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龙傲天 第111节
但思付一番,他还是给了精血。
蛟蛋蓝光微闪,尽数吸收了,甚至尤嫌不够,贴着燕凌云的手,意思很明显。
“它好能吃。”莫恙搓了搓蛋,一想到家园里还有几张更能吃的嘴,心里就有点凉。
燕凌云又滴了数十滴精血,彻底喂饱蛟蛋,才收回了手。
伤口刹那痊愈,他道:“总归是仙兽,和寻常灵兽不一样。”
莫恙只能点点头,抱着蛋,和燕凌云一起孵养了起来。
*
孵蛋的日子难得平静,莫恙就在床上清点他储物袋里得到的宝物。
小小一个储物袋,已经快满了。
他得筛选出一些积分少的放在角落,以备之后得到积分更高的单品,及时替换。
莫恙觉得自己会有机会回去的,等蛋孵出来,他就去四处去神宫甬道走走。
在阴阳太极泉,他们得了圣药十五株,加上此后东方衡送给他的五株,共二十株,光这一笔,估计团分就进账两千多万。而泉眼其他出产的天阶、地阶灵草一百零五株,积分共计一千五百万;他们反打劫,又进账一千三百万,林林总总相加,团分应该到了五千万。
平均下来,每人进账八百四十万。
莫恙因为被倒扣分,先天不足,其他队友积分在八百七十万以上,他只有八百五十万。
不过这点差距,看起来也不大了。
队里三个储物袋,灵草都由谷蓝保管,方便她炼丹。他这里只存了圣药十株,其他都是乱七八糟的法宝法器、功法残卷。
莫恙整理储物袋的时候,没有避着燕凌云,靠着他,一件一件数宝贝。
越数,他就越舍不得丢。
就算以后找到积分更高的单品,这些也都是好东西,丢在原地,也太可惜了。
燕凌云:“为何不用大些的储物戒。”
莫恙跟他说了前因后果,他们还在比赛,弟子玉也还开着,谈恋爱长老不管,但乱动空间会被扣积分的。
燕凌云又问:“不拘何种途径,只要东西进了你的储物袋,最后带出,便算是你的?”
莫恙点点头。
燕凌云便将乱动的蛟蛋放了进去:“那此物,该作何价?”
乘入蛟蛋,储物袋玉子的数字立刻疯狂的变化起来!
这个最大的宝贝就在他腿边,他竟然忘了!灯下黑!
莫恙睁大了眼睛,呼吸都轻了,玉子数字擦出了火花,如洪流翻涌,整个储物袋都被封锁,以防有人再放东西进去,扰乱它的计算。燕凌云漫不经心看着,只把莫恙连袋和蛋抱到了怀里。
直到一刻钟后,玉子上才记出了蛟蛋的价值——
四十五亿零六千七百五十五万。
莫恙大脑空白了一瞬,伸出手,一个一个文字的看,确定自己没数错。
真的是四十五亿……
除非有别人也找到半仙器、半仙兽,那么西霄已经没有悬念,就是第一。
他后知后觉,感受到了这个礼物的珍贵。
储物袋不能长久存放活物,所以算完积分,莫恙就把蛟蛋拿出来了。他茫茫然看着燕凌云,然后把自己最珍贵的十株圣药都抖了出来,放在了手里。
圣药在外界已经十分珍贵,但现在他却有些送不出手。
莫恙拿起了一株花一样的圣药,挑到燕凌云眼前,小声说:“虽然对你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它长得挺好看的,你收下吧。”
燕凌云:“好。”
他将十株圣药尽收进传承空间,也挑了些有用的残卷法宝,让莫恙松了一口气。
要是他再游历五洲久一点,也能送出更珍贵的礼物了。
燕凌云抱着他,让他躺在腿上,却摸着他的头发,声音低缓:“你可愿再送我一物。”
“嗯。”莫恙抱着蛋,“你想要什么?”
