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魔族立刻意识到关键所在:如果是他,会等对方的领地真正爆发饥荒,居民差不多死绝了,这才率兵出击一举拿下。等一等不亏,魔族大多崇尚武力与战争,但并不是只会莽的蛮子。
  也就是说,主动暴露食物短缺,反而能争取到至少一个月的安全时间。
  可以让他们的士兵暂缓一口气,稍事恢复的一个月。
  魔王笑得有点小得意,因为他找到了他们之间的最大交集。“两套方案其实没有矛盾,完全可以同时进行。”先去讨饭,然后做好战争准备,一个月后再视情况决定下一步。即使真的走到了不得已的那一步,他也可以说是尽力了。“怎么样,达成共识?”
  看着那因喜悦而明亮的双眼,塞列奴心中的惊讶无以言表。
  他其实没打算让一个人类掺和魔族的事,好好当个吉祥物就行了。他知道人类那边有养毛乎乎的小宠物的习惯,他不理解,不过学着养一只也行。但这个人类总是一步一步,用他的行动打破塞列奴的观念。
  反对帝国教典中的污蔑、借着帝国内乱使之退兵、跪下来拥抱魔族的孩子……而正是这最后一件事,让塞列奴无法拒绝他的请求。
  塞列奴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压下嘴角的弧度,“我去起草外交文书。”
  这就是同意了。
  鉴于阿诺米斯是个文盲,所以他不知道塞列奴写了什么;鉴于他还是个伪装成魔王的人类,所以他也不可能厚着脸皮去问。如果这时候他看得懂,他一定会大吼:你到底在写什么啊!然后把羊皮纸啪的一声甩地上踩几脚。
  因为塞列奴写的其实更像檄文,大意是:魔王归位,尔等乱臣贼子还不速速受降,献上贡品,祈求陛下的仁慈!
  他真的超拽……
  然而,文盲就是文盲。
  魔王心情愉快,拿起羽毛笔,签上了这几天泰尔兴冲冲向他展示的、刚学会的第一个魔族单词——阿诺米斯。
  待到魔王离开,塞列奴把签了字的羊皮纸放在桌上晾干,一式六份[1],会通过特殊渠道送给其他魔族大公。至于会有多少回复,那就天晓得了。
  “哇,好丑的签名。”柔柔女声从上面传来。
  塞列奴抬头,看见白鸟倒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怀里还抱着一本黑色的软皮抄。
  这倒也算不上诋毁,毕竟阿诺米斯从来没握过羽毛笔,写不好也正常。更何况,他模仿的还是泰尔那种初学者歪七扭八的字……
  但塞列奴还是下意识给魔王找补,“陛下是实用主义者,不会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意思就是字能看懂就行,好不好看不重要。
  白鸟落下来,像一团蓬松的云。羽毛隔空轻拂过羊皮纸,悬停在未干的签名上,“就连错别字这一点,也跟孩子一样呢。”错的地方,跟泰尔写错的完全一致。她轻轻笑了起来,“你真的确定,这就是我们的魔王陛下?”
  塞列奴听懂了潜台词,提醒道:“不要做多余的事。”
  “我又不是奥维利亚那个笨蛋。我不会留下痕迹的。”
  “奥维珂拉。”塞列奴警告。
  “哇,好凶。”白鸟后退,举翅投降,“你说是就是吧。”
  再次确认了阿诺米斯就是魔王,白鸟抱紧了怀里的软皮抄。那是前魔王寄存在她这个图书管理员这的,并且郑重告诉过她:只有魔王有权利打开它。
  白鸟一直在等待塞列奴成为魔王的那一日。她本以为有机会亲手交给他。因为她觉得,塞列奴比谁都有资格继承这件遗物。
  不过算了。隐藏在鸟嘴面具下的眼睛眨了一下。
  刚好可以去确认一下,他们的魔王陛下到底识不识字。
  ……
  讨饭完毕,阿诺米斯还没想好下一步从哪开始,泰尔就带回了另一个信息:戒指铭文的翻译。
  课堂上,白鸟告诉泰尔,这是古精灵语,用于召唤信使。
  要制作信使也很简单:献祭动物的生命作为代价,赋予精灵相应的形体,即可签订信使契约。通常会使用被献祭的动物尸骨制作多个媒介,如此,持有者们便可通过媒介召唤信使并通信。
  她还特地指出:魔族或者人类都可以用来制作信使哦!
  这听起来很邪门,让阿诺米斯更不想用了……
  但是一个忽如其来的想法击中了他:反正已经跟魔族讨饭了,再追加一个讨饭对象,似乎也……无伤大雅?
