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仿佛被猫恶劣拨弄的毛线球,钟念压着自己杂乱的心绪,和平常一样行动。
先购物,再回家。
钟念原本住在学校分配的教师公寓,半年前出于某些考虑,才搬到附近的小区。
虽然开支多了一大笔,胜在私密性更好,离学校也不远。
而现在,有个大热天戴着鸭舌帽、墨镜和口罩全套装备的可疑人士,正靠在她家门前,百无聊赖地玩手机。
那人穿着无袖白衬衫和热裤,纤长的双腿交叠,腰被勒出盈盈一握的弧度,身材好得可以去当模特。
听到电梯停下的声音,她一抬头,看到钟念时长出一口气,用格外动人的声线抱怨道:“终于回来了。”
钟念刻意没去看她,提着购物袋找钥匙开门,“不是给了你钥匙吗?”
秦欢说:“不知道放哪了。”
她的语气浑不在意。
说话时已经开始摘口罩,等钟念打开门,连墨镜和帽子也拿了,放下扎起的长发。
微卷的发丝落在肩头,有几缕被汗打湿,贴在雪白的脸颊边,抬起眼的瞬间,宛如拨开海藻丛来到人前的海妖。
能在大银幕里三百六十度毫无死角的脸,放在现实当然只有更好看的份。
钟念没让自己的视线停留太久,克制地转开了,“我去开空调,冰箱里有水。”
秦欢熟门熟路地打开冰箱。
“晚上吃什么?”秦欢问。
但吃什么其实和她没关系。
拍戏期间,她是绝对不会放任自己乱吃东西影响状态的,每餐都严格遵循营养师安排的食谱,来这里之前就吃过晚饭了。
这点钟念很清楚。
还是早在她们刚开始这段关系,某天秦欢说要来留宿时就知道的。
那天她出于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心情准备了两人份的晚饭……最后为了不浪费食物,全是自己吃掉的,分两餐。
再仔细想想,其实在拍戏期间外,秦欢也没和她一起吃过饭。说不定那只是个委婉拒绝的借口罢了。
——毕竟“我和当红影星秦欢是地下情人关系”这句话,只有一半是真的。
情人这两个字,光是念出来就有种暧昧不清的缱绻。
钟念和秦欢不是那种关系。
她们之间只是出于单纯的生理需求、偶尔会见面——说得好听点,就是临时床伴。
秦欢端着水,倚在厨房门口看钟念切菜。
或许是出于好奇的观察,或许只是为了在做正事前不要太尴尬,总之,她围绕着晚饭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钟念闲聊。
等钟念做完,又会自顾自地去做自己的事。
每次都是这样。比起一个大活人,更像家里溜进来一只随性的猫,在饶有趣味地审视你的生活。
其实完全没必要。
钟念切着洋葱,在心里格外冷淡地想——根本不用考虑气氛的问题,她们又没有交流感情的需求。
“眼睛不辣吗?”
但是,每当秦欢用这种些微好奇,又仿佛十分亲昵的语气发问,钟念是没办法无视她的。
她握刀的手微微停顿,再次切下去,菜刀破开食材落在砧板上,像是随口回复:“切之前我在水里泡过了,所以还好。”
“哦——还有这种方法。”
钟念借拿菜盘的动作抬头,在厨房的玻璃窗上看到秦欢的倒影,因为探究欲被满足,她边恍然边受教般点头。
……有点微妙的孩子气。
半年前,钟念在深夜街头捡到秦欢的那一天,也是这么觉得的——这个人未免太孩子气了。
例如“捡到”。
这个词对当时知名度也不低的秦欢来说,或许不是很相配,然而事实如此。
这是个会独自一人在夜市大排档上化着浓妆深夜买醉,然后神志不清扶着垃圾桶一顿狂吐的当红女明星。
——当时能够一眼认出她,钟念还挺佩服自己的。
钟念那时认为她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遇到了困难。
结果把恍恍惚惚的人带回家,给她冲了解酒药,又借了浴室和衣服,半清醒过来的秦欢擦着头发,很淡定地说:“哦,是工作需要。”
……这个人还醉着。
要不然,就是她在存心挑战我国的治安环境。
钟念当时这么想,给她倒了杯温水搁在床头柜,忍了忍,没忍住劝告道:“这样很危险。”
“我知道。”
秦欢坐在床上看她,从高度来说分明是显弱势的那方,浓丽的眉眼笑起来,却有种攻击性极强的艳色,“但你把来路不明的人带回家,不是也很危险吗?”
“……我认识你。”
“哦——你看过我的电影?是我的粉丝?”
