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有你足够了
“对!”殷志昂重重地点了点头,“小怜,我跟你发誓,我一定会在二十五岁前,成为剑客堂的传剑使,成为像冷天霜冷剑使那样的人!那样我就能带你过上真正的好日子了!”
“哇!好厉害!哥哥你一定行的!”殷小怜听得满脸激动,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光芒。
这时殷志昂好像想起来什么,便看似不经意地说道:“小妹啊,不是哥哥歧视役徒,但你是我的妹妹,将来长大了,是要嫁大侠客大英雄的。”
“你可别跟张少尘这样的人走太近,就算要交朋友,也要找咱圣教里那些前途无限的师兄弟,比如冷剑使——”
“坏哥哥!”殷小怜满脸羞涩地打断了他,“小怜年纪还小呢,还是小囡呢,什么嫁人不嫁人的,还早呢!”
“而且哥哥这么好,小怜要跟哥哥过一辈子,永不分离呢!”
“小怜,你的心是好的,可别忘了,我们出身贱族,爹娘又死得早,只能靠我们自己。”
“让妹妹你嫁个好人家,是我这做哥哥的最大心愿呢。”
“我不听我不听!”殷小怜捂起耳朵,转身如小鹿般轻快跑开,去灶台那边给哥哥盛蘑菇汤了。
“真鲜美。”喝了两口蘑菇汤,殷志昂心说道,“这蘑菇汤真不错。要是小妹采蘑菇时,没碰到那个没用的贼子,就更完美。”
喝完了汤,他去水缸边拿瓢儿舀了点水,漱了口,便拿了几根胡萝卜,去墙角喂那只小白兔。
这小白兔,叫“小汤圆”,是殷小怜给取的名字。
它的来历还有点特别。
有一次殷志昂下山远行,追杀几个冒充他们魔灵教干坏事的匪徒,在一条山野小溪边,看到那几个恶匪正抓着这只小白兔,准备洗来剥皮烤着吃。
他当时立即出手,杀了个出其不意,三下五除二就把这几个想吃烧烤的匪徒给击杀了。
办完正事,殷志昂看到那只小白兔,心里一动,便带回来,也准备剥皮烧给殷小怜吃。
可小怜妹妹多善良啊,一见到小白兔,爱心立即战胜食欲,恳求哥哥把小白兔留下来,她要养。
本来殷志昂是极爱这个妹妹的,两人相依为命这么久,感情好极了;
但当时听到小怜这么请求,殷志昂却犹豫了很久才答应。
听哥哥答应了,小怜欣喜极了,立即就给小白兔取了名字:“小白兔小白兔,看你小身子圆滚滚的,还这么白,就叫‘小汤圆’吧!”
事后殷志昂也问自己的妹妹,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要知道以他们俩的身世,至少在那个时候,是没什么心情关注除生存以外的事情的。
殷小怜这么回答他:“哥哥,当时我第一眼看到小汤圆,看到你在旁边磨刀,它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你,那么的害怕、那么的无助,不知道怎么的,我就特别地同情……”
“真的,不怕哥哥笑话,那时候经常吃不饱,也没好东西吃,我真的很想吃兔肉的;但那一次,看到小汤圆那样的眼神,我就特别的悲伤、特别的同情……”
她也反问哥哥:“哥哥啊,妹妹也想问你,为什么我们养小汤圆,开始时你总是对它冷冰冰的,还总要我扔掉它?后来你才慢慢喜欢它的,照顾它都比我照顾得勤。”
听妹妹这么问,殷志昂先是一愣。
沉吟了片刻,他才有些苦涩地说道:“妹妹,你是懂哥哥的心思的。”
“哥哥是想做大事的人,如此,就不能轻易开启一段缘分,即使它只是一只兔子。”
“妹妹,我有你,足够了……”
殷志昂和殷小怜,还能兄妹情深,张少尘现在挺惨,只有自己一个人。
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生存,要达成心愿,必须勤修苦练。
所以在完成杂役事务之余,一有时间,他就拼命打熬身体、演练战技。
哪怕是跑腿送信、采买时,来回路上他也尽力奔跑,锻炼腿力。
“天道酬勤”,这句话挺俗,很多人说,但很有道理,即使他练的都是最粗浅入门的魔教剑术符法,架不住他疯魔一样地苦练,不知不觉这实力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虽然和冷天霜、殷志昂那样的翘楚人杰不好比,但其实他已经超过了大部分役徒弟子,比之一些五灵堂的正牌弟子,也不遑多让。
当然,有了先入为主的成见,对张少尘实力的暗中滋长,很多人视而不见。
也难怪他们这样,毕竟张少尘练的,都是魔道最入门、最大众化的战技法术;这些就算练出花儿来,又怎样?
