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还没见到这丫头,吴金花就不舒服,见到她,发现她比自己女儿漂亮多了,她就更不舒服了。
吴金花长的不好看,身材却很好,高高大大,前*凸*后*翘,在这同弯村人气还很高,最不喜欢有人比她漂亮。
“杵在那干啥,还真以为你是大小姐啊,给我干活去。”吴金花十分嫌恶的骂道。
那时候,李想是直接被骂哭了,她刚刚从孤儿院出来,对未来的世界还抱有美好的期待,可是却被送到一个这样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乡村里,人还这么凶,多少次都想跑回孤儿院,却被二狗子抓回来,痛揍了几顿,他们生怕自己跑了,就没有钱拿了,毕竟带个小孩就有上千块,这可比进城里打工舒服。
重生回来,李想自然不会因为这个哭,她怯懦的站在一边,看着吴金花,听到她说的话,没有回答,却小声的说了句:“阿姨你真好看,你比我们孤儿院的院长漂亮多了。”
就这一句话,吴金花就心花怒放,她最喜欢人家夸她漂亮。
李想心里腹诽,孤儿院院长是万奶奶,都七八十了一脸皱纹,你比她好看也正常,高兴个啥。
“看着还挺机灵的,跟我去煮饭吧,一会你三个姐姐就放学回来了。”吴金花心中高兴,语气没有那么冲,转身进了厨房。
李想乖乖的跟着进去,学着生火,帮着洗菜,很是勤劳,没有哭哭啼啼,也没有闹腾,时不时还童言无忌的和吴金花说两句话,知道她特别虚荣,长得不好看,却最喜欢人家夸她好看,夸她漂亮,会打扮。
只是一顿饭的功夫,吴金花心中就没有那么大的火气,看李想顺眼多了,心里想着虽然她娘是小三,但是这丫头还这么小,又在孤儿院长大,应该没有那狐媚的气息,要不然把自己女儿带坏可不好。
饭做好,吴金花的三个女儿回来了,她老公二狗子也喝了一盅,有些醉意的回家了。
吴金花家特想要个儿子,可是一连三年,都生的是女儿,转眼最小的女儿都十一了,最大的十三,老二十二,三个女儿长的都像吴金花,性格也虚荣的很,看到李想这样漂亮的小姑娘,第一眼就不喜欢,听到今后还要住在一起,更是不高兴,一个个嘴巴都撅的老高。
饭后,原本是吴金花的三个女儿轮流洗碗,可是今天,吃完就哗啦的站起来,把碗全部留给李想。
李想也没有吭声,默默的把碗洗了。
就这样李想在吴金花家住了下来,二狗子为了面上好看,托关系给李想弄了学籍,却并不送她去上学,就放在家里使唤。
不过奇怪的是,这小丫头才十岁,却是乖的过份,比自己女儿还乖巧,让她干活就干活,一句抱怨都没有,有时候酒喝多了,揍她,也老老实实的受着,一声不吭。
而且李想知道二狗子喜欢喝酒,她时不时把做菜的酒专门匀出一杯,留给二狗子,这让二狗子很满意,当然满意归满意,喝醉了他还是会揍人。
李想每天都会在酒杯里放一点药粉,这药粉是直接从山里采来的药磨成的,曾经的李想在这里呆了五年,几乎每天都要下地进山干活,对这里熟悉的很,乡下人看病喜欢用草药,几乎每个人都认识不少草药,她偷偷采了一种草,这种草长得就像路边的鱼腥草一样,叶子肥肥大大的,中间有一个绿色的小球,很是普通,叶子晒干熬汤可以降火解毒,可是这小球却是有毒的,不小心吃一点没事,要是经常吃就会神志不清。
李想知道现在二狗子只是会揍自己,再过两年自己长大些,已经是个少女的模样的时候,他心心念念的就想侮辱自己,每次趁着醉酒,揍她的时候总会上下胡乱摸她,那时候她才十几岁,经历那样的事情又说不出来,每天看到二狗子就吓的要死。要不是吴金花凶悍,几次阻拦,她可能早就清白不保,不过也因此,那吴金花更是恨她透顶,想尽办法折磨她。
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两个月后,二狗子喝酒夜归,却不小心在路上摔倒,掉进了路边的井里,淹死了。
葬礼上,吴金花哭的很伤心,李想也同他家女儿一般,穿着麻衣麻裙,一张脸清丽无比,让来参加葬礼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第四章:李家老宅
二狗子死了,吴金花成了寡妇,刚刚办完葬礼,心情很不好,也没有心思管李想。
李想趁机就经常往隔壁明洋村跑,李家的老宅就在明洋村,明洋村原本不叫明洋村,叫同路村,后来李家发了,同路村就用李家最早的家主李明洋命名,改为明洋村。明洋村和同弯村差不多大,可是却修建的很好,村里有水泥铺的公路,有漂亮的桥,还有一座十分宏伟的祠堂,那都是因为李家的缘故。
