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李书华和余庆礼也喜出望外,为了庆祝她的长进,特意预留一天的时间,带着她痛痛快快玩了一整天。
  这个暑假余榆无疑将过得十分顺心。
  当房间外的树叶每日正午都开始没精打采,一到夜间却又焕发新生时,榆市的盛夏才终于真正降临。
  一扫上个月的阴霾,整座城市都笼罩在毒辣的日光里。暑气催人倦,小区平日里大都安安静静,只几位退休的老爷老奶在黄葛树下常驻歇凉。
  余庆礼夏季更忙,李书华要带一个月的高三暑假班,二人常留余榆这么个小人儿待在家里睡到日上三竿。
  要么醒来走到楼下吃一碗面或馄饨,要么就勤快些,去老余的单位食堂蹭饭。
  但比起这些,余榆其实更想去徐新桐家里。
  短短一个月,她去蹭了十几次饭,可运气总是很差,都没碰到徐暮枳。
  他很忙,常常早出晚归不见踪影。余榆想见他,却也不能从早上七点待到晚上十点,这实在太过冒昧打扰。更何况,还有个成天就爱跑出去和关小谢玩游戏的徐新桐,余榆想留也没理由。
  所以她只能盼望着趁着中午蹭饭时分,能碰上提前归来的徐暮枳。
  但这个小小的愿望也总是次次都落空。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偶尔瞧着屋子里一两件徐暮枳的熟悉物件怅惘片刻,然后乖乖同徐爷爷和徐新桐告别回家。
  那天,临近午时,徐家做饭的阿姨晚了些时候,余榆受徐爷爷所托,抱着阿福出门溜达。
  阿福很乖,在她鞋周围蹭来蹭去,时不时轻轻喵两声,好看的琥珀眸子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胆小猫。
  余榆笑起来,蹲下去揉了揉阿福的头,将它抱进怀里:“阿福,你要学会勇敢,像余榆一样勇敢,明白吗?”
  阿福沾染上她的气息,便立马缩进她臂弯间。
  怂得可怜。
  余榆心生怜爱,准备再磨蹭一会了,就抱着阿福打道回府。
  她又抓了两把阿福胖胖的猫头,余光倏地一闪,空白的水泥地里,忽然出现一双熟悉的男款休闲鞋。
  白色皮面,系着深蓝色鞋带。鞋帮上些许尘土,大概又是从哪个镇里赶回来的。
  余榆心上忽跳,揉猫头的手就这么顿住。
  对方停在她跟前,慢慢屈膝蹲了下来。
  气息铺天盖地侵袭而来。
  男生的手伸了过来,揉了两把她怀中的阿福。他的手很修长,指节分明,腕间有块银色的手表,手表下,是微微凸起的青筋与腕骨。
  余榆微微抬眼。
  发现他的指关节与其它人不一样,他的竟然泛着些微的红。
  她懵懵懂懂,又多看了几眼。
  上次见他还是雨季,这次便已步入榆市的酷暑。男生穿得简简单单干净利落,深灰色恤搭着牛仔裤,还是戴着那顶黑色的鸭舌帽。
  帽檐下,男生深邃眼睛盯着阿福,溢出几许柔和。
  余榆愣了一下神,张了张口,喃道:“小叔。”
  徐暮枳神色平平,见阿福不回应自己,便收回手:“怎么在这里?”
  “……爷爷说要练猫壮胆。”
  军人铁血天性。
  徐暮枳淡淡一笑。
  他来得有些突然,仿佛天降,余榆有些来不及整理情绪,两人无话局促间,只好低头去摸着怀中的阿福。
  片刻,耳畔响起徐暮枳轻而淡的询问:“桐桐最近在打游戏?”
  余榆错愕。她反应极快,从徐暮枳略带危险的口吻中意识到,他很可能是在揣着答案问话。
  她当机立断:“不知道。”
  徐暮枳狐疑,扫眼看来:“你和桐桐不闺蜜么?”
  对方的眼睛如同一把锐利的刀刃,仿佛随时能将她剖析。
  慌乱间,她道:“我和她……不熟。”
  徐暮枳又看了她一眼。
  却见小姑娘始终低头摸着猫头,神色遮掩,极不自然。
  良久,他轻哂。
  余榆这个小姑娘,有意思得很。
  她虽和徐新桐是好友,但两人性子却全然不同。
  徐新桐看着叛逆,但接触久了,便能瞧出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但余榆不是。这个小姑娘,外表瞧着乖巧,骨子里却正儿八经地藏着股倔劲儿。
  这件事,他从第一次见她时就明白了。
  徐暮枳也不愿为难一小姑娘,索性作罢。
  只是。
  他轻啧一声,缓缓偏下头,低了眉眼,去与那小姑娘平视。
  余榆感应到对方的视线落下来,也下意识抬眸,却意外闯进一双意味深长的眼睛。
  “这才多久没见——”
  他似笑非笑,语调充斥着几许谑意:“小姑娘,怎么学坏了?”
