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活该”我恶狠狠地吐出这句,心里忍不住得意的大笑起来。
  《末日遗产》完
  突然进化【一】两年前
  收费章节(8点)
  突然进化【一】两年前
  dna,也被称之为基因,遗传因子,它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复制基因,遗传信息会被传递给下一代,让下一代出现与上一代相似的性状。人类体内也有着好几万个基因,它们决定了人天生的相貌,外观,体型,力气大小,智慧的一切属性,它们就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我在听到这个词语的时候,脑子里总会想起一些别的事情出来,因为有人告诉给我的理论让我觉得其实人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是决定好了的,它从一开始就埋藏在了你的基因里,你会长多高,你会有多爱唱歌,你会什么时候死去,这些东西全部以人类意识不到的方式深埋在我们未曾完全参透的那个领域,决定着所有人类的宿命。
  没有人能够逃脱宿命。
  基因有两个特性。
  复制和突变。
  复制是指它会忠实的完完全全复制上一代的基因,让下一代的性状与其几乎完全一致,但同时,基因也会有着调皮的一面,它也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变化,那就是突变,比如一个长尾巴的的狗突然生出了一条短尾巴的狗,比如一个白色羽毛的鸟儿突然生出了一只黑色羽毛的小鸟,这些不可控制,不可预知的突变,参杂在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因此才会有了这么丰富多彩的世界。
  人类一直妄图控制自己的基因,作为地球上最为耀眼的存在,人类解开了基因奥秘的大门,它们神秘却又不可思议,掌握了它,你可以活到两千岁,掌握了它,你可以一跳三米高,掌握了它,你可以从此不再生病。这是人类的幻想,也是人类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
  但是,我在这里想要告诉各位的是,这种对人类有益的进化的确存在着,但是太过缓慢,短短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根本算不上时间,上万年的时间进化史早已不再是稀奇,但如果真的有一天,人类突然学会了掌控自己的基因的话,真的不见得是一件好的事情了。
  这件事情是我最开始接触到的不可思议事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得知了吕布韦的真正身份并且和他成为了好友,时间算起来的话,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多了,只是当时的事情还是让人记忆犹新,我在那个故事里面,彻彻底底的失败了一回。
  其实我没有想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因为我一直都在想一个人,这种情况知道前一段时间才有好转,我也终于明白其实过去了的事情就不会再重来,吕布韦一直想让我从那段往事里面走出来,他劝了我很久,也内疚了很久,我总是笑嘻嘻的安慰他,但心里却总是越发沉重。
  所以我决定还是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给这个事件画上一个句号,失去的已经失去,那么正在到来的,就请你好好把握住它吧。
  让我们的时间,回到两年前。
  两年前的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小说家,因为这实在是一个饿死诗人的年代,我这样的文艺青年显然只能改行去写小说,我认识的人里面有那些非常坚持自己的诗歌梦想的人,他们说打死都不愿意写小说养活自己,所以他们真的快要饿死了。
  我是一个不一样的存在,因为我不仅仅喜欢写点小诗,我也爱写故事,故事里面的人物遵循你设定的命运一步一步走到结局的感觉真的很棒,仿佛自己成为了操控一切的上帝一样,看着自己的小说里面人物的喜怒哀乐,好像自己也能体会到一样。
  所以我我喜欢小说,也喜欢写小说。
  可是我一直火不起来,只能在一些杂志上随随便便发表两篇小说挣一点生活的必需品,当时我跟一家杂志的出版社签了约,大概会为他们写六个月的专栏,那是我有史以来最为靠谱的小说家工作,签约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半夜都差点笑醒。当然,后来我发现这只是自己的一番幻想,在写最近那些长篇的小说以前,我实在没怎么火过。