男人捧着他的脸,吻他的眉心,指节随意一挑,剑气就剪下了莫恙脸侧的一缕头发。
在莫恙的目光里,那缕头发浮在半空,受灵成结,最后飞入了燕凌云的怀里。
莫恙别开视线。
燕凌云手背轻触他的脸颊,追问:“你是西洲弟子,在西洲何地,可是昆仑仙宗。”
莫恙:“我是。”
“为何我从未听说过你。”
因为他是穿越来的,这里的西洲当然没有他。
但莫恙不可能这样说,他也害怕有朝一日回去,燕凌云会一直找他。无论是哪个燕凌云,他都看不得他失意失落。于是和他蹭了蹭额头:“我年少时是孤儿,因缘际会才来到西洲,被仙尊收为弟子,如果我活着,你一定会听说我的。”
“我师父说三千世界,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你没有听过我,或许是因为在这里,我已经死了。”
燕凌云骤然攥住了他的手。
但他终于要渐渐接受。
“命数无常。”
他最后道,此后,再也没提过这个问题。
*
又过五日,沧海月明蛟终于有了破壳的征兆。
莫恙和燕凌云一起守在它旁边,听到蛋壳里面传来小兽嘤嘤叫的声音,小蛟在里面爬来爬去,用圆润的吻部去凿蛋壳。
凿了半天,它才凿出一个小破口,碎了一点点蛋壳。
莫恙看到一个白色软软的小脑袋想从里面钻出来,偶尔堵出头顶一个小肉包,还有一只豆大的眼睛。
凿出一个口,剩下就会简单一点,小蛟张开嘴,用小小一点乳牙啃蛋壳,一圈一圈啃,终于啃出一个小圈,供它出来。
那一刹那,似有温柔月华从蛋壳泄出,让莫恙微微一怔。
沧海月明蛟,可造月成海,身负白泽血脉,惠泽万兽。
月蛟全身乳白,带着微微的蓝,全身只有指节大小,如流光微尘,从蛋壳里飞出,飞到莫恙手心,盘在他的手心。
“咿唔。”它发出低低的短吟。
莫恙把手又放在燕凌云手心上,燕凌云稍稍摩挲他的指尖,月蛟就在两人手心爬来爬去。
流光散去,它变得白白胖胖,小小的吻部亲莫恙,又啄燕凌云,最后都依恋地蠕了蠕,闭上眼睛,沉沉睡去了。
第104章 繁星
小蛟破壳以后, 他们就不用再待在寒冷潮湿的崖底。
临走前,燕凌云将万年玄晶草摘下,给月蛟喂下。吃下玄晶草, 月蛟腹部长出了一层薄薄的鳞, 乳白色的,薄如蝉翼, 肉眼几乎看不到。
莫恙摸了摸它的小肚肚, 月蛟就蜷缩成了一团。
“它长鳞片了。”莫恙好奇的对燕凌云说。
燕凌云探了一番:“这是幼鳞。”
莫恙这才知道,沧海月明蛟破壳以后,还要经过九日吐纳月露精华,才能完全长出保护自己的幼鳞,不至于轻易被割破身体。
莫恙想找甬道回去,也要等月蛟度过最危险的婴儿期。
为了让它更好吸收月华, 两人从崖底离开, 御剑飞行了半日, 找到了一处高山山顶,搭了一间木屋居住。
这座山高入云间, 直接被日月覆盖。难得的是山顶地势还平坦, 像被人一剑斜切过一样, 只有断崖边缘长了些树,中间大片大片的荒土落满花种,铺成淡黄花海。
气候已经很凉了, 莫恙的世界现在快一月,而这里是十月, 深秋的凉意钻进骨子里, 花海夹杂的蓬蒿在夕阳里飞舞, 消失在橘金色的云中。
莫恙抱着一把枯黄的蓬蒿, 从花海里走出来。燕凌云已经把木屋搭好,蓬蒿团成团,搭上被褥,就是一个完美的窝,小蛟团进去,蠕动了一下身体,很满意。
莫恙见此,朝燕凌云笑。
“这里好漂亮。”
“嗯。”