李家是望族,修桥铺路,做了很多善事,名气很高。
李想曾经来过老宅,第一次印象很糟,是在她被送回李家之前,而第二次很风光,那是她嫁给魏君志之后。作为魏太太,她也算是一有头有脸的人了,得以来老宅的祠堂拜祭过一次,不过她还是在最外围,但是即使这样,那时候的自己也非常感激魏君志,觉得一切都是他带给自己的,他让自己有受人尊敬的感觉。多么可笑的感觉,因为这些细微的感动,自己付出了全部,最终……
此刻她站在祠堂门口,上面写着“李氏宗祠”四个大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李家非常富裕,这四个字据说是用金粉刷上去的。
那金色刺的李想眼睛都有些疼,疼的想落泪,可是却又流不出眼泪,她是来复仇的,不是来哭泣的。
转身,李想离开了祠堂,这时候天空飘过一朵乌云,把刚刚的阳光给遮住了,原本闪耀着金光的“李氏宗祠”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阴影,变的暗沉沉的。
刚刚还好好的天,一下子忽然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说下就下,这就是明洋村夏季的气候。
路上的人都匆匆忙忙的跑着,李想也匆忙的跑着,却不是回同弯村,她跑的方向是李家老宅。
在前面不远处,一个老太太戴着草帽,手里还提着一篮子野菜,李想嘴角弯弯一笑,笑容很快隐藏起来,她冲了上去,喊道:“奶奶,我帮你提吧。”
说着不由分说的一手抢过老太太的篮子,另一手挽着老太太,雨太大,除了最初这一句话,其他话都听不太清楚。
老太太就看到扶自己的是一个小姑娘,头发被大雨冲的湿漉漉的,露出一张清丽的脸,一双眼睛黑黑的。
李想听老太太的话,把她送到了李家老宅,却并没有留下,如同精灵一般,转身就跑了,外头的雨也停了,天空放晴,老太太看到下过雨的青石板小道上,有一个瘦瘦的小姑娘在奔跑,不知为何,心中有些触动,似乎想起了谁。
自那以后,李想就没有再去明洋村了。当然也是吴金花回过神了,日子还是要过,越发厉害的使唤李想。她身材傲人,老公嗜酒,在村里也有其他姘头,只是最初有些伤心,很快就又好了,那姘头也来的勤了,也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原本二狗子的酒肉朋友,每次来,看二丫的眼神都有些不明所以。
不过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吧。
实际上那一次扶老奶奶也不是偶然,李想事先去了几次了,暗中观察那老奶奶的作息,她是李家上一任管家,姓刘,大家都叫她刘老太,她颇得李家老太太的信任,而且她还是李家现任家主,也就是李想这身体的父亲的奶娘,地位非同一般。因为年纪大了,回到老宅休养,不过在老宅也相当于是管家的位置,大大小小的事情还得听她的。
刘老太很注重养生,经常锻炼,特别注重饮食,喜欢自己去采野菜,还经常晒一些野菜干让人送到城里,给老太太用,做野菜干的时候必然是自己动手,不假他人之手。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也可以明白为何她在李家地位这般高。
刘老太为人也十分严谨,她的儿子媳妇都在李家的公司上班,把孙女留给她带。明洋村有许多旁支都住这里,都很怕这老太婆,不过她对自己孙女却十分和蔼,这也许是老人的通病,人老了就特别喜欢孩子。
可是她的孙女却在两年前,不小心溺水身亡,这也使得刘老太更加严肃,常人都不敢亲近。
可是那天大雨中,李想像是从天落下来一般,突然就出现在刘老太身边,虽然动作有些突兀,刘老太却没有了平时的警惕,甚至一路走回去的时候她都有些晕,好像是当年自己的孙女牵着自己的手去采野菜一般,使得她老泪众横,又很快给大雨给冲没了。
自那天以后,刘老太时不时的想起来那大雨中的面孔,还有那瘦弱的背影,被雨水冲的湿漉漉的,越想越像自己的孙女。
于是她就托人打听这明洋村有没有这样一个小姑娘,一个去同弯村参加过二狗子葬礼的人,忽然想起来,二狗子家来了个丫头,可不是跟刘老太说的一样,眼睛大大的黑黑的,皮肤白白的,一点都不像农村里的娃。
刘老太一查,发现这孩子居然是太太让人送去的,心下就明白,是太太看不顺眼那孩子,老太太是发话送到老宅来的,自己要不要插手呢?
