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炮灰首富早夭的小女儿回来了 第232节
“谢,谢我?”这下就是时樱也懵了,“为什么啊?”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想给就给了。”赵海亮皱了下眉头,“还是说你们不想要?”
“要要要!”闵云程忙不迭点头,旁边姜静怡和卓明也是喜笑颜开。
又赶紧让服务员上菜,解决了心头大患,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宾主尽欢。
赵海亮明显酒量不行,离席时走路都有些踉跄,卓明和闵晓程一左一后扶着她往外走。
闵云程和姜静怡并时樱就落在了后面。
闵云程无疑纳闷的紧,左一眼右一眼瞧着时樱:
“樱樱你跟赵老师说了什么啊?”
明明赵海亮之前还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怎么忽然就改变主意了?
“我也不知道啊。”时樱也是一头雾水,她之前根本没有和赵海亮交流的机会,反而还出了点儿糗好不好?
明明闵云程觉得自己声音也不大,结果竟还让前面醉酒的赵海亮给听见了,竟然停下脚,转过头来大着舌头解释:
“你们不就是想知道,我,我为什么愿意给你们这个本子吗?”
“这丫头的脾气,对我的口味……我自己的书,当然是想给谁就给谁了……那个什么狗屁导演,瞧着就让人,倒胃口……小丫头,怼得好……”
闵云程越发觉得如堕五里雾中,刚要开口询问,就瞧见了另一间雅舍门前,脸黑的和锅底似的闫庆林和挽着他胳膊做出小鸟依人状的邹嫚,立即明白了赵海亮口中的“狗屁导演”是谁。
闫庆林自然也听见了赵海亮这句话,再瞧瞧跟在卓明后面的闵云程——
今天的闵云程穿了件很有垂感的银灰色上衣,下面穿了一条青花瓷的长裙,配上清淡却美丽的妆容,瞧着就和仕女图中走出来似的。
明明那双美丽的眼睛以前只能看到自己,眼下却是注意力全分给了其他人,越发气的胸腔都有些疼了。
偏偏醉酒的赵海亮丝毫无所觉,瞧见闫庆林,竟还“呵”了一声,学着时樱之前的语气念叨着:
“丑人多作怪,唔,长得是,挺丑的……”
“你谁啊?”邹嫚真是觉得真是流年不利,晦气急了,随即冲着闵云程道,“闵云程你这样有意思吗?”
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一个两个的都过来找茬,明显就是闵云程在背后指使的。毕竟这几天她可是听人说了,林氏影业那边看好的好几个剧本,结果作者都因为担心得罪闫庆林的缘故,拒绝卖给林氏影业。
剧本买不到,演员签不了,闵云程肯定是恼羞成怒了,才会这么着给闫庆林找不自在。
闵云程脸色顿时一寒,还没等她发作呢,闫庆林那边却先不耐烦了:
“有你什么事?”
又故作无奈的看向闵云程:
“云程你为什么就那么倔呢?林氏影业注定没什么未来的……”
“离我远点儿,”闵云程视线在两人身上扫了一眼,又极快的移开,脸上露出和就看什么垃圾似的嫌恶表情,“果然是丑到,让人恶心……”
闫庆林身形顿时一僵,脸都有些气歪了——
这几年应酬多,没时间注意身体管理之下,闫庆林确实发福不少。却是一直不以为意,毕竟,他这样的地位,即便身材再走形,依旧是走到哪里,都有的是人恭迎巴结,结果今天一天之内,先是时樱,然后是赵海亮,接着就是闵云程,竟然全都拿他的长相说事,最后的结论还一致的很,都是说他丑人多作怪!
简直是岂有此理!