  我就是这样认识的吕布韦。前面的故事里已经花了很大的篇幅去介绍吕布韦的身份,这里我也不做详细介绍了,只是说一句,当时的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出版社编辑,带着斯文的眼镜,端正的五官,很是风度的谈吐,好听的嗓音搭配上渊博的见识,他作为我的责任编辑跟我谈事情的时候无疑我是愉快的,因为他的这个身份实在是很到位的一个角色,如果我是一个女作家,我一定会爱上这个男人,可惜,我也是个男人。
  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小作家,第一次跟他见面,约在了一家咖啡厅,他给我推荐了一杯咖啡,具体是什么种类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当时他喝着咖啡悠闲地样子让我很是羡慕,仿佛真的碰到了世外高人的感觉。吕布韦很负责的给我解释了我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为那个杂志的一个小专栏写一些短篇的恐怖故事,那个专栏的名字就叫《邓龙事件薄》,全部都是以第一人称写的短小灵异故事,我需要半个月交稿一篇,大约五千字左右。
  我为了这份工作很是花费了心思,天天埋头苦思,就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好让自己真正的走上一个名符其实的作家角色,至少不要在别人拿到我的名片的时候还会问我这个尨字是不是读龙。我叫邓尨,别人全部叫我邓龙。
  吕布韦的知识很丰富从这里就能看得出来,他看过我的名片以后直接叫出了我的名字:“邓尨先生么,不过,这个名字好怪,不好意思,但是真的很怪,不如笔名叫邓龙的好,这样读者也比较好记。”从此,我的笔名变成了邓龙。这根水浒传里面的一位同志的名字一模一样,火起来也比较顺耳。我接受了。
  如果不是那天的事情,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吕布韦这个家伙隐藏在背后的身份,我只是写我的小说,他只是做他的编辑,或许不久之后,我跟他就陌路相逢,两顾无言了。但是就是因为那天的存在,让我走进了那次的事件,从此再也逃不开这个漩涡了。
  不过还好,我跟吕布韦的关系也因为这件事情,成了几乎无话不说的死党。
  只是有些人,离开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
  突然进化【二】没人知道你是狗
  收费章节(8点)
  突然进化【二】没人知道你是狗
  那天的天气不错,本来应该是出去郊游的日子,四月份的天空很暖和,也没有灼人的烈日,如果这个时候背着小包出去旅行一定是个很不错的决定,但是我正苦恼于这个月的稿子问题,宅在家里拼命写东西,很多构思已经提出来了,但是我又不知道应该选择哪个作为这次的写作素材,而且我有一种感觉,它们都不够精彩。
  就在我闷着头恨不得把键盘啃下来的时候,我亲爱的编辑同志给我打来电话了,我有些不敢接,我知道他是来关心我的稿子能不能按时交出的问题的,顺便督促一下我,让我不要因为速度而耽误了质量,但是越是这种情况,没有思路的我越是不敢接这个电话,如果吕布韦同学平时给我的印象再坏一点,我肯定直接把手机关机直到我写出我想要的东西为止。但是因为我也知道吕布韦是一个非常和气的编辑,我胆战心惊的把电话接了。
  “hello,在干嘛呢?”电话那头传来吕布韦编辑亲切的问候。
  “写稿子呢,很忙啊。”我没有说谎,但总是有一种心慌的感觉。
  “嗯,好的,加油,好好写。我很看好你的噢。”他的安慰虽然有些恶搞的成分,不过我也能够接受,因为我觉得他就是那个的一个人,虽然事后我知道这只是表面现象,但是他表面上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编辑。
  “那个,找我有什么事么?交稿日期还有三天吧,我会赶出来的。”我估计这货也是怕我一时懒惰到时候拿不出东西,所以特地打过电话来催催。
  那边的解释却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嗯,这个不急,我手底下刚好有个活动,你来不来?在家里憋太久了可对身体不好,时间是明天的下午五点半,有空可以来玩玩哦,稿子可以延迟一天交的。”
  这句话当时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还有这好事,连忙问道:“什么活动?有美女么?”
  那边顿了一下,回答道:“就是出版社的一次聚餐活动,到时候会有编辑和很多作者参加,大家吃吃喝喝联络一下感情,好让以后的工作更加顺利么,说不定会有篝火晚会哦。至于你说的美女,我估计有的,因为听雪你知道的吧?”