想着不管了,年轻人的事情,可是,接连着几天,晚上睡觉,都会梦到那张小脸,被雨水冲的湿漉漉的,一下子是那小姑娘一下子又是自己的孙女。
最终刘老太准备把李想接回老宅,反正这原本就是老太太的意思。
于是李想脱离了吴金花家,吴金花很是不舍李想,倒不是因为相处久了有感情,而是养着这丫头每个月都有钱拿,家里还白得了一个劳动力。不过想到自己相好的每次来看这丫头的眼神,送走也好。
“丫头,你婶娘虽然是乡下人,也不识字,可是你来这段时间,婶娘也知道你是个乖的,婶娘都舍不得你走了。”吴金花见自己这么说李想表情还是淡淡的,想到那人交代的,又低着头,神神秘秘的把李想拉到跟前道:“丫头,婶娘跟你说,你进了明洋村的李家千万要小心刘老太,那刘老太可比你婶娘凶多了,我平日教训你都是为你好,可是她,听说连亲孙女都敢下手溺死,看在你平日那么乖的份上,婶娘就悄悄告诉你,你别不信,这周围一问就知道,她孙女是不是溺死的。”
李想心中讥讽一笑,面上却露出一副略微惊恐的表情,还很不舍的告别了吴金花,离开了同弯村,进了李家老宅。
这些话,当年也有人跟她说过,那时候是卢管家来接她去老宅的,说的可详细多了,连如何溺死小孩的细节都描述的一清二楚。
给李想造成一个印象,大妈是为了她好,才让卢管家把她送到吴金花家的,否则能不能活下来都难,让李想在二狗子家过得猪狗不如的艰难日子,整整五年,却还要感激陆美颜。
到了老宅,她被带到了一个巨大的厅子里,还保留着旧社会的建筑风格,大厅正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牌匾,牌匾是古物,上面的字都已经模糊。
而牌匾下方有一张八仙桌,桌子两边各摆着一张太师椅。
刘老太端端正正的坐在左边的太师椅上,炯炯有神的盯着李想。
曾经的李想在送到李家之前被接到老宅来住几天,那时候也是在这里,阴森森的大厅,还有一个阴森森的老太太,李想当时就被吓坏了,哪怕送她去二狗子家她都不愿意来这里,她浑身发抖,仿佛那老太太是吃人的鬼。刘老太伸手让她走近点看看,可是李想盯着那一双枯瘦干瘪丑陋的手,脑海里却是卢管家描述的十分详细的这双手如何活生生的把一个孩子溺死的场景,不但没有上前,反而惊恐的后退好几步。使得刘老太十分尴尬,不耐烦的让人带她下去,再也没有管过她。
可是这时候的李想却是一双眼黑白分明的盯着刘老太,没有发抖,也没有哭,脸上还扬起一个惊喜的笑容,小跑着到刘老太跟前,声音糯糯的道:“老奶奶是你啊,吓死我了,他们让我来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早知道你就住在这里,我也不害怕了。”
刘老太原本就是想仔细看看李想,是否是别有心机的小姑娘,不过心里也觉得没可能,这么小,这么会那么有心机,那也太可怕了,只是她人老成精,还是想试试。
可是眼下,小姑娘那欢快的模样,糯糯的声音,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让刘老太一下子放弃所有戒备,伸手就把李想揽到了怀里。
第五章:老宅生活
刘老太把李想带在身边,十分喜欢她,对别人不苟言笑,可是对着李想却一直是笑眯眯的,怎么看,怎么喜欢。
她其实很喜欢小孩,只是她作为李家的老管家,要管着一大家的事情,自然不可能是一个和蔼老太太,有钱人家阴私是很多的,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脸上自然阳光不起来。
这样的人其实内心尤其喜欢小孩,喜欢纯真的东西。
李想就是恰逢其会的出现。
李想长的远远没有李曼好看,而且身份也是见不得人的私生女,可是就是这样,却更得刘老太的喜爱。
李曼再漂亮,那也是李家正牌小姐,陆美颜那么疼她,根本轮不到刘老太操心。
而老宅里其他旁系的孩子,看到刘老太那张黑脸就害怕的不成,更不会抱着她喊奶奶长,奶奶短的,就算有一两个孩子被家长教的好,特意去讨好刘老太,刘老太也不会接受的,她不想因为某个孩子使得老宅这边管理的不安宁。
