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康德与哈雷
女侍应送上两杯澄澈的蓝色饮料。我不确定里面是否含有酒精,迟迟没有举杯。韩日川离开座位已经十分鐘了,依旧不见踪影。
这时,舞台上的重金属音乐戛然而止。灯光微调,一个熟悉的身影背着一把黑色贝斯走上台。是韩日川。他对乐队成员比了一个摇滚的「角手势」(Sign of the horns),随即修长的指尖在琴弦上飞快地舞动,爆发出沉稳而有力的低音。台下瞬间被点燃,欢呼与掌声交织,强劲的节奏重啟了酒吧的空气。
主唱歌手那略带沙哑的嗓音在重低音中穿透而来,反覆唱着:
虽然离开了你,但我的灵魂仍遗留在过去
与你继续纠缠不休,我只能与过去的你
不知为何,这几句歌词像一根细针,精准地扎进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想起了沉礼。
「你的贝斯弹得真好。」当韩日川回到座位时,我由衷地讚叹。
「如果连自己热爱的东西都做不好,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他坐下,端起那杯蓝色饮料喝了一口,喉结随着吞嚥动作微微滑动。
「你怎么不喝?」他发现我面前的杯子滴水未进,有些好奇。
「我分不清有没有酒精,不敢随便喝。」
「这杯叫『蓝色珊瑚礁』(Blue Lagoon),纯苏打和蓝柑橘调的,没酒精。放心喝吧,」他看了看錶,「喝完这杯,我们就走。」
「这么快?表演还没结束呢。」
「我看你似乎不太习惯这种场合,早点离开吧。」他体贴地说。
离开喧嚣的酒吧后,他骑着哈雷载我穿过几条幽暗的小巷,停在一间隐藏在后巷的大排档前。那种老式的炉灶喷吐着火舌,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
「这里的菜够火候,鑊气十足。」坐下后,他熟稔地向老闆点头示意,「你喜欢吃什么?」
「我不挑食,你决定就好。」我有些意外地打量着周遭简陋的环境,「没想到……你会来这种地方吃饭。」
「为什么不会?我不是人吗?」他看着我,眼中带着笑意。
「你是人,但你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有钱人啊。」
「有钱人也会肚子饿,也需要吃饭。我注重的是食物本身的灵魂,环境只是皮囊。」他淡淡地说,「再说,有钱的是我爷爷,不是我。」
他点了三菜一汤:咕嚕肉、虾酱炒通菜、豆腐煲和一窝温润的莲藕汤。
「快十一点了,你一定饿坏了吧。」他一边说,一边自然地夹起一块掛着酸甜芡汁的咕嚕肉放在我的碗里。
「幸好午餐吃得晚,还撑得住。」我扒了一口饭,有些歉疚,「我刚才在酒吧表现得那么扫兴,你一定很后悔带我去吧?」
「你是指刚才的音乐会?」他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抬头看我。
「不会。我经常去,偶尔提早离场也没什么。」
「那支乐队是你的朋友?」
「嗯,有空会聚在一起写歌、玩音乐。」他再次帮我夹菜,「刚才唱的那首,是我写的。」
「是那首『灵魂仍遗留在过去』吗?」
「你怎么知道?」他有些惊讶。
他点点头,沉默地继续吃饭,眼神变得有些幽深。
「你有忘不了的人吗?」我轻声问,「所以才写出那样的歌词,说自己的灵魂被困在过去。」
「你觉得呢?」他把问题拋回给我。
「我觉得以你的条件,身边应该不缺女伴,甚至可以说,女朋友应该多到数不过来。」
「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甚至没有女朋友,你信吗?」他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我。
我们对望了一会。他的眼神锐利如鹰,彷彿想穿透我的皮囊,看清我心底的每一个褶皱。
「因为……没有男人不渴望被围绕,尤其你有这样的条件,就算你不主动,也会有人前仆后继吧。」我诚实地说,「除非……你不喜欢女人。」
「你觉得,那些身边有很多女人的男人,是真心爱她们,还是纯粹为了满足慾望?」他喝了一口汤,语气平静地反问。
「我觉得……大部分是为了满足慾望。」
「满足了慾望,却丢失了灵魂,那样的佔有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的话像是一记重锤,震撼了我的意识。这世上有多少人将慾望奉为神明,而他却在喧嚣的权力中心,严守着灵魂的孤岛。
「你听过这句话吗?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随心所『不』欲——想不去做什么,就能不去做什么。」我说。
「听过,康德(Immanuel Kant)的名言。」他微笑。