燕凌云看他片刻,折了一朵淡黄的野花,在手中摩挲。
山顶的落日,瑰丽晦暗,他们小小一间木屋处在巨大的红日交界处,虽然小,但一起住着,却觉得很安全。
吃过晚饭之后,他们就抱在一起,直到夜晚,月光从窗外透进来,小蛟爬到窗边,吐纳月华。
莫恙躺在床上,才看见星河倒转。
燕凌云没有对他做什么,却又好像对他做尽了什么,莫恙被他扣着手,从后抱着,最终还是睡着了。
……
山顶的日子比在崖下舒服,但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
要么练剑,练法诀,要么弹琴。
修真其实很枯燥,不闭关修炼的时候,时间就显得很漫长。莫恙喜欢生活,喜欢吃吃喝喝,所以没有那么无聊,但那些活了成千万年的大修士,人间的美景美食已经尝遍赏遍,亲缘友谊又寥寥淡漠,了无意趣。
山顶似乎一直罩在混混沌沌的金色中,在金色最灿烂的时候,莫恙会弹琴。
他弹琴是王禅亲自教的,尽管阅历差得远,但听久了,也渐渐能弹出一点心境。
王禅无牵无挂,不知活了多久,也不知在西洲看了多少年的雪。
但他的琴音却不见清冷萧瑟,反而开阔辽远,浑然不惧人事荏苒,时间苍茫。
燕凌云极喜欢这样的琴声,莫恙弹琴的时候,他就练剑,也不用真元,随意饮一口酒,单凭剑法,便浩如群山,坦荡无匹。剑在他手中仿若无物,夕阳透过他白衣,勾勒出一副精壮身躯,宽肩厚脊、长臂蜂腰,力若万钧,能一拳崩山。
莫恙坐在绝壁边,也被阳光烘得暖洋洋的,脸颊泛着健康的红润,身边荡着几根枯黄的芦苇,被乱风吹拂。
他暖得衣袖都是温热的,眼眸里专注的映着人,美极了。
蛟蛋蓝光微闪,尽数吸收了,甚至尤嫌不够,贴着燕凌云的手,意思很明显。
“它好能吃。”莫恙搓了搓蛋,一想到家园里还有几张更能吃的嘴,心里就有点凉。
燕凌云又滴了数十滴精血,彻底喂饱蛟蛋,才收回了手。
伤口刹那痊愈,他道:“总归是仙兽,和寻常灵兽不一样。”
莫恙只能点点头,抱着蛋,和燕凌云一起孵养了起来。
*
孵蛋的日子难得平静,莫恙就在床上清点他储物袋里得到的宝物。
小小一个储物袋,已经快满了。
他得筛选出一些积分少的放在角落,以备之后得到积分更高的单品,及时替换。
莫恙觉得自己会有机会回去的,等蛋孵出来,他就去四处去神宫甬道走走。
在阴阳太极泉,他们得了圣药十五株,加上此后东方衡送给他的五株,共二十株,光这一笔,估计团分就进账两千多万。而泉眼其他出产的天阶、地阶灵草一百零五株,积分共计一千五百万;他们反打劫,又进账一千三百万,林林总总相加,团分应该到了五千万。
平均下来,每人进账八百四十万。
莫恙因为被倒扣分,先天不足,其他队友积分在八百七十万以上,他只有八百五十万。
不过这点差距,看起来也不大了。
队里三个储物袋,灵草都由谷蓝保管,方便她炼丹。他这里只存了圣药十株,其他都是乱七八糟的法宝法器、功法残卷。
莫恙整理储物袋的时候,没有避着燕凌云,靠着他,一件一件数宝贝。
越数,他就越舍不得丢。
就算以后找到积分更高的单品,这些也都是好东西,丢在原地,也太可惜了。
燕凌云:“为何不用大些的储物戒。”
莫恙跟他说了前因后果,他们还在比赛,弟子玉也还开着,谈恋爱长老不管,但乱动空间会被扣积分的。
燕凌云又问:“不拘何种途径,只要东西进了你的储物袋,最后带出,便算是你的?”
