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这是真心话
17.
依照顾琛的说法,他杀了罗明不过是因为罗明的存在影响了他。
一来是,一个外围的酒吧酒保都能知道的消息为何沉卿身边的顾琛会不知道?警方可能因此怀疑顾琛。
二来是,平白无故在没能安排好计画的情况下让警方入场,沉卿会怎么想?
无论如何顾琛都觉得罗明的存在让人烦躁。他是这么跟自己解释的,但正确答案到底是什么其实耐人寻味。他究竟为何杀了罗明呢?
隔天他跟着达哥去了仓库点货。达哥踌躇半天,有话不说。
顾琛看得烦,「憋着屎不拉干嘛啊?你不喜欢沉卿改成暗恋我了是不是?」
达哥白了他一眼,「那杨泽跟罗明……我都接触一阵子了,都没发现他们的异状……你……」
顾琛笑了,「崇拜?」
「你还是闭嘴吧。我只是觉得这次的确是我失职了。大言不惭说着能为沉卿而死,却连谁是内鬼都搞不清楚。这一点我的确做的不好。」
「你这个人还真无聊。」顾琛笑了笑,「我可没有那种为了沉卿死的觉悟,但你有,不是吗?」
达哥没有答话,也许在他看来顾琛能在沉卿身旁终于有了不只是费洛蒙的原因。
十一点半,顾琛道,「我得走了。」
其实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顾琛酒量好,微醺却一直醉不了。某个前辈并没有喝酒,他开了台大车,「顾琛,你也是住在东区的吧?顺路载你一程?我这就是娃娃车,本来就是打算接大家回家的。」
顾琛微微一笑,「好啊。」
林老闆经常拜访沉卿。
两人在办公室里谈话,谁也不能进去。顾琛很介意。
虽然气味告诉他那两人清清白白,但顾琛讨厌他们过于亲密的接触,也讨厌沉卿身上时而会沾染上的其他alpha的味道。
作为左右手,顾琛跟达哥经常待在一起,但重要的事情沉卿仍是比较常託付给达哥,顾琛呢……就是个偶尔会帮忙打杂的种马。他是无所谓,他想沉卿心中对他自然还是会有顾忌,顾琛不抓他,不代表不会抓别人,老实说为了不让警方怀疑,顾琛交出了不少沉卿势力外围的下线,那些事沉卿不可能不知道,不过是睁一隻眼闭一隻眼。因此他不可能让顾琛知道太多,身为一个大哥,沉卿会保护自己的手下。
林老闆离开时,达哥同一时间被沉卿叫了进去,沉卿说了:「顾琛,送林老闆回去。」
顾琛开车送着林老闆,林老闆在后座点燃了菸,那气味过于浓烈,顾琛打开了车窗。
林老闆笑了,「你啊……是一个很讨厌被侵犯的人呢。」
「有谁会喜欢被侵犯吗?」顾琛问道。
林老闆哈哈几声,「我知道的顾琛。很紧很舒服吧?忘都忘不掉……沉卿操起来的确让人疯狂。怪不得郭老头把他视为宝贝。那郭老头严格说起来还是我跟沉卿的义父。只不过他对我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作为得力助手使用罢了。沉卿呢……就是性奴。」他把烟雾吐出窗外,「干得好的人就可以操他。反正他老是发情。沉卿那傢伙没有感情,像个机器,又冰冷的像是尸体。我第一次佔有他的时候,能感觉他正在发情,却依旧冰凉,那很让人愤怒……彷彿谁也不能真正拥有他。顾琛,你操他的时候,他体温高吗?」
顾琛不答话。
「唉……沉卿也真是养了条过于有个性的狗了。后来郭老头死了,我杀的。只因为我太想拥有沉卿了,其他我都不稀罕。但郭老头依旧留下了不少东西给我,唯独沉卿。我带不走。在他没有药没有alpha的时候会来找我,但不需要的时候又会离开,沉卿我是不敢喜爱的,你看不见,但我胸膛上有个疤就是沉卿留下的,我曾经想强硬标记他,谁知道他突然疯了一样骑了上来,拿着菜刀就往我身上捅,那次以后我就不敢在厨房跟人做爱了,他也再也没来找我。」他笑了出来,「谁也不能拥有沉卿,但他身上都是你的气味。」
做爱的时候,沉卿很烫。自己有多么特别,顾琛一直知道。
「我很忌妒呢。因此特别想知道……那样毫无情感的沉卿,要是知道我杀了你,会不会发狂呢?」
顾琛背脊一凉,下一秒,脑门上有个什么,冰凉冷硬。