第144章
“那个男的你们有谁认识吗?”闫庆林盯着被闵晓程扶着走出门的赵海亮,脸色难看。
他怎么会看不出来,今天闵云程要宴请的主角,就是这人。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让闵云程亲自出马的,肯定是和林氏影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换句话说,这人身上必然有哪些是闵云程无比看重的。
如果说之前,闫庆林想的是尽力挽回闵云程,至于林氏影业,闵云程真是喜欢的话,他也不是不能顺手帮着做起来。到时候,也让闵云程开心一下。
现在却是完全改变了想法,那就是那个林氏影业根本和他五行相克,不管能不能挽回闵云程,他都要让林氏影业不存在。
还真是巧了,这回和他一起喝酒的还有一位剧作家。
竟然还真认识性子怪癖、平日里总是深居简出的赵海亮:
“闫导问他呀,他叫赵海亮,小说《岭南□□》的作者。”
“《岭南□□》?”听到这个名字,闫庆林明显愣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熟悉。
“就是那本当初差点儿拿了中夏文学大奖的,却在临门一脚时,又被拿下的作品。”说话的人明显有些唏嘘感慨——
《岭南□□》这本书他也看了的,绝对是一本好书,就是赵海亮太过大胆,写的内容除了亲情、爱情、友情之外,还直指时代痛点儿,所谓殷鉴犹在,这样过于写实性的作品,就是问世之后群众反响不错,也仅仅发行了一次,出版社那边怕出什么问题,根本就没有再版。
闫庆林却无疑不想了解那么多,他现在就一个想法,那就是去跟电影厂相关负责人说一声,拿下《岭南□□》,当然,目的并不是要拍,而是压在手里——
就冲赵海亮刚才对他的态度,这个故事就注定不能面世。
至于说赵海亮会不会答应,也不在闫庆林考虑的范围之内——
以他们电影厂的名头,有的是大牌剧作家捧着写的东西等着合作。
他既然没太听说过赵海亮此人,那肯定是对方名头不响。一个三流作家,作品是签给他们大厂还是签给一个刚建立不久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怎么选择。
倒是跟他介绍赵海亮的人,看到闫庆林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
赵海亮的作品只是在普通大众中推广程度不够,对于他们这些文字工作者而言,却是不同的,无论是笔风还是文风都很受推崇,再有就是赵海亮真就有古文人之风,做起事来,更加随心所欲。
换句话说,闫庆林以为可以拿捏人家的东西,赵海亮极有可能根本就不会在意。
却到底忍住没说——
看闫庆林的样子,明显已是恼怒至极。就在刚刚酒席上,就不止一次给那个叫陈岳恒的年轻男演员难堪。
即便陈岳恒已经再三道歉,都依旧不肯罢休。因为陈岳恒平时也挺有礼貌的,大家还想着帮着求个情,结果却惹得闫庆林越发恼火,到最后,大家也都不敢说了。
他可是亲眼瞧见,陈岳恒因为要赔罪,一杯杯白酒不停的往肚里灌,现在根本已经是烂醉如泥,偏偏从始至终,闫庆林依旧不肯给个好脸色……
目送闵云程一行远去,闫庆林越发觉得今天这个饭局不但索然无味,更是晦气至极。
不过略坐了坐,就借口不胜酒力,起身离开。
看他走了,其他人也纷纷跟着起身,唯有已经彻底醉死过去的陈岳恒眼睛发直的仰靠在座椅上,小伙子神情茫然,瞧着不是一般的可怜。
那剧作者无疑就有些不忍心——
他并非纯粹影视圈的人,也不用太照顾闫庆林的情绪,索性上前扶起陈岳恒,出了门才发现,其他人早走了,偏偏这里也没有车,只能无奈的扶着陈岳恒踉踉跄跄的往外走。
好容易出了胡同,意外发现之前惹得闫庆林勃然大怒的那个漂亮女孩子竟然就站在胡同口那儿一个售卖大枣的摊贩前——
时樱他们本来是开着车过来的,只赵海亮明显喝多了,必须得把人送回去,索性先让司机去送赵海亮了。偏偏这间私房菜馆距离公交站牌不是一般的远,还很不好打车,姜静怡就提议步行去正对着胡同的那间茶楼坐坐。
时樱则是隔着窗户,瞧见路边大枣红彤彤的,颜色不是一般的好看,就想着买点儿待会儿拿到学校吃。
没想到竟然刚过来,就瞧见了醉醺醺的陈岳恒。
“你是岳恒的朋友吧?知不知道他住在那里?”这么一段路走下来,那位剧作者已经是一头的汗。
陈岳恒明明正醉着呢,瞧见时樱,竟然又有了点儿反应:
“时,樱……”
剧作者一时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两人肯定关系匪浅。
就比方说刚刚酒席上,闫庆林如何疾言厉色,陈岳恒都是低头受着,明明对闫导很是敬畏的样子,却还会在闫庆林破口大骂女孩子时,帮着解释一句,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闫庆林更加恼火,会冷眼瞧着他醉成这样,很大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其他人看在眼里,难免就会对陈岳恒和时樱的关系有所推测,剧作者这会儿正发愁陈岳恒这个醉汉怎么办呢,眼下骤然瞧见时樱,可不是和瞧见了什么救星似的?
