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酉时中,天色还未完全暗下,铺子里的糕点便售了个精光,再无糕点可卖,只能关了铺子,提早吃晚饭,提早回村。
  今儿个回家回得早,一家人顶着繁星点点,坐在车厢里闲聊。
  刚到家,于舟眠就钻入卧房之中,琢磨着契书的事儿。
  林烬把院子里的事儿处理妥当后,一道儿进了卧房,于舟眠一手拿着毛笔,一手撑着下巴,看起来可是苦恼。
  “如何了?”林烬端着药水走到于舟眠身边,虽说发热的症状的都已散去,但该喝的药还是得喝。
  他特地拿到屋子里来喝,就是要给于舟眠瞅一眼,他乖乖把药喝了,没有耍赖,让于舟眠安心。
  “只写了个开头。”于舟眠道。
  小时候他见过家里契书一回,但是当时年纪太小,以致于他已经记不清上头写了什么。
  于舟眠闻着一股中药味,他昂起头来,正好林烬把喝光了的药碗拿给他瞧。
  于舟眠本来还纳闷呢,见林烬把药喝了,他心底的那股郁气散了不少。
  “每家契书不同,你只要把相关内容写出来就行了吧?”林烬把碗往桌上一搁,弯下腰来看于舟眠写了什么。
  于舟眠确实只写了个开头,只把契书两个字写了上去,下头什么也没落下。
  林烬在战场里见过契书,有些大家不乐意来参军,就把家里的侍人推了出来,每个人的契书都不太一样,但都写明了主家身份和侍人的身份。
  “我没写过……”于舟眠有些不好落笔。
  “那我来。”林烬在于舟眠身边坐下,抬手环住他的腰,再把他手里的笔拿来,“你把内容告诉我,我来写。”
  有人代劳于舟眠自然高兴,他往边上挪了几分,将家里身份和红雀的身份告诉林烬。
  林烬落笔不悔,他按着于舟眠提供的信息,潇潇洒洒写了一篇契书,等着最后还代签了个于老爷的名儿,得亏他上回见过于老爷的字,真写起来还有七分相似。
  红雀爹的名字则是于舟眠代签的,红雀是家生奴,没有自己的契书,他的契书是从红雀爹那儿传承下来的。
  等着墨迹干透,这契书确实有了样儿,于舟眠又将同意红雀改换户籍的文书写好,只等着拿到红雀的身份文书,就能让林烬往上头递。
  为了给红雀一个惊喜,那身份文书只能用偷的,明明是做个好事,但契书是造的,文书是真的,身份文书是偷的,怎么想都觉着有些搞笑。
  算了,结果是好的就行,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于舟眠把笔一搁,从窗户口瞧着红雀在厨房里炒豆子粉,他便撸起袖子,然后……偷摸地贴墙猫进红雀的房间里,偷身份文书去了。
  第123章
  红雀在厨房里忙碌自然无法关注到外头的动静,正在院内逗狗林泽瞧着于舟眠从卧房出来后,偷偷摸摸往红雀卧房去,他正打算开口问于舟眠要做什么去,就见他食指往唇前一搭,示意他噤声。
  哥嫂这么做肯定有他的想法。
  林泽瞧见于舟眠的动作,当即便冒出这么个念头来,他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不会说话。
  于舟眠如愿潜进红雀的卧房内,因着卧房内没人,所以红雀没点灯,整个屋内黑漆漆一片,啥也瞧不见。
  屋外头的院子里点了油灯,于舟眠便没合上房门,借着院子里的灯光亮度在屋里头翻找。
  身份文书这种东西一般都放在衣柜里头用衣服压着,于舟眠猜着红雀可能也会这般做,所以他找东西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衣柜。
  于舟眠刚将衣柜打开,便觉着自个儿的心被什么击中了,止不住地心疼红雀。
  他给红雀买的衣柜不算大,但放个十几、二十套衣服也是绰绰有余,可红雀连一边的衣柜都没放满,衣柜里只有三套衣服,显得衣柜空落落的。
  于舟眠记着自己的要事,他蹲下身子,手掌插入最底下那件衣服底,将衣服微微上翘,红雀确实如他所料,把身份文书藏在衣服底下,于舟眠小心将身份文书从衣服底下抽出来,重新关好衣柜的门。
  红雀还在厨房里炒豆子粉,于舟眠便没着急离开,他站在衣柜前环顾屋内,屋内整洁得过分,没点儿人气。
  除了床上一套床具以外,没有什么东西放在外头。
  于舟眠记着在于家时,红雀还戴过耳环和手环,想来也是喜欢首饰的,可这屋内却一件首饰也见不着,就是流放身上空无一物,如今他和林烬给了红雀薪钱,红雀也能买个几十文的简单耳环才是。
  这个屋子给于舟眠一个凄凉的感觉,像是主人随时会走,走时带上三套衣服,两袖清风。
  这哪儿成?
