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钱,我有刀 第79节
声音清凌,震得花一棠心头一麻。
花一棠猛地攥紧拳头,翻身坐起,摆出风流倜傥的坐姿,绽放出最诚挚的笑脸,“在下花一棠,多谢救命之恩!”
眼前之人逆着光,看不清面容——也或许是他被摔得头晕眼花看不真切——她笔直的身姿被阳光镀上了一圈金边,宛如神龛里的金身武将——就如十年前那位救命恩人一般。
花一棠到现在都记得他最后的话:
【所谓搭档,生死与共,不离不弃。终有一日,你定会找到这样一个人的。】
他找到了!
第63章
翌日清晨, 林随安起床刚开门,就被门外的不速之客吓了一大跳。
靳若硬邦邦站在门外,发丝、鞋帮、衣角都被露水打湿了, 连眼神都湿漉漉的。
林随安:“这么早就来拜师啊?”
“才、才不是,我、我还没决定!我就是来瞧瞧都日上三竿了, 你居然还不起床……”说完, 扭头就走,也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站麻了腿,居然走出了同手同脚,看得林随安差点喷笑出声。
若说昨夜想收靳若为徒只是临时起意,经过整夜的深思熟虑,林随安愈发觉得这个决定简直是神来之笔,再看靳若是愈发顺眼——多好的徒弟啊, 模样标志,性格傲娇可爱,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痕迹学技术,虽然目前看来不是很聪明, 但根据这两个月的观察,还是有不少提升空间的。
今日的早膳异常丰盛,按木夏的话来说, 一入东都深似海,吃饱喝足才能玩, 林随安深以为然,如今连东都城的城门还没进去,就和东都净门分坛的人打了一场, 等进了东都,还指不定出什么幺蛾子呢——尤其是还有花一棠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纨绔——说到花一棠, 林随安觉得有些奇怪,为何早膳时间都快过了,这家伙还未出现,莫不是昨夜被她摔伤了,应该不至于,她用的是巧劲,几乎是稳稳把他托平放在了地上……这么一说,也没看见方刻。
林随安不禁看向旁侧又在熬制魔药茶汤的伊塔,“伊塔,方兄——”
伊塔洒了把花椒,眼睛亮晶晶,“四郎帮他好看啦。”
林随安:“哈?”
林随安正在纳闷,靳若突然“噗”喷了满桌的馎饦,她扭头一看,惊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方刻踏着晨光翩翩而至——货真价实的“翩翩”,他穿了件水红色的长衫,外面罩着半透明的翠绿广袖长袍,发髻上扎了根明黄色的发带,最恐怖的是,居然穿了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鞋帮绣着金线图样,看形状似乎是……呃……莲花?
这一身堪比大花蛾子的夸张装扮,衬着方刻单薄的身形,苍白的肤色,乌青的黑眼圈,很难让林随安不想歪。
难道是昨夜方刻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放飞自我了?
还是说,此人表面冷漠,内心狂热?
“方兄……你这身装扮——”林随安斟酌词句,“有什么讲究吗?”
“自然有讲究!”花一棠摇着扇子步履如风走了过来,他今天穿的衣服比平日更夸张,风一吹,十几层的衣袂翻飞如云,每一层都薄如蝉翼,以银丝锈了层层叠叠的花样,映着阳光衍射出五彩斑斓,端是个如霞光万丈,光华夺目。
“他身可是东都最流行的款式,”花一棠用扇子分别指示方刻的红衫、绿袍、发带、鞋子,“‘莺嘴啄花红溜衫’、‘燕尾点波绿皱袍’、‘吹彻小梅春透’的发带,可惜这双鞋,没有合适的,暂且先用‘映日荷花金叶靴’凑合吧。”
方刻木着脸,端端坐在桌边,表情狰狞嚼着蒸饼,林随安有理由相信,若是他目光里的刀子能实物化,已经把花一棠开肠破肚千万次。
靳若惨不忍睹:“我的娘诶!”
林随安委婉表达意见,“这一身似乎与方兄清冷的气质不符——”
花一棠:“林随安你这就不懂了,方兄本就长得苦大仇深,自是要以喜庆的颜色冲一冲,若是穿得太素,岂不是愈发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多好,看起来和蔼可亲多了。”
木夏:“四郎所言甚是。”
伊塔:“花花驴驴,好看哒。”
“我只觉得毛骨悚然。”靳若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嘀咕。
“……方兄,”林随安还想挣扎一下,“你没什么意见吗?”