  虽然不认为人类会帮助魔族,但试试看又没有损失。
  如果不尝试所有的可能,他不会原谅自己的。
  趁着无人的深夜,阿诺米斯强忍心理上的抗拒,套上戒指。想想还是没忍住吐槽:这戒指戴中指偏大,但拇指又套不进去,真的很令人烦躁。影视作品里那种众人抢来抢去,最后主角一把抢到戒指戴上的剧情,果然很不靠谱啊[2]。
  铭文的内容非常简单:诵吾名以唤吾之形,吾名告死天使[3]——
  “加百列。”魔王轻声吟诵它的名。
  毫无动静。
  无言的尴尬,漫长得仿佛一个世纪。魔王默默地摘下戒指放到一边,羞耻地捂住脸,得亏没人看见这中二的一幕。难道需要什么魔力之类的东西吗?那他好像没有诶。
  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思考,一道白色身影撞在窗户上[4]。阿诺米斯有些迟疑,但是那白色的东西似乎撞昏了头,跌到庭院里去了。难道就是这个?想了想,这可不能被卫兵发现,解释不清楚。于是他飞快地冲出去——
  然后一个回马枪杀回来,捞起戒指塞到口袋里,再一次飞快地冲出去。
  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告死天使,原来是只鸟。
  那是只翼展超过三米的巨型鹰隼,有着灰白相间、如箭矢尾羽般的羽毛,掉在白花丛中还真不容易找。它好大,阿诺米斯只能拖着它回去,鸟头在楼梯上磕磕碰碰,最后在进房门前咚的一声撞上门框。
  鸟爪上绑着一个金属信筒。信筒里是张写满了的羊皮纸。
  “……”
  事到如今,魔王终于想起了自己是个文盲。
  姑且不论勇者给他写了什么……他要怎么写信讨饭?
  阿诺米斯这一天动的脑子,比过去一整周都多。他都不知道人的潜力能这样压榨。
  稍加思索,一个绝妙的主意浮上心头。
  这就是为什么泰尔睡得好好的,忽然被魔王陛下从床上薅起来。作为侍从,他就睡在魔王卧室隔壁的小房间,随时能被叫到的地方。“醒醒,醒醒。”压低了的声音在上方嗡嗡嗡,“快起来,你这个年纪怎么睡得着![5]”泰尔烦乱地挥挥手,眯缝着眼发现叫他的是陛下,一下子就清醒了。
  “陛、陛下……?”
  “你会人类的文字吗?”阿诺米斯开门见山。反正,魔王不会人类的文字也说得过去。
  “?”
  “会不会!”
  “会!会!妈妈教过一点!”虽然她会的也不多。
  “很好。”黑黢黢的夜里,魔王的眼睛炯炯有神,“帮我写封信。”
  以下是命题作文:你是李华,是一个邪恶的魔族,你有一个人类好友。最近你家遭了灾,经济情况不太好,需要向好友借点吃的。请以此为主题,写一封长度约三百字的信。
  魔王卧室里,阿诺米斯为壁灯填上油,把房间照得亮亮。
  泰尔一边小心翼翼地瞅那只吓人的大鸟,一边写信……呀!写错字了!他心虚地划掉。不过陛下好像没什么意见,甚至还欣慰地点点头。受到鼓励,泰尔铆足了劲继续写……粮食?这个单词怎么写来着?不管了,差不多就行,应该能看懂吧?他的字可是被牧师称赞过:你写得很好,不要再写了。
  长夜漫漫,一个敢写,一个敢寄。
  但凡有一个人问过塞列奴,或者玛尔塔,都不至于发生这么离谱的事。只能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优秀的匹配机制吧……
  ……
  尸体在宴会厅中央堆成了一座小山。
  诺亚坐在小山顶上,擦拭着沾满鲜血的剑刃,血浸透了他的金发和半边礼服。他选择这个位置,是因为无处落脚,鲜血流满了大理石的地砖,每一步都溅出黏糊糊的声音。
  这里是帝国边境行省潘诺尼亚。在神圣帝国,行省总督的任命有两种方式[6],一种是由元老院派遣,这种行省被称之为元老行省;另一种则由皇室直接派遣,被称之为元首行省。潘诺尼亚属于后者,其总督当初是由大皇子直接任命的。
  所以他们想不明白,为何潘诺尼亚总督会选择背叛大皇子,先假意开放边境招待疲惫的军队,然后将高级将领骗至宴会厅,要趁他们松懈之际一网打尽。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诺亚不在乎死人想什么。奥古斯都也不在乎。
  忽然的,这位染血的勇者似有所感,放下十字剑,抬起右臂。
  阴影沉沉倾覆,有着灰白翎羽的告死天使落在他的手臂上,羽翼庞大犹如死亡化身,无情地笼罩在诸多尸体之上。只不过,那英俊帅气的鹰首似乎有点……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