「你来告诉我吧,顾琛。沉卿会不会发狂呢?我都知道的,沉卿有个白月光,从那小子还是孩子的时候沉卿就一直看着他。你可真是得天独厚,自以为一路顺遂,却不知道沉卿在暗地里如何保护着你。你以为你自己拚搏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吗?我知道你是什么,顾琛。所谓白马王子的存在该有多么不可思议呢?我跟郭老头不只一次想杀了你……你肯定不知道沉卿是多么卑微跪在地上舔着我们低声下气的吧?当时你只是隻螻蚁,杀了你易如反掌,沉卿当时也只是个卑贱的母狗,几乎现在叫得出名的黑道都是郭老头以前的手下,谁都睡过他,万人骑的荡妇,那怕如此他还这样乞求我们放过你,还答应我们他绝对不会再去看你,一辈子都不会找你。后来他成材了,谁都不敢动他沉卿。他立刻保护起你的一切资讯,我再也找不到你,但你的气味我认得,顾琛。你那令人忌妒的气味我一刻不曾遗忘……你是他的王子。命运竟如此不可思议。」
顾琛踩重了油门,车子猛烈加速。
「想同归于尽吗?」
「你可以开枪,但是你也看不见沉卿会不会发狂了。」顾琛道,一面发动了费洛蒙。
林老闆抵抗着,拿着枪的手却显然变得吃力,「你可真是个怪物……这样强的费洛蒙,怪不得能压制沉卿那荡妇……」
顾琛不置可否,林老闆并非一般杂鱼,要一边专注开车一边压制实在过于困难,稍有闪神都会死。他得想个办法。顾琛脑海里闪过一大堆受训期间前辈们教导的,「若遇见歹徒挟持应该怎么办?」,左思右想,就是没有一个是在飞车上被底着脑门该当如何。顾琛心想算了,自己的命还是得自己保,几年前他的确想死,但他现在是谁的唯一?他不能死。
使用过量费洛蒙让顾琛开始头昏脑胀,林老闆拿着枪的手颤抖着,拿不稳,却僵持。车子衝进了河堤里,衝撞护栏的后座力让林老闆整个人向后倒,手上的枪松脱,往顾琛脸颊旁开了一枪,射中了驾驶座的玻璃。车子沉入了水里,顾琛解开安全带,从破裂的车窗打开了车门,他打开后座,拉出了林老闆。林老闆不识水性,奄奄一息。顾琛将他拉出了水面,很快他注意到岸上来了不少人。这条河连接着沉卿跟林老闆的地盘,方才一顿飆车,不管是己方还是他方都引来了人。这交界处本就经常衝突火药味浓厚,如今林老闆以及能代表沉卿的第一红人顾琛一起飞车掉河里了,自然立刻有了争执的理由。两边很快打了起来,顾琛拉着林老闆上岸,摸了摸脉搏,没死。
顾琛盯着他,内心拉扯着。杀了吗?现在完全没人留意到这里……才刚这样想,林老闆那头的人跑了过来,顾琛摸出了自己的匕首,抵住了林老闆的咽喉。林老闆只是呛了水,咳了几声,醒了。他没力气反抗,年龄也好,费洛蒙强度也好,落水一趟更加赢不过顾琛。他瘫坐顾琛怀里,动弹不得。
远处又来了几辆车,几阵风呼啸而来,扑鼻而来的气味让人心安,林老闆显然也感受到了。
沉卿来了。
他锐利如顾琛手上的匕首,劈开了人群笔直走来。由远而近,一开始总是看不清表情的,可他的气味如此浓烈,香浓诱人。那是无害的气味,吸多了却上癮,侵蚀脾脏。他慢慢走近,脸上是笑。他身旁跟着达哥,两人走到了顾琛眼前,「顾琛。」沉卿轻笑道,「送林老闆回家……这样简单的任务,也能搞砸吗?」
顾琛笑了。过度使用费洛蒙让他五脏六腑剧烈疼痛。
「对了,顾琛。你那房子是租的吗?」接送醉酒同僚的娃娃车在夜里奔驰。车上就剩下顾琛没睡了,他肩膀上躺着学长,早睡得口水直流。
顾琛闻言看向前方,「嗯。是啊。」
「那也该买间房了吧?抓了沉卿……升官发达了。」
顾琛笑了笑,「嗯……预计租约到了要搬回老家。」
「搬家?!那不得通勤吗?你老家不是有点距离吗?」
「离家八年音讯全无,父母那里哄不住。那怕辛苦点也得先回去几年,我都三十几了,父母还有多少时间能陪呢?」顾琛道。
「你搬去穷乡僻壤,你另一半怎么办?」
「当然是跟着我回去。我祖母有留下一间空房。本来是给我叔叔的,但他英年早逝,也没家眷,那间房一直间置,我爸妈让我先搬去那,离快速路也近一些。」顾琛答道。
「你这是准备同居试婚了?居然连父母都见过了。」
顾琛微微一笑。
依照顾琛的说法,他杀了罗明不过是因为罗明的存在影响了他。
一来是,一个外围的酒吧酒保都能知道的消息为何沉卿身边的顾琛会不知道?警方可能因此怀疑顾琛。
二来是,平白无故在没能安排好计画的情况下让警方入场,沉卿会怎么想?