离那些魔道禁咒、仙家灵法,简直离得十万八千里,连边儿都望不见啊。
于是很多同辈弟子,看到他这样苦练,全都摇头,都在暗中笑他:
“这些粗浅的破功法,练得再拼命有什么用?”
“呸!不过是贼子乞丐出身,再拼又能有什么前途?”
所以众人对他,依旧轻视。
更有品行不良之辈,看着他这样努力,还心生不爽,对他倍加冷落敌视,一有机会,便欺负他、捉弄他。
比如那个“手无抓猫之力”的典故,现在已经添油加醋,传播得很广,竟然隐隐成了今年仙魔两道,年度最大的笑话了……
某种程度,十四岁的少年,以这种方式,成名了。
这样的“恶意”,看似若有若无,没有打你,更没有杀你,但它在暗中造成的伤害,却一点也不比那些血淋淋的伤口来得小。
因为这样的恶意,张少尘在很多魔灵教弟子的心目中,已经成了小丑一样的人物。
十四岁的少年,遭到这样的恶意时,固然要自己面对,但包括他在内,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那个和卑微少年八竿子打不着的“大人物”,冷天霜,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却在暗中悄悄地注视着他……
话说在洞灵山南边百来里路的地方,有个县城,叫建昌县。
建昌县属于豫章郡,北望洞灵,东瞰鄱阳,也是个人口众多的繁华所在。
人一多,事儿就杂,尤其在神神鬼鬼的当下。
“哇!好厉害!哥哥你一定行的!”殷小怜听得满脸激动,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光芒。
这时殷志昂好像想起来什么,便看似不经意地说道:“小妹啊,不是哥哥歧视役徒,但你是我的妹妹,将来长大了,是要嫁大侠客大英雄的。”
“你可别跟张少尘这样的人走太近,就算要交朋友,也要找咱圣教里那些前途无限的师兄弟,比如冷剑使——”
“坏哥哥!”殷小怜满脸羞涩地打断了他,“小怜年纪还小呢,还是小囡呢,什么嫁人不嫁人的,还早呢!”
“而且哥哥这么好,小怜要跟哥哥过一辈子,永不分离呢!”
“小怜,你的心是好的,可别忘了,我们出身贱族,爹娘又死得早,只能靠我们自己。”
“让妹妹你嫁个好人家,是我这做哥哥的最大心愿呢。”
“我不听我不听!”殷小怜捂起耳朵,转身如小鹿般轻快跑开,去灶台那边给哥哥盛蘑菇汤了。
“真鲜美。”喝了两口蘑菇汤,殷志昂心说道,“这蘑菇汤真不错。要是小妹采蘑菇时,没碰到那个没用的贼子,就更完美。”
喝完了汤,他去水缸边拿瓢儿舀了点水,漱了口,便拿了几根胡萝卜,去墙角喂那只小白兔。
这小白兔,叫“小汤圆”,是殷小怜给取的名字。
它的来历还有点特别。
有一次殷志昂下山远行,追杀几个冒充他们魔灵教干坏事的匪徒,在一条山野小溪边,看到那几个恶匪正抓着这只小白兔,准备洗来剥皮烤着吃。
他当时立即出手,杀了个出其不意,三下五除二就把这几个想吃烧烤的匪徒给击杀了。
办完正事,殷志昂看到那只小白兔,心里一动,便带回来,也准备剥皮烧给殷小怜吃。
可小怜妹妹多善良啊,一见到小白兔,爱心立即战胜食欲,恳求哥哥把小白兔留下来,她要养。
本来殷志昂是极爱这个妹妹的,两人相依为命这么久,感情好极了;
但当时听到小怜这么请求,殷志昂却犹豫了很久才答应。
听哥哥答应了,小怜欣喜极了,立即就给小白兔取了名字:“小白兔小白兔,看你小身子圆滚滚的,还这么白,就叫‘小汤圆’吧!”
