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病美人后靠贴贴躺赢 第74节
气愤的钟意试着把这份鉴定结果拍照用小号发到大眼仔,可发完后他发现,在手机里清晰无比的照片,只要发到网上就变得模糊。
就好像人工打了马赛克。
他尝试了好几次,都一样。
钟意知道,肯定还是原书世界意识在作祟。
到现在,他跟顾春风还是没办法做能够直接对主角攻受造成毁灭性打击的事情。
“等着瞧,我一定会搞死你的。”
钟意咬牙切齿的发誓。
“好了,不气了。”
顾春风像哄孩子那样揉了揉钟意的头发,安慰他:“我们先做可以做的事情,一口吃不了大胖子。”
“我知道,可我就是很气啊。这种人渣居然也能……”
当主角攻受?
呵,什么奇葩作者才能塑造出这种主角攻受。
这本书的读者不会被恶心到吗?
钟意气恼的咬唇,伸手抱住顾春风,脑袋窝在他怀里使劲儿蹭来蹭去。
把头发蹭的乱糟糟的,像只炸毛的猫。
可爱极了。
顾春风笑着替他整理好头发,又哄了好一会儿,总算让钟意的心情好了些。
第二天回到公司,一听到钟博远今天不用拍摄,在办公室上班。
钟意冷笑了声,让秘书准备一堆工作丢给钟博远。
美其名曰让他多锻炼。
甚至还让宋柯跟过去,名义是学习,实则监督他,督促他工作。
导致这一天钟博远除了上厕所吃饭,其他时间都在工作。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才下班。
当然,钟意给了宋柯一笔不菲的辛苦费。
宋柯不但不觉得累,甚至还想这样多干几天。
恋综果然让宋乐乐跟钟博远这对新婚夫夫的热度不断攀升,宋乐乐的身价更是水涨船高,甚至顺利跻身到三线。
钟意看着车窗外,某商场大屏上面恋综的宣传片,嘲讽的勾了勾唇角。
屏幕里,宋乐乐一脸幸福的接过钟博远递过去的花,左右看了看,踮起脚尖在钟博远唇上飞快吻了一下。
钟博远笑着说,是不是忘了还在录节目。
宋乐乐一听,先是愣了一下,脸爆红,用花遮住脸,嘴里小声念叨着:“怎么办,好难为情。”
一副情到浓时忘了在拍摄的模样。
这个片段也在播出后,被宋乐乐的粉丝广为流传。
疯狂赞颂他跟钟博远是真爱,羡慕两人感情好,祝福他们天长地久。
“哥哥,他们怎么可以装的那么像?我如果不了解真相,还真会像宋乐乐那些粉丝一样被骗。”
“不用想为什么,更不用试着去了解他们,因为他们本性自私又虚伪,根本没有原因。你只要知道,他们不会一直花团锦簇,很快就会被自己做过的事情反噬。”
“对,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钟意做了个深呼吸,让自己不要去想那两个恶心的人渣。
还是多看看顾总吧,顾总长的多养眼啊。
身材又好,性格也超好,还超级有钱。
对他还特别宠!
简直是完美男友。
就是可惜,他心目中的完美男友只想当自己爸爸。
钟意叹了口气,不爽的扑到顾春风怀里,搂着他的腰使劲儿蹭。
既然以后都吃不到了,那就趁着有机会多蹭蹭,多占占便宜。
“又怎么了?”
顾春风笑的无奈又宠溺,抬手轻轻揉了揉钟意的头发。
很软,很光滑,摸起来很舒服。
顾春风有些上瘾。
“哥哥,等我身体好了,可以骑机车吗?我还想去蹦极,玩儿滑翔伞,还想去蹦迪。长这么大,我还没去过夜店呢。”
他居然有那么多想做没做过的事情。
上辈子为生存奔波,没时间,好不容易成了富二代,却被弱鸡身体拖累。
怎么都是极限运动。
顾春风想。
跟前面这些比起来,显然去夜店蹦迪就温和的多。
“想去酒吧?”