  于舟眠瞧不得自家人苦哈哈的,他攥紧手中的身份文书,想着下回休息就带着红雀去买逛市集,怎么说都要给红雀添上一、两样东西。
  翌日,林烬一早就带着准备好的三份材料去了县府,徐县令领着他去见了负责户籍更改的官员,将材料一交,再在登记册上写个名儿,之后等着就行。
  等着改好的文书送下来时,会有人到林于糕点去通知林烬。
  日子慢慢过去,到了三月十二日,林于糕点的闭店休息日。
  今日艳阳高照,温度比前两日又高不少,是个适合出门的好日子。
  林家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头吃早饭,于舟眠记着他之前的想法,便不经意地提了一嘴,“今日咱们去集市里逛逛吧?我有想买的东西。”
  于舟眠之前跟林烬提过这个想法,因而林烬没问他要买什么,而是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天气不错,确实合适出门。”
  林泽还是个爱玩的性子,听着哥哥和哥嫂要去集市里逛,他当然不会错过这个出去玩的大好机会,他兴致勃勃地应声,“我也要去!”
  三人都说着要去集市玩儿,红雀也没法子拒绝。不过他也不想拒绝,因着每日在家和林于糕点两个地点来回移动,实在有些枯燥无趣,所以他也想去集市里放松放松。
  四人一拍即合,吃完早饭后,林烬将一点白牵出院子上缰绳,于舟眠在屋子里头打扮自己,既是出去玩,不说涂粉上色,总得带上些个漂亮的配饰,不为取悦他人,就为自己戴着好看。
  “诶!林兄弟你这是要去城里吗?”老远听着宋英义的喊叫声,他刚从荒山上下来,手里还抓着刚抓着的猎物,他猎着头鹿,鹿腿上还滴着血,得趁着还没死掉赶到城里去。
  “是啊,你这是要去卖鹿?”林烬把一点白身上的东西拉了拉,再把车厢安上。
  “对呀,不知这鹿何时踩着陷阱的,不趁着它活着将它卖了,等它死后价格便会落下许多。”宋英义脚下步子飞快,没几步就走到林烬面前,“可否劳烦林兄弟捎我一程?”
  “你且等会,舟眠他们还没好。”林烬说。
  “行啊。”宋英义想也没想便答应了。
  从林烬这儿直接坐着牛车出发,比到村中心等村里牛车来快多了。
  黄宝闻着血腥味从院子里出来,对着鹿便汪汪喊着,把林泽喊了出来。
  林泽抱走黄宝,看着宋英义两手抓着的鹿,惊讶道:“呀!英义哥你打着鹿了!”
  “哪儿有鹿?”于舟眠刚从屋内出来,他听着有鹿便拉着红雀赶出来看,没想着却看见一只双腿血淋淋的鹿,当即就把脸儿挪向另一侧去了。
  瞧着两位哥儿的模样,宋英义才发觉自个儿思虑不周,他个猎户看血腥场面看惯了,没想着考虑别人能不能接受,他问林烬有没有没用的破布先借他遮一遮,后头他卖了鹿,再把破布的钱出了。
  没想着搭棚子剩下的旧布还能有这般用处,林烬随便扯了点来,遮住了鹿的下半身,如此既遮起了血腥画面,又不会把林烬的牛车车厢弄脏。
  五个人坐上牛车,于舟眠和红雀坐在离宋英义最远的位置,他知道猎野物是宋英义的工作,但对于受了伤的鹿,他还是有些于心不忍。
  索性坐得远些,眼不看心不烦。
  过了一个时辰,牛车入了城,宋英义要卖鹿也得在集市卖,所以大伙儿的目的地是一样的。
  不过宋英义没有摊子,他只能在没人摆摊的位儿借着摆鹿,所以他一瞧着有位儿了,就叫林烬放他下来。
  “等会也在这处接你?”林烬道。
  宋英义摆摆手,跟林烬说不用,“我卖只鹿用不了多少时间,你们只管玩去,我自个儿能回。”
  林家不收他牛车钱,他就已经过意不去了,再叫他们还要接他回去,那就真的是得寸进尺,宋英义一个老实人,做不出这般事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