事后殷志昂也问自己的妹妹,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坚持;
要知道以他们俩的身世,至少在那个时候,是没什么心情关注除生存以外的事情的。
殷小怜这么回答他:“哥哥,当时我第一眼看到小汤圆,看到你在旁边磨刀,它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你,那么的害怕、那么的无助,不知道怎么的,我就特别地同情……”
“真的,不怕哥哥笑话,那时候经常吃不饱,也没好东西吃,我真的很想吃兔肉的;但那一次,看到小汤圆那样的眼神,我就特别的悲伤、特别的同情……”
她也反问哥哥:“哥哥啊,妹妹也想问你,为什么我们养小汤圆,开始时你总是对它冷冰冰的,还总要我扔掉它?后来你才慢慢喜欢它的,照顾它都比我照顾得勤。”
听妹妹这么问,殷志昂先是一愣。
沉吟了片刻,他才有些苦涩地说道:“妹妹,你是懂哥哥的心思的。”
“哥哥是想做大事的人,如此,就不能轻易开启一段缘分,即使它只是一只兔子。”
“妹妹,我有你,足够了……”
殷志昂和殷小怜,还能兄妹情深,张少尘现在挺惨,只有自己一个人。
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生存,要达成心愿,必须勤修苦练。
所以在完成杂役事务之余,一有时间,他就拼命打熬身体、演练战技。
哪怕是跑腿送信、采买时,来回路上他也尽力奔跑,锻炼腿力。
“天道酬勤”,这句话挺俗,很多人说,但很有道理,即使他练的都是最粗浅入门的魔教剑术符法,架不住他疯魔一样地苦练,不知不觉这实力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虽然和冷天霜、殷志昂那样的翘楚人杰不好比,但其实他已经超过了大部分役徒弟子,比之一些五灵堂的正牌弟子,也不遑多让。
当然,有了先入为主的成见,对张少尘实力的暗中滋长,很多人视而不见。
也难怪他们这样,毕竟张少尘练的,都是魔道最入门、最大众化的战技法术;这些就算练出花儿来,又怎样?
离那些魔道禁咒、仙家灵法,简直离得十万八千里,连边儿都望不见啊。
于是很多同辈弟子,看到他这样苦练,全都摇头,都在暗中笑他:
“这些粗浅的破功法,练得再拼命有什么用?”
“呸!不过是贼子乞丐出身,再拼又能有什么前途?”
所以众人对他,依旧轻视。
更有品行不良之辈,看着他这样努力,还心生不爽,对他倍加冷落敌视,一有机会,便欺负他、捉弄他。
比如那个“手无抓猫之力”的典故,现在已经添油加醋,传播得很广,竟然隐隐成了今年仙魔两道,年度最大的笑话了……
某种程度,十四岁的少年,以这种方式,成名了。
这样的“恶意”,看似若有若无,没有打你,更没有杀你,但它在暗中造成的伤害,却一点也不比那些血淋淋的伤口来得小。
因为这样的恶意,张少尘在很多魔灵教弟子的心目中,已经成了小丑一样的人物。
十四岁的少年,遭到这样的恶意时,固然要自己面对,但包括他在内,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那个和卑微少年八竿子打不着的“大人物”,冷天霜,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却在暗中悄悄地注视着他……
话说在洞灵山南边百来里路的地方,有个县城,叫建昌县。
建昌县属于豫章郡,北望洞灵,东瞰鄱阳,也是个人口众多的繁华所在。
人一多,事儿就杂,尤其在神神鬼鬼的当下。