十年了!从我爷爷还活着时候起就用!水特甜!刚刚你们喝了不是,好不好喝?平日我家做饭洗菜洗衣,全是用这井里的水!”
  清欢尴尬点头,她哪里敢喝……
  郎老头装模作样地给床上躺着的老婆子把脉,然后问那老人家:“老伙计啊,你信我不?”
  老人家点点头:“信。”
  “那我跟你说,老哥儿啊。”郎老头自动拉近距离,已经从“老伙计”变成了“老哥儿”,“你们家啊,这不是吃坏肚子,这是中邪啦!”
  老人家啊了一声,吓得面如土色。他立刻反手抓住郎老头,忙不迭地问:“那咋办,咋办啊?道长,求你就就我们吧!我儿子死了,家里就剩这俩独苗苗,可不能再折了啊!”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你放心,我指定给你医好,但你得告诉我,你家这水井,源头在哪儿,是不是周围大家都喝这一口井的水啊?”郎老头问。
  老人家想了想说:“是啊,这口井是跟县衙连在一起的,我们周围住在县衙附近的这几户人家,都是跟县衙的井连一起的。至于县衙水井的源头我就不知道了,你得去问县丞,咱县里头这些事儿啊,他都知道。”
  郎老头点头表示知道,回头叫了下清欢。清欢乖乖走过去,取出符纸。
  郎老头做法的样子行云流水特别有范儿特别酷,他外表不着调,猥琐又邋遢,但当他认真办事儿的时候,是很有说服力的,真像个隐世不出的高人。老人家看着郎老头的手势,都一愣一愣的,郎老头烧了符纸后,清欢取出他们随身携带的水壶,拧开给老人家的妻子儿媳孙子孙女服下,没一会儿,他们脸上的黑气就没了。
  这家人千恩万谢的,郎老头叮嘱他们以后别再喝井里的水了,要是用水,走点远路去城外挑吧,整个城里的水都不大安全。
  师徒三人又走访了几家,才发现这事儿发展的很快,也不知这水源到底通了多少家,要救太难了。
  “师父,那水里的黑气是什么啊?”清欢遇到不懂的就问,这是她的好习惯。郎老头是个非常博学的人,他对于道术这一块可以说是有着极其丰富的阅历,清欢如果想要学,郎老头就是最好的师父。
  “那是怨气集结,化为黑烟,融入水中。人若喝了以后,轻则重病,大则丧命,是不祥之物。”郎老头叹气。“这回麻烦了,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普通的厉鬼哪有这么厉害。”
  “啊!”清欢突然惊叫,把郎老头跟二师兄都吓了一跳。她眨眨眼,可怜巴巴地说:“咱们忘了大师兄跟三师兄了,还有,没吃早饭呢。”
  这么一说,郎老头跟二师兄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
  昨天走的时候,清欢只准备了午饭跟晚饭,大师兄腿脚不方便,三师兄又经常神智不清,他俩能照顾好自己么!想到这儿,清欢就很担心。
  师徒三人在镇上草草吃了碗馄饨,清欢赶回山上看看那俩人,二师兄郎老头则继续打听水源的中心,分工非常明确。
  回到山上的道观,大师兄跟三师兄俩人早饭都吃完了,灶台太高,大师兄够不着,好在三师兄神智清醒,就做了饭。过了一夜,两人就是稍许憔悴些,其他还好。
  清欢打水来给大师兄擦脸擦手又梳头,又把三师兄昨天弄破的衣服补了补,随后把发生的这些事都告诉了他们。
  第十一碗汤(六)
  大师兄三师兄都很担心,硬是要一起下山,清欢却不肯答应。她当然不是怀疑这二位的能力,但却仍然不放心。大师兄向来宠爱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回也仍然犟不过她,三师兄就更别说了,他只要一陷入不清醒状态,清欢连劝一声都不用。
  回来一趟,把两个师兄收拾干净,又准备好了饭菜,清欢又匆匆下山而去。
  郎老头跟二师兄已经打探出消息来了。
  据说县太爷家的公子已经很久没露面了,要知道这纨绔最好女色,无心读书,成天朝烟花柳巷跑。这回一个多月没出现,大家都觉得奇怪。
  郎老头就去了妓院调查。一开始那鸨母不让他进——谁要个糟老头子进啊,一瞧那副穷酸样就是没钱的,后来郎老头生气贴了张符,鸨母就对他言听计从了。
  这县太爷家的公子名叫方正,名字不错,人却一点也不方正,吃喝嫖赌是样样来,镇上稍有姿色的姑娘他都调戏过,更有甚者,过分的是他还曾经强抢民女。有人告到了县衙,可惜没用,在这儿,县太爷就是那土皇帝,所以最后,那告状的人非但没讨了好,还挨了顿板子给撵了出去。
  这样的话,县太爷为什么凑合找了两下人就不找了,也就有理由可以解释了。只是不知那妖物跟县太爷到底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从县衙抬出去的小轿子里的那坨东西又是什么?是人?是鬼?是妖?还是别的什么?