“恩。”
顾春风低头看着钟意乖宝宝似得点头,心里狠狠的软了一下。
“我陪你一起。”
“去酒吧?”
“恩。”
“好啊,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呀。”
钟意惬意的闭上眼,他只当是跟顾春风闲聊,已经打算假寐一会儿啦。
“现在。”
钟意立刻睁开眼,从顾春风怀里起来,抬头看着他:“现在就去?”
“不想?”
“想。”
钟意用力点头。
他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
“哥哥你去过夜店吗?”
“恩。”
“陪顾客应酬?”
“不是,跟朋友。”
“哦。”
钟意没问哪个朋友。
因为不用问。
顾春风真正交心的人很少,元昕算一个,魏时远,也算一个。
元昕一直在国外,跟顾春风来夜店的朋友就只有魏时远。
对于那个人,钟意是提都不想提的。
车子在一家夜店门口停下。
门外站着训练有素的保安,门口拉线,排着长队。
进入的客人要查身份证,还不能带违禁品跟管制刀具。
另一个入口也有保安守着,却没人排队。
钟意很好奇,直到顾春风带着自己径直走过去,他才知道,那是vip通道。
进入夜店内部的瞬间,震耳欲聋的火热音乐瞬间席卷耳膜。
钟意下意识握住顾春风的手。
倒不是害怕,就是不太适应。
太吵了。
这也导致他对夜店的好奇立刻打消了许多。
“还要去吗?”
“来都来了。”
钟意搬出国人那句至理名言。
有服务生过来接待,顾春风报了卡号,立刻被热情的引导着进了包间。
隔绝了外面吵闹的音乐,钟意觉得舒服了些。
包间在二楼,有一整面的透明落地窗,能看到楼下的舞池。
外面还有个小小的,阳台样的凸出部分。
想更直观地感受外面的热闹,就可以打开门站在那儿,边喝酒边欣赏。
钟意不想再糟践自己的耳朵,就没开门,站在落地窗好奇的观察着外面。
热舞的人群只是看着,就让他胸口因为刘时安跟钟博远父子俩郁结的愤怒消散了些,心情轻松多了。
他回头看向顾春风,笑的很开心:“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到夜店玩儿。”
就好像人工打了马赛克。
他尝试了好几次,都一样。
钟意知道,肯定还是原书世界意识在作祟。
到现在,他跟顾春风还是没办法做能够直接对主角攻受造成毁灭性打击的事情。
“等着瞧,我一定会搞死你的。”
钟意咬牙切齿的发誓。
“好了,不气了。”
顾春风像哄孩子那样揉了揉钟意的头发,安慰他:“我们先做可以做的事情,一口吃不了大胖子。”
“我知道,可我就是很气啊。这种人渣居然也能……”
当主角攻受?
呵,什么奇葩作者才能塑造出这种主角攻受。
这本书的读者不会被恶心到吗?
钟意气恼的咬唇,伸手抱住顾春风,脑袋窝在他怀里使劲儿蹭来蹭去。
把头发蹭的乱糟糟的,像只炸毛的猫。
可爱极了。
顾春风笑着替他整理好头发,又哄了好一会儿,总算让钟意的心情好了些。
第二天回到公司,一听到钟博远今天不用拍摄,在办公室上班。
钟意冷笑了声,让秘书准备一堆工作丢给钟博远。
美其名曰让他多锻炼。
甚至还让宋柯跟过去,名义是学习,实则监督他,督促他工作。
导致这一天钟博远除了上厕所吃饭,其他时间都在工作。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才下班。
当然,钟意给了宋柯一笔不菲的辛苦费。
宋柯不但不觉得累,甚至还想这样多干几天。
恋综果然让宋乐乐跟钟博远这对新婚夫夫的热度不断攀升,宋乐乐的身价更是水涨船高,甚至顺利跻身到三线。
钟意看着车窗外,某商场大屏上面恋综的宣传片,嘲讽的勾了勾唇角。
屏幕里,宋乐乐一脸幸福的接过钟博远递过去的花,左右看了看,踮起脚尖在钟博远唇上飞快吻了一下。
钟博远笑着说,是不是忘了还在录节目。
宋乐乐一听,先是愣了一下,脸爆红,用花遮住脸,嘴里小声念叨着:“怎么办,好难为情。”
一副情到浓时忘了在拍摄的模样。
这个片段也在播出后,被宋乐乐的粉丝广为流传。
疯狂赞颂他跟钟博远是真爱,羡慕两人感情好,祝福他们天长地久。
“哥哥,他们怎么可以装的那么像?我如果不了解真相,还真会像宋乐乐那些粉丝一样被骗。”
“不用想为什么,更不用试着去了解他们,因为他们本性自私又虚伪,根本没有原因。你只要知道,他们不会一直花团锦簇,很快就会被自己做过的事情反噬。”
“对,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钟意做了个深呼吸,让自己不要去想那两个恶心的人渣。
还是多看看顾总吧,顾总长的多养眼啊。
身材又好,性格也超好,还超级有钱。
对他还特别宠!