“那个,我还有急事要处理,能不能麻烦你把他给送回去……”
“那个,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他住在那里啊……”对方的意思,明显是误会了她和陈岳恒的关系,时樱一时就有些尴尬。
幸好卓明瞧见下面情形不对,从楼上下来:
“怎么了?”
“这位陈老师喝多了……”时樱指了指陈岳恒,“这位老师说,他不知道陈老师住哪里……”
之前在电影厂时,卓明和陈岳恒两人也认识,闻言上前扶住陈岳恒:
“我送他回去吧。”
不用再辛苦照顾醉汉,那位剧作者自然也乐的轻松,转手把陈岳恒交给卓明和时樱后,就离开了。
“你别管了,我拦个车,把他送回去。”卓明跟时樱道。
时樱应了一声,正拿着大枣要上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抬头看过去,正好瞧见从车上下来的闫庆林和邹嫚——
坐上车走了一半才发现,皮夹子掉了,想着应该是忘到私房菜馆了,闫庆林就让车子掉头。
结果回来后就瞧见卓明扶着陈岳恒,时樱提了兜大枣站在旁边的情景,一时脸阴的能拧出水来。
“陈岳恒怕是,会有麻烦了。”卓明苦笑一声——
刚才也听了个七七八八,知道时樱这回算是彻底把闫庆林给惹毛了。
不过卓明也好,闵云程也罢,却是并不担心。毕竟时樱无心娱乐圈,而且作为林氏影业的股东,闫庆林再怎么样,也拿时樱无可奈何。
陈岳恒这里却是不同。别看他名气挺大的,闫庆林面前却也不好使。
真是闫庆林发了话,陈岳恒照样只有坐冷板凳的份儿。而看着刚才闫庆林的眼神,明显误会他们和陈岳恒是一伙的了。
本来是想帮助人的,结果却是害了人的话,两人心里还是过意不去的。
可要真说为了这件事就去找闫庆林解释,不说他们愿不愿意,就是闫庆林那边,也绝不可能愿意听的。
毕竟这人有多小肚鸡肠,卓明之前可是早就领教过的。
“不然我给他留个言,把咱们公司的电话给写上,真是闫庆林容不下他,他又愿意的话,咱们公司把人给签了。”时樱很快有了决断,趁卓明这会儿等车的缘故,去楼上拿了纸笔,简单写了几句话,又留了林氏影业那边的电话号码。
写完后下楼,塞到陈岳恒口袋里。
正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又帮着卓明一块儿扶着陈岳恒上了车。
陈岳恒大部分身体重量都在卓明身上,时樱也就扶着陈岳恒的胳膊往上面送了送,结果明明是醉酒状态的陈岳恒,脸竟然越发红了,还喃喃着说了声“谢谢”……
把个卓明好险给气乐了——
明明是他几乎拼了老命才把这么一醉汉弄上车的好不好?结果陈岳恒愣是一个字的感谢都没对他说过,反而是对着就跟着跑跑腿的时樱丫头,那叫一个感激。
“我敢说,那小子肯定有些喜欢你。”姜静怡和闵云程也从楼上下来了,瞧见陈岳恒这模样,明显就有些乐不可支。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想给就给了。”赵海亮皱了下眉头,“还是说你们不想要?”