「被慾望牵着鼻子走的人,以为满足慾望就是自由,其实只是慾望的奴隶。」他意味深长地说,「当你满足了慾望,心底却是一片荒凉与难过,那种满足感其实毫无意义。」
我不发一言,定睛看着他,彷彿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怎么了?我脸上有灰?」他摸了摸脸颊。
「没脏。」我说,「我只是在想,你说得这么感同身受,该不会是亲身经歷过吧?」
「你呢?你也有忘不了的人?」他巧妙地避开了我的问题。
我低头扒饭,沉默以对。
「噢,明白了。」过了一会,他轻声说。
「明白你不回答,就是不想提。那是一道还没结痂的伤。」他说。
「你刚才在台上弹贝斯的时候,真的很酷。」我也学着他扯开话题。
「是吗?现在的我不酷吗?」他故意板起脸,装出一副冷酷的样子。
「也酷,但在台上发光的你更夺目。」
「那你为什么不弹吉他了?」他冷不防地又绕了回来。
「噢,明白了。」他笑了笑。
「你又明白了?」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明白你不弹琴,一定跟那个『忘不了』有关。因为那把琴,承载了你无法面对的过去。」
「别乱猜了好不好。」我叹了口气,「你平时只喜欢听这么吵的音乐吗?」
「我也喜欢慢摇(Soft Rock)。心情烦躁的时候,强劲的节奏反而能帮我宣洩情绪。」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如果你试着去听,就不会觉得那只是噪音。不过……」他笑笑,「我猜你应该更喜欢古典乐。」
「被你猜中了。我确实不太懂欣赏摇滚,我喜欢贝多芬和帕格尼尼。」
「看来以后听音乐,我们要分开戴耳机了。」他调侃道。
「嗯,明显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点头如捣蒜。
「合不来的人,能聊三个小时吗?」他指了指我的錶。
我一看,惊觉我们竟然在大排档坐了将近三个小时。我们继续天南地北地聊着,虽然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却像认识了二十四年一样默契。一直聊到凌晨四点,天色微明,我们才离开。
回程的路上,哈雷在静謐的街道上飞驰。我双手环抱着韩日川的腰,头靠在他温热的背脊上。那一刻,一种莫名的依依不捨涌上心头。我突然感到一阵没由来的恐惧——我很怕过了今晚,我们就再也不会相见了。
这时,舞台上的重金属音乐戛然而止。灯光微调,一个熟悉的身影背着一把黑色贝斯走上台。是韩日川。他对乐队成员比了一个摇滚的「角手势」(Sign of the horns),随即修长的指尖在琴弦上飞快地舞动,爆发出沉稳而有力的低音。台下瞬间被点燃,欢呼与掌声交织,强劲的节奏重啟了酒吧的空气。
主唱歌手那略带沙哑的嗓音在重低音中穿透而来,反覆唱着:
虽然离开了你,但我的灵魂仍遗留在过去
与你继续纠缠不休,我只能与过去的你
不知为何,这几句歌词像一根细针,精准地扎进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想起了沉礼。
「你的贝斯弹得真好。」当韩日川回到座位时,我由衷地讚叹。
「如果连自己热爱的东西都做不好,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他坐下,端起那杯蓝色饮料喝了一口,喉结随着吞嚥动作微微滑动。
「你怎么不喝?」他发现我面前的杯子滴水未进,有些好奇。
「我分不清有没有酒精,不敢随便喝。」
「这杯叫『蓝色珊瑚礁』(Blue Lagoon),纯苏打和蓝柑橘调的,没酒精。放心喝吧,」他看了看錶,「喝完这杯,我们就走。」
「这么快?表演还没结束呢。」
「我看你似乎不太习惯这种场合,早点离开吧。」他体贴地说。
离开喧嚣的酒吧后,他骑着哈雷载我穿过几条幽暗的小巷,停在一间隐藏在后巷的大排档前。那种老式的炉灶喷吐着火舌,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
「这里的菜够火候,鑊气十足。」坐下后,他熟稔地向老闆点头示意,「你喜欢吃什么?」
「我不挑食,你决定就好。」我有些意外地打量着周遭简陋的环境,「没想到……你会来这种地方吃饭。」
「为什么不会?我不是人吗?」他看着我,眼中带着笑意。
「你是人,但你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有钱人啊。」
「有钱人也会肚子饿,也需要吃饭。我注重的是食物本身的灵魂,环境只是皮囊。」他淡淡地说,「再说,有钱的是我爷爷,不是我。」
他点了三菜一汤:咕嚕肉、虾酱炒通菜、豆腐煲和一窝温润的莲藕汤。