  这人嘴角略微上扬,噙着玩味,像是责她这番行径负了小叔的信任,也伤了小叔的心。
  那股痞劲儿与平时无异,可余榆莫名觉得,他好像不是在生气,也不是在逗自己。
  他好像……是在委屈。
  委屈余榆这个小姑娘,竟然没有站自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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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别的人不说。
  余榆挺难扛下他这眼神的。
  她避开视线,压迫感却并未消失,没有任何隔阂地直袭而来。
  她下意识收紧胳膊以图几分安全感,怀中的阿福却受了难,被她憋得闷不透气,委屈巴巴地喵呜一声,扭动几下不敢反抗。
  余榆察觉到,急急松开手。
  阿福得了自由,又寻了个舒适位置,继续埋头怂在臂弯间。
  她吞了吞唾沫,紧盯着徐暮枳,试探一般,小声道:“小叔……”
  徐暮枳定睛,等待她下话。
  顿了顿,余榆眨巴着眼,说:“上楼吃饭吧。”
  意料之外的答案。
  徐暮枳眉头一松,嗤笑出声来。
  他抬手,猛揉了一把她的头发,力道携带着些某种惩罚性。像长辈教训不懂事的小辈。
  男生大手轻松盖住她的头顶,余榆重心不稳,被揉得险些一屁股坐在地上。
  情急之下,她不乐意地嘟囔了一声。
  徐暮枳怔了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明明起了身,又错愕回眸,不可思议地缓缓问道:“你叫我什么?”
  余榆也愣了。
  不仅是他,连她自己也没想到那一声极其直白且嚣张的全名,会从她嘴里脱口而出。
  她偷瞄了一眼他,见他眼皮下沉,混着点饶有兴致直直压下来。
  有错愕,有审视,但就是没要生气。
  于是她放了心,抱着阿福,冲徐暮枳灿烂一笑,心虚强呼道:“小叔,爷爷还在等我们吃饭,快走了吧。”
  说完狼狈出逃。
  跑得跟兔子似的,徐暮枳彻底乐了。
  他确实没气,就是纯粹觉得这姑娘内里那个劲儿彪上来,那气势,仿佛下一秒便能翻身凌驾在他的头上。
  分明前一秒还乖得像兔子,后一秒就能撕破了脸,瞪着他,不满地直呼他大名。
  他跟了上去。
  就这么一会儿,小姑娘就不见了踪影。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徐暮枳闻到了熟悉的香。
  家中大门开敞着,他还没进门,却一眼就瞧见了端坐在沙发上的徐胜利。老人正喝着一口枸杞茶,同余榆说笑聊天,时而和颜悦色地点点头。
  爷爷肉眼可见地喜欢余榆。
  诚然,这样会说暖话的甜心,换成谁都喜欢。
  徐暮枳哂笑,可甫一转眼,就瞧见爷爷这一年更加深纵的皱纹与银白雪丝。
  他慢慢就收敛了笑。
  因为他要回来,今日桌上多了他喜欢的腌笃鲜和芦笋炒肉。腌笃鲜的咸肉香充盈整个楼道,像小时候,亲爷爷徐国荣为他备下的餐食。
  徐胜利这两年似乎都是这样。徐暮枳一通电话打回来,提前告知要回家后,大清早便开始张罗,那些他喜欢吃的、喜欢用的,徐胜利会通通上超市买来。
  以前常住家中没太多感受,是这两年离家时间长了,徐胜利的担忧才逐渐显见,徐暮枳才清楚爷爷到底有多担心自己。
  如今徐胜利的步履与背影蹒跚而佝偻,几场病后,身体好似一把摇摇欲坠的枯木,连徐新桐都收敛了许多,就怕将老爷子气出个好歹。
  而他就这样一意孤行地跑去北京,跑去一线。
  他的父亲徐净因公牺牲的那年,他才十岁。后来跟着亲爷爷徐国荣生活了五年,爷爷因病去世,他才来到榆市。
  徐国荣是退伍老兵,徐净是武警特战。徐胜利瞧着前人高树,又得老战友临终寄信嘱托,一心只愿这孩子按部就班平安长大,宁可一生中庸,也再不要以身犯险。
  所以当初徐暮枳说要做记者,徐胜利猜到徐暮枳不会甘愿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职位,是以长吁短叹,多有劝阻。可这已然是为了周全退而求其次的结果,徐暮枳不愿再退让。而徐胜利一面愧对老友嘱托,一面又不忍毁人理想。于是这事儿半推半就,这么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