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京城评花榜是一年一度的盛事,平江边搭起高台,彩楼绣户,饰以鲜花繁锦,装点得十分美丽。
  各地的戏班子都来此表演,两旁的杂耍摊子更是数不胜数。
  百姓们扶老携幼,呼朋唤友,蜂拥往北里而来,路边早就支好了不少吃食点心摊子,更有许多卖玩意儿的、卖冰碗果浆的挑着担子在人群里出入,高声叫卖。
  这一天的北里,熙熙攘攘,比过年还热闹。
  叶守川带着赵力等人在附近巡逻,按照以往的经验,越热闹的地方越容易出事,小则儿童走失,中则偷盗扒窃,大则打架斗殴,桩桩件件,难以避免,能忙得捕快能头顶冒烟。
  各家乐坊都在台下搭了彩楼,同时还有不少贵人豪客,专门搭了彩楼来给中意的女伎捧场。
  彩楼前悬着红灯笼,上书女伎的名字。其中玉菰仙的彩楼最多,其它几位女伎难分上下,只有阿九最少,只有一座彩楼。
  这位忠心耿耿的恩客,就是卫子越了。
  元墨专门去彩楼拜访了卫子越一趟,卫子越笑道:“吏部外放的名册已经出来了,我不日便要去扬州赴任。天公作美,能赶上这次评花榜,也不枉我和阿九姑娘相识一场。”
  夜幕降临,水面送来凉风,吹散白日里的暑气。
  四下里点起烛火,将彩楼与高台悉数笼罩在辉煌的光芒下。而彩楼上影影绰绰已经能看得到粉妆玉砌的美人们,望之如神仙妃子,引得围观的百姓一阵阵欢呼。
  复选者皆是才貌双全,高台上的献艺一个比一个精彩,百姓们大饱眼福,纷纷喝彩。
  高台四周有巨柱,每一位女伎献艺之后,皆有精致花灯一盏盏挂上去,那就是这位女伎的仰慕者所赠,初选比绢花之数,复选比的就是这花灯之数了。
  花灯比绢花贵了十倍,纯然是有钱人的游戏。
  元墨把手里的钱全押了上去,倾囊换了五十盏花灯,挂在红馆阿九的名字下面。
  这种花灯皆是红缎贴面,从里头透出红融融的光,可元墨越瞧越觉得这该是银光——全是银子啊。
  进入复选的女伎无一不是有几位靠山的,花灯都是十盏一送,司仪高声唱出某某人送某某姑娘多少多少盏,正是给客人炫富、给女伎扬名的好时候,每一次都惹得台下惊呼连连,元墨挂上去的那五十盏很快被旁边迅速攀升的花灯甩在了后面。
  就在元墨看着那可怜的花灯发愁的时候,忽然听到了阿九的名字。
  “扬州卫子越为红馆阿九姑娘点灯一百盏!”司仪高声。
  “一百盏!”
  “天呐我没听错吧?”
  “一百盏呐!”
  “这是谁啊?”
  “哪个是阿九?”
  “这卫子越是谁?这么有钱?”
  台下的人们议论纷纷,从来没有人送过这么多盏,连台上的女伎并对面的评审官们都露出了惊异之色。
  一百盏!
  得多少钱啊!
  这是!真爱啊!
  元墨感动得热泪盈眶,想为卫子越开碑立传,并设个长生牌位。
  然而被示爱的阿九却连眉毛都没有抬一下,静静立在一旁,一付无动于衷的模样。
  元墨原打算让阿九在今晚跳舞。
  想想看,一边舞蹈,脸上的面纱一边缓缓飘落,阿九的绝世之姿显露在所有人面前,万众屏息——简直梦幻!
  然而阿九直接说若要歌舞,就不来了。
  元墨没办法,只好问阿九还会什么,阿九道:“除了歌舞。”
  有点嚣张啊。
  元墨喜欢。
  白天众人在红馆排演了一出曲目,由欢姐腊梅等人先在台上跳舞,阿九在幕后吹笛,随后缓缓入场。
  这一安排效果极佳。
  当众人努力在群舞的众位美人中分辨哪一位才是复选者时,一缕清澈笛音响起,仿佛是来自世外的清音,尘世的喧嚣都被压了下去,阿九手执长笛,踏着灯光与月色,缓步而来。
  美这种东西十分玄妙,它就像是沙尘里的金子、流水中的明珠、黑夜里的星星,无论怎么掩盖,都盖不住它的光芒。
  面纱遮住了阿九大半张脸,可每一根发丝、每一道衣褶、甚至每一丝经过阿九面前的风,每一道照在阿九身上的灯光,都在告诉人们,这是一个美人。
  笛声暂停,人群中爆出潮水般的欢呼。
  最直接的反应,就是阿九的花灯数目飞一般往上升。
  元墨心中又是骄傲又是满足,就像一位亲眼看着孩子金榜题名的老母亲。
  有卫子越那一百盏打底,眼下唯一能在灯笼数目和阿九匹敌的,只有玉菰仙。
  玉菰仙在万众瞩目之际缓步出场,手持芙蓉扇,头戴玉琼望仙冠,那冠子精工细雕,高雅不凡,丝毫不见青楼气象,把她衬得如出尘的仙子。
  阿九依旧是寻常打扮,宽袍大袖,长发披身,远望俨然是一位山林逸士。
  此时大家都发现了,这两位最出色的女伎,打扮得都不像是女伎。
  元墨原本还想将阿九好生打扮一场,此时忽然明白了一个真理:不像女伎的女伎,才是最让人们喜爱的女伎。
  台上两人微微颔首,彼此见礼,一派和气。
  而两人身后的花灯不停往上挂,你追我逐,杀得不可开交,难分胜负。
  看客们指指点点,年长一点的感慨道:“这红馆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尽管没落至此,到底还有几分手段。”
  年轻便好奇问:“这红馆是哪家啊?没听说过啊。”
  “哼哼,昔年红馆双璧艳绝天下之时,你们这群毛头上子还没出世呢!”