简直是完美男友。
就是可惜,他心目中的完美男友只想当自己爸爸。
钟意叹了口气,不爽的扑到顾春风怀里,搂着他的腰使劲儿蹭。
既然以后都吃不到了,那就趁着有机会多蹭蹭,多占占便宜。
“又怎么了?”
顾春风笑的无奈又宠溺,抬手轻轻揉了揉钟意的头发。
很软,很光滑,摸起来很舒服。
顾春风有些上瘾。
“哥哥,等我身体好了,可以骑机车吗?我还想去蹦极,玩儿滑翔伞,还想去蹦迪。长这么大,我还没去过夜店呢。”
他居然有那么多想做没做过的事情。
上辈子为生存奔波,没时间,好不容易成了富二代,却被弱鸡身体拖累。
怎么都是极限运动。
顾春风想。
跟前面这些比起来,显然去夜店蹦迪就温和的多。
“想去酒吧?”
“恩。”
顾春风低头看着钟意乖宝宝似得点头,心里狠狠的软了一下。
“我陪你一起。”
“去酒吧?”
“恩。”
“好啊,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呀。”
钟意惬意的闭上眼,他只当是跟顾春风闲聊,已经打算假寐一会儿啦。
“现在。”
钟意立刻睁开眼,从顾春风怀里起来,抬头看着他:“现在就去?”
“不想?”
“想。”
钟意用力点头。
他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
“哥哥你去过夜店吗?”
“恩。”
“陪顾客应酬?”
“不是,跟朋友。”
“哦。”
钟意没问哪个朋友。
因为不用问。
顾春风真正交心的人很少,元昕算一个,魏时远,也算一个。
元昕一直在国外,跟顾春风来夜店的朋友就只有魏时远。
对于那个人,钟意是提都不想提的。
车子在一家夜店门口停下。
门外站着训练有素的保安,门口拉线,排着长队。
进入的客人要查身份证,还不能带违禁品跟管制刀具。
另一个入口也有保安守着,却没人排队。
钟意很好奇,直到顾春风带着自己径直走过去,他才知道,那是vip通道。
进入夜店内部的瞬间,震耳欲聋的火热音乐瞬间席卷耳膜。
钟意下意识握住顾春风的手。
倒不是害怕,就是不太适应。
太吵了。
这也导致他对夜店的好奇立刻打消了许多。
“还要去吗?”
“来都来了。”
钟意搬出国人那句至理名言。
有服务生过来接待,顾春风报了卡号,立刻被热情的引导着进了包间。
隔绝了外面吵闹的音乐,钟意觉得舒服了些。
包间在二楼,有一整面的透明落地窗,能看到楼下的舞池。
外面还有个小小的,阳台样的凸出部分。
想更直观地感受外面的热闹,就可以打开门站在那儿,边喝酒边欣赏。
钟意不想再糟践自己的耳朵,就没开门,站在落地窗好奇的观察着外面。
热舞的人群只是看着,就让他胸口因为刘时安跟钟博远父子俩郁结的愤怒消散了些,心情轻松多了。
他回头看向顾春风,笑的很开心:“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到夜店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