莫恙点点头。
燕凌云便将乱动的蛟蛋放了进去:“那此物,该作何价?”
乘入蛟蛋,储物袋玉子的数字立刻疯狂的变化起来!
这个最大的宝贝就在他腿边,他竟然忘了!灯下黑!
莫恙睁大了眼睛,呼吸都轻了,玉子数字擦出了火花,如洪流翻涌,整个储物袋都被封锁,以防有人再放东西进去,扰乱它的计算。燕凌云漫不经心看着,只把莫恙连袋和蛋抱到了怀里。
直到一刻钟后,玉子上才记出了蛟蛋的价值——
四十五亿零六千七百五十五万。
莫恙大脑空白了一瞬,伸出手,一个一个文字的看,确定自己没数错。
真的是四十五亿……
除非有别人也找到半仙器、半仙兽,那么西霄已经没有悬念,就是第一。
他后知后觉,感受到了这个礼物的珍贵。
储物袋不能长久存放活物,所以算完积分,莫恙就把蛟蛋拿出来了。他茫茫然看着燕凌云,然后把自己最珍贵的十株圣药都抖了出来,放在了手里。
圣药在外界已经十分珍贵,但现在他却有些送不出手。
莫恙拿起了一株花一样的圣药,挑到燕凌云眼前,小声说:“虽然对你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它长得挺好看的,你收下吧。”
燕凌云:“好。”
他将十株圣药尽收进传承空间,也挑了些有用的残卷法宝,让莫恙松了一口气。
要是他再游历五洲久一点,也能送出更珍贵的礼物了。
燕凌云抱着他,让他躺在腿上,却摸着他的头发,声音低缓:“你可愿再送我一物。”
“嗯。”莫恙抱着蛋,“你想要什么?”
男人捧着他的脸,吻他的眉心,指节随意一挑,剑气就剪下了莫恙脸侧的一缕头发。
在莫恙的目光里,那缕头发浮在半空,受灵成结,最后飞入了燕凌云的怀里。
莫恙别开视线。
燕凌云手背轻触他的脸颊,追问:“你是西洲弟子,在西洲何地,可是昆仑仙宗。”
莫恙:“我是。”
“为何我从未听说过你。”
因为他是穿越来的,这里的西洲当然没有他。
但莫恙不可能这样说,他也害怕有朝一日回去,燕凌云会一直找他。无论是哪个燕凌云,他都看不得他失意失落。于是和他蹭了蹭额头:“我年少时是孤儿,因缘际会才来到西洲,被仙尊收为弟子,如果我活着,你一定会听说我的。”
“我师父说三千世界,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你没有听过我,或许是因为在这里,我已经死了。”
燕凌云骤然攥住了他的手。
但他终于要渐渐接受。
“命数无常。”
他最后道,此后,再也没提过这个问题。
*
又过五日,沧海月明蛟终于有了破壳的征兆。
莫恙和燕凌云一起守在它旁边,听到蛋壳里面传来小兽嘤嘤叫的声音,小蛟在里面爬来爬去,用圆润的吻部去凿蛋壳。
凿了半天,它才凿出一个小破口,碎了一点点蛋壳。
莫恙看到一个白色软软的小脑袋想从里面钻出来,偶尔堵出头顶一个小肉包,还有一只豆大的眼睛。
凿出一个口,剩下就会简单一点,小蛟张开嘴,用小小一点乳牙啃蛋壳,一圈一圈啃,终于啃出一个小圈,供它出来。
那一刹那,似有温柔月华从蛋壳泄出,让莫恙微微一怔。
沧海月明蛟,可造月成海,身负白泽血脉,惠泽万兽。
月蛟全身乳白,带着微微的蓝,全身只有指节大小,如流光微尘,从蛋壳里飞出,飞到莫恙手心,盘在他的手心。
“咿唔。”它发出低低的短吟。