方刻垂着眼皮,“这身衣服价值三贯钱。”
林随安:“……”
难道您老的审美只值三贯钱吗?!
林随安不理解,但是大受震撼。
然而半个时辰后,她就发现震撼的太早了。
木夏竟然为他们准备了一个车队,四驾马车八辆,拉车的马匹毛色全黑,马鬃系银铃,还有四辆货车,装满了大大小小的檀木箱子,棕马铜铃,跟车的仆从三十人上下,最离谱的是车队最前方,六匹高头良驹,毛色犹如珍珠,光泽华丽,马鬃马尾梳着漂亮的小辫子,辫尾系着纯金的铃铛。
木夏神色愧疚:“家主说了,东都不比扬都,四郎第一次来,还是低调行事的好。唉,委屈四郎了。”
“还是大哥想得周到。”花一棠翻身上马,十几层的衣袂在日光下甩出绚丽的华光,高举折扇,“出发!”
伊塔兴高采烈甩起马鞭,方刻揪起马鬃上的金铃咬了一口,表示满意,“是真金。”
靳若:“我能找个幂篱把脸遮起来吗?”
林随安:“放心,有花一棠在面前顶着,应该没人关注咱们。”
“……你确定?”
“呃……应该吧……”
*
凌芝颜看着眼前堆成山的卷宗,长长叹了口气。
自从冯氏文门的案子之后,大理寺就变成了东都学子的众矢之的,日日都有冯氏拥趸者在大理寺门前静坐,一日三班倒,吃喝拉撒睡都不耽误,显然是打算和大理寺耗到天荒地老。这些学子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不少人身上还带了功名,打也不敢打,赶也赶不走,大理寺卿陈宴凡气得头发掉一半白一半,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只能将矛头都对准了凌芝颜,扔给他数百件陈年无头旧案,还限期令他一月之内务必查出个子丑寅卯。
明庶和明风很是不忿,好几次都想去寻陈宴凡的晦气,皆被凌芝颜压了下来。他是凌氏这一辈中唯考中一甲进士步入官场的,又蒙圣人看重,身负复兴整个凌氏一族的重任,一言一行都要慎之又慎,断然不敢像某些人一般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有的时候,我真想像花家四郎一样,狠狠骂一句啖狗屎!”明庶边整理卷宗边嘀咕。
凌芝颜解开卷宗绑带的手顿了一下,若是花一棠,受了这般委屈,八成早就闹得天下大乱,还有林娘子,估计已经掀翻了大理寺,让陈宴凡焦头烂额——如此这么想象着,凌芝颜居然觉得心里爽利了几分。
“对了,凌公可听说了河岳城的案子?”明庶问。
凌芝颜点头:“知道。”
“原本报上来的卷宗说杀了十人,李公很是重视,派张司直去核审此案,结果您猜怎么着,那个纪高阳三年里居然杀了两百多个老人!妥妥的惊天大案。”明庶啧啧道,“你说也真是绝了,怎么每次那个花家四郎都能碰到这么厉害的案子,他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命格?”
凌芝颜:“这般举世无双的运气,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明庶四下瞅了瞅,凑上前,“凌公,您真要给花四郎做制举保官?”
“保举的荐书已经递上去了,以花氏的家世和花一棠的名气,应该不是问题。”
“您就不怕花氏四郎万一考的不好,连累您?”
凌芝颜摸了摸鼻子。
十日前,花一棠答应他的一千金酬劳运到了凌氏,还附赠了两箱金叶子——花氏不愧是名扬海外的生意人,一言九鼎,言出必行——如今他就算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只是此事还是莫要让明庶、明风知道的好,他好歹也算个世家子弟,总还是要顾忌几分颜面的。
“花家四郎,人品正直,聪慧过人,学富五车,我信他。”凌芝颜昧着良心道。
明庶摇头:“我倒是觉得,还不如保举林娘子,起码胜算大些。”
“凌公!出大事了!”明风火急火燎跑进来,“门外那些静坐的贡生,都、都都跑了!”