  打探来的消息就这么多,反正就是确认了,那东西跟县太爷是有关系的。至于是什么关系,又是哪里来的关系,这就不晓得了。
  查也不好查。清欢皱眉,看着郎老头在那里装神弄鬼的换上一身特别有范儿的道袍,然后把长年累月蓄着的胡子给刮了,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竟然也精神得很,有点仙风道骨得道高人的样子。
  这是要干什么?清欢在郎老头的催促下也换了道袍,二师兄也是,两人跟在郎老头身边,就像是俩小道童。
  然后郎老头就大摇大摆地去捶县衙的门了。
  说是捶真是一点都不夸张。开门的衙役一看是个看起来挺有范儿的老道士,心里咯噔一下,想起这几天县衙闹鬼却被县太爷勒令不准往外说的事情,当下说话声音也温和了些,问郎老头:“不知道长敲门可有要事?”
  郎老头装模作样地作了个揖,说:“老道远望镇内黑气冲天,料想是有妖孽惑世,烦请这位小哥帮忙通报一声,就说老道是上门降妖驱邪来的。”
  那衙役犹豫了片刻,回头跟另外一个衙役交流了几句,说:“那道长您先稍后,我去问问我家老爷。”说着又把门给关上了。
  大概过了有半刻钟的样子,衙役才回来,恭恭敬敬请了郎老头进去。
  县太爷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蓄着一把山羊胡子,一双吊梢三角眼精光四射,一看就是个不好糊弄,城府深沉的。他先是上下打量了郎老头一番,觉得这老头看起来倒真有点像是高人,心里有了点希望,但也没敢抱太大。毕竟先前这十里八乡有名的和尚法师道士尼姑跳大神的他都请过了,没一个有用的。
  郎老头赶在县太爷开口之前说道:“大人,老道从山上便看到山下黑气冲天,贵府可是发生了什么怪事?”
  县太爷又岂会把自家的事情说出来,只敷衍道:“没有。”
  “呵。”郎老头低笑一声,那模样真有点像个高人,把清欢跟二师兄看得一愣一愣的,直到现在他俩都还以为郎老头是在开玩笑呢。“既然如此,便是老道多管闲事叨扰了,咱们走!”说着起身就走。
  清欢跟二师兄也动了下,步子还没迈就被县太爷叫住:“且慢!”
  郎老头贼笑,一回头又是严肃沉稳的样子:“大人还有事?”
  “不瞒您说,本官家中的确是出了怪事。”县太爷挥了挥手,在场的人就都退了出去在,只留下了他的几个心腹。“近几日镇上闹鬼,已经闹到本官的县衙里来了。只是本官害怕民心浮动,所以一直压着,不敢让人声张。”
  “到底是何事?”郎老头问。“可是与令公子有关?”