所以李想来了,看似一切都是巧合,却是李想计算了人心,她的身份,她出现的时机。
因为刘老太的原因,李想在李家老宅过的还算是不错,旁系那些人不会明面上为难她。
刚开始,她要做的事情很少,就是刘老太下午出去采野菜的时候陪她一起去,李想和刘老太相处的时候,都是听刘老太说话,她的话不多,只是很爱笑,十岁的小姑娘明朗的笑容,会使得天空都放晴。
刘老太很喜欢李想的笑,也喜欢她的性子,不太聪明,很安分。
“老太太最喜欢喝的茶不是城里的那些好茶,而是鱼腥草茶。”刘老太手里拿着一株鱼腥草教李想辨认。
“奶奶,这个有点臭,老太太为什么喜欢喝这个煮的茶,那不是也臭臭的吗?”李想拿过那株鱼腥草,闻了一下,皱起眉头,不解的问道。
刘老太闻了好多年,倒习惯了,看到李想小脸皱的,回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采鱼腥草的时候,大概也是这副模样吧,不由得笑了起来。
“傻孩子,人生百味,酸甜苦辣,等你老了,说不定就惦记着这股涩味,而且这鱼腥草茶性凉,又温和,老太太肺热,经常咳嗽,喝这个茶对身体好。”
李想似懂非懂的点头,帮着一起采鱼腥草,每找到一株就很高兴,乐呵呵的给刘老太。
实际上,李想对这鱼腥草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她在吴金花家,干农活整整干了五年,乡下人采鱼腥草晒干了留一点自家泡茶,剩下的就拿到城里卖,鱼腥草晒干就没有多少重量,李想必须十分努力的采,才能把份量采够,要是哪一天采的不够,吴金花就会说她偷懒,大巴掌招呼过去。
她倒不知道老太太居然喜欢喝这个,那时候她回到李家,第一个照面就得罪了老太太,后来知道老太太是李家地位最高的人,比自己父亲位置还高,心中十分害怕,老太太生辰什么,也不敢靠近,还有一年在姐姐李曼的怂恿下,花光了所有的零花钱买了大红袍给老太太,姐姐说老太太就喜欢喝这些名贵的茶,养生。
可是等自己东西送上去的时候,老太太却是把这茶丢到一边,看都不看一眼,似乎很不高兴。
现在才明白,老太太也是从乡下出去的,最喜欢喝的只是平常的鱼腥草茶,自己送大红袍,简直就是当众打脸。
在李想的帮忙下,刘老太采的野菜速度很快,她是喜欢小孩,但是不喜欢捣乱的小孩,年纪大了,没有那么多心思管教小孩,李想乖的让她心疼。
采完野菜,刘老太慢悠悠的牵着李想的手回家。
只是一个小篮子,一次采的不多,李想一定要拎着,刘老太也就没有反对,被那小小的手牵着,还是很窝心的。
一路上一老一少有说有笑。
刘老太最喜欢说自己曾经的事情,她是李家最老的佣人,经历了这一代李家整个兴旺过程,可是如今她老了,却不能跟在老太太跟前,反而到了乡下,这对她的身体来说是好的,可是对她的心里来说,未尝没有觉得寂寞,像是没用的老马被丢弃了一般。
所以每当说起曾经的事情,她心里会特别高兴,这种事不能跟别人说,但是跟李想这小丫头诉说是再好不过了。
李想有意无意的引导下,对老太太的爱好和禁忌了解的一清二楚,还有自己的便宜老爹,李建华,更是刘老太一手带大的,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刘老太比李建华自己都要知道的清楚。
“哎哟,这就是想想吧,长得真是好看,怪不得刘管家捧心尖里喜欢。”到了老宅,一个穿着大花连衣裙的中年女人笑的一脸谄媚,迎面走来,讨好的看着刘老太。
“唷!老三家的,不过就是一个私生女,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跟她那见不得光的老娘一样会巴结人而已,也值得你上前讨好。”从内厅里出来一个女人,当着刘老太的面就开口嘲笑道。
吴金花长的不好看,身材却很好,高高大大,前*凸*后*翘,在这同弯村人气还很高,最不喜欢有人比她漂亮。
“杵在那干啥,还真以为你是大小姐啊,给我干活去。”吴金花十分嫌恶的骂道。