凌芝颜一怔,明庶大喜,“哎呦娘诶,他们可算是走了,太闹心了!”
“为何走了?”凌芝颜问。
明风用袖口抹着额头的汗珠,“花氏四郎的车队半个时辰前入了长夏门,那些贡生八成是听到了消息,去寻他的晦气了!”
明庶长大了嘴巴,凌芝颜拍案而起,“速速随我走!”
*
东都是唐国第二大的都城,仅次于两百年历史的安都,规模相当于两个扬都,居住着将近一百五十万人口,是响当当的国际大都市。城池主要分为三部分,宫城、皇城和郭城,宫城为圣人居所,俗称禁宫,皇城位于宫城与郭城之间,乃是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衙署所在。郭城共有一百零三坊,以洛河为界,分为洛南城的二十九坊和洛北城的八十四坊。
大理寺位于皇城东城,紧靠着尚书省,凌芝颜骑马从宣直门出了皇城,入洛南城,绕行清化坊、立德坊、承福坊,跨过洛水桥,沿着中衢大道一路向南——东都的道路宽过十丈,足够几十辆马车并排前行,但此时刚过午时,乃是东都三大市集,南市、北市、西市开市之时,马队、骆驼、车队、货物、人流填街塞巷,纵使凌芝颜骑的是千里良驹,也如泥牛入海,寸步难行。
眼见前方道路拥堵,凌芝颜心中焦急,翻身下马,将马缰扔给明风,与明庶钻入人流,快步奔向长夏门方向,长夏门是东都的南城门,也是最繁华,守备最严的城门——那些静坐的学子,都是一根筋的二愣子,花四郎又是个不安分的,若是在此处闹出事儿来,莫说参加制举,花一棠恐怕这辈子都与科举无缘了。
突然,明庶倒吸一口凉气,指了指前面,“凌公!”
凌芝颜闪目观望,只见前方光华璀璨,竟似无数宝石华光四射,甚是刺眼,他用袖子遮了遮眼睛,这才看清,竟是一队耀眼的车队缓缓行来,马车的轮毂、车梁都镀了金,最前方的六匹骏马,毛色如洁白无瑕的锦缎,泛起涟漪般的波光。凌芝颜震惊,难道这便是传说中的珍珠骏,据说一匹从出生饲养至成年,仅是饲料便要花费百金以上,可谓是万里无一。
而现在,居然同时出现了六匹——凌芝颜吞了吞口水,六百金的饲料,比他可金贵多了。
百年士族出身的凌芝颜尚且如此,更不要提东都城内的普通百姓了。虽说生在圣人脚下,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但东都的老牌士族权贵流行低调素雅之风,只爱在暗搓搓的细节处下功夫,像花氏这般明晃晃将“老子有钱”四个大字刻在脑门上四处张扬的简直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一时间竟是都看呆了,齐刷刷避让两侧,叹为观止。
突然,车队前方出现了一队衣着朴素的学子,手挽着手横成一排,好似木栅栏般拦在了路当中,中央位置的学子横眉怒目,嗓门尖锐,“来人可是扬都第一纨绔花氏四郎?!”
这一嗓子顿让凌芝颜回了神,他这才注意到六匹马上并没有骑人,只有牵马的侍从——莫非花四郎早就料到文门的学子会寻他的麻烦,这夸张的车队只是幌子,四郎本人早就用别的方法潜入东都——凌芝颜心中松了口气,不愧是花四郎,果然心思细腻,思虑周全。
岂料,下一秒,珍珠骏后的豪华马车里就传出了懒洋洋的嗓音,“啖狗屎!谁这么不长眼,跑到路中间犬吠?!”
凌芝颜眼角抽动:不愧是花四郎,还是这么招人恨!