“要要要!”闵云程忙不迭点头,旁边姜静怡和卓明也是喜笑颜开。
又赶紧让服务员上菜,解决了心头大患,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宾主尽欢。
赵海亮明显酒量不行,离席时走路都有些踉跄,卓明和闵晓程一左一后扶着她往外走。
闵云程和姜静怡并时樱就落在了后面。
闵云程无疑纳闷的紧,左一眼右一眼瞧着时樱:
“樱樱你跟赵老师说了什么啊?”
明明赵海亮之前还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怎么忽然就改变主意了?
“我也不知道啊。”时樱也是一头雾水,她之前根本没有和赵海亮交流的机会,反而还出了点儿糗好不好?
明明闵云程觉得自己声音也不大,结果竟还让前面醉酒的赵海亮给听见了,竟然停下脚,转过头来大着舌头解释:
“你们不就是想知道,我,我为什么愿意给你们这个本子吗?”
“这丫头的脾气,对我的口味……我自己的书,当然是想给谁就给谁了……那个什么狗屁导演,瞧着就让人,倒胃口……小丫头,怼得好……”
闵云程越发觉得如堕五里雾中,刚要开口询问,就瞧见了另一间雅舍门前,脸黑的和锅底似的闫庆林和挽着他胳膊做出小鸟依人状的邹嫚,立即明白了赵海亮口中的“狗屁导演”是谁。
闫庆林自然也听见了赵海亮这句话,再瞧瞧跟在卓明后面的闵云程——
今天的闵云程穿了件很有垂感的银灰色上衣,下面穿了一条青花瓷的长裙,配上清淡却美丽的妆容,瞧着就和仕女图中走出来似的。
明明那双美丽的眼睛以前只能看到自己,眼下却是注意力全分给了其他人,越发气的胸腔都有些疼了。
偏偏醉酒的赵海亮丝毫无所觉,瞧见闫庆林,竟还“呵”了一声,学着时樱之前的语气念叨着:
“丑人多作怪,唔,长得是,挺丑的……”
“你谁啊?”邹嫚真是觉得真是流年不利,晦气急了,随即冲着闵云程道,“闵云程你这样有意思吗?”
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一个两个的都过来找茬,明显就是闵云程在背后指使的。毕竟这几天她可是听人说了,林氏影业那边看好的好几个剧本,结果作者都因为担心得罪闫庆林的缘故,拒绝卖给林氏影业。
剧本买不到,演员签不了,闵云程肯定是恼羞成怒了,才会这么着给闫庆林找不自在。
闵云程脸色顿时一寒,还没等她发作呢,闫庆林那边却先不耐烦了:
“有你什么事?”
又故作无奈的看向闵云程:
“云程你为什么就那么倔呢?林氏影业注定没什么未来的……”
“离我远点儿,”闵云程视线在两人身上扫了一眼,又极快的移开,脸上露出和就看什么垃圾似的嫌恶表情,“果然是丑到,让人恶心……”
闫庆林身形顿时一僵,脸都有些气歪了——
这几年应酬多,没时间注意身体管理之下,闫庆林确实发福不少。却是一直不以为意,毕竟,他这样的地位,即便身材再走形,依旧是走到哪里,都有的是人恭迎巴结,结果今天一天之内,先是时樱,然后是赵海亮,接着就是闵云程,竟然全都拿他的长相说事,最后的结论还一致的很,都是说他丑人多作怪!
简直是岂有此理!