那时候,李想是直接被骂哭了,她刚刚从孤儿院出来,对未来的世界还抱有美好的期待,可是却被送到一个这样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乡村里,人还这么凶,多少次都想跑回孤儿院,却被二狗子抓回来,痛揍了几顿,他们生怕自己跑了,就没有钱拿了,毕竟带个小孩就有上千块,这可比进城里打工舒服。
重生回来,李想自然不会因为这个哭,她怯懦的站在一边,看着吴金花,听到她说的话,没有回答,却小声的说了句:“阿姨你真好看,你比我们孤儿院的院长漂亮多了。”
就这一句话,吴金花就心花怒放,她最喜欢人家夸她漂亮。
李想心里腹诽,孤儿院院长是万奶奶,都七八十了一脸皱纹,你比她好看也正常,高兴个啥。
“看着还挺机灵的,跟我去煮饭吧,一会你三个姐姐就放学回来了。”吴金花心中高兴,语气没有那么冲,转身进了厨房。
李想乖乖的跟着进去,学着生火,帮着洗菜,很是勤劳,没有哭哭啼啼,也没有闹腾,时不时还童言无忌的和吴金花说两句话,知道她特别虚荣,长得不好看,却最喜欢人家夸她好看,夸她漂亮,会打扮。
只是一顿饭的功夫,吴金花心中就没有那么大的火气,看李想顺眼多了,心里想着虽然她娘是小三,但是这丫头还这么小,又在孤儿院长大,应该没有那狐媚的气息,要不然把自己女儿带坏可不好。
饭做好,吴金花的三个女儿回来了,她老公二狗子也喝了一盅,有些醉意的回家了。
吴金花家特想要个儿子,可是一连三年,都生的是女儿,转眼最小的女儿都十一了,最大的十三,老二十二,三个女儿长的都像吴金花,性格也虚荣的很,看到李想这样漂亮的小姑娘,第一眼就不喜欢,听到今后还要住在一起,更是不高兴,一个个嘴巴都撅的老高。
饭后,原本是吴金花的三个女儿轮流洗碗,可是今天,吃完就哗啦的站起来,把碗全部留给李想。
李想也没有吭声,默默的把碗洗了。
就这样李想在吴金花家住了下来,二狗子为了面上好看,托关系给李想弄了学籍,却并不送她去上学,就放在家里使唤。
不过奇怪的是,这小丫头才十岁,却是乖的过份,比自己女儿还乖巧,让她干活就干活,一句抱怨都没有,有时候酒喝多了,揍她,也老老实实的受着,一声不吭。
而且李想知道二狗子喜欢喝酒,她时不时把做菜的酒专门匀出一杯,留给二狗子,这让二狗子很满意,当然满意归满意,喝醉了他还是会揍人。
李想每天都会在酒杯里放一点药粉,这药粉是直接从山里采来的药磨成的,曾经的李想在这里呆了五年,几乎每天都要下地进山干活,对这里熟悉的很,乡下人看病喜欢用草药,几乎每个人都认识不少草药,她偷偷采了一种草,这种草长得就像路边的鱼腥草一样,叶子肥肥大大的,中间有一个绿色的小球,很是普通,叶子晒干熬汤可以降火解毒,可是这小球却是有毒的,不小心吃一点没事,要是经常吃就会神志不清。
李想知道现在二狗子只是会揍自己,再过两年自己长大些,已经是个少女的模样的时候,他心心念念的就想侮辱自己,每次趁着醉酒,揍她的时候总会上下胡乱摸她,那时候她才十几岁,经历那样的事情又说不出来,每天看到二狗子就吓的要死。要不是吴金花凶悍,几次阻拦,她可能早就清白不保,不过也因此,那吴金花更是恨她透顶,想尽办法折磨她。
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两个月后,二狗子喝酒夜归,却不小心在路上摔倒,掉进了路边的井里,淹死了。
葬礼上,吴金花哭的很伤心,李想也同他家女儿一般,穿着麻衣麻裙,一张脸清丽无比,让来参加葬礼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第四章:李家老宅
二狗子死了,吴金花成了寡妇,刚刚办完葬礼,心情很不好,也没有心思管李想。
李想趁机就经常往隔壁明洋村跑,李家的老宅就在明洋村,明洋村原本不叫明洋村,叫同路村,后来李家发了,同路村就用李家最早的家主李明洋命名,改为明洋村。明洋村和同弯村差不多大,可是却修建的很好,村里有水泥铺的公路,有漂亮的桥,还有一座十分宏伟的祠堂,那都是因为李家的缘故。
李家是望族,修桥铺路,做了很多善事,名气很高。