“不是。”
而且也不是通过电影认识的。钟念想,但这个人估计早就把那种微不足道的事忘记了,说出来没什么意思。
秦欢对她的否认毫不在意。
“没关系,迟早会是的。”她不知道算是自信还是自负地说,“看过我的电影就会喜欢我,不然应该是审美出了问题。”
钟念只有:“……”
至少这种逻辑应该很难被什么事打击到,是好事。
秦欢又说:“你知道我是谁就行。我下部电影可能会演一个,嗯……这样的女孩子。”
先购物,再回家。
钟念原本住在学校分配的教师公寓,半年前出于某些考虑,才搬到附近的小区。
虽然开支多了一大笔,胜在私密性更好,离学校也不远。
而现在,有个大热天戴着鸭舌帽、墨镜和口罩全套装备的可疑人士,正靠在她家门前,百无聊赖地玩手机。
那人穿着无袖白衬衫和热裤,纤长的双腿交叠,腰被勒出盈盈一握的弧度,身材好得可以去当模特。
听到电梯停下的声音,她一抬头,看到钟念时长出一口气,用格外动人的声线抱怨道:“终于回来了。”
钟念刻意没去看她,提着购物袋找钥匙开门,“不是给了你钥匙吗?”
秦欢说:“不知道放哪了。”
她的语气浑不在意。
说话时已经开始摘口罩,等钟念打开门,连墨镜和帽子也拿了,放下扎起的长发。
微卷的发丝落在肩头,有几缕被汗打湿,贴在雪白的脸颊边,抬起眼的瞬间,宛如拨开海藻丛来到人前的海妖。
能在大银幕里三百六十度毫无死角的脸,放在现实当然只有更好看的份。
钟念没让自己的视线停留太久,克制地转开了,“我去开空调,冰箱里有水。”
秦欢熟门熟路地打开冰箱。
“晚上吃什么?”秦欢问。
但吃什么其实和她没关系。
拍戏期间,她是绝对不会放任自己乱吃东西影响状态的,每餐都严格遵循营养师安排的食谱,来这里之前就吃过晚饭了。
这点钟念很清楚。
还是早在她们刚开始这段关系,某天秦欢说要来留宿时就知道的。
那天她出于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心情准备了两人份的晚饭……最后为了不浪费食物,全是自己吃掉的,分两餐。
再仔细想想,其实在拍戏期间外,秦欢也没和她一起吃过饭。说不定那只是个委婉拒绝的借口罢了。
——毕竟“我和当红影星秦欢是地下情人关系”这句话,只有一半是真的。
情人这两个字,光是念出来就有种暧昧不清的缱绻。
钟念和秦欢不是那种关系。
她们之间只是出于单纯的生理需求、偶尔会见面——说得好听点,就是临时床伴。
秦欢端着水,倚在厨房门口看钟念切菜。
或许是出于好奇的观察,或许只是为了在做正事前不要太尴尬,总之,她围绕着晚饭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钟念闲聊。
等钟念做完,又会自顾自地去做自己的事。
每次都是这样。比起一个大活人,更像家里溜进来一只随性的猫,在饶有趣味地审视你的生活。
其实完全没必要。
钟念切着洋葱,在心里格外冷淡地想——根本不用考虑气氛的问题,她们又没有交流感情的需求。
“眼睛不辣吗?”
但是,每当秦欢用这种些微好奇,又仿佛十分亲昵的语气发问,钟念是没办法无视她的。
她握刀的手微微停顿,再次切下去,菜刀破开食材落在砧板上,像是随口回复:“切之前我在水里泡过了,所以还好。”
“哦——还有这种方法。”
钟念借拿菜盘的动作抬头,在厨房的玻璃窗上看到秦欢的倒影,因为探究欲被满足,她边恍然边受教般点头。
……有点微妙的孩子气。
半年前,钟念在深夜街头捡到秦欢的那一天,也是这么觉得的——这个人未免太孩子气了。
例如“捡到”。
这个词对当时知名度也不低的秦欢来说,或许不是很相配,然而事实如此。
这是个会独自一人在夜市大排档上化着浓妆深夜买醉,然后神志不清扶着垃圾桶一顿狂吐的当红女明星。
——当时能够一眼认出她,钟念还挺佩服自己的。
钟念那时认为她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遇到了困难。
结果把恍恍惚惚的人带回家,给她冲了解酒药,又借了浴室和衣服,半清醒过来的秦欢擦着头发,很淡定地说:“哦,是工作需要。”
……这个人还醉着。
要不然,就是她在存心挑战我国的治安环境。
钟念当时这么想,给她倒了杯温水搁在床头柜,忍了忍,没忍住劝告道:“这样很危险。”
“我知道。”
秦欢坐在床上看她,从高度来说分明是显弱势的那方,浓丽的眉眼笑起来,却有种攻击性极强的艳色,“但你把来路不明的人带回家,不是也很危险吗?”
“……我认识你。”
“哦——你看过我的电影?是我的粉丝?”
“不是。”
而且也不是通过电影认识的。钟念想,但这个人估计早就把那种微不足道的事忘记了,说出来没什么意思。
秦欢对她的否认毫不在意。
“没关系,迟早会是的。”她不知道算是自信还是自负地说,“看过我的电影就会喜欢我,不然应该是审美出了问题。”
钟念只有:“……”
至少这种逻辑应该很难被什么事打击到,是好事。
秦欢又说:“你知道我是谁就行。我下部电影可能会演一个,嗯……这样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