第144章
“那个男的你们有谁认识吗?”闫庆林盯着被闵晓程扶着走出门的赵海亮,脸色难看。
他怎么会看不出来,今天闵云程要宴请的主角,就是这人。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让闵云程亲自出马的,肯定是和林氏影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换句话说,这人身上必然有哪些是闵云程无比看重的。
如果说之前,闫庆林想的是尽力挽回闵云程,至于林氏影业,闵云程真是喜欢的话,他也不是不能顺手帮着做起来。到时候,也让闵云程开心一下。
现在却是完全改变了想法,那就是那个林氏影业根本和他五行相克,不管能不能挽回闵云程,他都要让林氏影业不存在。
还真是巧了,这回和他一起喝酒的还有一位剧作家。
竟然还真认识性子怪癖、平日里总是深居简出的赵海亮:
“闫导问他呀,他叫赵海亮,小说《岭南□□》的作者。”
“《岭南□□》?”听到这个名字,闫庆林明显愣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熟悉。
“就是那本当初差点儿拿了中夏文学大奖的,却在临门一脚时,又被拿下的作品。”说话的人明显有些唏嘘感慨——
《岭南□□》这本书他也看了的,绝对是一本好书,就是赵海亮太过大胆,写的内容除了亲情、爱情、友情之外,还直指时代痛点儿,所谓殷鉴犹在,这样过于写实性的作品,就是问世之后群众反响不错,也仅仅发行了一次,出版社那边怕出什么问题,根本就没有再版。
闫庆林却无疑不想了解那么多,他现在就一个想法,那就是去跟电影厂相关负责人说一声,拿下《岭南□□》,当然,目的并不是要拍,而是压在手里——
就冲赵海亮刚才对他的态度,这个故事就注定不能面世。
至于说赵海亮会不会答应,也不在闫庆林考虑的范围之内——
以他们电影厂的名头,有的是大牌剧作家捧着写的东西等着合作。
他既然没太听说过赵海亮此人,那肯定是对方名头不响。一个三流作家,作品是签给他们大厂还是签给一个刚建立不久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怎么选择。
倒是跟他介绍赵海亮的人,看到闫庆林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
赵海亮的作品只是在普通大众中推广程度不够,对于他们这些文字工作者而言,却是不同的,无论是笔风还是文风都很受推崇,再有就是赵海亮真就有古文人之风,做起事来,更加随心所欲。
换句话说,闫庆林以为可以拿捏人家的东西,赵海亮极有可能根本就不会在意。
却到底忍住没说——
看闫庆林的样子,明显已是恼怒至极。就在刚刚酒席上,就不止一次给那个叫陈岳恒的年轻男演员难堪。
即便陈岳恒已经再三道歉,都依旧不肯罢休。因为陈岳恒平时也挺有礼貌的,大家还想着帮着求个情,结果却惹得闫庆林越发恼火,到最后,大家也都不敢说了。
他可是亲眼瞧见,陈岳恒因为要赔罪,一杯杯白酒不停的往肚里灌,现在根本已经是烂醉如泥,偏偏从始至终,闫庆林依旧不肯给个好脸色……
目送闵云程一行远去,闫庆林越发觉得今天这个饭局不但索然无味,更是晦气至极。
不过略坐了坐,就借口不胜酒力,起身离开。
看他走了,其他人也纷纷跟着起身,唯有已经彻底醉死过去的陈岳恒眼睛发直的仰靠在座椅上,小伙子神情茫然,瞧着不是一般的可怜。
那剧作者无疑就有些不忍心——
他并非纯粹影视圈的人,也不用太照顾闫庆林的情绪,索性上前扶起陈岳恒,出了门才发现,其他人早走了,偏偏这里也没有车,只能无奈的扶着陈岳恒踉踉跄跄的往外走。
好容易出了胡同,意外发现之前惹得闫庆林勃然大怒的那个漂亮女孩子竟然就站在胡同口那儿一个售卖大枣的摊贩前——
时樱他们本来是开着车过来的,只赵海亮明显喝多了,必须得把人送回去,索性先让司机去送赵海亮了。偏偏这间私房菜馆距离公交站牌不是一般的远,还很不好打车,姜静怡就提议步行去正对着胡同的那间茶楼坐坐。
时樱则是隔着窗户,瞧见路边大枣红彤彤的,颜色不是一般的好看,就想着买点儿待会儿拿到学校吃。
没想到竟然刚过来,就瞧见了醉醺醺的陈岳恒。
“你是岳恒的朋友吧?知不知道他住在那里?”这么一段路走下来,那位剧作者已经是一头的汗。
陈岳恒明明正醉着呢,瞧见时樱,竟然又有了点儿反应:
“时,樱……”
剧作者一时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两人肯定关系匪浅。
就比方说刚刚酒席上,闫庆林如何疾言厉色,陈岳恒都是低头受着,明明对闫导很是敬畏的样子,却还会在闫庆林破口大骂女孩子时,帮着解释一句,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闫庆林更加恼火,会冷眼瞧着他醉成这样,很大原因也是因为这个。
其他人看在眼里,难免就会对陈岳恒和时樱的关系有所推测,剧作者这会儿正发愁陈岳恒这个醉汉怎么办呢,眼下骤然瞧见时樱,可不是和瞧见了什么救星似的?
