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李家告御状,国公府危机
王氏说的便是之前李玲玲喜欢争强好胜,爱出风头的事,李玲玲的名声在京城可以说是声名狼藉,这一杆子打的不可为不妙啊!
即说明了她李如霜一个女子不该这样抛头露面的跑到他们门口闹事,又还击了李如霜侮辱护国公名声的话。
看来这个王氏也是个有手段的,三两句便把李如霜给呛得说不出话来了。
李如霜被噎了好一会才说了一句:“作为亲人,我自当为我姐姐讨回公道,纵然我姐姐之前是有些娇蛮,可是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的亲姐姐,如今她这样了,还有什么能比为她还回公道更重要。”
李如霜说的起悲痛又愤然,努力上演着一副姐妹情深,比什么都重要的好戏。
可是王氏却丝毫不在意她的努力,继续冷淡的说道:“你要讨公道也该去衙门,何况现在这案子并未查清,究竟谁是凶手,尚未可知,你就一口咬定和我国公府有关系,这难道就是你们礼部尚书的家风吗?你们的教养当真是好呢?看看你这一身的珠翠华贵,艳丽璀璨,你姐姐刚走,你就迫不及待的打扮成这样,是在炫耀着什么呢?如此的姐妹情深难道你不该为你的长姐,一身素缟,披麻戴孝吗?”
虽说今日的李如霜打扮的也算是比较低调的了,但是那精细的的衣裳,价值连城的头饰,依旧夺目。
她怎么会给李玲玲那个傻子披麻戴孝,简直是笑话,那样的贱人她也配?
不过现在被王氏这一番指教,其他人也都开始对她指指点点了,还不等她开口王氏又道。
“现今真凶还未查出,李家二小姐便在我府门前大肆哭闹,散布谣言,看来我家老爷是要找尚书大人好好谈谈了!”王氏面上淡然,但是眼底却闪现出一抹狠戾。
看的李如霜心里一哆嗦,跟王氏这样的有气场的当家主母比起来,李如霜这样的小嫩鸡,简直不够看。
李如霜想到自己是偷偷来的,要是被父亲知道,那她估计没什么好果子吃了,现在只有赶到他们之前,主动向父亲认错,然后再告诉父亲自己反被侮辱的事,到时候……
想到这里,李如霜狠狠的瞪了一眼王氏,甩下一句:“害我姐姐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等着瞧吧!”
说完便坐上马车朝回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其实王氏并没有真的打算让何仁宇去找李家的,只是想让李如霜快些离去罢了。
不管真凶是不是春风,她都不会让自己的女儿的名声受到伤害。
所谓为母则强,便是这个道理,在温和的性子在遇到涉及子女权益的事情之后,都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
这边好不容易打发了李如霜,那边刑部又传来了坏消息,说是有一个伙计指认说是看见春风悄悄下毒,毒害李玲玲。
这个消息对春风娘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不是说马上查清出就可以出来了,怎么会……
春风娘一时急火攻心,便病倒在床了。
现在整个护国公府里,估计出了何娉婷之外,其他人都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了。
那边的李如霜,回复之后,便跑到了自家老爹面前一通哭诉。
说是大姐出事了,自己如何伤心,又如何去国公府讨公道,反倒被侮辱,总是是将自己说的委屈无比,还要提大姐打报不平,好不可怜的样子。
原本李尚书还有些责怪二女儿不该出去抛头露面的,但是被那位美貌的继室夫人一阵香风一吹,便又不人再去责怪。
偏在这时,刑部又传来,说是找到春风毒害李玲玲的证据了,一下子的哀痛立时变成了怒火,竟然真是他护国公府的人害了自己的大女儿。
简直不可饶恕!