「快十一点了,你一定饿坏了吧。」他一边说,一边自然地夹起一块掛着酸甜芡汁的咕嚕肉放在我的碗里。
「幸好午餐吃得晚,还撑得住。」我扒了一口饭,有些歉疚,「我刚才在酒吧表现得那么扫兴,你一定很后悔带我去吧?」
「你是指刚才的音乐会?」他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抬头看我。
「不会。我经常去,偶尔提早离场也没什么。」
「那支乐队是你的朋友?」
「嗯,有空会聚在一起写歌、玩音乐。」他再次帮我夹菜,「刚才唱的那首,是我写的。」
「是那首『灵魂仍遗留在过去』吗?」
「你怎么知道?」他有些惊讶。
他点点头,沉默地继续吃饭,眼神变得有些幽深。
「你有忘不了的人吗?」我轻声问,「所以才写出那样的歌词,说自己的灵魂被困在过去。」
「你觉得呢?」他把问题拋回给我。
「我觉得以你的条件,身边应该不缺女伴,甚至可以说,女朋友应该多到数不过来。」
「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甚至没有女朋友,你信吗?」他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我。
我们对望了一会。他的眼神锐利如鹰,彷彿想穿透我的皮囊,看清我心底的每一个褶皱。
「因为……没有男人不渴望被围绕,尤其你有这样的条件,就算你不主动,也会有人前仆后继吧。」我诚实地说,「除非……你不喜欢女人。」
「你觉得,那些身边有很多女人的男人,是真心爱她们,还是纯粹为了满足慾望?」他喝了一口汤,语气平静地反问。
「我觉得……大部分是为了满足慾望。」
「满足了慾望,却丢失了灵魂,那样的佔有又有什么意思呢?」
他的话像是一记重锤,震撼了我的意识。这世上有多少人将慾望奉为神明,而他却在喧嚣的权力中心,严守着灵魂的孤岛。
「你听过这句话吗?真正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随心所『不』欲——想不去做什么,就能不去做什么。」我说。
「听过,康德(Immanuel Kant)的名言。」他微笑。
「被慾望牵着鼻子走的人,以为满足慾望就是自由,其实只是慾望的奴隶。」他意味深长地说,「当你满足了慾望,心底却是一片荒凉与难过,那种满足感其实毫无意义。」
我不发一言,定睛看着他,彷彿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怎么了?我脸上有灰?」他摸了摸脸颊。
「没脏。」我说,「我只是在想,你说得这么感同身受,该不会是亲身经歷过吧?」
「你呢?你也有忘不了的人?」他巧妙地避开了我的问题。
我低头扒饭,沉默以对。
「噢,明白了。」过了一会,他轻声说。
「明白你不回答,就是不想提。那是一道还没结痂的伤。」他说。
「你刚才在台上弹贝斯的时候,真的很酷。」我也学着他扯开话题。
「是吗?现在的我不酷吗?」他故意板起脸,装出一副冷酷的样子。
「也酷,但在台上发光的你更夺目。」
「那你为什么不弹吉他了?」他冷不防地又绕了回来。
「噢,明白了。」他笑了笑。
「你又明白了?」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明白你不弹琴,一定跟那个『忘不了』有关。因为那把琴,承载了你无法面对的过去。」
「别乱猜了好不好。」我叹了口气,「你平时只喜欢听这么吵的音乐吗?」
「我也喜欢慢摇(Soft Rock)。心情烦躁的时候,强劲的节奏反而能帮我宣洩情绪。」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如果你试着去听,就不会觉得那只是噪音。不过……」他笑笑,「我猜你应该更喜欢古典乐。」
「被你猜中了。我确实不太懂欣赏摇滚,我喜欢贝多芬和帕格尼尼。」
「看来以后听音乐,我们要分开戴耳机了。」他调侃道。
「嗯,明显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我点头如捣蒜。
「合不来的人,能聊三个小时吗?」他指了指我的錶。
我一看,惊觉我们竟然在大排档坐了将近三个小时。我们继续天南地北地聊着,虽然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却像认识了二十四年一样默契。一直聊到凌晨四点,天色微明,我们才离开。
回程的路上,哈雷在静謐的街道上飞驰。我双手环抱着韩日川的腰,头靠在他温热的背脊上。那一刻,一种莫名的依依不捨涌上心头。我突然感到一阵没由来的恐惧——我很怕过了今晚,我们就再也不会相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