“那个,我还有急事要处理,能不能麻烦你把他给送回去……”
“那个,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他住在那里啊……”对方的意思,明显是误会了她和陈岳恒的关系,时樱一时就有些尴尬。
幸好卓明瞧见下面情形不对,从楼上下来:
“怎么了?”
“这位陈老师喝多了……”时樱指了指陈岳恒,“这位老师说,他不知道陈老师住哪里……”
之前在电影厂时,卓明和陈岳恒两人也认识,闻言上前扶住陈岳恒:
“我送他回去吧。”
不用再辛苦照顾醉汉,那位剧作者自然也乐的轻松,转手把陈岳恒交给卓明和时樱后,就离开了。
“你别管了,我拦个车,把他送回去。”卓明跟时樱道。
时樱应了一声,正拿着大枣要上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抬头看过去,正好瞧见从车上下来的闫庆林和邹嫚——
坐上车走了一半才发现,皮夹子掉了,想着应该是忘到私房菜馆了,闫庆林就让车子掉头。
结果回来后就瞧见卓明扶着陈岳恒,时樱提了兜大枣站在旁边的情景,一时脸阴的能拧出水来。
“陈岳恒怕是,会有麻烦了。”卓明苦笑一声——
刚才也听了个七七八八,知道时樱这回算是彻底把闫庆林给惹毛了。
不过卓明也好,闵云程也罢,却是并不担心。毕竟时樱无心娱乐圈,而且作为林氏影业的股东,闫庆林再怎么样,也拿时樱无可奈何。
陈岳恒这里却是不同。别看他名气挺大的,闫庆林面前却也不好使。
真是闫庆林发了话,陈岳恒照样只有坐冷板凳的份儿。而看着刚才闫庆林的眼神,明显误会他们和陈岳恒是一伙的了。
本来是想帮助人的,结果却是害了人的话,两人心里还是过意不去的。
可要真说为了这件事就去找闫庆林解释,不说他们愿不愿意,就是闫庆林那边,也绝不可能愿意听的。
毕竟这人有多小肚鸡肠,卓明之前可是早就领教过的。
“不然我给他留个言,把咱们公司的电话给写上,真是闫庆林容不下他,他又愿意的话,咱们公司把人给签了。”时樱很快有了决断,趁卓明这会儿等车的缘故,去楼上拿了纸笔,简单写了几句话,又留了林氏影业那边的电话号码。
写完后下楼,塞到陈岳恒口袋里。
正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又帮着卓明一块儿扶着陈岳恒上了车。
陈岳恒大部分身体重量都在卓明身上,时樱也就扶着陈岳恒的胳膊往上面送了送,结果明明是醉酒状态的陈岳恒,脸竟然越发红了,还喃喃着说了声“谢谢”……
把个卓明好险给气乐了——
明明是他几乎拼了老命才把这么一醉汉弄上车的好不好?结果陈岳恒愣是一个字的感谢都没对他说过,反而是对着就跟着跑跑腿的时樱丫头,那叫一个感激。
“我敢说,那小子肯定有些喜欢你。”姜静怡和闵云程也从楼上下来了,瞧见陈岳恒这模样,明显就有些乐不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