虽然这李尚书平时对自己的大女儿看似不怎么好,但实际上,还是十分疼爱这个大女儿的,毕竟是自己跟原配留下的唯一血脉。
但看平日李玲玲的那些花销就知道,若不是知道这姓李的对这个大丫头还有几分在意,估计这个继室夫人就不会将这个大小姐养成这样了,只怕早就去了黄泉路了。
春风在牢房里也只是被例行的问讯了一遍,并没有遭到什么不公正的待遇,或者是被问到其他的什么问题。
春风也不知道有人已经出卖了她的消息。
但是奇怪的是查出有人看到春风下毒的事之后,这事情便在没有了动静。
就这样一直静静的过了三天,这三天,礼部尚书李维忠每天都会来刑部一遍,追问什么时候定罪,但是都被刑部以证据不足给挡了回去。
就这样到了第四天,李维忠再也忍不住了,失女之痛,难以忘记。
他总觉得一定是护国公府从中使了法子,拖住案子迟迟不能定罪,好伺机将人救出来。
不行,他一定不能让他们得逞,否则自己以后还要怎么在这京城混下去,怎么对的起玲玲母女。
于是乎,李维忠便一纸御状将春风和护国公给告到了皇上哪里!
这下事情可就更加复杂了,牵扯到黄上面前,那可就又上了一个层面了。
谁都没想到,这个李维忠竟然会做出告御状这种事。
皇上收到御状很是气愤,竟然有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做出这样的事,简直是无法无天,藐视皇权。
这样的人该杀!
可生气的同时又在考虑有谁去办这件案子合适呢?李维忠告御状的时候提到,刑部迫于护国公的情面,有意拖延,若此时在交给刑部怕是不妥了。
还有那可恶的护国公,竟然敢在他手底下滥用私权,拉帮结党。
不知不觉的护国公府在皇上的心中变成了一个拉帮结党的形象了,这对护国公府那可是大大的不妙了。
皇权顶尖上的人向来是疑心颇重,护国公府又是几朝的老臣,在朝中的势力不小,这样的情况下面最怕招来帝王的猜忌,一个不好便是灭顶之灾。
就在皇帝满心怀疑和猜忌的时候,却有一个人主动请缨来处理此事!
即说明了她李如霜一个女子不该这样抛头露面的跑到他们门口闹事,又还击了李如霜侮辱护国公名声的话。
看来这个王氏也是个有手段的,三两句便把李如霜给呛得说不出话来了。
李如霜被噎了好一会才说了一句:“作为亲人,我自当为我姐姐讨回公道,纵然我姐姐之前是有些娇蛮,可是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的亲姐姐,如今她这样了,还有什么能比为她还回公道更重要。”
李如霜说的起悲痛又愤然,努力上演着一副姐妹情深,比什么都重要的好戏。
可是王氏却丝毫不在意她的努力,继续冷淡的说道:“你要讨公道也该去衙门,何况现在这案子并未查清,究竟谁是凶手,尚未可知,你就一口咬定和我国公府有关系,这难道就是你们礼部尚书的家风吗?你们的教养当真是好呢?看看你这一身的珠翠华贵,艳丽璀璨,你姐姐刚走,你就迫不及待的打扮成这样,是在炫耀着什么呢?如此的姐妹情深难道你不该为你的长姐,一身素缟,披麻戴孝吗?”
虽说今日的李如霜打扮的也算是比较低调的了,但是那精细的的衣裳,价值连城的头饰,依旧夺目。
她怎么会给李玲玲那个傻子披麻戴孝,简直是笑话,那样的贱人她也配?
不过现在被王氏这一番指教,其他人也都开始对她指指点点了,还不等她开口王氏又道。
“现今真凶还未查出,李家二小姐便在我府门前大肆哭闹,散布谣言,看来我家老爷是要找尚书大人好好谈谈了!”王氏面上淡然,但是眼底却闪现出一抹狠戾。
看的李如霜心里一哆嗦,跟王氏这样的有气场的当家主母比起来,李如霜这样的小嫩鸡,简直不够看。
李如霜想到自己是偷偷来的,要是被父亲知道,那她估计没什么好果子吃了,现在只有赶到他们之前,主动向父亲认错,然后再告诉父亲自己反被侮辱的事,到时候……
想到这里,李如霜狠狠的瞪了一眼王氏,甩下一句:“害我姐姐的人迟早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等着瞧吧!”