一众学子哪里能想到对方居然嘴这么臭,碍于清高的身份,又不能骂回去,顿时憋了个脸红脖子粗。
马车里传出一声嗤笑,驾车的木夏跳下马车,高抬手臂,雕花嵌珠的车门吱呀开启,修长白皙的手指扶住木夏的胳膊,缓缓探身出车,啪一声甩开了扇子。
这一瞬间,无论是耀眼的珍珠骏,还是镀金的马车,或是午时灼目的阳光,全都失了颜色,只见那少年衣袂如明朗夏日天空中的一抹轻云,摇荡着细碎的果木香,眉眼俊丽无双,眸光所到之处,漫天华彩。
所有人呼吸一紧,满街寂静。
凌芝颜:“……”
不愧是花家四郎,不嘚瑟就浑身难受。
前来讨公道的领头学子最先回神,厉喝道,“花家四郎,你污蔑冯氏文门,迫害文门学子,断我唐国文脉,实乃千古罪人!我等今日冒死前来,就是要替冯氏、替文门,替天下学子讨个公道!”
花一棠递给木夏一个眼色,木夏当即在车首将坐垫、凭几、小木案、点心,茶碗一一布置妥当,亏得花氏马车面积足够大,摆下这堆啰嗦物件居然还绰绰有余。
花一棠捋了捋袖子,靠着凭几舒舒服服坐稳,用扇子点了点领头的学子,道,“你谁啊?”
领头的学子年纪大约二十岁出头,圆脸小眼,被花一棠目中无人的态度激得满脸通红,“我乃随州举子单远明,字白苹,号蒹葭居士,此来是——”
“杂草居士是吧,”花一棠笑意吟吟道,“既然你口口声声说要公道,那咱们就来辩一辩,何为公道。”
第64章
凌芝颜被花一棠的大胆大妄为惊呆了, 别人他不认识,这位单远明他可熟。此人为随州颇有名气的才子,据说三岁能文, 五岁能诗,十四岁入随州郡乡学, 五年后, 便通过选拔成为贡生,入东都参加当年的科举,可惜运气不佳,未能一举登第。东都文门怜惜人才,特招他入学,并介绍门路助其行卷献书(注),据说文采斐然, 满朝惊艳,且此人古道热肠,喜好打抱不平,在文门学子中极具口碑, 若无意外,今科一甲进士定有他一席之地。
可惜,惊天的“意外”出现了。
冯氏文门科举舞弊一朝爆出, 树倒猢狲散,连带着这些原本依附在文门中的学子也遭了殃, 圣人之前下了恩旨,说文门舞弊案不得株连门下学子,不可失了天下学子的心, 所有文门学子皆可自行离去,待来年再考。
花一棠猛地攥紧拳头,翻身坐起,摆出风流倜傥的坐姿,绽放出最诚挚的笑脸,“在下花一棠,多谢救命之恩!”
眼前之人逆着光,看不清面容——也或许是他被摔得头晕眼花看不真切——她笔直的身姿被阳光镀上了一圈金边,宛如神龛里的金身武将——就如十年前那位救命恩人一般。
花一棠到现在都记得他最后的话:
【所谓搭档,生死与共,不离不弃。终有一日,你定会找到这样一个人的。】
他找到了!
第63章
翌日清晨, 林随安起床刚开门,就被门外的不速之客吓了一大跳。
靳若硬邦邦站在门外,发丝、鞋帮、衣角都被露水打湿了, 连眼神都湿漉漉的。
林随安:“这么早就来拜师啊?”
“才、才不是,我、我还没决定!我就是来瞧瞧都日上三竿了, 你居然还不起床……”说完, 扭头就走,也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站麻了腿,居然走出了同手同脚,看得林随安差点喷笑出声。
若说昨夜想收靳若为徒只是临时起意,经过整夜的深思熟虑,林随安愈发觉得这个决定简直是神来之笔,再看靳若是愈发顺眼——多好的徒弟啊, 模样标志,性格傲娇可爱,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痕迹学技术,虽然目前看来不是很聪明, 但根据这两个月的观察,还是有不少提升空间的。
今日的早膳异常丰盛,按木夏的话来说, 一入东都深似海,吃饱喝足才能玩, 林随安深以为然,如今连东都城的城门还没进去,就和东都净门分坛的人打了一场, 等进了东都,还指不定出什么幺蛾子呢——尤其是还有花一棠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纨绔——说到花一棠, 林随安觉得有些奇怪,为何早膳时间都快过了,这家伙还未出现,莫不是昨夜被她摔伤了,应该不至于,她用的是巧劲,几乎是稳稳把他托平放在了地上……这么一说,也没看见方刻。
林随安不禁看向旁侧又在熬制魔药茶汤的伊塔,“伊塔,方兄——”
伊塔洒了把花椒,眼睛亮晶晶,“四郎帮他好看啦。”
林随安:“哈?”