李想曾经来过老宅,第一次印象很糟,是在她被送回李家之前,而第二次很风光,那是她嫁给魏君志之后。作为魏太太,她也算是一有头有脸的人了,得以来老宅的祠堂拜祭过一次,不过她还是在最外围,但是即使这样,那时候的自己也非常感激魏君志,觉得一切都是他带给自己的,他让自己有受人尊敬的感觉。多么可笑的感觉,因为这些细微的感动,自己付出了全部,最终……
此刻她站在祠堂门口,上面写着“李氏宗祠”四个大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李家非常富裕,这四个字据说是用金粉刷上去的。
那金色刺的李想眼睛都有些疼,疼的想落泪,可是却又流不出眼泪,她是来复仇的,不是来哭泣的。
转身,李想离开了祠堂,这时候天空飘过一朵乌云,把刚刚的阳光给遮住了,原本闪耀着金光的“李氏宗祠”像是被蒙上了一层阴影,变的暗沉沉的。
刚刚还好好的天,一下子忽然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说下就下,这就是明洋村夏季的气候。
路上的人都匆匆忙忙的跑着,李想也匆忙的跑着,却不是回同弯村,她跑的方向是李家老宅。
在前面不远处,一个老太太戴着草帽,手里还提着一篮子野菜,李想嘴角弯弯一笑,笑容很快隐藏起来,她冲了上去,喊道:“奶奶,我帮你提吧。”
说着不由分说的一手抢过老太太的篮子,另一手挽着老太太,雨太大,除了最初这一句话,其他话都听不太清楚。
老太太就看到扶自己的是一个小姑娘,头发被大雨冲的湿漉漉的,露出一张清丽的脸,一双眼睛黑黑的。
李想听老太太的话,把她送到了李家老宅,却并没有留下,如同精灵一般,转身就跑了,外头的雨也停了,天空放晴,老太太看到下过雨的青石板小道上,有一个瘦瘦的小姑娘在奔跑,不知为何,心中有些触动,似乎想起了谁。
自那以后,李想就没有再去明洋村了。当然也是吴金花回过神了,日子还是要过,越发厉害的使唤李想。她身材傲人,老公嗜酒,在村里也有其他姘头,只是最初有些伤心,很快就又好了,那姘头也来的勤了,也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原本二狗子的酒肉朋友,每次来,看二丫的眼神都有些不明所以。
不过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吧。
实际上那一次扶老奶奶也不是偶然,李想事先去了几次了,暗中观察那老奶奶的作息,她是李家上一任管家,姓刘,大家都叫她刘老太,她颇得李家老太太的信任,而且她还是李家现任家主,也就是李想这身体的父亲的奶娘,地位非同一般。因为年纪大了,回到老宅休养,不过在老宅也相当于是管家的位置,大大小小的事情还得听她的。
刘老太很注重养生,经常锻炼,特别注重饮食,喜欢自己去采野菜,还经常晒一些野菜干让人送到城里,给老太太用,做野菜干的时候必然是自己动手,不假他人之手。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也可以明白为何她在李家地位这般高。
刘老太为人也十分严谨,她的儿子媳妇都在李家的公司上班,把孙女留给她带。明洋村有许多旁支都住这里,都很怕这老太婆,不过她对自己孙女却十分和蔼,这也许是老人的通病,人老了就特别喜欢孩子。
可是她的孙女却在两年前,不小心溺水身亡,这也使得刘老太更加严肃,常人都不敢亲近。
可是那天大雨中,李想像是从天落下来一般,突然就出现在刘老太身边,虽然动作有些突兀,刘老太却没有了平时的警惕,甚至一路走回去的时候她都有些晕,好像是当年自己的孙女牵着自己的手去采野菜一般,使得她老泪众横,又很快给大雨给冲没了。
自那天以后,刘老太时不时的想起来那大雨中的面孔,还有那瘦弱的背影,被雨水冲的湿漉漉的,越想越像自己的孙女。
于是她就托人打听这明洋村有没有这样一个小姑娘,一个去同弯村参加过二狗子葬礼的人,忽然想起来,二狗子家来了个丫头,可不是跟刘老太说的一样,眼睛大大的黑黑的,皮肤白白的,一点都不像农村里的娃。
刘老太一查,发现这孩子居然是太太让人送去的,心下就明白,是太太看不顺眼那孩子,老太太是发话送到老宅来的,自己要不要插手呢?