  听雪,这个名字我听过,不仅仅是听过了,应该是还在网上看见过她的照片,很漂亮的一个女作家,没想到她居然也会来。
  “当然听说过了,她要来?那我必须义不容辞的去了。”有吃有喝有美女,还能拖稿一天,这种好事真的不容易找,我当然不会错过了。
  那边接着说道:“嗯,那行,明天下午你直接来吧。”然后他报了一个地址,我记得是郊区的一个农家乐,没想到这次出版社还挺厚道,把整个城市的能叫到的都叫上了,去农家乐一起玩,我当即决定稿子不写了,去外面买件好看的t恤去,明天说不定会有很多美女,我怎么能够掉了身份。
  第二天打车到达吕布韦指定的地方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地方居然已经站着不少人了,吕布韦就是其中之一,他作为一个编辑,当然要主持好他负责的人的事宜,我下了车,直接奔了过去,他见了我,也是微微一笑,算是打过招呼。
  当时的他正在和一个小个子聊着天,那个小个子留着一头短发,我只看见背影,此刻去跟吕布韦打招呼的时候,这才看见了他的正脸。
  当时我的脑子里就冒出了一个词——妖孽。
  五官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不是妖孽是什么?
  那个小个子的脸白的真跟电视里的广告一样了,看样子跟鸡蛋比也差不了多少,眼睛有些细长,鼻子也很翘,嘴角还有一丝微笑的弧度,我看了不由得自卑了一阵,虽然我一直觉得我比一般人帅一点,但是跟这个同志比起来我觉得我买的新衣服也要改不了我这猥琐的长相。
  他穿着一件白色体恤,上面印着一个黑色的古怪十字架,倒是很配他的样子,这个人应该也是吕布韦负责的一个作家,但是叫什么写了什么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吕布韦跟他交谈了一会,随后转向我,跟我介绍了起来:“这是短发,他也是我的作者,写的灵异小说也不错,你们之间可以相互学习一下哦。”
  短发,这个笔名真的很贴切,我隐约记得我在杂志上好像也看到过他发表的一些作品,当时给我的感觉是写的东西非常紧凑细致,是个心思缜密的作家,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见了。
  “我叫邓龙,你好。”我主动伸出手去,跟他握了握,他也只是微笑,没有说话,然后跟我们打了个手势,离开了。
  吕布韦笑嘻嘻的看了我一眼,我则还他一个白眼,说道:“那个,那个,听雪在哪,今天就奔着这位美女作家来的,她来了么?”吕布韦本来就面带微笑,此刻听见我这样一问,突然就猛地笑开了,我则莫名其妙,心里想着:“难不成这家伙耍我?听雪根本没来?”
  吕布韦笑了半天,这才缓口气站直了身子,对着我用眼神示意了一个方向。
  我扭头一看,一个大妈在那口若悬河的跟一堆女人交流着,不知道实在交换什么保养秘笈了。我登时定睛一看,有三个美女,都挺漂亮,不过跟照片里的感觉不太像,又问道:“到底是哪个啊?那个蓝色裙子的那个?”
  吕布韦:“没啊,就那个红色衣服的。”
  我一看,哪有穿红色衣服的美女,你这不坑我呢么?还没等我说出口,我的心就猛烈地炸开了,尼玛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吕不韦要笑的那么奸诈,因为那地方穿着红色衣服的只有一个人,那个大妈那个大妈啊
  她是听雪,开什么玩笑那个身材妙曼皮肤细腻的听雪呢,怎么变成了这样一位无良大妈模样了,不过,由他这么一说,我还真从那位大妈身上找出了几丝照片里的听雪的影子,比如嘴角的那颗黑痣。
  “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做ps么?”吕布韦坏笑道。
  “吕布韦,你妹的敢骗我”我顿时怒了,同时觉得再也不敢相信网上的照片了。
  有一句话说的好,在网上,谁能知道你是一条狗呢?