林随安正在纳闷,靳若突然“噗”喷了满桌的馎饦,她扭头一看,惊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方刻踏着晨光翩翩而至——货真价实的“翩翩”,他穿了件水红色的长衫,外面罩着半透明的翠绿广袖长袍,发髻上扎了根明黄色的发带,最恐怖的是,居然穿了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鞋帮绣着金线图样,看形状似乎是……呃……莲花?
这一身堪比大花蛾子的夸张装扮,衬着方刻单薄的身形,苍白的肤色,乌青的黑眼圈,很难让林随安不想歪。
难道是昨夜方刻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放飞自我了?
还是说,此人表面冷漠,内心狂热?
“方兄……你这身装扮——”林随安斟酌词句,“有什么讲究吗?”
“自然有讲究!”花一棠摇着扇子步履如风走了过来,他今天穿的衣服比平日更夸张,风一吹,十几层的衣袂翻飞如云,每一层都薄如蝉翼,以银丝锈了层层叠叠的花样,映着阳光衍射出五彩斑斓,端是个如霞光万丈,光华夺目。
“他身可是东都最流行的款式,”花一棠用扇子分别指示方刻的红衫、绿袍、发带、鞋子,“‘莺嘴啄花红溜衫’、‘燕尾点波绿皱袍’、‘吹彻小梅春透’的发带,可惜这双鞋,没有合适的,暂且先用‘映日荷花金叶靴’凑合吧。”
方刻木着脸,端端坐在桌边,表情狰狞嚼着蒸饼,林随安有理由相信,若是他目光里的刀子能实物化,已经把花一棠开肠破肚千万次。
靳若惨不忍睹:“我的娘诶!”
林随安委婉表达意见,“这一身似乎与方兄清冷的气质不符——”
花一棠:“林随安你这就不懂了,方兄本就长得苦大仇深,自是要以喜庆的颜色冲一冲,若是穿得太素,岂不是愈发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多好,看起来和蔼可亲多了。”
木夏:“四郎所言甚是。”
伊塔:“花花驴驴,好看哒。”
“我只觉得毛骨悚然。”靳若搓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嘀咕。
“……方兄,”林随安还想挣扎一下,“你没什么意见吗?”
方刻垂着眼皮,“这身衣服价值三贯钱。”
林随安:“……”
难道您老的审美只值三贯钱吗?!
林随安不理解,但是大受震撼。
然而半个时辰后,她就发现震撼的太早了。
木夏竟然为他们准备了一个车队,四驾马车八辆,拉车的马匹毛色全黑,马鬃系银铃,还有四辆货车,装满了大大小小的檀木箱子,棕马铜铃,跟车的仆从三十人上下,最离谱的是车队最前方,六匹高头良驹,毛色犹如珍珠,光泽华丽,马鬃马尾梳着漂亮的小辫子,辫尾系着纯金的铃铛。
木夏神色愧疚:“家主说了,东都不比扬都,四郎第一次来,还是低调行事的好。唉,委屈四郎了。”
“还是大哥想得周到。”花一棠翻身上马,十几层的衣袂在日光下甩出绚丽的华光,高举折扇,“出发!”
伊塔兴高采烈甩起马鞭,方刻揪起马鬃上的金铃咬了一口,表示满意,“是真金。”
靳若:“我能找个幂篱把脸遮起来吗?”
林随安:“放心,有花一棠在面前顶着,应该没人关注咱们。”
“……你确定?”