莫恙把手又放在燕凌云手心上,燕凌云稍稍摩挲他的指尖,月蛟就在两人手心爬来爬去。
流光散去,它变得白白胖胖,小小的吻部亲莫恙,又啄燕凌云,最后都依恋地蠕了蠕,闭上眼睛,沉沉睡去了。
第104章 繁星
小蛟破壳以后, 他们就不用再待在寒冷潮湿的崖底。
临走前,燕凌云将万年玄晶草摘下,给月蛟喂下。吃下玄晶草, 月蛟腹部长出了一层薄薄的鳞, 乳白色的,薄如蝉翼, 肉眼几乎看不到。
莫恙摸了摸它的小肚肚, 月蛟就蜷缩成了一团。
“它长鳞片了。”莫恙好奇的对燕凌云说。
燕凌云探了一番:“这是幼鳞。”
莫恙这才知道,沧海月明蛟破壳以后,还要经过九日吐纳月露精华,才能完全长出保护自己的幼鳞,不至于轻易被割破身体。
莫恙想找甬道回去,也要等月蛟度过最危险的婴儿期。
为了让它更好吸收月华, 两人从崖底离开, 御剑飞行了半日, 找到了一处高山山顶,搭了一间木屋居住。
这座山高入云间, 直接被日月覆盖。难得的是山顶地势还平坦, 像被人一剑斜切过一样, 只有断崖边缘长了些树,中间大片大片的荒土落满花种,铺成淡黄花海。
气候已经很凉了, 莫恙的世界现在快一月,而这里是十月, 深秋的凉意钻进骨子里, 花海夹杂的蓬蒿在夕阳里飞舞, 消失在橘金色的云中。
莫恙抱着一把枯黄的蓬蒿, 从花海里走出来。燕凌云已经把木屋搭好,蓬蒿团成团,搭上被褥,就是一个完美的窝,小蛟团进去,蠕动了一下身体,很满意。
莫恙见此,朝燕凌云笑。
“这里好漂亮。”
“嗯。”
燕凌云看他片刻,折了一朵淡黄的野花,在手中摩挲。
山顶的落日,瑰丽晦暗,他们小小一间木屋处在巨大的红日交界处,虽然小,但一起住着,却觉得很安全。
吃过晚饭之后,他们就抱在一起,直到夜晚,月光从窗外透进来,小蛟爬到窗边,吐纳月华。
莫恙躺在床上,才看见星河倒转。
燕凌云没有对他做什么,却又好像对他做尽了什么,莫恙被他扣着手,从后抱着,最终还是睡着了。
……
山顶的日子比在崖下舒服,但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
要么练剑,练法诀,要么弹琴。
修真其实很枯燥,不闭关修炼的时候,时间就显得很漫长。莫恙喜欢生活,喜欢吃吃喝喝,所以没有那么无聊,但那些活了成千万年的大修士,人间的美景美食已经尝遍赏遍,亲缘友谊又寥寥淡漠,了无意趣。
山顶似乎一直罩在混混沌沌的金色中,在金色最灿烂的时候,莫恙会弹琴。
他弹琴是王禅亲自教的,尽管阅历差得远,但听久了,也渐渐能弹出一点心境。
王禅无牵无挂,不知活了多久,也不知在西洲看了多少年的雪。
但他的琴音却不见清冷萧瑟,反而开阔辽远,浑然不惧人事荏苒,时间苍茫。
燕凌云极喜欢这样的琴声,莫恙弹琴的时候,他就练剑,也不用真元,随意饮一口酒,单凭剑法,便浩如群山,坦荡无匹。剑在他手中仿若无物,夕阳透过他白衣,勾勒出一副精壮身躯,宽肩厚脊、长臂蜂腰,力若万钧,能一拳崩山。
莫恙坐在绝壁边,也被阳光烘得暖洋洋的,脸颊泛着健康的红润,身边荡着几根枯黄的芦苇,被乱风吹拂。
他暖得衣袖都是温热的,眼眸里专注的映着人,美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