说完便坐上马车朝回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其实王氏并没有真的打算让何仁宇去找李家的,只是想让李如霜快些离去罢了。
不管真凶是不是春风,她都不会让自己的女儿的名声受到伤害。
所谓为母则强,便是这个道理,在温和的性子在遇到涉及子女权益的事情之后,都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
这边好不容易打发了李如霜,那边刑部又传来了坏消息,说是有一个伙计指认说是看见春风悄悄下毒,毒害李玲玲。
这个消息对春风娘来说可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不是说马上查清出就可以出来了,怎么会……
春风娘一时急火攻心,便病倒在床了。
现在整个护国公府里,估计出了何娉婷之外,其他人都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了。
那边的李如霜,回复之后,便跑到了自家老爹面前一通哭诉。
说是大姐出事了,自己如何伤心,又如何去国公府讨公道,反倒被侮辱,总是是将自己说的委屈无比,还要提大姐打报不平,好不可怜的样子。
原本李尚书还有些责怪二女儿不该出去抛头露面的,但是被那位美貌的继室夫人一阵香风一吹,便又不人再去责怪。
偏在这时,刑部又传来,说是找到春风毒害李玲玲的证据了,一下子的哀痛立时变成了怒火,竟然真是他护国公府的人害了自己的大女儿。
简直不可饶恕!
虽然这李尚书平时对自己的大女儿看似不怎么好,但实际上,还是十分疼爱这个大女儿的,毕竟是自己跟原配留下的唯一血脉。
但看平日李玲玲的那些花销就知道,若不是知道这姓李的对这个大丫头还有几分在意,估计这个继室夫人就不会将这个大小姐养成这样了,只怕早就去了黄泉路了。
春风在牢房里也只是被例行的问讯了一遍,并没有遭到什么不公正的待遇,或者是被问到其他的什么问题。
春风也不知道有人已经出卖了她的消息。
但是奇怪的是查出有人看到春风下毒的事之后,这事情便在没有了动静。
就这样一直静静的过了三天,这三天,礼部尚书李维忠每天都会来刑部一遍,追问什么时候定罪,但是都被刑部以证据不足给挡了回去。
就这样到了第四天,李维忠再也忍不住了,失女之痛,难以忘记。
他总觉得一定是护国公府从中使了法子,拖住案子迟迟不能定罪,好伺机将人救出来。
不行,他一定不能让他们得逞,否则自己以后还要怎么在这京城混下去,怎么对的起玲玲母女。
于是乎,李维忠便一纸御状将春风和护国公给告到了皇上哪里!
这下事情可就更加复杂了,牵扯到黄上面前,那可就又上了一个层面了。
谁都没想到,这个李维忠竟然会做出告御状这种事。
皇上收到御状很是气愤,竟然有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做出这样的事,简直是无法无天,藐视皇权。
这样的人该杀!
可生气的同时又在考虑有谁去办这件案子合适呢?李维忠告御状的时候提到,刑部迫于护国公的情面,有意拖延,若此时在交给刑部怕是不妥了。
还有那可恶的护国公,竟然敢在他手底下滥用私权,拉帮结党。
不知不觉的护国公府在皇上的心中变成了一个拉帮结党的形象了,这对护国公府那可是大大的不妙了。
皇权顶尖上的人向来是疑心颇重,护国公府又是几朝的老臣,在朝中的势力不小,这样的情况下面最怕招来帝王的猜忌,一个不好便是灭顶之灾。
就在皇帝满心怀疑和猜忌的时候,却有一个人主动请缨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