“呃……应该吧……”
*
凌芝颜看着眼前堆成山的卷宗,长长叹了口气。
自从冯氏文门的案子之后,大理寺就变成了东都学子的众矢之的,日日都有冯氏拥趸者在大理寺门前静坐,一日三班倒,吃喝拉撒睡都不耽误,显然是打算和大理寺耗到天荒地老。这些学子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不少人身上还带了功名,打也不敢打,赶也赶不走,大理寺卿陈宴凡气得头发掉一半白一半,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只能将矛头都对准了凌芝颜,扔给他数百件陈年无头旧案,还限期令他一月之内务必查出个子丑寅卯。
明庶和明风很是不忿,好几次都想去寻陈宴凡的晦气,皆被凌芝颜压了下来。他是凌氏这一辈中唯考中一甲进士步入官场的,又蒙圣人看重,身负复兴整个凌氏一族的重任,一言一行都要慎之又慎,断然不敢像某些人一般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有的时候,我真想像花家四郎一样,狠狠骂一句啖狗屎!”明庶边整理卷宗边嘀咕。
凌芝颜解开卷宗绑带的手顿了一下,若是花一棠,受了这般委屈,八成早就闹得天下大乱,还有林娘子,估计已经掀翻了大理寺,让陈宴凡焦头烂额——如此这么想象着,凌芝颜居然觉得心里爽利了几分。
“对了,凌公可听说了河岳城的案子?”明庶问。
凌芝颜点头:“知道。”
“原本报上来的卷宗说杀了十人,李公很是重视,派张司直去核审此案,结果您猜怎么着,那个纪高阳三年里居然杀了两百多个老人!妥妥的惊天大案。”明庶啧啧道,“你说也真是绝了,怎么每次那个花家四郎都能碰到这么厉害的案子,他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命格?”
凌芝颜:“这般举世无双的运气,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明庶四下瞅了瞅,凑上前,“凌公,您真要给花四郎做制举保官?”
“保举的荐书已经递上去了,以花氏的家世和花一棠的名气,应该不是问题。”
“您就不怕花氏四郎万一考的不好,连累您?”
凌芝颜摸了摸鼻子。
十日前,花一棠答应他的一千金酬劳运到了凌氏,还附赠了两箱金叶子——花氏不愧是名扬海外的生意人,一言九鼎,言出必行——如今他就算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只是此事还是莫要让明庶、明风知道的好,他好歹也算个世家子弟,总还是要顾忌几分颜面的。
“花家四郎,人品正直,聪慧过人,学富五车,我信他。”凌芝颜昧着良心道。
明庶摇头:“我倒是觉得,还不如保举林娘子,起码胜算大些。”
“凌公!出大事了!”明风火急火燎跑进来,“门外那些静坐的贡生,都、都都跑了!”
凌芝颜一怔,明庶大喜,“哎呦娘诶,他们可算是走了,太闹心了!”
“为何走了?”凌芝颜问。
明风用袖口抹着额头的汗珠,“花氏四郎的车队半个时辰前入了长夏门,那些贡生八成是听到了消息,去寻他的晦气了!”
明庶长大了嘴巴,凌芝颜拍案而起,“速速随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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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都是唐国第二大的都城,仅次于两百年历史的安都,规模相当于两个扬都,居住着将近一百五十万人口,是响当当的国际大都市。城池主要分为三部分,宫城、皇城和郭城,宫城为圣人居所,俗称禁宫,皇城位于宫城与郭城之间,乃是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衙署所在。郭城共有一百零三坊,以洛河为界,分为洛南城的二十九坊和洛北城的八十四坊。
大理寺位于皇城东城,紧靠着尚书省,凌芝颜骑马从宣直门出了皇城,入洛南城,绕行清化坊、立德坊、承福坊,跨过洛水桥,沿着中衢大道一路向南——东都的道路宽过十丈,足够几十辆马车并排前行,但此时刚过午时,乃是东都三大市集,南市、北市、西市开市之时,马队、骆驼、车队、货物、人流填街塞巷,纵使凌芝颜骑的是千里良驹,也如泥牛入海,寸步难行。
眼见前方道路拥堵,凌芝颜心中焦急,翻身下马,将马缰扔给明风,与明庶钻入人流,快步奔向长夏门方向,长夏门是东都的南城门,也是最繁华,守备最严的城门——那些静坐的学子,都是一根筋的二愣子,花四郎又是个不安分的,若是在此处闹出事儿来,莫说参加制举,花一棠恐怕这辈子都与科举无缘了。
突然,明庶倒吸一口凉气,指了指前面,“凌公!”
