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陆沅离脱口而出,才觉得好像有点不对。
  焦旸听了,伸手抿了一下陆沅离脸上的水, 就脱下外套披在他身上, “哪里湿了?”
  “……”
  第二天早上,焦队长百年难得一见的哼着歌、卡着点到了单位。
  “焦队, ”
  余晓光拿着一份卷宗走进来递给焦旸, “又转过来一个案子。”
  焦旸打开看了看,是一晨练老人在郊区公园内晨练时,发现了一具焦尸。
  经过法医检验,死者为二三十岁的年轻女性,被人用刀刺死后放火焚烧,死亡时间为发现尸体的前一天晚上凌晨12:00~2:00。死者身边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及财物, 身上有一定的轻微伤痕及性/行/为痕迹。
  刑警接警后, 首先要确定被害人身份, 同时因为尸体表现出的特征,怀疑被害人是遭到了劫杀。
  经过筛选, 案发地的刑警认为, 尸体的年貌特征与一公司报案, 他们失踪的女职员唐定怡情况相符。
  警察到该女子家查证时,发现该女子确实失踪,同时在其家中找到的牙医病例, 与尸体上牙齿破损情况相符。
  而截至案发时,该名女子的丈夫高海涛都还没有报案。
  接着该案刑警查到, 死者生前保了多份人身意外险, 总保额超过1, 000万, 而保险第一顺位的受益人,就是死者的丈夫高海涛。
  近年来这种杀妻骗保的案子,简直可以说屡见不鲜,而在死者被害前后,其丈夫高海涛因为独自在家睡觉,并没有任何时间证明。并且高海涛所住的小区,存在一定的监控死角,无法证实他有没有外出。
  采访周边邻居,有人称曾多次看到两人争吵。女死者的同事中,也有人作证,称曾听女死者说,其丈夫出轨对她不好,多次使用冷暴力逼其离婚。
  种种证据,瞬间都指向了死者的丈夫高海涛,高海涛被拘捕。
  但是,高海涛坚决不承认自己杀死了妻子,解释说妻子走后自己没报案,是因为之前两人吵架闹别扭时,妻子经常离家出走,每次都是待几天,就自己回来了。
  接着警察又通过手机查到,高海涛确实跟一些社会上的女子有交往,言行暧昧。
  这个案子,死者丈夫作案动机很充分,也有受害人,但仍然缺了最关键的几个因素,即行凶的工具,作案现场等都没找到。
  焦旸叫来侯希勇等人传看了一下。
  侯希勇撇嘴说:“这还用说吗?那肯定是死者老公干的。咱之前不刚办过一个这种案子吗?凶器这个也不是绝对的,咱之前查那个案子,不就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工具吗?就是撞到电动车上,把死者拍晕再推到水里淹死就完活。”
  “办案之前,不能被固定思维影响,更不能生搬硬套。”
  焦旸道:“这个案子死者被尖锐物刺死,肯定会有明确的凶器,这个我们先不说了。更重要的是,该案案发第一现场在哪里?放火焚烧尸体,毁尸灭迹,这不是一个小动作,这种手法就决定了,他一定会留下各种蛛丝马迹。不管凶手是不是死者的丈夫,要定案,就一定要找到凶器或是案发现场,否则没有说服力,也办不成铁案。我们先到发现尸体的地方看看吧。”
  焦旸他们赶到案发的郊区小公园,因为是公共场所,很难被封闭,加之刚下过一场大雨,现场已经不太具有重新搜查的价值了。
  焦旸在那棵发现死者的大树下蹲了一会儿,站起来说:“这里肯定不是案发现场。四周的枯枝树木,都没有被烧灼过的痕迹。同时根据案发现场照片反应,凶手对死者的处理也很草率,直接弃置尸体,没有用皮箱袋子之类的包裹,也没有掩埋,只是拿树枝遮挡。夜间的大风导致遮挡物飘散,老人就发现了死者。”
  可是,因为现场提供不了案发地或者凶手要线索,焦旸只好又赶到常宁分局看死者的情况。
  死者头面部毁损最严重,面貌完全无法辨别,应该是浇了大量汽油等助燃物。
  但是,死者的下肢烧损的相对不是那么严重,能明显看出死者脚趾上涂了红色的甲油。
  侯希勇说:“死者挺洋气啊,脚上都涂指甲油。”
  侯希勇这一说,焦旸下意识的看了看死者的头发,死者有染发的痕迹,但是因为被火严重焚烧,刚才他没看出来。
  焦旸看了一会儿,发现死者肩膀上,有一小块淡蓝色的胶状痕迹。
  焦旸戴着手套下意识的按了一下,捻了捻。
  常宁分局的法医赵学浩告诉他说:“焦队,我看过了,这是一处塑胶物质的黏连。应该是放火焚烧完死者后,着急把她装到塑料袋里,温度过高,粘下来一块。”
  焦旸点头道:“很好,也许这就是破案关键。”
  然后,众人又马不停蹄的去了关押高海涛的看守所。
  高海涛是一家公司的程序员,穿着格子衬衣,戴着黑框眼镜,看起来是非常典型的技术宅。高海涛看见他们就很激动,嚷嚷道:“你们又来干什么?要让我说多少次,我没杀人,我没杀我老婆唐定怡!”
  “可是你有作案时间,也有充分的杀人动机。”
  焦旸坐下,看着高海涛道:“你的妻子买了总额1000多万的保险,受益人是你,这你应该知道吧?”
  “那你们也该知道,我也给我自己买了1000多万的保险,受益人是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