无论如何顾琛都觉得罗明的存在让人烦躁。他是这么跟自己解释的,但正确答案到底是什么其实耐人寻味。他究竟为何杀了罗明呢?
隔天他跟着达哥去了仓库点货。达哥踌躇半天,有话不说。
顾琛看得烦,「憋着屎不拉干嘛啊?你不喜欢沉卿改成暗恋我了是不是?」
达哥白了他一眼,「那杨泽跟罗明……我都接触一阵子了,都没发现他们的异状……你……」
顾琛笑了,「崇拜?」
「你还是闭嘴吧。我只是觉得这次的确是我失职了。大言不惭说着能为沉卿而死,却连谁是内鬼都搞不清楚。这一点我的确做的不好。」
「你这个人还真无聊。」顾琛笑了笑,「我可没有那种为了沉卿死的觉悟,但你有,不是吗?」
达哥没有答话,也许在他看来顾琛能在沉卿身旁终于有了不只是费洛蒙的原因。
十一点半,顾琛道,「我得走了。」
其实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顾琛酒量好,微醺却一直醉不了。某个前辈并没有喝酒,他开了台大车,「顾琛,你也是住在东区的吧?顺路载你一程?我这就是娃娃车,本来就是打算接大家回家的。」
顾琛微微一笑,「好啊。」
林老闆经常拜访沉卿。
两人在办公室里谈话,谁也不能进去。顾琛很介意。
虽然气味告诉他那两人清清白白,但顾琛讨厌他们过于亲密的接触,也讨厌沉卿身上时而会沾染上的其他alpha的味道。
作为左右手,顾琛跟达哥经常待在一起,但重要的事情沉卿仍是比较常託付给达哥,顾琛呢……就是个偶尔会帮忙打杂的种马。他是无所谓,他想沉卿心中对他自然还是会有顾忌,顾琛不抓他,不代表不会抓别人,老实说为了不让警方怀疑,顾琛交出了不少沉卿势力外围的下线,那些事沉卿不可能不知道,不过是睁一隻眼闭一隻眼。因此他不可能让顾琛知道太多,身为一个大哥,沉卿会保护自己的手下。
林老闆离开时,达哥同一时间被沉卿叫了进去,沉卿说了:「顾琛,送林老闆回去。」
顾琛开车送着林老闆,林老闆在后座点燃了菸,那气味过于浓烈,顾琛打开了车窗。
林老闆笑了,「你啊……是一个很讨厌被侵犯的人呢。」
「有谁会喜欢被侵犯吗?」顾琛问道。
林老闆哈哈几声,「我知道的顾琛。很紧很舒服吧?忘都忘不掉……沉卿操起来的确让人疯狂。怪不得郭老头把他视为宝贝。那郭老头严格说起来还是我跟沉卿的义父。只不过他对我没什么兴趣,不过是作为得力助手使用罢了。沉卿呢……就是性奴。」他把烟雾吐出窗外,「干得好的人就可以操他。反正他老是发情。沉卿那傢伙没有感情,像个机器,又冰冷的像是尸体。我第一次佔有他的时候,能感觉他正在发情,却依旧冰凉,那很让人愤怒……彷彿谁也不能真正拥有他。顾琛,你操他的时候,他体温高吗?」
顾琛不答话。
「唉……沉卿也真是养了条过于有个性的狗了。后来郭老头死了,我杀的。只因为我太想拥有沉卿了,其他我都不稀罕。但郭老头依旧留下了不少东西给我,唯独沉卿。我带不走。在他没有药没有alpha的时候会来找我,但不需要的时候又会离开,沉卿我是不敢喜爱的,你看不见,但我胸膛上有个疤就是沉卿留下的,我曾经想强硬标记他,谁知道他突然疯了一样骑了上来,拿着菜刀就往我身上捅,那次以后我就不敢在厨房跟人做爱了,他也再也没来找我。」他笑了出来,「谁也不能拥有沉卿,但他身上都是你的气味。」
做爱的时候,沉卿很烫。自己有多么特别,顾琛一直知道。
「我很忌妒呢。因此特别想知道……那样毫无情感的沉卿,要是知道我杀了你,会不会发狂呢?」
顾琛背脊一凉,下一秒,脑门上有个什么,冰凉冷硬。