想着不管了,年轻人的事情,可是,接连着几天,晚上睡觉,都会梦到那张小脸,被雨水冲的湿漉漉的,一下子是那小姑娘一下子又是自己的孙女。
最终刘老太准备把李想接回老宅,反正这原本就是老太太的意思。
于是李想脱离了吴金花家,吴金花很是不舍李想,倒不是因为相处久了有感情,而是养着这丫头每个月都有钱拿,家里还白得了一个劳动力。不过想到自己相好的每次来看这丫头的眼神,送走也好。
“丫头,你婶娘虽然是乡下人,也不识字,可是你来这段时间,婶娘也知道你是个乖的,婶娘都舍不得你走了。”吴金花见自己这么说李想表情还是淡淡的,想到那人交代的,又低着头,神神秘秘的把李想拉到跟前道:“丫头,婶娘跟你说,你进了明洋村的李家千万要小心刘老太,那刘老太可比你婶娘凶多了,我平日教训你都是为你好,可是她,听说连亲孙女都敢下手溺死,看在你平日那么乖的份上,婶娘就悄悄告诉你,你别不信,这周围一问就知道,她孙女是不是溺死的。”
李想心中讥讽一笑,面上却露出一副略微惊恐的表情,还很不舍的告别了吴金花,离开了同弯村,进了李家老宅。
这些话,当年也有人跟她说过,那时候是卢管家来接她去老宅的,说的可详细多了,连如何溺死小孩的细节都描述的一清二楚。
给李想造成一个印象,大妈是为了她好,才让卢管家把她送到吴金花家的,否则能不能活下来都难,让李想在二狗子家过得猪狗不如的艰难日子,整整五年,却还要感激陆美颜。
到了老宅,她被带到了一个巨大的厅子里,还保留着旧社会的建筑风格,大厅正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牌匾,牌匾是古物,上面的字都已经模糊。
而牌匾下方有一张八仙桌,桌子两边各摆着一张太师椅。
刘老太端端正正的坐在左边的太师椅上,炯炯有神的盯着李想。
曾经的李想在送到李家之前被接到老宅来住几天,那时候也是在这里,阴森森的大厅,还有一个阴森森的老太太,李想当时就被吓坏了,哪怕送她去二狗子家她都不愿意来这里,她浑身发抖,仿佛那老太太是吃人的鬼。刘老太伸手让她走近点看看,可是李想盯着那一双枯瘦干瘪丑陋的手,脑海里却是卢管家描述的十分详细的这双手如何活生生的把一个孩子溺死的场景,不但没有上前,反而惊恐的后退好几步。使得刘老太十分尴尬,不耐烦的让人带她下去,再也没有管过她。
可是这时候的李想却是一双眼黑白分明的盯着刘老太,没有发抖,也没有哭,脸上还扬起一个惊喜的笑容,小跑着到刘老太跟前,声音糯糯的道:“老奶奶是你啊,吓死我了,他们让我来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早知道你就住在这里,我也不害怕了。”
刘老太原本就是想仔细看看李想,是否是别有心机的小姑娘,不过心里也觉得没可能,这么小,这么会那么有心机,那也太可怕了,只是她人老成精,还是想试试。
可是眼下,小姑娘那欢快的模样,糯糯的声音,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让刘老太一下子放弃所有戒备,伸手就把李想揽到了怀里。
第五章:老宅生活
刘老太把李想带在身边,十分喜欢她,对别人不苟言笑,可是对着李想却一直是笑眯眯的,怎么看,怎么喜欢。
她其实很喜欢小孩,只是她作为李家的老管家,要管着一大家的事情,自然不可能是一个和蔼老太太,有钱人家阴私是很多的,做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情,脸上自然阳光不起来。
这样的人其实内心尤其喜欢小孩,喜欢纯真的东西。
李想就是恰逢其会的出现。
李想长的远远没有李曼好看,而且身份也是见不得人的私生女,可是就是这样,却更得刘老太的喜爱。
李曼再漂亮,那也是李家正牌小姐,陆美颜那么疼她,根本轮不到刘老太操心。
而老宅里其他旁系的孩子,看到刘老太那张黑脸就害怕的不成,更不会抱着她喊奶奶长,奶奶短的,就算有一两个孩子被家长教的好,特意去讨好刘老太,刘老太也不会接受的,她不想因为某个孩子使得老宅这边管理的不安宁。