  突然进化【三】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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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进化【三】短发
  网络世界的真真假假,谁又分的清楚?一位让我曾经心旷神怡神魂颠倒的美女作家,见了真人以后差点没把自己吓死当场,这不由得让我暗自感叹一声这个世界到底还有什么是真的了。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除了听雪这位人气假美女外,还有几位真正的美女,这些足以让我聊以自*,所以晚上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吃着农家菜的时候其实还是一种很享受的感觉。
  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那个短发身边围绕着的全是面容姣好的美女,看得我是分外火大啊,不就是有一张俏脸么,居然这么受得女人垂青,像我这样的型男反而在他的衬托下没了什么市场,好吧,我承认这些是我羡慕嫉妒恨想说的话。
  晚上的篝火晚会很是热闹,大家都是宅男宅女,平时就是埋在电脑前敲打键盘码字的蜗居生物,现在难得出来玩一次,大家都很是尽兴,听雪姑娘还缠着我们的吕布韦一定要让他给自己喂一颗青翠欲滴的水晶葡萄,笑得我肚子都疼了,刚刚这个家伙还在笑我见识短,现在自己被听雪大妈缠上的滋味就不知道好受不好受了。
  就在大家玩的都很尽兴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了很不和谐的一点,那个颇受女人欢迎的短发居然不在这里,我有些奇怪,站起身来环顾了一下四周,按理说现在时间也不算晚,难道吃完饭这家伙就回去了?
  吕布韦跌跌撞撞的跑过来,看他的脸上似乎还有一道大红色的唇膏印,很是明显。他铁青着脸,有一种要杀人的感觉。我很不厚道的在他面前夸张的大笑,他这样子就像是一个被**了的男人的感觉,只不过施暴对象是他一直在笑的听雪大妈,他现在是笑不起来了。
  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为了出版社的大业,牺牲下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你这么帅呢。”这句话其实一点都不假,我很早就说过,吕布韦是那种很清秀的男人,高鼻梁,轮廓分明,脸上很干净,一看就会让人有好感,戴上眼镜很文气,不戴眼镜很忧伤,这种男人是一部分女人的完美甜点,被听雪纠缠实属正常。
  “哎,你看见短发了么?”我突然意识到没见到短发,顺便把这个事情问问他。
  他的脸色终于缓和了一些,由铁青变为暗青,他给我指了个方向,然后跑去一边恶狠狠的洗脸去了。
  我哈哈一笑,往那边走去。
  看到短发的时候他正背靠在一棵大树上看着天上,我抬起头看了看,没有看见月亮,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为了避免吓到他,我决定还是先打声招呼:“短发。”
  他回过头来,那张脸借着淡淡的光线透露出不似常人的惨白,倒是有些像是仙人的感觉了。“哦,是你啊,邓尨。”
  他的声音我倒是第一次听见,有些清脆,给人一种很是温和的感觉,不过他说话的次数很少,要不然我也不至于现在才第一次听清他说话,他也许是个相当沉默的人呢。不过让我很高兴的一点事,他居然能够认识我的名字。
  “没事,你叫我邓龙就好,别人叫我邓尨的时候我反而有些反应不过来。”这话是大实话,听惯了别人的称呼,真叫到我名字的时候我反而反应迟钝了。
  “你在这看什么?”我有些好奇,他既然来这里玩,却不和那些人一起在篝火面前high,反而一个人静静靠在这里望着天。
  “想一些问题。”他的回答很是深沉,倒是让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想问题,如果是隐私的问题那我还是不要多问的好。我也不说话,站过去靠在他旁边,也看着天空,脑子里又开始构思起我马上就得交稿的小说内容来。
  短发有些诧异的看了我一眼,他估计没想到我也不走了,就站在他的旁边也闷声不吭起来,不过他也是轻轻一笑,继续抬头看着天空。
  我的思绪却一直不在上面,而是慢慢完善着自己构思的那个故事,细节,情节,这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想着想着就容易出神了。