  县太爷叹了口气。
  其实这事儿说来也不大,方正不着调习惯了,他伤天害理的事儿不敢干,但坏事儿一抓一大把。那天他去妓院,鸨母说来了个新姑娘,长得那叫一个俊俏水灵,方正就去了,一见之下就被那姑娘勾的失了魂,当下颠鸾倒凤好不快活,一连在美人窝快活了十几日。
  半个月后的早上,方正的一片恶臭中醒来。他睁眼一瞧,那被他抱在怀里潇洒快活十几日的美人儿竟然已经烂成了一坨皮肉!他吓得屁滚尿流,什么也没说就跑回了县衙,心里一直害怕妓院的人会找上他,把他当成杀人凶手。
  可奇怪就奇怪在这里。事后县太爷派人去查,鸨母却说从未来过新姑娘,更未让其伺候过方正公子。最最重要的是,方正公子已经半个多月没踏入他们妓院的大门了!
  这可不是青天白日的活见鬼么!
  方正回来后就被奇怪的东西给缠住了,整日整夜在房间里不出来。一开始县太爷没发觉,后来就感到了,家里正值壮年的男子是一个少一个,一个接一个的死,然后家里的死完后,他不敢在家住了,就举家搬到了县衙暂住,可诡异的事情继续发生,整个镇上都开始有人失踪有人死!全是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身体健康的那种!
  县太爷隐隐觉得是出了什么大事,但他不懂,于是只好去请些和尚尼姑,可这些人也是一知半解,非但不能救人,反倒连自己的性命都搭了进去。最后县太爷也是没法儿了,只能这样耗着。
  但那些死去的人突然出现在了他们家,还都是栩栩如生的样子,除了肢体僵硬眼神呆滞浑身冰冷以外,跟正常人没什么区别,而且力大无穷,有一次县太爷想进方正的院子,那守在门口的行尸走肉一把抓住了他的手,险些将他的手腕捏断!
  在这之后,屋里的方正到底什么样,就谁也不知道了。县太爷搬到了县衙,现在就剩方正一人在家。
  清欢记得,郎老头说过,人死了,灵魂自然而然要去投胎,不去投胎的也要躲过鬼差缉拿,然后变为孤魂野鬼,所以,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心愿未完成的话,不会有鬼愿意失去投胎的机会。
  冤有头债有主,鬼魂报仇自然是要报复那些伤害他的人,可是郎老头问遍了,县太爷想不出到底是谁想要害方正。
  当初认出那些人就是失踪的儿郎后,县太爷就命人不许再追查下去,他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早晚要出事,可现在他只想着能扛一天是一天,总比现在就死了好。
  郎老头很鄙视县太爷这种贪生怕死的人,为了自己活命竟然把儿子给扔下去不管了,这让他对县太爷的印象非常不好。“大人,可否把贵府的钥匙给我,让频道亲自去看一看?”说到这里郎老头又要鄙视县太爷了,这什么人啊,自己跑了就算了,还把家里大门给锁了,这要是方正能逃出来,那也出不去啊,他这不是给自己儿子找死吗?
  其实县太爷也不知道方正到底死没死,按理说以那个妖物的速度,常人早被它弄死了,但县太爷逃走那天早晨,还很确信的听到儿子的呼救声。只不过他很懦弱的转身跑了,而不是去救。
  郎老头要钥匙,他就命人给了郎老头。反正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值钱的他早就叫人收拾好带走了。现在的家里,也就是个空城。
  清欢也很鄙视这个县太爷,这世上,人类的劣根性真是太可怕也太可悲,血脉相连的亲人都可以舍弃,还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郎老头说白天去了也没用,于是师徒三人围着县太爷家的房子绕了两圈看了看风水后,就找了家面店坐了下来,吃顿饭,填饱肚子。
  郎老头一口气灌了三碗面,才抹抹嘴巴一本满足地说:“救人要紧,咱们今晚的首要任务是救出方正,不跟那妖物多做纠缠,记得了没有?”