凌芝颜闪目观望,只见前方光华璀璨,竟似无数宝石华光四射,甚是刺眼,他用袖子遮了遮眼睛,这才看清,竟是一队耀眼的车队缓缓行来,马车的轮毂、车梁都镀了金,最前方的六匹骏马,毛色如洁白无瑕的锦缎,泛起涟漪般的波光。凌芝颜震惊,难道这便是传说中的珍珠骏,据说一匹从出生饲养至成年,仅是饲料便要花费百金以上,可谓是万里无一。
而现在,居然同时出现了六匹——凌芝颜吞了吞口水,六百金的饲料,比他可金贵多了。
百年士族出身的凌芝颜尚且如此,更不要提东都城内的普通百姓了。虽说生在圣人脚下,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但东都的老牌士族权贵流行低调素雅之风,只爱在暗搓搓的细节处下功夫,像花氏这般明晃晃将“老子有钱”四个大字刻在脑门上四处张扬的简直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一时间竟是都看呆了,齐刷刷避让两侧,叹为观止。
突然,车队前方出现了一队衣着朴素的学子,手挽着手横成一排,好似木栅栏般拦在了路当中,中央位置的学子横眉怒目,嗓门尖锐,“来人可是扬都第一纨绔花氏四郎?!”
这一嗓子顿让凌芝颜回了神,他这才注意到六匹马上并没有骑人,只有牵马的侍从——莫非花四郎早就料到文门的学子会寻他的麻烦,这夸张的车队只是幌子,四郎本人早就用别的方法潜入东都——凌芝颜心中松了口气,不愧是花四郎,果然心思细腻,思虑周全。
岂料,下一秒,珍珠骏后的豪华马车里就传出了懒洋洋的嗓音,“啖狗屎!谁这么不长眼,跑到路中间犬吠?!”
凌芝颜眼角抽动:不愧是花四郎,还是这么招人恨!
一众学子哪里能想到对方居然嘴这么臭,碍于清高的身份,又不能骂回去,顿时憋了个脸红脖子粗。
马车里传出一声嗤笑,驾车的木夏跳下马车,高抬手臂,雕花嵌珠的车门吱呀开启,修长白皙的手指扶住木夏的胳膊,缓缓探身出车,啪一声甩开了扇子。
这一瞬间,无论是耀眼的珍珠骏,还是镀金的马车,或是午时灼目的阳光,全都失了颜色,只见那少年衣袂如明朗夏日天空中的一抹轻云,摇荡着细碎的果木香,眉眼俊丽无双,眸光所到之处,漫天华彩。
所有人呼吸一紧,满街寂静。
凌芝颜:“……”
不愧是花家四郎,不嘚瑟就浑身难受。
前来讨公道的领头学子最先回神,厉喝道,“花家四郎,你污蔑冯氏文门,迫害文门学子,断我唐国文脉,实乃千古罪人!我等今日冒死前来,就是要替冯氏、替文门,替天下学子讨个公道!”
花一棠递给木夏一个眼色,木夏当即在车首将坐垫、凭几、小木案、点心,茶碗一一布置妥当,亏得花氏马车面积足够大,摆下这堆啰嗦物件居然还绰绰有余。
花一棠捋了捋袖子,靠着凭几舒舒服服坐稳,用扇子点了点领头的学子,道,“你谁啊?”
领头的学子年纪大约二十岁出头,圆脸小眼,被花一棠目中无人的态度激得满脸通红,“我乃随州举子单远明,字白苹,号蒹葭居士,此来是——”
“杂草居士是吧,”花一棠笑意吟吟道,“既然你口口声声说要公道,那咱们就来辩一辩,何为公道。”
第64章
凌芝颜被花一棠的大胆大妄为惊呆了, 别人他不认识,这位单远明他可熟。此人为随州颇有名气的才子,据说三岁能文, 五岁能诗,十四岁入随州郡乡学, 五年后, 便通过选拔成为贡生,入东都参加当年的科举,可惜运气不佳,未能一举登第。东都文门怜惜人才,特招他入学,并介绍门路助其行卷献书(注),据说文采斐然, 满朝惊艳,且此人古道热肠,喜好打抱不平,在文门学子中极具口碑, 若无意外,今科一甲进士定有他一席之地。
可惜,惊天的“意外”出现了。
冯氏文门科举舞弊一朝爆出, 树倒猢狲散,连带着这些原本依附在文门中的学子也遭了殃, 圣人之前下了恩旨,说文门舞弊案不得株连门下学子,不可失了天下学子的心, 所有文门学子皆可自行离去,待来年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