所以李想来了,看似一切都是巧合,却是李想计算了人心,她的身份,她出现的时机。
因为刘老太的原因,李想在李家老宅过的还算是不错,旁系那些人不会明面上为难她。
刚开始,她要做的事情很少,就是刘老太下午出去采野菜的时候陪她一起去,李想和刘老太相处的时候,都是听刘老太说话,她的话不多,只是很爱笑,十岁的小姑娘明朗的笑容,会使得天空都放晴。
刘老太很喜欢李想的笑,也喜欢她的性子,不太聪明,很安分。
“老太太最喜欢喝的茶不是城里的那些好茶,而是鱼腥草茶。”刘老太手里拿着一株鱼腥草教李想辨认。
“奶奶,这个有点臭,老太太为什么喜欢喝这个煮的茶,那不是也臭臭的吗?”李想拿过那株鱼腥草,闻了一下,皱起眉头,不解的问道。
刘老太闻了好多年,倒习惯了,看到李想小脸皱的,回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采鱼腥草的时候,大概也是这副模样吧,不由得笑了起来。
“傻孩子,人生百味,酸甜苦辣,等你老了,说不定就惦记着这股涩味,而且这鱼腥草茶性凉,又温和,老太太肺热,经常咳嗽,喝这个茶对身体好。”
李想似懂非懂的点头,帮着一起采鱼腥草,每找到一株就很高兴,乐呵呵的给刘老太。
实际上,李想对这鱼腥草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她在吴金花家,干农活整整干了五年,乡下人采鱼腥草晒干了留一点自家泡茶,剩下的就拿到城里卖,鱼腥草晒干就没有多少重量,李想必须十分努力的采,才能把份量采够,要是哪一天采的不够,吴金花就会说她偷懒,大巴掌招呼过去。
她倒不知道老太太居然喜欢喝这个,那时候她回到李家,第一个照面就得罪了老太太,后来知道老太太是李家地位最高的人,比自己父亲位置还高,心中十分害怕,老太太生辰什么,也不敢靠近,还有一年在姐姐李曼的怂恿下,花光了所有的零花钱买了大红袍给老太太,姐姐说老太太就喜欢喝这些名贵的茶,养生。
可是等自己东西送上去的时候,老太太却是把这茶丢到一边,看都不看一眼,似乎很不高兴。
现在才明白,老太太也是从乡下出去的,最喜欢喝的只是平常的鱼腥草茶,自己送大红袍,简直就是当众打脸。
在李想的帮忙下,刘老太采的野菜速度很快,她是喜欢小孩,但是不喜欢捣乱的小孩,年纪大了,没有那么多心思管教小孩,李想乖的让她心疼。
采完野菜,刘老太慢悠悠的牵着李想的手回家。
只是一个小篮子,一次采的不多,李想一定要拎着,刘老太也就没有反对,被那小小的手牵着,还是很窝心的。
一路上一老一少有说有笑。
刘老太最喜欢说自己曾经的事情,她是李家最老的佣人,经历了这一代李家整个兴旺过程,可是如今她老了,却不能跟在老太太跟前,反而到了乡下,这对她的身体来说是好的,可是对她的心里来说,未尝没有觉得寂寞,像是没用的老马被丢弃了一般。
所以每当说起曾经的事情,她心里会特别高兴,这种事不能跟别人说,但是跟李想这小丫头诉说是再好不过了。
李想有意无意的引导下,对老太太的爱好和禁忌了解的一清二楚,还有自己的便宜老爹,李建华,更是刘老太一手带大的,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刘老太比李建华自己都要知道的清楚。
“哎哟,这就是想想吧,长得真是好看,怪不得刘管家捧心尖里喜欢。”到了老宅,一个穿着大花连衣裙的中年女人笑的一脸谄媚,迎面走来,讨好的看着刘老太。
“唷!老三家的,不过就是一个私生女,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跟她那见不得光的老娘一样会巴结人而已,也值得你上前讨好。”从内厅里出来一个女人,当着刘老太的面就开口嘲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