  清欢跟二师兄点头,郎老头满意了,又要了一碗面,把面汤喝的呼噜呼噜响。清欢却没什么胃口,一来她不饿,二来一想到那白花花的大肉蛆,她就恶心,面条看起来跟那玩意儿挺像的,她还是不吃好了。
  结果剩下的面经过郎老头跟二师兄的决斗,属于了二师兄。
  吃完了饭,师徒三人开始在镇上到处闲逛,清欢以前很少下山,更别提是逛街了,她慢悠悠地走着,可惜因为闹鬼的事情,现在天一黑,甭管有事儿没事儿,大家都早早吃完饭进被窝,大门锁的严严实实,家里有壮丁的最紧张。
  第十一碗汤(七)
  估摸着到了时候,郎老头就带着清欢跟二师兄朝县太爷家里去了。
  县太爷家是整个镇子上最豪华最气派的,五进的院子,门前两个石狮子威风至极。张牙舞爪的。石狮子本可辟邪,但此刻却蓦然透出一股黑气。
  这地方太古怪了。
  清欢看了看郎老头的神色,很是凝重,之前郎老头说这样的偏远小地跑不出什么大妖孽来,可现在一瞧,好像并不是这样啊……清欢囧了一下,看了郎老头一眼。郎老头一生大风大浪经历过无数,再厉害的魔物也见过收过镇过,哪里会怕这小小道行的东西。他有心叫清欢出师,却又师者父母心,担忧害怕,凡事都想挡在她前面,当年他其他几个徒弟出师可没这样过。
  也许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女弟子,所以更加担心一个娇滴滴的女娃儿会受伤害吧。女娃跟男娃到底是不一样的,清欢懂事又聪明伶俐,刚刚长起来一点就在照顾他们,时至今日,他们做什么能离得开她啊,衣服是她做的,饭菜是她煮的,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被她照顾的好好的,要是没有那个大隐患,郎老头觉得,师徒五人一辈子不下山也未尝不可。
  然而……他看了看乌黑的天空,叹了口气,该来的到底是要来。修生养息了这么多年,他们也该把从前的恩恩怨怨一并了解了。道家也讲究快意恩仇,如此方能得因果,凉雪惨死,这仇不能不报,更何况,那两人为非作歹修炼邪法,也应尽早铲除才是。
  若他看得不错,这黑气分明跟那两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无论如何,都得把这事儿给解决了。
  想到这里,郎老头深吸一口气,推开了县太爷家的大门。
  朱红色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远处黑洞洞的,堂屋大开,像是一张黑暗的巨大的口,正在对着他们张牙舞爪。
  清欢穿着一双蓝色的绣鞋,这鞋子都已经洗的有些发白变色了,但她仍然穿着。此刻绣鞋一踩到地面,立刻有种说不出的绵软感。清欢低头一瞧,竟是一地鲜血!她一惊,立刻朝后一缩!身后一只大手扶住她的肩:“别怕,是障眼法。”
  清欢很想解释一下她并不是怕,而是习惯性的爱干净所以想抬下腿,不过二师兄这么关心自己,她要是不接受的话好像很不是东西,于是就笑了一下:“我知道,多谢二师兄。”
  “欢妹,用我教你的破了这障眼法。”郎老头如是要求。
  闻言,清欢点点头。世人皆认为正午为阳,子夜为阴,男血为阳,女血为阴,这说法不无道理,但其实恰恰相反。女人的血因为至阴,所以至阳,正午的太阳最热,但因为时间交替,其实最阴,真要暴晒飞尸,最适合的是在正午的前两个时辰以内。
  她将食指咬破,滴出一滴血,暗忖,若是她愿意,这血可以叫人长生不老,如今却被拿来当做驱邪的器物,真是暴殄天物。
  鲜血抹到黄符上,清欢低声念了几句咒语,立即松手,黄符立刻像是有生命一般散发出金光,眨眼之间,脚底便恢复了踩到青石板的感觉,清欢松了口气,她不怕别的,还真怕自己学的道术有些不灵光,毕竟之前学的全是纸上谈兵,实战经验等于零。
  “欢妹啊,今儿这妖物,就作为你出师的第一个考验,你能接受吗?”郎老头神情严肃地问。仔细看去,会发现他眼底其实也有些紧张,毕竟这些东西不好惹,不比寻常的小打小闹,清欢虽然聪明绝顶又有天赋,但毕竟是个女娃子,郎老头这辈子见到的女人不少,没几个胆大的,可当道士怎么能胆小呢?须知一点点的疏忽就有可能要了你的命啊!所以,选择让清欢此刻出师,郎老头是既担心,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