  “那您老大哥就给我们说说呗……”
  议论声中,欢姐等人轻抚云鬓,娴雅非常,有压不住的娇矜。
  红馆曾经的辉煌,乃是红馆众人的骄傲。
  只是元墨这会儿却没功夫高兴,她紧紧地盯着阿九与玉菰仙的花灯。
  两人的花灯眼下看起来虽是并驾齐驱,但阿九没有正经恩客,这会儿所得到的花灯或三五盏,或一两盏,而那边玉菰仙的花灯却是十盏二十盏的大数,显然都是大恩客,且还有夏婆子在后面狠命砸钱,只怕要不了多久,阿九很快便会被玉菰仙甩在后面。
  玉菰仙显然也知道这一点,笑得优雅笃定,风姿若仙:“上次有幸目睹了妹妹的琴技,今日又能聆听妹妹的笛音,看来妹妹很擅长韵音律呢。”
  元墨暗怒。这分明是嘲笑说阿九只懂音律!还击,阿九!用你凉嗖嗖的语气,不带一个脏字地把她骂成猪头!
  阿九却只是站着,淡淡“嗯”了一声。
  元墨顿足。你的战斗力呢姐姐?难道只用来骂自己人吗?!
  “但世间最美的音律应该在文字之中,不知妹妹肯不肯和我切磋一二?”
  元墨但见玉菰仙姿态娴雅,每一个吐字、每一个表情都有讲究,声色俱佳,叫人心醉身迷。而反观我方阿九……
  阿九:“嗯。”
  元墨捂脸。
  “要切磋,总该拟个题才是。”玉菰仙思索了片刻,道,“有了,如今江畔荷花开正好,不如就以‘赏花’为题如何?”
  元墨腹诽:江畔荷花开得是不错,但在这里压根儿看不到。根本就是早就想好了题目吧,阿九,不要让她占这个便宜,赶快另拟一个!
  阿九:“嗯。”
  元墨:“……”
  下人陈设书案,铺好笔墨,玉菰仙略一沉吟,提笔一挥而就。别的不说,就冲这份捷才,立刻就赢得了一大片叫好声。
  下人接了墨宝,送到众位评审官面前。古世子先看时,脸上已经有一片赞叹之色。
  台上,玉菰仙低低唱道:“几日赏花天,月淡荼小。写尽相思唤不来,又是花飞了。春在怕愁多,春去怜欢少。一夜安排梦不成,月堕西窗晓。”
  她开口清唱,别无一样配乐,但声声宛转,缠绵悱恻,叫人只盼她不要停,一直唱下去。
  元墨虽不懂这词作得是好是坏,但玉菰仙唱得这样好听,评审官们又一个个点头赞叹,显然得好得不得了了。
  一定是作弊!早就请高手写好的!
  元墨愤愤然想。
  古世子问:“阿九姑娘,可得了?”
  阿九搁下笔。
  下人依样送给评审官。
  元墨伸长了脖子去看,一看之下,心凉了半截。
  虽然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但雪白的纸上统共才十来个字,便是一首最简单的词都凑不出来。
  竟然是没写完!
  评审官们也十分意外。
  虽说对乐坊女伎的诗文水准要求不能太高,但敢来评花榜,写不完这种情况还是头一回见到。
  玉菰仙一脸关切地问道:“妹妹可是有些紧张?不如再宽限些时辰?不写完,如何显得出妹妹高才?”
  欢姐在底下咬牙道:“这阿九怎么这么不中用?胡乱写几句也好,交半截子出去算怎么回事?!”
  腊梅小声道:“不能怪阿九姐姐,诗确实难写啊……”
  这是句公道话,红馆一屋子文盲,闻言顿觉心有戚戚然。
  元墨看向两边的花灯。
  玉菰仙那一边已经有三百多盏,红融融一片,灯火辉煌。
  阿九这边,元墨细心数过,一盏不漏,总共两百二十三盏,看上去气势也很是不弱,但比之玉菰仙,已是输了一大截。
  即便阿九写完了诗,她们也赢不了。
  阿九的才力有限,她的财力也有限。
  元墨慢慢地吐出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出一个花中榜眼,已经算是不虚此行了。
  古世子捧着阿九的诗作,皱眉看了半天,忽地,他哈哈大笑起来。
  会真楼的彩楼里也跟着哄笑一片。
  人群之中更是对着台上的阿九指指点点,有地痞高声叫道:“姑娘,别怕,不会写诗,爷也照样疼你!”
  阿九站在台上,恍若未闻,低垂双眼,不言,不语。
  元墨顿时大怒,高声道:“一首诗没写完罢了,谁规定天下人都会写诗?能写出一半已经很不错了!有什么好笑的?!”
  夏婆子甩着帕子笑道:“写不完诗,确实没什么好笑的。但半桶水还来跟人家比拼诗文,就很好笑了!”
  古世子道:“元坊主请勿动怒,我只是笑自己才疏学浅,竟未读懂阿九姑娘的诗。”
  站了起来,扬起手里的诗稿,“阿九姑娘不是没写完,这是一首回文诗。”
  ※※※※※※※※※※※※※※※※※※※※
  几日赏花天,月淡荼小。写尽相思唤不来,又是花飞了。春在怕愁多,春去怜欢少。一夜安排梦不成,月堕西窗晓。——程垓《卜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