「你来告诉我吧,顾琛。沉卿会不会发狂呢?我都知道的,沉卿有个白月光,从那小子还是孩子的时候沉卿就一直看着他。你可真是得天独厚,自以为一路顺遂,却不知道沉卿在暗地里如何保护着你。你以为你自己拚搏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吗?我知道你是什么,顾琛。所谓白马王子的存在该有多么不可思议呢?我跟郭老头不只一次想杀了你……你肯定不知道沉卿是多么卑微跪在地上舔着我们低声下气的吧?当时你只是隻螻蚁,杀了你易如反掌,沉卿当时也只是个卑贱的母狗,几乎现在叫得出名的黑道都是郭老头以前的手下,谁都睡过他,万人骑的荡妇,那怕如此他还这样乞求我们放过你,还答应我们他绝对不会再去看你,一辈子都不会找你。后来他成材了,谁都不敢动他沉卿。他立刻保护起你的一切资讯,我再也找不到你,但你的气味我认得,顾琛。你那令人忌妒的气味我一刻不曾遗忘……你是他的王子。命运竟如此不可思议。」
顾琛踩重了油门,车子猛烈加速。
「想同归于尽吗?」
「你可以开枪,但是你也看不见沉卿会不会发狂了。」顾琛道,一面发动了费洛蒙。
林老闆抵抗着,拿着枪的手却显然变得吃力,「你可真是个怪物……这样强的费洛蒙,怪不得能压制沉卿那荡妇……」
顾琛不置可否,林老闆并非一般杂鱼,要一边专注开车一边压制实在过于困难,稍有闪神都会死。他得想个办法。顾琛脑海里闪过一大堆受训期间前辈们教导的,「若遇见歹徒挟持应该怎么办?」,左思右想,就是没有一个是在飞车上被底着脑门该当如何。顾琛心想算了,自己的命还是得自己保,几年前他的确想死,但他现在是谁的唯一?他不能死。
使用过量费洛蒙让顾琛开始头昏脑胀,林老闆拿着枪的手颤抖着,拿不稳,却僵持。车子衝进了河堤里,衝撞护栏的后座力让林老闆整个人向后倒,手上的枪松脱,往顾琛脸颊旁开了一枪,射中了驾驶座的玻璃。车子沉入了水里,顾琛解开安全带,从破裂的车窗打开了车门,他打开后座,拉出了林老闆。林老闆不识水性,奄奄一息。顾琛将他拉出了水面,很快他注意到岸上来了不少人。这条河连接着沉卿跟林老闆的地盘,方才一顿飆车,不管是己方还是他方都引来了人。这交界处本就经常衝突火药味浓厚,如今林老闆以及能代表沉卿的第一红人顾琛一起飞车掉河里了,自然立刻有了争执的理由。两边很快打了起来,顾琛拉着林老闆上岸,摸了摸脉搏,没死。
顾琛盯着他,内心拉扯着。杀了吗?现在完全没人留意到这里……才刚这样想,林老闆那头的人跑了过来,顾琛摸出了自己的匕首,抵住了林老闆的咽喉。林老闆只是呛了水,咳了几声,醒了。他没力气反抗,年龄也好,费洛蒙强度也好,落水一趟更加赢不过顾琛。他瘫坐顾琛怀里,动弹不得。
远处又来了几辆车,几阵风呼啸而来,扑鼻而来的气味让人心安,林老闆显然也感受到了。
沉卿来了。
他锐利如顾琛手上的匕首,劈开了人群笔直走来。由远而近,一开始总是看不清表情的,可他的气味如此浓烈,香浓诱人。那是无害的气味,吸多了却上癮,侵蚀脾脏。他慢慢走近,脸上是笑。他身旁跟着达哥,两人走到了顾琛眼前,「顾琛。」沉卿轻笑道,「送林老闆回家……这样简单的任务,也能搞砸吗?」
顾琛笑了。过度使用费洛蒙让他五脏六腑剧烈疼痛。
「对了,顾琛。你那房子是租的吗?」接送醉酒同僚的娃娃车在夜里奔驰。车上就剩下顾琛没睡了,他肩膀上躺着学长,早睡得口水直流。
顾琛闻言看向前方,「嗯。是啊。」
「那也该买间房了吧?抓了沉卿……升官发达了。」
顾琛笑了笑,「嗯……预计租约到了要搬回老家。」
「搬家?!那不得通勤吗?你老家不是有点距离吗?」
「离家八年音讯全无,父母那里哄不住。那怕辛苦点也得先回去几年,我都三十几了,父母还有多少时间能陪呢?」顾琛道。
「你搬去穷乡僻壤,你另一半怎么办?」
「当然是跟着我回去。我祖母有留下一间空房。本来是给我叔叔的,但他英年早逝,也没家眷,那间房一直间置,我爸妈让我先搬去那,离快速路也近一些。」顾琛答道。
「你这是准备同居试婚了?居然连父母都见过了。」
顾琛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