  “你看,乌云走掉了。”他突然这么说。
  我顿时从发呆状态中回过神来,一轮月亮明晃晃的挂在半空之中,今天不是十五,但月亮却已经很圆,发出暗黄色的光线,耳边传来的是旁人的喧嚣和沸腾,这样的情景让我想起了一句诗,在喧嚣中沉默,在死亡中重生。我看了看短发,觉得这家伙不做个诗人真是可惜了。
  篝火晚会以大家各种喝翻,各种躺倒为结束,因为玩得太过尽兴,他们基本都喝多了,我跟短发例外,因为就待在那月光底下很文艺的看了一个多小时的月亮,我觉得我俩都有些神经质。
  吕布韦对于我和短发突然出一边的黑暗角落突然冒出来有些意外,但又感觉不是那么意外,他笑了笑,扶着一个喝吐了的男同志到房间里面休息,我跟他还有短发打过招呼,然后径直离开了。
  原本我以为我跟短发的故事会这么结束,以后两个人恐怕再见到也难,最多无非是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作品,但是却没想到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我跟短发又见面了,而且,这次见面的情况很是意外,让我有些始料未及。
  那天我刚刚从朋友的婚宴上回家,因为是新郎首当其冲的好友一枚,被逼着替新郎同志挡了不少酒,喝道最后迷迷糊糊也不知道醉倒哪种程度了。新郎留我在他家休息过夜,但我虽然迷糊,也知道这灯泡当不得,恐怕有三千瓦亮,洞房花烛夜,打扰别人的好事实在是罪孽,于是强打起精神打车回家。
  只是刚刚一上车,自己就嘭的一下软到在车里,只记得自己迷迷糊糊的说过了自己家的地址。
  我做了一个好梦,梦见我也取了个漂亮的老婆,正高兴着要软香怀玉抱入怀的时候,却被人一个耳光抽醒了。“先生,您家到了。”的士司机是个五大三粗的东北汉子,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本地话,应该是搬到这里没多久,他一个大耳瓜子打断了我的美梦,使我意识到我其实还在他出租车上,没有老婆,也没有软香怀玉。
  摇摇头醒醒精神,我看了看手机,时间有点晚,都是夜里十一点多了,我从口袋掏出一张五十,递给司机,也没心思要找零钱,直接下了车就往自己家走。此刻脚步沉重的不行,我摸着楼道里的开关摸了半天也没打开,看不见楼梯没关系,最后我一跺脚,直接四肢着地顺着楼梯开始往上爬。
  这些事情其实都是我在一种很自然地情况下完成的,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相似的经验,就是喝醉酒了以后,理智完全丧失了,自己怎么舒服怎么做,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时间是半夜,我想当时如果有人看到一个男人四肢着地正哼哧哼哧的爬楼一定会吓得半死。
  楼道很黑,我仅存的思维告诉我我如果什么都看不见就走楼梯估计得直接从楼梯上摔下去说不定就半身不遂了,所以当时的我很明智的选择了往上一步一步的爬,虽然姿势难看了点猥琐了点,但至少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了。我家在四楼,我还记得这个,所以一边数着楼梯层数,一边哼哧哼哧的往上爬,连头也不抬。
  估摸着快到家的时候,我开始从口袋里往外掏钥匙,刚掏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听见楼道里传来一声轻呼,当时的精神都不清醒,也不明白那声轻呼到底是真有其事还是我自己喝多了出现幻觉了,抬头一看,也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就倚着门开始往里捅钥匙,但喝醉酒的人,怎么捅都没想到钥匙居然拿反了,结果就听见背后突然传来一个人的大喊:“抓小偷啊”
  我一听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就有小偷,提起拳头就往身后冲。如果我没喝多,我绝对不会这么干的,但但是偏偏就喝的上下肢不听使唤,然后我家对面的一位中年人也是探出头来,估计是想看看情况。
  我跟他同时问了一声:“哪有小偷?”
  借着对面家门缝里的透出的光亮,我才发现我的背后居然站着一个人,小个子,脸很白,怎么看都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但就是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了。
  那人见了我也是大吃一惊,忙说误会了,他以为我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